何甜甜拿着一把小巧的折扇,坐在舒适的椅子上,手搭在二楼的栏杆上,饶有兴致的看着舞台上的表演。
说实话,何甜甜不是个戏迷,对于戏曲,一向都是“敬”大于“爱”。
没办法啊,作为一个在娱乐至死、文娱高度发达的现代长大的孩子,戏曲什么的,只是一个传统艺术的符号,根本走不到她的生活当中。
她和许多年轻人一样,看到那些戏曲演员的扮相、绝活会啧啧称奇,可要让她耐着性子听完一整场表演,却有些做不到。
穿越这么多的书中世界,何甜甜也去过架空的民国,这还是她第一次走进戏院。
不过,当何甜甜坐在大剧院里,忽然发现,听戏跟看电影有着相似的地方。
即,都需要一个氛围、一个环境。
如果是一个人在家里欣赏,哪怕是电影,也未必有那种感觉。
还是需要走到专业的剧场,跟无数观众一起观看。
听到周围人的喝彩声,或是看到他们沉浸般的享受,何甜甜慢慢的也被感染了。
“好!”
舞台上的杨贵妃咬着酒杯,那妖娆的身段,那哀怨凄婉的表情,半点没有男人的痕迹,反而比女人还要女人。
何甜甜忍不住跟着剧场里的观众,一起喊了声“好”。
接着,便有戏迷开始往舞台上丢东西,银元、铜板,还有一些小礼物。
受到气氛的感染,当然何甜甜也是要演戏,她赶忙将皮包里的银元都掏出来,一股脑的砸向了舞台。
“程老板,唱的正好啊!”
“那身段,那唱腔,那眼神,绝了!”
何甜甜仿佛一个小迷妹,戏都散场了,还意犹未尽。
坐着黄包车,回到家,进门就看到了等候已久的赵管家。
何甜甜兴奋的对他说,“九叔,吉庆班不愧是京城来的大戏班,戏真好!”
“还有程老板,哎呀,他的贵妃醉酒简直太棒了!”
“九叔,我给你说呀,他那身段儿——”
何甜甜一边说着,还一边忍不住模仿起来。
翘起兰花指,拿出舞台范儿,一个转身,一个弯腰,还别说,何甜甜学得有模有样。
看到这般欢快的“赵文绣”,赵管家竟有瞬间的恍惚。
他似乎看到了十几年前的大小姐,刚刚看了霍明庭的戏回来之后,也是这般的兴奋。
像个小戏迷般叽叽喳喳,眼睛里满都是小女儿的娇态与崇敬。
“九叔,你别愣神儿啊,你说我唱的好不好?像不像程老板?”
何甜甜唱了几句,见赵管家一副出神的模样,便像过去那般,拉着人家的袖子撒娇。
“像!太像了!大小姐唱得真好!”
赵管家哪里见过什么程老板?
更没有去看过程老板的贵妃醉酒。
但,作为一个忠心的老管家,对于自己看着长大的大小姐,他只有宠溺的份儿。
笑得一脸褶子,赵管家明明只比赵文绣大七八岁,却硬是慈爱的像个长辈。
他近乎无脑般的吹捧着,“我们家大小姐最聪明了,学什么像什么?”
“您现在还没有扮上妆、穿上行头,就已经非常像了,等明儿装扮齐全了,肯定比那些角儿还要好看!”
何甜甜像个单纯的孩子,被大人哄了几句,就信以为真。
她故作谦逊的说了句,“也没有啦!我还是不如人家程老板!”
“不过,明天我再去大剧院,好好跟程老板说说,兴许还能请他来咱家教我唱戏呢!”
何甜甜继续表演着。
赵管家却又是一阵恍惚。
当年大小姐迷上霍明庭的时候,也是先听戏,然后跑去后台,再然后,就把人请到家里唱堂会。
最后,大小姐更是以跟着学唱戏为由,让霍明庭成了赵家的座上客。
朝夕相处,一个教,一个学,大小姐学会了几段唱腔,也成功被霍明庭勾去了魂儿。
……接下来的事儿,就有些不堪回首了。
至少对于赵管家来说,真心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
作为被赵老爷子养大的孩子,赵管家绝对是最崇拜、最信任赵老爷子的人。
赵老爷子不喜欢霍明庭,赵管家也不待见他。
但赵老爷子都拗不过赵文绣,赵管家更不可能违逆他的大小姐。
所以,他们主仆两个只能眼睁睁看着赵文绣跳了火坑。
过去十几年,霍明庭还算安分。
赵管家与赵老爷子的想法一样,只要他们守住了赵家,霍明庭不过是给大小姐养的一个玩意儿。
只是,他们都没有想到,赵老爷子走得会这么早。
还没有熬到小主人(也就是赵传玉啦)长大,赵老爷子就忽然离世。
赵管家伤心的同时,也加倍戒备起来。
赵老爷子死了都一年了,霍明庭还没有真正接管赵家,赵管家绝对居功甚伟。
然而,赵管家到底是个下人,如果任由赵文绣继续纵容下去,赵家早晚会改姓霍。
这段时间,亲眼看到霍明庭又是把私生子接回来,又是逼着小小姐“认祖归宗”,赵管家又怒又急。
偏偏他又无计可施,唉,投鼠忌器啊。
大小姐只听霍明庭的话,他这个老仆也只能忍着。
现在,忽然看到自家大小姐又露出了当年的神情——
赵管家不知道什么恋爱脑,也没有察觉赵文绣已经换了个人。
他就是本能的觉得,自家大小姐如果能够“移情别恋”,也挺好的!
霍明庭有什么?
一没家世,二没才学,只是个下九流。
当初若不是自家大小姐年少无知,他又有一张俏脸和一张巧嘴,他根本就高攀不上赵家。
如今霍明庭也都三十多岁的人了,不能说人老珠黄吧,但也确实不如年轻时粉嫩、新鲜,甚至有点儿中年发福。安慕小说网
而小白脸什么的,这个世上最不缺了。
他们家大小姐有钱,能包养霍明庭一个,就能再换一个!
霍明庭本来就是个赘婿,是赵家花钱弄来的一个玩意儿。
现如今,这玩意儿竟然还想反客为主,呵呵,要不是顾忌大小姐,赵管家早就出手了!
他们赵家,可是靠着……咳咳,不可说!不可说呀!
“好!明天再去!”
“只要大小姐喜欢,咱就把程老板请到家里来唱堂会!”
“对了,不只是程老板!大小姐,我可听说了,最近出了好多新角儿,十几岁的孩子,模样好,嗓子更好……”
所以,霍明庭这种油腻的白眼狼,还是丢一边吧。
赵管家像极了纵容熊孩子的熊家长,竟积极挑唆自家大小姐“红杏出墙”。
呸!
什么红杏出墙!
姓霍的也配?
他们家大小姐可是老爷子唯一的女儿,若是搁在过去,早就——
呃,算了,不提过去的事儿。
就是搁在现在,赵管家也不认为自家大小姐该为霍明庭一个赘婿守身如玉。
赘婿,哼,就是拿来给赵家生孩子的玩意儿。
如今已经有了小小姐,而大小姐又不愿意再生,赘婿什么的,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这可不是赵管家“过河拆桥”。
而是在过去,赘婿就是这样。
为什么好人家的儿子不愿意给人倒插门,除了受人歧视外,也是很有可能会被女方赶出家门。
也就是赵文绣喜欢,认准了霍明庭。
否则,在赵老爷子离世的时候,赵管家就动手了。
“……嗯,我明天再去!”
何甜甜一副春心萌动的模样,已经不算年轻的脸上,却露出了小女儿的娇态。
赵管家看了,愈发高兴。
“明天我给您留着汽车,再让账房给您准备好打赏的钱……”
赵管家仿佛有了底气,对于霍明庭这个姑爷,真是半点敬畏都没有。
还想坐汽车?
凭你也配!
赵家的一根针、一棵草,都是大小姐和小小姐的。
汽车什么的,哪怕大小姐是去寻乐子,也要紧着大小姐用。
“对!还是九叔想得周到!”
何甜甜似乎被外头的野花勾去了心神,对于家里的“糟糠夫”,反倒没有那么看重了。
而没有了这种偏爱,何甜甜就恢复了骄纵任性的大小姐本性——除了她自己,绝不会为了任何人受委屈。
出门看戏坐汽车,出去做生意的人走着或是坐黄包车,这种在正常人看来太过蛮横的举动,对“赵文绣”而言,简直不要太寻常。
想想也是,原主要不是太骄纵,又岂会违背父亲的意愿,找个戏子当赘婿?
这年头,好人家的儿子确实不乐意当赘婿。
但也要看给谁家倒插门。
赵家,堂堂一省的首富啊。
而且,当初赵老爷子为了能够给女儿找个好人家,也公开表示——
谁若是愿意给赵家当赘婿,可以从自己的孩子里选一个随父姓。
赵家没有那么霸道,要让一个大男人没了传承。
好吧,即便赵家就这么霸道了,但人为财死。
有赵家那么大一份家业放在这里,还是有很多人家心动。
不说寻头百姓了,就是一些落魄世家的少爷,或是豪门的小儿子、庶子等,也都想入赘赵家。
这也算门当户对了,偏偏赵文绣被个戏子迷得晕头转向。
而宠溺她的父亲,竟然也同意了。
除了赵老爷子疼爱女儿外,也有原主太过任性、太过骄纵的缘故。
所以,当她恢复本性的时候,她比任何人都目中无人、都自私狂妄。
“只要小姐高兴就好!”
赵管家见自家小姐开心,他也跟着笑开了花。
他甚至开始琢磨,是不是该悄悄收拾一下霍明庭。
这段时间,这个赘婿太能搞事情了。
逼着小小姐改了姓,从小小姐手里抢走了赵家的产业,还试图收揽或是排挤那些老掌柜……
呵,真当老爷子走了,赵家就任由他放肆?!
赵管家眯了眯眼睛,掩住了眼底的寒光。
赵传玉不知道她的管家爷爷,竟跟她有了一样的盘算。
她现在只想尽快的让亲妈移情别恋,如此,她才能劝着亲妈休了渣爹,然后重新把产业夺回来。
打着出门做衣服的借口,赵传玉在亲妈出去看戏后,也出了门。
对于她,胡筱婷就不是太过忌惮了。
一个十三岁的孩子,还是个女儿,过个两年,随便找个人家嫁出去也就是了。
胡筱婷和霍明庭想得清楚,只要捏住了赵文绣,他们就不用惧怕任何人。
再说了,这段时间的赵传玉也确实很乖。
不像赵老爷子刚去世那会儿扎手,就是逼她改姓,她也只是吵闹了一番。
随后,便再也没有了动作。
“有赵文绣这个亲妈压着,就算她是个孙悟空,也翻不出什么大浪!”
胡筱婷只是扫了赵传玉一眼,就继续唱她的白蛇传。
赵传玉出了家门,便找到了自己的同学兼小跟班。
“余二,你是个纨绔,应该知道府城哪个戏班的角儿最当红吧!”
在一家西餐厅见了面,赵传玉没有含糊,直奔主题。
“噗!”
被叫做余二的男孩子,看起来十四五岁的年纪。
他学着大人的模样,煞有其事的端起咖啡,轻啜一口,正在他极力忍耐这种苦涩的味道时,就听到了赵传玉的话。
他一个没忍住,直接把嘴里的咖啡喷了出来。
“赵传玉!什么叫我是个纨绔?”
虽然是事实,但事实就该说出来吗?
大家还是不是好朋友了?
怎么能张嘴就骂人?!
赵传玉翻了个白眼,不太走心的道了个歉,“好,是我说错话了!”
“你经常在街面上混,精通那些吃喝玩乐的事儿——”
不等赵传玉说完,余二又赶忙举起手,“停!停停!我的大小姐,您还是直接说我是个纨绔少爷吧。”
纨绔再难听,好歹也是少爷,是有钱人。
而“在街面上混”什么的,听着就是个混混啊。
还精通吃喝玩乐,咋不直接说吃喝嫖赌抽呢。
他再纨绔,也只是个十四岁的少年啊,哪里就五毒俱全了?
他顶多就是爱玩,喜欢听个戏,赌个马,顺便学着哥哥的模样,去参加一些宴会。
“……”赵传玉直直的看着余二,没再说话。
余二被她的眼神惊了一下,仔细回想刚才赵传玉的话,这才发现,自己只顾着斗嘴,都忘了回答小姑奶奶的问题。
“哦,你问我府城的那些戏班啊,你这可问对人了!”
“我给你说,三合班的顾筱菊,柳家班的柳春华,还有……”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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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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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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