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言情小说>买活狗市场直播>第 353 章 沈曼君官味十足
  ‘叮铃铃、叮铃铃’的声响,从马路一侧响了起来,热情的跑腿隔着街道冲徐振之喊了起来,喊道,“贵客,要不要乘车?去哪儿?只要五文钱,便宜的很!”

  这些跑腿,不再是那些半大孩子们了——孩子们也跑腿,还做报童,但是现在随着木轮自行车的普及,这些成年的跑腿也成了买活军这里特有的风景线,徐振之来此的第一天便已经知道了这种自行车的用法:可以送信,可以送餐,也可以载人,若是他们没活儿的时候,蹬车载人去目的地,速度很快,收费在五文起,比较适合有些有急事的商贾,一般的工人行人,自然还是宁可自己腿着去,也不愿意付这份价钱。

  若是在平时,徐振之当然也愿意自己走,但今日是去编辑部,见的是通信已久,为买活周报做注的沈编辑。徐振之私心里是很钦佩沈编辑的,因为她能为谢六姐的文章做注,而且,就属她做得最好最拿手,谢六姐的许多文章,徐振之不羞于承认,如果没有沈编辑的注解,他是不容易读懂的,至少不那么容易吃透。

  去见文人墨客,自然在意形象,再说沈编辑又是个女子——这件事情,也已经逐渐在两江南北传扬开来了,人们都传说她是吴江沈氏的才女,由于买活军那里女子做官做事的很多,而且吴江沈氏又非常有名,许多人都很采信这个说法,对此的态度也是褒贬不一——

  许多人都感慨沈氏有才无节,居然被买活军的名利给邀买了过去,但是,即便是这些人,也不得不承认,女娘们到了买活军,简直是如虎添翼,再厉害不过了,沈编辑的注是做得很好的,很多文人想要自己给谢六姐的文章做注,但是斟酌词句之后,发现自己的注解也很难胜过沈编辑。

  凡是男文人,去见才女的时候,总是格外注意一切细节,尤其是这种仰慕已久的才女,几乎可以说得上是毕恭毕敬了,徐振之微微犹豫片刻,便坐到自行车后座上,说了句,“去周报编辑部——多少钱?”

  “有些远,七文吧?得骑好一会呢,您贵体也是威猛沉重。”

  跑腿身上的汗腥气立刻传了过来,还有清爽的澡豆气息,这种气味上的体验,是徐振之从前无法想象的,他简直不知道谢六姐是如何让这些劳苦人民都摆脱了那股子死葱烂蒜般的体味,买活军这里正值盛夏,天气非常炎热,这些做体力活的百姓都出了很多汗,但是并不邋遢,原来这两个形容词之间的确存在区别——跑腿身上的汗衫虽然洗得很破旧了,但还是相当的干净,说明他每天都有搓洗,并没有丝毫的懈怠,他搭在胸口擦汗的毛巾也很白。

  做粗活的人——买活军管他们叫劳动者——并不天然就是又脏又臭的,并不天然就只配被老爷太太们看不起,这是买活军这里不知怎么就深入人心的概念。如果说买活军这一处,有什么人文是最让徐振之叹为观止的,除了那些灯具之外,便是这种说不出的人文氛围。

  这个跑腿的收入固然是不如徐振之,社会地位也有很大的差别——敏朝的跑腿大概也会和老爷讨价还价,多要一些赏钱——但是,他们的语气不会这么轻松随意,‘贵客’这两个字中,会充满了柔媚和巴结,不像是这跑腿一样,你也知道他只是客气客气,这生意若是谈不拢了,他不做也可以,他的语气里有一种很陌生的东西,徐振之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但是,他知道敏朝的百姓们——不止是地位卑微的跑腿,便连一般的百姓富户,也很少拥有这种东西。

  而徐振之本能地很喜欢这种东西,即便明知道七文钱偏贵,他还是答应了下来,到了地儿之后,他抽了一张十块钱的钞票给跑腿,跑腿笑嘻嘻地找了他三张毛票,徐振之看也不看就收起来了——若是在外,少不得还要掂量一下,看看制钱的成色,若是不够好,自然还要叫跑腿换一换的。

  钞票这个东西,如果能保证信用的话,的确是比铜钱要方便得多了,至少掖在身上方便得多了。徐振之一边想着钞票是否是这世上最方便的支付工具,一边走到院门前——院门拦了栅栏,院墙旁边设了个大棚子,棚子底下放了一溜自行车,一个老头坐在挨着栅栏的藤椅上,一边摇扇,一边头也不抬地说,“不接受读者面访的哈,有意见可以写信,读者信箱在那里,直接投入就可以了。”

  ……看来,周报的读者前来编辑部的还真不少,徐振之不由说道,“应该许多都是来催连载故事的吧——我是来取稿费的。”

  “可有信件?”老头抬起头来了,“确实,来催稿的最多,但也有来约架的,尤其是那个天一君子,笔墨如刀,多少人要来编辑部守株待兔,等他送稿子来的时候,和他拼个拳头大小——不必说,这都是笔墨上吵不过的。”

  徐振之不由也会心一笑,这也难怪,天一君子笔下可是不客气,天地君亲师就没有不敢骂的,有些言论,非议孔孟、褒贬圣贤,实在是过分之至,也就只有买活周报会大喇喇地刊登出来了。

  他取出编辑部的来信给老者看了,那老者大约也是有些学问的,将信看得很快,一看称呼,立刻肃然起敬,站起来拉开了栅栏,请他进去,“原来是徐侠客,久仰!久仰!老头子是九江人——徐大侠的那篇游庐山记写得真好!”

  这个九江人,是如何沦落到云县来看大门的,其中也定然有些心酸往事,不过此时不说这些,看门老头带着徐振之走入水泥房——这院子明显也是经过扩建的,卫生间的水塔在后院高高竖着,水泥平房上空是架起的大天棚——到底是周报的总编辑部,天棚上绷着棚席,又缠绕了爬山虎,刚走到棚子底下,就觉得很是荫凉。

  天棚这东西,是几百年前便流传下来的,可以避风雪砂石、遮阳避雨,但是也有一点不好,那就是一样很遮光,用了天棚的院子屋子,一定是很幽暗的,不过,水泥房里燃着沼气灯,补充了天光的不足,几盏沼气灯钉在墙上,所接的管子在墙上蔓延着伸了出去,徐振之好奇地看着其中的细节——这个东西实在是太稀奇了,便是在买活军这里也很少见,他还是第一次能挨得这么近呢!

  “沈编辑,徐侠客来取稿费了!”

  他正出神时,门子已是为他通报了起来,一时间编辑部所有长桌上,正伏案工作的众人都抬起头来看着徐振之,倒让徐振之闹了好大的红脸,正局促时,又见一张办公桌后,一个中年女子缓缓站起身来,面露笑容,向徐振之走来。徐振之不由大吃了一惊,心想:这是沈编辑?沈编辑怎么是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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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说徐振之心底,对沈编辑有什么设想的话,那这设想,自然是要着落到人们对于才女一向的想象和认识:仔细想想,才女似乎应该都是很消瘦的,除非是糖代,否则胖才女总是罕见。

  再一个——才女似乎应该都比较忧郁,毕竟女子善做闺怨诗,能做好闺怨诗的才女,怎么能不幽怨呢?

  若是要再说的话,才女么,应该都是美丽的,春兰秋菊,总有一股韵味在,便是容貌平平,气度也当不凡,举手投足,只有一股超脱风度在,令人见而忘俗——这就是吴江沈氏的才女,给世人留下的印象。安贫乐道、蕙质兰心、才貌双全,这多是世人从她们的诗作中得到的一种印象。

  徐振之对沈编辑,并无什么男女间的倾慕,他当然可以接受沈编辑长相平平,但是,在徐振之的想象中,沈编辑应该是内敛而娟秀的,如她的注解一样含蓄文雅,衣饰的话……徐振之不太了解女子衣饰,但他想沈编辑应该会穿轻薄的纱质长袖,不知为什么,才女似乎是不该穿短袖的,也不该出汗,更不会下地劳作,才女的生活中除了琴棋书画之外,似乎很难自然地填充别的东西。

  沈曼君和徐振之的想象南辕北辙,她晒得褐黑,穿着短袖、中裤、草编的厚底凉鞋,脖子上和跑腿一样也围了一条毛巾,这是衣着上让徐振之吃惊的地方,但最大的不同并不在此,也不在于她的肤色(才女可以晒黑吗?)——而是在于她的神色。

  沈编辑满面的笑容里,流露.出一种让徐振之很熟悉的感觉,他很难寻找合适的词来形容,如果非要说的话,他会说,这种感觉——可以说是一种‘官’味。

  官味和官架子不同,并非是那种在高高在上与奴颜婢膝之间来回切换的架势,徐振之自然是见过许多官的,非要说的话,官味,是一种和权力接触久了之后,自然而然浸淫出的气质,对于他这个完全放弃接近权力的人来说,这种极度的自信与威权是很显眼的——为官者,自信自己的一举一动,都会对许多人产生影响,因此油然而生的一种矜持和自重,就叫做官味。投注而来的眼神中,带有的一种评估和掂量,也可以叫做官味。

  徐振之对于官味,谈不上反感,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气质,商人有商人味,牙人也有牙人特有的气质,他只是没想到这样的气质会出现在一个闻名遐迩的才女身上。如果沈曼君消瘦而忧郁,瞧着总有点儿紧张似的,他会嗟叹但不会诧异,因为才貌双全、富贵风流只是才女的最高配置,也有许多才女是清瘦、多病而哀愁的。

  但沈曼君一点不清瘦,也不苍白,她恰好是清瘦苍白的反面,虽然个子矮,但胳膊圆滚滚的——不是丰腴,是结实,徐振之还在她办公桌脚底下看到了石质哑铃的一角,而且,她红光满面,声音洪亮,看起来很习惯于掌握住全场的节奏,和徐振之应酬时,娴熟得让徐振之意识到,他才是那个更羞涩的人——徐振之和所有新来买活军这里的外来人一样,对于和女子交际是很生涩的。

  不像是沈曼君,你不但看得出她很能找到节奏,而且也能看得出,她对徐振之在周报上的连载,很有自己的看法和规划,徐振之对于这种全新的女性,很难以完全形容,非得要说的话,他要用个白话一些的形容词——他觉得沈编辑不但是热爱她的工作这么简单,她可以说是完全沉醉于这份工作了,而且,徐振之深心里认为,沈编辑沉醉的不止是这份工作本身,而且,她更沉醉于这份工作所带来的权力。

  《周报》的影响力,一定比徐振之想的还要更广,才会让沈编辑在潜移默化之中,有了这样的转变。她一定是多次接触到了对于周报非常敬重和狂热的人群,意识到了自己的权威,才这样热衷于扩张自己的影响力——编辑部的众人,对于徐振之都是很好奇,很仰慕的,尤其是采风使张宗子,一心想和徐振之好好唠唠他是如何在敏朝境内广泛游历的,不过,沈编辑一直有意无意在强调一点:徐振之是她挖掘出来的专栏作家,当然也是她的客人。

  徐振之对于任何形式的争权夺利并不感兴趣,他对沈编辑,谈不上反感也说不上多么亲近,说实话,他自觉自己的专栏,份量也没有重到引来其他编辑觊觎的程度。不过,对于这种不了解的事情,他也就不多加评论了,他这次过来的目的,除了拿稿费、交几期稿之外,还有就是打听两件事——游记出版,还有下南洋的事情。

  这几件事当然都办得很顺利,沈编辑是吴江人,他们姑苏老乡在这里就有开了印书社,而且是和周报的印刷厂合作,书籍质量、装帧绝对胜过一般的书房,下南洋的事,更是不必说了,沈编辑立刻就笑了起来,“这就是缘分了,我们正在说这件事呢,不知写信来不来得及,还想派人特意去江阴找人——徐先生既然本就有去南洋观览的心思,那就再好不过了,正好和我们张大采风使结伴上路,一个做深度报道,一个做旅游景点宣传,最是互补不过!”

  说着,便忙写了一封便笺,叫传达室的听差立刻送到衙门里去,压低声音有些神神秘秘地对徐振之说,“六姐之前已有所吩咐,若是您来了云县,要告诉她一声——可见先生是命中注定,大有一番成就之人,若是这几日六姐有闲空,只怕先生能有面圣的机会,也不好说呢!”

  能够觐见真神,这是任何人都无法拒绝的殊荣,徐振之又惊又喜,只是对于‘命中注定大有一番成就’,还颇感困惑,张宗子热心为他解惑道,“六姐来自数百年后的另一碗水,对于我们来说,自然便能够前知……”

  这里头的说法,神神叨叨,徐振之不算愚笨,也是好一会儿才勉强理解过来,知道自己原来是青史留名之辈,一时大为惊诧,心中实在不可置信,却也有些暗喜,深感自己一些自卑自鄙之念,可以就此收歇,他见张宗子神采飞扬,沈编辑借故走开,心中也是一动,便知道张宗子和他也是同道中人,名字都能被谢六姐记住,将来必定也是有些事迹,而沈编辑等人,只怕就没有这份殊荣了。

  能被记住,其实不代表有什么特殊的待遇,只是心中油然而生一种荣誉感,似乎不能辜负了自己原本——在将来应该拥有的名声,徐振之心中又是雀跃又有一点子心虚,百感交集之余,又复好奇之至,不由低声问道,“张兄弟,六姐可曾说过,我是做了怎样的成就,又有了如何的结果?”

  张宗子瞧他一会儿,神情郑重,似乎正在掂量着是否要告诉徐振之,徐振之被他看得越发紧张,双手不由紧握成拳,只祈求地望着张采风使。

  “确然是说过的……”

  张宗子左右看了看,终于下定决心,揽着徐振之的肩膀,附耳低声道,“六姐说……徐兄你……最后死掉啦!”

  徐振之再没想到张宗子说出这么一句话来,一时间瞠目结舌,一句话也说不出口,张宗子拍了拍徐振之的肩膀,冲他眨眨眼,一副自己说得再不会有错的笃定模样,将双手一背,吹起口哨,悠然自得地踱出了办公室,“走喽,走喽,采风去喽——”

  他哈哈大笑了起来,牵过一辆木轮车跳将上去,车铃声很快回荡在了万里无云的青空之中。

  【叮铃铃、叮铃铃】——“走喽,走喽,下南洋采风去喽!”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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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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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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