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都市小说>逆袭1988王林李文秀>第930章 霸道的王林
  每次和邓俪君聊天,王林都觉得十分的轻松自在,因为她开得起玩笑。

  邓俪君请王林坐下来,吩咐佣人泡茶来。

  “你最近怎么样?在东洋演出顺利吗?”王林也不好直接问她是不是遇到事,只能这么委婉的询问。

  “我的人生并不一帆风顺,一直在不断的遇到挑战和障碍。这是避免不了的。我不够完美,不能让所有人都喜欢我。”

  “你已经很完美了。”

  “那是因为你喜欢我,这叫情人眼里出西施。”

  两人相视大笑。

  有华人的地方就有邓俪君的歌声。

  其实不只是华人喜欢她的歌。

  她在东洋很有歌迷基础,在世界其它各地也有大量的歌迷。

  这世间爱她的人万万千千,可更多人爱的不过是被“包装”后的那个天后。

  又有多少人,真心实意地在意过她的苦楚与悲寂?

  年少时她为家人生计而活,成名后她为大众臆想而活。

  身为艺人,终其一生被审视,偏见与流言贯穿了她的一生。

  她十岁就获得了电台歌唱比赛的冠军,14岁签约唱片公司。她到香江演出一个月,就征服了全港观众。她到东洋演出,引起万人空巷,就连中森明菜、小林幸子这些知名歌手,都曾在歌谣大赛上成为她的手下败将。她后来唱的《偿还》《与你共度今生》也是东洋人的国民歌曲。

  33岁这一年,《时代杂志》评选她为“世界七大女歌星”、“世界十大最受欢迎女歌星”。

  对于内地听众而言,邓丽君的意义更为非凡。

  讲内地的流行歌曲启蒙,始终都绕不开邓丽君。

  神不知鬼不觉之中,她的磁带顺由东南沿海进入这片万象新天。

  她的歌声,隐秘地绕过千重山、万重水,被复刻到录音机里。

  即便一生没能回到故里,但她的歌声仍然深深地影响着这片土地。

  九十年代的内地华语乐坛,是摇滚歌手们的江湖,而他们对音乐的初次心动,或许是录音机里的那把温润歌喉。

  许多年后,神舟上太空,随之一探天宫的,还有她的金曲《但愿人长久》。

  成名早也不一定好,过早获得大众的喜爱,也意味着早早就要接受大众的审视,早早的腾出私人空间。

  年幼时期的邓俪君,为家人而活。

  她在家中排行老四,上头有3个哥哥,下头1个弟弟,生活极为拮据。

  中学时代,她的肩上已经背负了一家7口人的生计,到处走穴唱歌。www.xfanjia.com

  码头、电台、歌厅都可见她的身影,回家还要帮忙做家务。

  成名之后,她又要将真实的性格隐藏,只向观众展现讨好的一面。

  大众对她的刻板印象,便是传统完美女性的形象:温婉、甜美、善解人意。

  当然,她不是装出来的,她的挚友就说过:“邓丽君呀?她是个处处为人着想的人。”

  可更真实的她,性格却有些小乖张、小叛逆。

  每个女人心底都住着一个可爱但又嚣张的公主。

  她心血来潮时,便把歌词篡改一番,充满了臭屁感。

  比如在唱歌时,她会灵机一动,将歌词改动一下:

  “阿里山的姑娘没有一个漂亮,只有我邓俪君最漂亮。”

  末了,还要傲娇一番:“觉得唱得不错给我掌声,如果觉得不好,自己上来唱吧。”

  私底下,她像所有的女人一样,在家里也不会穿围胸,不想被束缚。

  她看到王林欣赏的目光是,莞尔而笑:“你啊,被我的身材惊艳到了吧!”

  王林哈哈一笑。

  他知道邓俪君在东洋是遇上了流言蜚语的诽谤,便说道:“世人皆盼一朝成名天下知,却不知此身最易为名累。”

  邓俪君懒洋洋的半躺在沙发上,手撑着头,偏过身子,看着王林。

  王林这话说到她心坎里去了,这让她起了一种知音之感。

  邓俪君轻声说道:“歌迷们并不是喜欢我,他们只是喜欢我在舞台上的那个温婉、甜蜜的形象。有一次,我做了个爆炸头,在欧美很流行的那种发型,唱了几首欧美流行的摇滚乐,在舞台上又唱又跳,我自以为唱得很好,结果却被歌迷们骂了一个多月!所有人都说我疯了。所以,我后来又变回了那个乖乖女的形象。”

  王林问道:“君君,你的愿望是什么?”

  邓俪君道:“一切都是为了年少的野心,身世浮沉雨打萍。天涯何处有知己?只愁歌舞散作彩云飞。”

  谁能想到,一代天后的愿望,居然是在茫茫人世间寻一知己?

  有没有人,会透过漫漫岁月,万千音像,透过覆盖在她身上的重重神光,去怜悯她不为人知的孑然,去抚慰她孤独的灵魂?

  王林看出她的疲态,说道:“你好好休息一段时间吧!别再为了事业而拼命。身体才是最重要的。要不给自己放一段长假?”

  “我想过要休息一段时间,我想到泰国去度假。”邓俪君慵懒的伸了伸懒腰,真丝吊带的睡裙,被高高的拉了起来。

  王林听到泰国两个字,猛的记起来,她正是去泰国休养期间出了事故,香消玉殒。

  “不要去泰国。”王林几乎是下意识的脱口而出。

  “嗯?”邓俪君有些讶异的看着他,“为什么?我想到清迈去休息一段时间,我有朋友在那边。”

  “不要去清迈!”王林坚定的说道。

  “可是,清迈真的很适合度假。”邓俪君笑道,“你不许我去,总得有个理由吧?”

  清迈为泰国北部城市,环境优美,气候凉爽,以玫瑰花著称,素有“泰北玫瑰”的雅称。清迈历史悠久,文化古迹众多。清迈的发达程度仅次于曼谷,市内风景秀丽,遍植花草。天然环境优美,气候凉爽,是著名的避暑胜地。

  王林道:“没有理由!就是不许你去。”

  邓俪君甩了甩秀发,嫣然一笑:“我觉得自己挺霸道的,没想到你比我还要霸道!嗯,这样吧,想让我听你的话,也可以,除非,你能答应我一件事!”

  王林看着她脸上浅浅的梨涡:“什么事,你说。只要我做得到的,我肯定义不容辞。”

  “这件事情,你肯定能做得到,就看你做不做。”

  “何事?”

  “当我男朋友!情人也行。”

  “啊?”

  “否则的话,你凭什么身份命令我做这个、不做那个?如果你肯答应当我的小男友,我就听你的话,做个乖乖女,你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你不让我去哪里,我就不去哪里。”

  “这?”

  王林为难了。

  这事他的确做得到。

  可是,他能做吗?

  “君君,你别开玩笑了。我说认真的。”

  “我也说认真的。”

  “清迈不适合你去。因为清迈平均海拔300米,是高原城市,一旦你发生哮喘等疾病,那就是灾难,送医都抢救不及。既然是去度假休养,当然要让自己置身于一个相对安全、放松的环境。你是一个歌手,用嗓本就过度,万一感冒,就容易引起哮喘。而清迈的医疗条件很一般,你又是一个人在那边,住的是酒店,真出点什么事,谁来照顾你?”

  邓俪君见王林说得有理有据,倒是相信了他的话。

  没有人不怕死。

  明知道有潜在危险的地方,是个人都知道要趋吉避凶。

  王林为了说服她,也是使出了浑身解数。

  一个人的命运,能不能被改变?

  王林心底没有底。

  因为邓俪君不是普通人,她是个极有主见的女人。

  “就在香江休养一段时间吧!我在半山有幢别墅,那里环境清幽,比你这幢房子更适合疗养。我那边有佣人,你再带上你的佣人,住到那里去,可以很好的照顾你的起居生活。”

  “可是,我并不想过隐居的生活,我只是想换一个地方,安安静静的过一段日子。”

  “那你可以去其它地方。”

  “我想去清迈,主要是因为那边有朋友。”

  真是个固执的人啊!

  王林无奈的道:“好,我答应你。我当你的小男友!你听我的,不要去清迈!这一辈子都不要去!最好把清迈这个地名从你的字典里抹掉!”

  邓俪君笑得身子都软了,往王林身上一靠,笑道:“为什么啊?你为什么一定不许我去清迈?连牺牲自我的精神都拿出来了!”

  “我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清迈那个地方,不适合你生活。”

  “难道说,清迈和我相克吗?”

  “对,你可以这么理解。听我的话,不要去那个地方。答应我。”

  王林认真、严肃的话,让邓俪君感觉到了他浓浓的关爱。

  是的,就是关爱!

  这是她久违了的一种人间真情。

  邓俪君握住了王林的手,笑道:“好吧,我答应你。我的小男友!你这么帅气、这么温柔、这么体贴人,我还有什么理由拒绝你呢?”

  王林没有笑,沉着脸道:“我再说一遍,这一辈子,你都不要去清迈,也不要去高原城市。”

  “好,我答应你。你说得好吓人,好像我明天就会离开人世一样!哎呀,我可不想这么早离开,我还没有嫁人呢!”邓俪君再次笑软,倒在王林肩膀上。

  她忽然抬起头来,亲了亲王林的脸:“谢谢你,王林。从来没有一个人,这么关心过我。你把我未来可能犯的病都给预防到了!我还真的没有想过,清迈是一座高原城市,我只知道那里很适合度假。”

  王林道:“适合度假的地方何其多?去哪里都可以。我觉得香江也很适合度假,这里有你的事业,有你的朋友。你应该是个不缺钱的人,放下工作,好好休息一段时间,这比什么都强。心身的舒畅才能让人彻底的放松。”

  “我答应你。”

  “要不去一趟法国?我过一段时间要去法国。我们一起去吧?”

  “法国?可以啊!我和你两个人吗?”

  “当然还有其它人。”

  “那可没意思了!”

  “我和你两个人,那也不好玩。”

  “你是说我这个人不好玩吗?不可爱?不会玩?你又没跟我玩过,你怎么知道呢?”

  “……”

  王林有些招架不住她的玩笑话了。

  邓俪君笑得花枝招展:“什么时候去法国?”

  “再等等,巴黎时装周的时候,我们再去。”

  “巴黎时装周?好,我也想去看看。我听说你们爱秀公司也有时装周?我好想去看,就是不知道有没有机会?”

  她是个名人。

  名人出行反而不如普通人随意。

  她一直想到内地看看,但却一直没能成行。

  这里面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

  王林想了想,说道:“你想到内地去,也不是没办法。不过你只能以普通人的身份进入。”

  邓俪君道:“你是说,让我办一个假的护照?不行,我不能做这种事情。如果有一天我能回到大陆,那我一定是以我本人的身份进入。我叫邓俪君,我祖籍是在大名府。”

  王林道:“以后一定会有机会的!”

  “或许,你可以到香江来发布时装周呢?”

  “咦!这倒是个好主意!”

  “香江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更大。这是一个国际时尚之都。你的爱秀时装周,如果放到香江来发布,前来参展的外商自然会更多。”

  王林道:“今年秋季时装周,我可以在香江和申城两地同时发布时装周。”

  九十年代初期,很多外国人可能对香江并不陌生,但对内地却讳莫如深。

  相对来说,外国人到香江更自由,也更随便,但要进入内地,就比较繁琐。

  王林在香江和申城两地同时发布时装周,香江做为申城时装周的一个分会场,做为一个补充,这是可行的。

  像邓俪君这种不能随意进入内地的人,就可以在香江看到爱秀时装周,也可以扩大时装周的国际影响力。

  “你给了我灵感。”王林道,“今年我一定会到香江来发布时装周。”

  邓俪君缓缓起身,穿着真丝睡裙,光着脚丫,在地板上来回走了两圈,俏目含笑的道:“王林,你看我能不能当模特?你们在香江分布时装周,我可以帮你代言!”

  “真的吗?那我当然是求之不得。”王林哈哈笑道,“有你这样的天后帮我代言,那我们秀之林服装,肯定要火遍全球了。”

  “香江明星多,你要是肯花钱,可以多请一些明星来,举办一个全明星时装大赏。”邓俪君的台风猫步,走起来款款舞随风,腰肢细细,柳眉纤纤,浅笑吟吟,漂亮之极。

  王林道:“可以啊!那得提前邀约香江的明星,让他们腾出档期来。”

  “你也不会亏多少钱,你可以卖门票啊!有我邓俪君参加的走秀,门票怎么的也要卖50块钱一张吧?”邓俪君一边说,一边撩了一下秀发,“你去包下红馆,召开一场时装发布会,把全明星阵营的广告打出去,不怕没有人来。”

  王林道:“君君,想不到你有商业天赋!”

  “我唱歌也是一门事业,而且也是商业行为。”邓俪君道,“不然我为什么要装大家喜欢的乖乖女?就是想让大家去买我的碟片听啊!”

  王林再次开怀大笑。

  邓俪君是这个年代最赚钱的女歌手之一,她的财产,虽然算不上顶级豪门,但也有10亿台币之多,换算是人民币,在3亿左右。

  这样的身家,也算得上富婆了。

  而且她的唱片,会源源不断的给她带来版权收益。

  她说得不错,歌手和演员,说到底也是一种商业行为,目的也是为了多卖唱牌多赚钱。

  在她那个领域,她算是极成功的一个人。

  王林和她聊着天,不觉时光飞逝。

  邓俪君也是睡意全无,和王林越说越精神。

  “喝点酒不?”邓俪君问王林,也不等王林回答,她又吩咐佣人拿红酒过来。

  佣人拿来一瓶红酒,两个玻璃杯子。

  邓俪君亲手给王林倒了一杯酒,双手捧着,递给他:“喝一杯吧?”

  王林接过酒杯,笑道:“你都举案齐眉了,我还能不喝吗?”

  “就是要让你无法拒绝我!”邓俪君端起杯子,坐在王林身边,两个人碰了一下杯子。

  高脚玻璃杯轻轻碰撞,发出清脆悦耳的响声。

  邓俪君很随意的将双脚并拢,神情自然而懒散,眉眼之间,隐有忧愁,这一刻的她,真的像是一个邻家大姐姐,没有发妆,没有打扮,也没有华丽的舞台服装,自然如兰花般静静的绽放,将我国的古典美完美的体现。

  她一开口,轻柔的、婉转的、缠绵的、曼妙的、略带凄凉的天籁之音,荡漾回响在王林的心田与耳畔。

  邓俪君的声音是如此的清纯、温和,就像是在和王林说悄悄话一样,让他能够安静下来倾听她的涓涓细流般的声音。

  她不是后世那种网红的锥子脸,也没有整过容的鼻子和下巴,更没有僵硬不变的脸部。她微带婴儿肥的圆脸,更符合国人对“这个女人有福气”的定义。

  邓俪君的形象正是我国传统女性的代表,婉约温柔、眼神清澈,长发轻扬,举手投足之间传递出浓郁的古典美。看到她,人们会情不自禁地拿最美好的语句来形容她——天生丽质难自弃!

  这也是为什么歌迷无法接受她变身摇摆歌手的原因。

  就像梅姐装不了清纯一样,君君也装不了狂野。

  她俩各有各的美,各有各的妖娆。

  不管是哪一种美,都是符合她们各自外表和性格的,也是世人所接受的倾城之姿。

  有红酒助兴,两个人的话题聊得就更宽泛。

  邓俪君谈到她在各地巡回演唱时的一些趣事。

  她也第一次在王林面前敞开心扉,谈到了自己过往的感情。

  “我曾经有过一段感情,只差一步就结婚了,他把喜帖婚纱都已备好。然后,我登上他家门,见了他家人。可惜,便是这一趟登门,成了我和他之间最大的阻碍。他是大家贵公子,门楣显赫。因为我是个歌女,所以,他家人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让我提供详尽资料,证明自己的身世与过往清白。二是退出娱乐圈,不再唱歌。三是断绝与男性的来往。”

  “啊?还有这样的要求?你同意了吗?”

  对近乎于泯灭社会属性的要求,邓俪君已做出极大妥协:我可以不公开露面,和娱乐圈断绝来往,但请允许我发唱片。

  但她得到的回复依然是:“不行!”

  说到往事,邓俪君轻轻拭泪:“任自己再上进、再自爱,在别人眼中也不过是一个歌女。我也不想四处奔波劳累,可是我真的很喜欢唱歌,我只求出唱片,也不行吗?”

  她一边说着,一边又将一杯酒倒入樱唇之中。

  “我年轻时为家庭生计,为歌唱事业,四处奔波,终年劳碌,代价是身体状况的每况愈下。”邓俪君抿紧嘴唇,一滴猩红的红酒,从她嘴角溢出,“我年纪大了,再不找个男人,再不结婚,我就怕生不了孩子了。我渴望爱,渴望有个男人爱护我……”

  王林从桌面上掏出一张纸巾,轻轻擦去她嘴边的酒滴。

  邓俪君握住他的手,让他温暖的大手,捧着自己的脸。

  她柔美的脸,在他手心里轻轻的摩挲。

  “许多人爱我,但他们只爱我被神话的那一面,我被捧上神坛,终其一生下不来。我除了要满足大众的臆想,还要负责提供茶余饭后的谈资。小到私生活,大到生死。有一次我到外地演出,只因生病住院,就被人造谣,说我已死,而且是死于堕胎!这些人的恶意,怎么能如此让人心寒?”

  “还有这样的事?”

  “在那个贞洁牌坊处处奏效的年代,这样的流言是充满恶意的。”

  “嗯,你受了不少委屈。”

  “唉!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邓俪君起身,走到录像机前,放了一本带子。

  这是她自己的唱片。

  她朝王林招了招手:“来,我们跳舞!”

  王林微微一笑,站起身来,走到她面前。

  邓俪君握住他的手,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只有这样,我才能明正言顺的抱着你,不用在乎谁的流言。”

  王林怔忡:“……”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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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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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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