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言情小说>买活类似基建文>第 318 章 草原上的新商队
  “虎福寿,你还敢踏出你们延绥关一步吗?”

  “为何不敢?!”

  正当黄来儿和张秉忠两个编织爱好者,正在昏暗的天色中点亮了油灯,数着针数时,寒风料峭的域外草原之上,也有两帮人马正在圆顶穹庐之前对峙,一个矮壮的鞑靼汉子,满面胡须怒张,宛如钢针一般,正看守在自家的穹庐之前,和买活军商队的向导寸步不让地对峙着,用鞑靼语怒喝道,“狡猾的骗子,背叛了草原,你的灵魂要在泥沼里腐烂!”

  “骗子至少不会被饿死!也不会被天花烧死!骗子活得最久,能见到苍鹰老去——再说!我现在不是骗子了!”

  虎福寿自豪地挺起胸膛,“我是买活军的活死人——那日松,我已经信奉了六姐菩萨,六姐菩萨宽恕我,赐予我灵魂的安宁!”

  提到谢六姐,鞑靼汉子的愤怒有所收敛了,他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腰间的盐口袋——上好的雪花盐,比所有走私商队卖的盐都要更好,谢六姐的盐。

  谢六姐给这片荒漠草原带来的,又何止是盐呢?那日松半信半疑地打量着虎福寿身后的商队,在穹庐附近,弯着腰出来捡羊粪做饭的老妈妈,也感兴趣地盯着队伍里的几个女娘——是的,买活军的商队,胆子实在是很大,他们虽然是第一次来到漠北,但却居然带了女人,而且,和鞑靼人对敏人的印象不同,他们的女娘要比鞑靼女人还要更加健壮。

  “你们真的只是来做买卖的?”他往一旁让了让,不再阻拦商队们的行动了,虎福寿回头用汉语和商队说了几句话,商队们便从马上卸下了帐篷,手脚麻利地在几个毡包的下风处不远,开始搭建自己的帐篷,而那日松的老母亲也已经走了过去,用生涩的汉语指点着商队,“那里,那里,有水。”

  “巴雅尔拉!”

  那几个粗壮的女娘居然会说几句鞑靼话,她们立刻和老妈妈手舞足蹈地沟通了起来,同时从马背上取下了小水桶:一旦进入塞外走商,吃饭取水的家伙事是必须要自备的,草原上走几天也没有人烟的情况很常见,像是那日松一家,他们也很快就要转场了,要把牲畜从过冬的草场,转到春季草场上去,如果虎福寿一行人晚来几天,或许就要扑了个空,只能自谋生路。

  “塔宾泰,去宰一头羊来!”

  火把被点起来了,那日松的吼声在草原上回荡,伴随着羊叫声,火光中,男人们拎着几桶水走了回来,女人们劈柴、烧火,还有几个商人点着火把翻检那日松家的羊毛,“还可以,往常商队是多少钱收的?”

  “都是换盐,换茶,也换瓷器,我们不用钱!”

  塔宾泰是那日松的侄子,他的汉语说得还不错,“一斤羊毛换半斤盐、三两茶!也换铁,一斤羊毛一两铁。”

  铁器是草原部族急缺的东西,他们也缺陶器,商队的人便问,“马口铁的东西要不要?”

  “马口铁?”

  这个东西对于鞑靼人来说,不算是很陌生,但价格非常的昂贵,是一般牧民买不起的,商队都是直接送到察汉浩特去,那里有诸多鞑靼的贵人,是鞑靼的都城,或者,他们去科尔沁、喀尔喀的草原集市,如果运气够好,没有被直接抢夺走的话,一个马口铁的酒壶能卖上三四两银子,甚至是等重量的金子,塔宾泰摇头说,“太贵了,我们买不起!”

  “那是商队从京城运来的价格,我们的价格不一样。我们的马口铁很便宜,一个马口铁的水壶只要三十斤羊毛。马口铁的盘子更便宜,一个十斤羊毛,一套,连碗盘都有,只要一百斤羊毛。”

  草原上最缺的,首先是盐、茶,其次就是盛器,比如铁锅,这东西对鞑靼人的意义比南面的贫苦人还大,因为他们的用铁是受到严格限制的,而哪怕是陶器都难以自产,还有碗盘、餐具,大多数鞑靼人都只能用沉重的木器——马口铁的盛器,哪怕是那日松都不能不为之心动,一百斤羊毛,不能说是贵了,那日松一家养了两百多只羊,这是去年起新扩张的羊群,他们是买得起的。

  “那就来一套——有没有买活军的周报?”

  这当然是有的,而且还有特意写的养羊歌谣,还是三语版本的——汉字上,用拼音标注了两行,第一行是汉字本身的拼音,第二行则是鞑靼话的拼注:鞑靼语是表音语言,用任何字母都可以拼读,这种鞑靼话的拼注,只要是认识拼音的,都可以跟着唱出来,并且了解到其中的意思,甚至于,还可以通过鞑靼语的拼注,反过来学习拼音。

  那日松立刻就对这本书籍爱不释手了,他反复地翻看了起来,又让塔宾泰取来了马奶酒,对虎福寿也比之前和气了许多,答允他们明早搬出羊皮来给他们挑选,这是鞑靼和关内贸易的主要货源,皮草、肉干、奶制品、马匹、药材,这都是草原的大宗货物,也是内陆的确有需要的东西,至于草原子民,他们缺的可就多了,关内的好东西,他们再没有不要的。

  “天花疫苗呢,有没有?”

  毡包里已经传出了诱人的香气,这是新鲜刚宰杀的羊肉,一点膻味没有,只有诱人的肉香味,狗儿们在毡包后头打转,摇着尾巴舔舐着沾了雪的嫩草尖,它们很快也要有口福了,至少能跟着咬几块肉骨头。

  那日松把商队的朋友们让进了毡包,毡包里的火炉也烧起来了,青烟伴着火星子,从顶部的洞口直往上升,人们盘着腿,围着火炉坐着,面前放着木盆装的羊肉,一把匕首插在羊肉里,还有一碟雪花细盐,一碟辣椒粉。

  这都是商队拿出来的调料,佐料也是鞑靼人很喜爱的商品。那日松回头拿起装马奶酒的皮袋子,给自己人都倒了一碗,老妈妈则拿过大茶壶来,往商队的碗里倒奶茶——这并不是不尊重,报纸上也说了,谢六姐的活死人们是不喝酒的。

  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人不会喝酒,不能饮酒,鞑靼人是很轻视他们的,但买活军的商队有点不同,他们既然带来了这么便宜的马口铁,而且也允诺了会回去问问天花疫苗的事情,那么那日松便把他们当做了贵客看待,他清清嗓子,找了调子,盘着腿,举杯唱起了祝酒歌,“金杯银杯斟满酒,双手举过头——”

  鞑靼人喜欢唱歌,这是自古以来的传统,他们又十分好客——来了客人一定要开宴席,开宴席便一定要唱歌,《金杯银杯》是几乎所有鞑靼人都唱的,一边唱,一边向客人们逐个献上了哈达,这种祝酒歌,调子固定,歌词可以现编,那日松、塔宾泰把自己今日买到马口铁的喜悦都唱了进来,“远方的新朋友带来马口铁,上好的奶皮子有了盘子盛——”

  那日松的嫂子,同时也是他的妻子,正坐在灶台前烧火,也跟着一起唱了起来,声音悠扬而高亢,“羊毛换来了盐与茶,今日的欢喜好比喝了上好的粮食酒!”

  虎福寿一直低声做着翻译,虽然那日松没有向他献哈达,但他也并不在意,买活军的客人们,倒是都很懂得礼貌,低头接过奶茶之后,也跟着调子一起唱了起来,虽然唱的是汉语,但他们已经学会了《金杯银杯》的调子。

  “金杯银杯斟满茶,双手举过头——”

  “草原的汉子像雄鹰,宰杀了肥羊来招待……”

  歌声响彻了漆黑的天幕,夜晚的草原上,天空就像是倒扣过来的碗,缀满了发亮的芝麻,主人们把星空、月色,都唱到了歌里,直到冗长的歌唱完了,酒也喝完了几碗,他们才开始吃饭,这是商队懂得礼仪的表现:歌没有唱完,哪怕饥肠辘辘,也决不能碰一碰面前的美食,只能喝奶茶充饥。

  新鲜的羊肉在炉子上冒着热气,主人和客人们轮流用小刀割下羊肉条,雪花盐已经被调成了盐水,先蘸一蘸盐水,再在辣椒面里滚一滚,送入口中时,羊油瞬间融化,丰腴到了极点,没有丝毫的膻味,而羊肉又细又嫩,鲜美得让人禁不住嗦舌头,那日松一家近十个人,商队也有十来人,二十几个人吃一只羊,一点问题没有,一只羊大约能出六十斤的肉,一个人三斤而已——羊血灌的血肠还盘在锅里,正好明早吃。

  买活军的那几个女人,块头大,吃饭也凶,狼吞虎咽地吃着羊肉,喝着奶茶泡的炒米,老妈妈很喜欢她们,时常割下上好的肥肉,示意她们泡在奶茶里增加风味,那日松冷眼旁观——这样的吃法,不是草原人很难接受,但这帮女人们居然吃得很自然,还向老妈妈竖大拇指,那日松的妻子也立刻就和她们交上了朋友,一边吃肉,一边对着墙角的纺锤、棒针指指点点,不知怎么,居然仿佛很顺畅地谈起了编织的事情来。

  “买活军的人,不会瞧不起咱们鞑靼!”

  虎福寿似乎看穿了那日松的心思,在他身边用鞑靼话说道,“鞑靼人只要会说汉话,就也是华夏百姓,这是谢六姐在报纸上亲自说过的,你看过了那期报纸没有?”

  “我不和叛徒说话!”

  虽然对商队的款待十分殷勤,但那日松对虎福寿,始终有些爱搭不理的,他背过身子,表示自己对虎福寿的不屑,虎福寿哈哈一笑,伸手拍了拍那日松的肩膀,“那日松兄弟——兄弟,喝杯酒,消消气!”

  他拿起酒碗,和那日松碰了一下,于是那日松也就不情愿地和虎福寿碰了碰碗——鞑靼牧民的习惯,一旦聚在一起喝了酒,碰过杯,那么一些龃龉也就一笔勾销。那日松不是傻子,虎福寿既然把商队引来这里,便说明他心中还念着和死去兄长的情分。

  “买活军那里酒很贵吗?为什么他们都不喝酒?”

  商队的汉子们,和塔宾泰那些小年轻谈得起劲,这些小年轻的汉话现在都说得很好了,而两个鞑靼汉子便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似的,亲热地头碰着头闲聊了起来。

  “六姐菩萨不喜欢饮酒的人,只有远洋船队被允许饮淡酒,理由和我们草原一样,取水不方便,有时喝生水也不安全。”

  草原部族都爱饮酒,一面是本性的爱好,一面也是现实的考量——凡是做畜牧业的,都要考虑奶制品的储存,鞑靼人做酸奶,晒奶干、熬奶豆腐,做炼乳,奶制品叫做白食,是他们饮食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草原人也不会每天杀羊,平时主要靠奶制品、肉干、茶水和炒米果腹。

  其中,奶酒是储存马奶、羊奶的重要手段,尤其是马奶,天然发酵后就是马奶酒,这是鞑靼人眼中上好的东西,不但滋补,而且可以久存,饮酒后不但抵御冬季的严寒,还可以忘忧,让人短暂地忘却残酷的草原,进入梦想中的天堂。尤其是在没水源的时候,马奶酒比淡水更解渴,家里存着马奶酒,就等于是存了重要的水资源,能帮助家庭在干季更好的干活、赶路。所以,酒在鞑靼人这里是很平民化的东西,一个牧民或许和敏朝的佃户一样,穷得叮当响,一辈子没有见过多少钱,但他喝酒肯定要比同等财力的佃户便宜得多,也频繁得多。

  但在买活军那里,水是很容易得的,而且马奶不多,汉人多不爱喝马奶——而在那日松看来,一个人倘若不爱喝马奶.子,那就几乎无法和他交流了,这完全就是两种人。他真想不明白,虎福寿为什么要进关去投靠汉人,还把自己原本的名字都给抛弃了,跟随首领一起,改姓了虎。

  鞑靼汉子多数都很直接,那日松便直接向虎福寿发起了牢骚,“难道林丹汗的金帐下,没有好汉子呆的地方了吗?巴图尔,我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兄长追随你,战死在广宁城下,他是个好汉子,我们以他为傲——但你却抛弃自己的氏族,换了自己的名字,混迹去了汉人的地方……你可是个孛儿只斤啊!巴图尔!”

  即便是对于鞑靼语一知半解的商队,似乎也能识别出孛儿只斤这四个字的音节,当那日松的话落在羊毛毡上时,欢快的毡包里似乎也出现了一瞬间的寂静,孛儿只斤、孛儿只斤——鞑靼人心中永远的草原之主,永远的黄金家族,谁能想得到,甘愿当买活军向导,声称自己已经是个活死人的虎福寿,会是黄金家族的后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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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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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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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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