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言情小说>快穿:高能宿主她又在演小可怜了>第120章 玛丽苏文中的反派(完)
  时宁跟沈余结婚后并没有什么变化,两人似乎每天都是热恋期,在一起做什么事情都不会觉得腻。

  婚后,时宁在家当个废人,沈余则是去公司上班。

  即便是再忙再累,他也会挤出时间回家做饭给时宁吃,外卖什么的他不想点,因为她身体不好。

  再说了,他又不是不会做饭。

  时宁也乐在其中,有时候心血来潮了做顿饭给他吃,一瞬间他委屈的想哭。

  “是我的饭菜做的不好吃吗?为什么要自己下厨?”

  “没有啊!我就是心疼你嘛,每天这么忙,还要回家做饭,我不心疼你谁心疼?”

  “我懂了!”沈余认真的点点头,然后把时宁做的饭菜吃的一干二净。

  时宁:“???”她怎么没听懂?

  于是沈余这段时间变得轻松了许多,每天也没这么忙了。

  因为他把一些事情分给了下面的人去做,而他只要负责最重要的部分就行了。

  公司虽然是他一个人的,但是底下又不是没有能人,所以干嘛要委屈时宁在家做饭等他呢?

  底下的一群精英们苦不堪言,虽然年薪非常高,但是这事儿是真的多,他们好想休假啊!

  沈余是不愿意时宁下厨的,即便饭菜可口,也不愿意。

  他娶她,是因为喜欢她,爱她,想宠着她,让她这辈子依赖着他。

  如果她什么事都会做的话,还需要他做什么?

  说他心机也好,说他心思深也好,这一切不过是想把人绑在身边而已。

  “有没有什么想去的地方?我这两天休假,正好在家陪你。”沈余一边给她夹了一块肉,一边问道。

  时宁唔了一声,说:“现在天气不错,我想去海边。上次你也太小气了,就让我待了那么一下下,我可委屈了。”

  说着还低下头,露出委屈的小表情。

  “别闹。”沈余又给她夹了块肉,说:“这大夏天的你去海边不怕晒吗?”

  “我不怕,我可是天生晒不黑的!”

  “那行吧,这两天我们就去海景房住几天,你到时候可别后悔自己晒黑了!”

  “谁后悔谁是小狗!”

  “一言为定!”

  几天下来,时宁的皮肤白嫩嫩的,就跟刚剥了壳的鸡蛋一样,而沈余的皮肤反而黑了几度。

  沈余:“……”

  因为担心时宁的身体,所以寸步不离的跟在她身边。

  明明两个人都是晒的同样的太阳,怎么她越晒越白,他反而黑了?

  “哈哈哈哈!我就说我晒不黑吧!你看你,都黑了好多。”时宁捂着嘴笑,“就应该让你涂防晒霜的。”

  沈余瘫在沙发上生无可恋,是他失策了。

  时宁的心脏匹配源迟迟没有消息,但这些年里,她也没怎么发作过,而且医生检查出来的结果也是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两人没有要孩子,因为如果要孩子的话,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询问过时父时母的意见后,他们在福利院领养了个孩子。刚出生没多久就被丢弃在福利院,是个小男孩,健健康康的。

  时宁是想领养一个小女孩的,但是沈余说,他希望以后如果他忙的时候,有个孩子能够照顾她。女儿的话不忍心使唤,儿子就不一样了,放心使唤。

  沈余给孩子取名为沈宁,没有多大的寓意,只不过是他跟时宁名字的结合而已。

  孩子从小就是个乖乖巧巧的,从学会走路开始,就被沈余教导着家里时宁最大的理念。

  时宁每每看到这副场景,都会白他一眼,并且把孩子抱了过来,“你干什么呢?小宁还小,你说这些干嘛?你这不是培养孩子,是在培养奴隶吧?”

  沈余连忙认错,“宁宁,我错了,我不该对这么小的孩子说这种话。”

  但是等他大了就不一定了。

  每次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其实有一定的规律,那就是沈宁霸占了时宁,让沈余没有了二人世界。

  为了报复沈宁,他就在孩子面前说这些话。

  所以小宁的孩童时期,最讨厌的就是爸爸了。他喜欢妈妈,当然也会爱护着妈妈,为什么爸爸总跟个傻子一样,一遍又一遍的叮嘱?

  等长大后他才知道,童年的他被迫吃了一桶又一桶的狗粮。

  时宁最终还是坚持不住在四十多岁的年龄去世了,她固然可以逆天改命,但这样没有别的意义。

  本意也就是为了享受不同生活的,如果次次都按着自己的想法来做,那跟同一个生活有什么不同?

  “沈余你别哭啊,我们还会见面的。”时宁躺在病床上,抬手抚摸着他的脸。

  沈余眼泪一滴一滴的落下,“宁宁,你是个小骗子,说好的陪我一辈子呢!”

  “沈余,听我说,我们下辈子还会见面的。如果你这辈子能够安稳活到最后的话,那上苍会给我们一个机会的。还有就是,别再去针对南宫家了,这样的惩罚已经够了。”安慕小说网

  “宁宁,你别走!你怎么可以丢下我一个人?怎么可以?”

  时宁叹了口气,这具身体已经到了极限,再留下来也只是负担。

  灵魂飘出来的那一秒,她看到沈余伏在床边哭的跟个孩子一样,死死抓着她的手,就像是抓着什么珍宝。

  沈宁在一旁也哭的跟个泪人一样,这个家从此没有了母亲的角色,这个家虽然没有散,但总感觉差不多了。

  【宿主,我们不走吗?】

  “等等吧。”

  【好吧。】

  时宁没有离开这个世界,她的灵魂体一直跟在沈余身边,看着他每天跟个行尸走肉一样。

  后来她入梦了,让他好好生活。

  醒来的时候,沈余怅然若失。

  他不再悲伤,但整个人变得更加冷硬起来。

  外界对他的评价,从一个二十四孝好丈夫,变成了一个冷血无情的资本家。

  时家的产业被他越做越大,他慢慢的把权利交给了沈宁,看着他结婚生子。

  此后人生最大的乐趣,恐怕就是在自家的鱼塘里钓鱼了吧?

  沈余躺在病床上,感受到生命流逝的那一天,他仿佛看到了一位仙女飘在空中。

  对方的容貌看不真切,但是他知道,这是他的时宁。

  “宁宁,你来接我了吗?”

  “是啊!”

  “抱歉,让你等了这么久。”

  “没有,刚刚好。”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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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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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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