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言情小说>女主拿了反派剧本txt>第769章 洗白文的反派(十六)
  再说何甜甜,那天在炼钢厂单位医院,她早就发现刘小孬的尾随。

  事实上,她特意选了炼钢厂,就是为了让刘小孬发现。

  确定刘小孬“上钩”了,何甜甜便领着他在县城各个医院溜达。

  是的,溜达!

  何甜甜才不是真的要卖血,她只是想营造一个假象。

  作为撰稿人,何甜甜可以屏蔽痛感。

  但这具身体还是她在使用。

  如果把身体糟蹋得太厉害,往后几十年,她还怎么熬?

  再说了,做戏而已,没必要这么拼。

  一个郑读,还不值得让她使用“苦肉计”。

  在何甜甜的计划里,她只卖一次血,然后就是做戏。

  让所有人都误以为她到处找医院卖血。

  到最后,不管何甜甜到底是用怎样的办法凑够了三百块钱,大家都会觉得这些钱都是卖血得来的。

  何甜甜从最后一个单位医院出来,没有去招待所,而是跑去县城的某座桥,躲在桥洞子里。

  在何甜甜蜷缩着桥洞的地面上时,她就敏锐的察觉道,跟着她跑了半天的刘小孬终于回家了。

  何甜甜继续装睡。

  熬了一夜,何甜甜醒来,她跑去汽车站买了一张去隔壁县城的车票。

  坐着长途车,一路来到县城。

  她没有去找什么医院,而是直奔县城外的大山。

  山里有药材,不过,何甜甜这趟可不是来采药的。

  她县城溜达的时候,一边去医院,一边跟那些老人聊天。

  所以,何甜甜知道了隔壁县城的一个民间传说——

  这个县城是某个大军阀的老家,大军阀给家里修了个大大的宅院。

  解放的时候,这个庄园被没收,却没有发现太多的财宝。

  这、不符合大军阀视财如命、狡兔三窟的性格。

  民间就有流言,说大军阀把家产藏在了老家的后山。

  只是,有人跑去后山挖掘,掘地三尺都没能找到任何东西。

  时间久了,这个流言也就只是一个“传说”。

  何甜甜却觉得,这样的传说,应该还是有几分真实性的。

  其他人单凭肉眼,只靠凭运气,肯定找不到。

  但何甜甜不一样啊。

  她有神识,可以进行一定范围内的探查。

  何甜甜来到了后山,释放出神识,一点点的搜索。

  咦?

  忽然,何甜甜觉得仿佛有闪烁的金光在一个干涸的废井里。

  井口的轱辘都朽败不堪,井里早就没了水,堆积了一层的泥土和枯树叶。

  何甜甜站在井口边,仔细探查。

  很好!

  就是这里。

  何甜甜没有犹豫,从空间里掏出一把工兵铲就跳进了枯井。

  一通挖掘,从上午忙到了中午,工兵铲终于磕碰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

  何甜甜勾了勾唇角,找到了!

  是一个黑漆雕花的大木箱子,里面摆放着满满的大黄鱼,还有一包包的银元,以及一小匣子的珠宝首饰。

  另外,还有几幅画和几张地契房契。

  画,或许还是古董,只是不适合这个时候拿出来。

  地契房契什么的,基本上已经没有用了。

  何甜甜将这些都放回原处,然后只拿了两根金条,就重新把箱子埋好!

  这样的意外之财,不属于她,她只是借用一点点。

  剩下的,还是留给本该发现它的“有缘人”吧。

  何甜甜将金条揣进怀里,把工兵铲收好,然后从枯井里爬了出来。

  她找到小河边,洗了洗脸上、身上的泥土,吃了点儿东西。

  嗯,跟灵魂绑定的空间还是有些用处的。

  虽然以她的本事,缺不了吃喝。

  但有些时候,直接用空间里储存的单兵粮食,还是非常方便的。

  省时间!

  何甜甜将垃圾收回空间里,不留下任何破绽。

  然后,她重新回到了县城。

  在县城里转了一圈,她很快就找到了这个地方的黑市。

  她简单做了点易容,将郑渔这么一个地道老农变成了一个油头滑脑的老江湖。

  混进黑市,从几个目标中找到一个比较靠谱的人。

  用一根金条换了五百块钱。

  剩下的那一根,何甜甜没有卖,而是顺手收进了空间里。

  有了钱,何甜甜却不急着回去。

  她继续在各个医院里溜达。

  待了两天后,她又去了另一个县城。

  这个县城距离太远,介绍信已经不能用了。

  何甜甜索性就爬了一辆路过的火车,去了目的地。

  接下来的十来天里,何甜甜转遍了周围的四五个县城。

  除了日常去医院溜达,她还去回收站转了转。

  咳咳,捡宝什么的,就不要想了。

  这个年代的人只是淳朴,不是傻。

  而且这还是个物资非常匮乏的年代,哪怕是一根鸡毛,一个牙膏皮,也要攒着,哪里会轻松就卖了废品。

  至于什么古董、字画、稀缺木料的家具……呵呵,早就不知道过了多少次手。

  最后沦落到回收站,基本上都是不值钱、或是不能用的东西。

  不过,何甜甜还是淘到了一本书。

  确切来说,不是书,而是一本前朝的官员手札。

  而这位官员在内务府营造司当差,专门负责木库。

  他的手札里记录了很多御用家具的木料、制作等内容。

  “不错,省得我自己造假了!”

  何甜甜满意的点点头。

  这具身体是个木匠,那么何甜甜想要发家致富,就要在木艺上下功夫。

  郑家虽然是祖传的手艺,但也就是乡村木匠的水准。

  这样的水平,进入县城的家具厂还勉强够格。

  但,想要更高一层的发展,就不太容易了。

  何甜甜拉开系统面板,查了一下自己的积分。

  做完上个任务,她现在的积分共计139点。

  随后,她又打开了点娘商城。

  搜索了木艺、鲁班等关键词。

  然后,她找到了华夏木艺大全这本技能书。

  其中不但有鲁班的技艺,还有各个朝代的经典木器制作、木雕。

  另外,还有各个王朝的御用木器的工艺、流程等详细制作技艺。

  其中就包括明清时代。

  何甜甜看了眼售价,123点积分。

  不便宜啊。

  当然,如果不想花积分,还可以用读者大大打赏的点娘币抽宝箱。

  这个小说世界里有木匠,那么何甜甜有大概率抽到跟木匠相关的宝奖品。

  比如这套《华夏木艺大全》。

  但,那要等这个世界的任务完成之后,她才能兑换宝箱。

  太迟了!

  “还是用积分买的!反正我有一折卡!”

  何甜甜咬咬牙,点击了购买。

  点娘商城还算人性化,居然给她四舍五入的抹了零。

  最后,这套《华夏木艺大全》花了何甜甜12点积分。

  躺在城外桥洞下的水泥管里,何甜甜将神魂投入到学习空间里,开始系统学习这套技能书。

  在学习空间里待了三十年,何甜甜成了绝对的木艺大师。

  说句不怕自大的话,她俨然比鲁班大大还要牛逼。

  毕竟技艺都是不断发展的,除了一部分失传的上古秘法,大部分的技艺,应该是能够超过前人的。

  何甜甜成了木艺大能,再重新翻看在回收站淘到的这本官员手札,竟也有了新的领悟。

  眼瞅着快到半个月之期,何甜甜留了一天当做回程的时间,便开始往家赶。

  她不知道,在她离开的这十多天里,郑家村、红和生产大队乃至周围的几个村落,她俨然成了众人议论的焦点。

  绝世好大哥!

  为了弟弟,连命都不要!

  对儿女也好,明明可以用女儿换彩礼,却宁肯去卖血!

  当然,也有人暗地里骂他傻缺,是个不折不扣的糊涂虫。

  但即便是这些骂他的人,也在心里暗暗嫉妒——我怎么就没有这么一个好大哥?

  消息传到了宋家村,宋春红和几个孩子都惊呆了。

  “大丫她爹,他怎么能、怎么能去——”卖血?

  这是拿命换钱啊!

  “已经是不要命了!别人是实在没办法,才去弄上一回!”

  “你家郑渔可好,居然想半个月卖十次!”

  “身上总共才有多少血啊,他这是要把自己给抽干了呀!”

  “可不是!唉,这个郑老大,真是想不开,怎么就闹到这一步了?”

  想当个好儿子,好大哥,大家都理解。

  可也没必要把自己的命都搭上啊。

  不是还有个十五岁的大闺女嘛,听说王屠户愿意出三百块钱的彩礼呢。

  换做其他人,估计就把闺女给嫁了。

  如此,既能全了名声,还不会伤害自己。

  至于儿女……他们的命都是父母给的,现在又不是让儿女去死,只是让她嫁人,怎么就不行了?!

  郑琴彻底傻眼了,心里酸酸的、涨涨的,眼泪更是哗哗的流个不停。

  过去,她总觉得爹不如亲妈疼她,还因为奶奶、小叔让他们受了太多的委屈。

  但,到了关键时候,郑琴才知道,最靠得住的还是亲爹。

  就是她以为最疼她的亲妈,也动过把她嫁给打死老婆的王屠户的念头。

  仿佛除了把她嫁给一个老男人,亲妈就再也没有别的办法。

  明明她手里有钱,她宁肯偷偷塞给姥娘,也不说留着,帮忙分担一些。

  还有,卖血这样的事儿,在他们农村不是什么秘密。

  每隔几年,总有那么几个例子。

  亲爹都能知道卖血换钱,亲妈却——

  郑琴知道,自己不该这么想。

  可事实就摆在这里,父母两人的对比又是如此的明显。

  她真的很难不胡思乱想。

  其实不说父母了,就是她弟弟郑棋,每天也都在想办法赚钱。

  那天,郑棋更是塞给她一张大团结,告诉她:“姐,不用怕,我们会想办法的!”

  还有郑书,知道郑棋在偷偷卖鸡蛋,也跟着一起干。

  两个半大少年,满村子里的收鸡蛋,每天走十几里路去镇上,甚至跑去县里倒腾。

  而他们的亲妈呢,一门心思只帮着老娘、舅母们干活。

  当然,郑琴也能理解。

  毕竟他们母子五个在宋家住,总不能吃白饭。

  可,他们可以不住的呀。

  他们又不是没有自己的家。

  之前宋春红把孩子带回娘家,除了赌气、要挟外,也是怕王老太偷偷把郑琴卖掉。

  可现在,村子里早就传遍了,说亲爹跑去县里卖血。

  有了来钱的门路,郑琴就不一定非要嫁给王屠户。

  再者,王老太想偷卖,郑琴、郑棋他们又不是死的,怎么会任由一个老太太摆弄?

  他们完全可以回家,不用在宋家寄人篱下。

  可亲妈堵着一口气,非要让亲爹来接,给她递了台阶,她才肯松口!

  ……想来想去,郑琴就是有种“亲妈自私、不如亲爹爱自己”的感觉。

  “这个傻子,他、他心里到底还有没有我们娘儿五个?”

  “为了他那个弟弟,他连命都不要了,生生要把自己折腾成一个病秧子啊!”

  “他成了病秧子,我和孩子们该指望谁?”

  “老天爷呀,我的命怎么这么苦?怎么就碰到这么一个糊涂的男人?”

  宋春红哭天抢地,话里话外更是透着对郑渔的埋怨。

  这次,别说郑琴了,就是郑棋都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亲爹会卖血,绝对出乎郑棋的意料。m.xfanjia.com

  前世,也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儿。

  不过,他都重生了,很多事也会变得不一样。

  但亲爹愚孝男、扶弟魔的性格并没有变,他似乎更“疯狂”了。

  郑棋却没有前世那般反感。

  大约就是,前世的郑渔,是用妻子、儿女去孝顺老娘、照顾弟弟。

  而今生,人家用自己去做牺牲。

  这、无可厚非!

  郑棋顶多就是有些无语加心疼,却不会排斥,更不会心生怨恨。

  反倒是亲妈,这般哭闹,有些不太让人舒服。

  “妈,已经快半个月了,我爸他应该也该回来了!咱们还是赶紧回家吧!”

  如果亲爹真的跑去卖血,还在短期内卖了这么多,那么他的身体一定非常虚弱。

  需要好好休养。

  家里只有一个王老太,郑读顶多就是偶尔回来一趟,全都指望不上。

  所以,照顾亲爹的责任,还是要落在他们大房自己人头上。

  “对啊!妈,咱们赶紧回去吧,好好照顾一下爸!”

  郑琴赶忙附和。

  “哼!他不是有老娘、有宝贝弟弟嘛,为了他们,生生把自己弄成了病秧子,就让他们来照顾吧!”

  宋春红又是生气又是心疼,还有隐隐的担心。

  这般多的负面情绪,说出来的话,也就不怎么入耳。

  郑琴等姐弟四个齐齐变了脸色,他们看向亲妈的目光也多了几分陌生……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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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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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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