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俪君抿嘴笑笑,露出浅浅的酒窝:“因为你长成了我喜欢的样子。可惜你已经结婚了,不然我们可以做一对夫妻。”
王林哈哈大笑,他就知道她会这么说。
车子到达邓俪君的家里。
两人下了车,走进别墅。
邓俪君出名早,所以她特别注重自己的隐私。
家里除了一个佣人之外,不会有其它人,而她出行的时候,除了必要的助理和司机,是不会带别人的,如果是出去旅游,那她一般都是一个人或者两个人出行,身边很少带人。
佣人做好了饭菜,见主人回来,便把饭菜端出来。
邓俪君拿来一瓶酒,吩咐佣人下去休息,不用管她。
“王林,你坐。你要是吃过饭了,就陪我喝酒。喝酒总会吧?”
“会。”王林笑道,“你酒量怎么样?”
“不知道,没醉过。”
“那不得了,你酒量肯定厉害。”
“再厉害也不能喝醉酒,一来伤身子,二来伤嗓子。”
“那就以这一瓶酒为限,喝完算数。”
“好。”
她穿的是一件宽袖的一字肩白色裙子,有透明的蕾丝花边,显得甜美可爱,一头自然披垂的乌黑秀发,在左边耳朵上方戴了一朵大大的粉红的花朵。左手小臂上戴着一个晶莹温润的玉镯。整个人清新、淡雅、笑靥如花。
尤其是她那露在外面的双肩,圆润细腻,肩窝深深,锁骨柔美,看人看一眼,就能深陷进去。
她明眸善睐,贝齿如玉,肌色瓷白,圆圆的脸蛋总是带着迷人的微笑。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甚凉风的娇羞。这句话用来形容邓俪君的美貌温柔,真的是再合适不过。
她的声音清纯、温和,就像是在和自己说悄悄话一样,让人能够安静下来倾听她的涓涓细流般的声音。
邓俪君就像幽雅的开放在深谷中的兰花,温柔大方、亲切庄重、典雅秀丽、温和恬静、不具任何攻击性。
王林和她在一起,如沐春风。
开电视机里正巧在播放邓俪君的一个采访节目。
“大家好,我叫邓俪君,我是一名歌手,我唱的歌甜美好听,欢迎大家买我的唱片哦。”电视里的邓俪君对着镜头说道。
邓俪君指着电视里的人,对王林笑道:“你看看,这个人好无耻,居然夸自己的歌好听,还叫歌迷买她的唱片。一张唱片几十块钱呢!”
王林哈哈笑道:“这个人就是你啊!”
邓俪君抿嘴笑道:“是我,我也骂!”
王林惊讶的问道:“难道这节目不是你做的吗?”
“上节目该说什么话,都是唱片公司安排的。公司也要赚钱,我是没办法。我要是能嫁入豪门就好了,那我就可以退休,不用再唱歌了,也不用看唱片公司的脸色了,更不用听他们的安排上节目、发通告、搞演出。”
“你也会缺钱用吗?我听说,你每天能赚60万台币。”
“60万台币也没有多少钱,才十万人民币。比起富豪们的生活来,我算是个穷人。你才是富翁,是不是?我有没有机会嫁入你这样的豪门?”
“有啊!肯定有的。不过在我看来,你就是豪门了。”
“一年三千多万就能养着我这样的女人,你觉得值吗?我每天可以唱歌给你听,还可以做面包给你吃。”
“哈哈,值!”王林顺着她的话笑道,“那我就养着你吧!”
邓俪君笑成了一朵花,双手轻轻的鼓掌:“好开心,我终于找到一个肯养着我的男人了。我也想不用努力,只当一个贤妻良母。”
王林知道她是开玩笑的,当然不会当真。
吃过饭后,邓俪君自己把桌子收拾了一下。
她带着王林来到一间房里。
这间房里的四面墙壁,全是唱片,房里摆放着一台唱片机。
“王林,你知道我一共出了多少张唱片吗?”
“这个我还真不知道,有一百张吗?”
邓俪君拉着王林的手,从左边的唱片开始数起:“这是我签约宇宙唱片公司时出的唱片,一共有20张。这是我在丽风唱片公司出的唱片,有22张,这个时期也是我的巅峰时期,三年时间就出了22张唱片,我厉害吧?”
王林笑道:“生产队的驴也没有你这么努力!”
邓俪君道:“我现在签了两家公司,一家是宝丽金唱片,一家是东洋的金牛宫公司,出了有四十多张唱片了,有很多是用日语演唱的专辑,你们可能没听过这些歌曲。”
“那差不多有一百张唱片了。你在东洋的人气也很高。”
“是啊。所以这几年在那边出唱片比较多一些。”
“你每张唱片的销量都过百万张?”
“我不知道,这是唱片公司的事。可能有吧!”
“太厉害了,不会再有第二个你这样的歌手,既勤奋又受欢迎,张张唱片都畅销。”
“不过接下来我可能会歇一段时间,我比你大一轮,你都结婚生孩子了,我却连一个知心人都没有找到。我要给自己一点时间,安排一下生活上的事情。人生不能只剩下工作和演出。”
“你的想法是正确的,其实你可以退休了。”
“王林,你最喜欢我唱的哪一首歌?”
“最喜欢?有很多。”
“一定要选一首呢?”
“何日君再来。”
“为什么是这首?这是一首离别歌。”
“人生聚少离多,离别之苦是人生最常见的痛苦。”
“嗯,我深有体会。”
的确,她是一位在舞台上星光熠熠的歌手,她给生活在世界各地的华人留下了深深的岁月的记忆。
在20世纪的后50年中,她那甜美而略带哀婉的歌声、她那温情脉脉而又夹杂柔媚的笑容,几乎成了全世界华人最熟悉的声音和表情。她是毋庸置疑的超级巨星,她是舞台上的幸福宠儿。她用歌声点亮了他人的生活。
但她也自叹情途多艰,她也想拥有自己的生活,一个普通女人的平凡而幸福的家庭生活。然而,这个最朴素的愿望,却始终是可望不可求的海市蜃楼。
作为一个歌者,邓俪君是幸运的,从五岁街头卖唱到“有华人的地方就有邓俪君的歌声”,从来没有一个歌者像她那样有如此巨大的国际影响力,这主要归功于她那炉火纯青的歌技。
从宝岛省的小歌厅到香江的大舞台,从东洋的养乐多到米国的凯撒宫,邓俪君名满世界。在近二十年的演艺生涯中,她演唱过上千首歌曲,能够流利地使用国语、方言、粤语、闽南语和台语、日语、英语、法语,更能用这些语言到位地诠释每首歌的意境,能够凭着天赋的钟灵毓秀把快乐和忧愁唱出来,能够用心把美丽和感伤表现出来。
然而,痴情于情歌的她经历了那么多的坎坷,却始终与家无缘。不是她不够温柔。她代表了我国传统女性的婉约、柔情的特质,乖巧而坚强。作为一个女人,邓丽君是不幸的,无疾而终的感情和纠缠不断的绯闻伴随她一生。真情流露也好,谣言绯闻也罢,终其一生,她仍是无所依归乃至客死异乡,幽魂渺渺。
王林看着眼前的佳人,缓缓说道:“君君,你是该找个男人,成个家了。或许这才是你最好的归宿。”
“嗯,我会听你的话。”邓丽君嫣然一笑,“你叫我君君了,我喜欢这个称呼。”
王林笑道:“我听到很多歌迷这么称呼你,我不能喊你邓姐,这样会显得你年纪大,我也不能喊你邓小姐,显得你我太过生疏。想来想去,君君这个称呼正好,因为我也是你的歌迷。”
“其实我还有一个名字,叫邓丽筠。”
“哦,筠筠!他们喊你的不会是这两个字吧?”
“都一样吧!名字只是一个代号而已。”
她喝了一些酒,白皙无瑕的脸颊,透出两片淡淡的红粉,薄薄的樱唇如玫瑰花瓣一般娇嫩欲滴。
“我唱一首何日君再来给你听吧?”
“你不累吗?”
“因为我知道你很快就会离开,却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再来。”
“……”
邓俪君柔美之中带着一点哀愁的声音,在王林耳边轻轻的传来。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愁堆解笑眉,泪洒相思带。今宵离别后,何日君再来?喝完了这杯,请进点小菜。人生能得几回醉,不欢更何待……”
这首歌,翻唱的人有无数多,但只有邓俪君的原唱最动听,最入人心。
哪怕只是清唱,也能让王林听得如痴如醉。
她一边唱,一边伸出手,轻轻放在王林的肩膀上,靠近他的耳朵边,低声说道:“人生能得几回醉,不欢更何待?”
王林的心,忽然之间被她的柔情蜜意给打动了。
不欢更何待?
她这是在开玩笑呢?
还是在挑逗自己呢?
一个经常拿自己婚姻开玩笑的大明星,此刻说出来的话,还真让王林有些模棱两可。
邓俪君转身到王林面前,手指轻轻抚过他的胸前:“殷勤频致语,牢牢抚君怀。今宵离别后,何日君再来。”
王林的身子,有一种酥麻的感觉!
这一刻,他真的觉得自己成了她的恋人,而自己即将离开,她唱出了满腔的不舍。
邓俪君唱完了,将身子依偎在王林怀里,久久没有动弹。
王林不知道她这是入了戏呢?还是怎么了?
他的双手一时间无处安放。
邓俪君抬起头来,双眼里带着迷离的水雾,她看着王林:“你是木头人吗?”
王林啊了一声:“想必不是,木头人肯定没有我这样的温度。”
“我看你就是!”邓俪君娇俏的道,“你还说想我呢!我都主动投进了你的怀抱,结果你都懒得抱我一下?”
王林不由得微微一笑,张开双手,将她搂住了。
“主要是我结婚了,不敢抱你。”王林笑道,“怕挨你的骂。”
“我很凶吗?你还说我是天底下第一温柔的女人呢!”
“我看你骂其它歌迷都是这么凶的。一看人家是结过婚的,或者是有了女朋友的,你就不喜欢了。”
“那是对别人的要求。对你,我没有要求。”
“……”
“当我不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他任何一个缺点,都会成为我拒绝他的理由。当我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他任何一个缺点,在我眼里都变成了可爱的优点。那是我在舞台上和观众互动的一个小技巧,观众爱看,我就表演一下喽!”
“原来如此!”
“现在你明白了吧?”
“明白什么?”
“你情商这么低,你是怎么娶到老婆的?”
“我提着三千块钱去她家,就把她给娶回来了。”
“三千块钱?这么便宜?那我很贵哦,养我的话,每年就要花三千万!是她的一万倍那么贵,你为什么还要答应养我?”
“啊?”
“啊什么啊?你刚才亲口答应我的,我怕你反悔,所以我还录了音。要不要回放给你听一遍?”
邓俪君离开王林的怀抱,转身回到客厅,拿来了一个小型的录音机。
像她这样的歌手,随身携带着录音机并不稀奇。
问题是,她的录下来了?
王林意似不相信。
邓俪君俏皮的一笑,按下了录音机的倒带键,过了一会儿,她又按下了播放键。
王林惊讶的发现,自己和邓俪君的对话,真的被她录了下来。
他目瞪口呆的看着她。
很快,录音里出现了邓俪君给王林挖的那个坑。
而王林毫不犹豫的就跳进了那个坑。
他的确说过养她的话!
邓俪君笑道:“我要是把这卷录音带,放给你的妻子听,放给媒体记者听,你猜会怎么样?”
王林哈哈笑道:“你这么温柔,你不会这么做的。”
她做了个奶凶奶凶的动作:“我很凶的哦!”
王林一脸的无辜:“那对我也没有损失。对你损失比较大一点。”
邓俪君扑哧笑道:“你别误会,我只是想录下我们的对话,等你离开后,我能听听你的声音。我总不能每次想你的时候,就要打电话给你吧?你还那么忙,我打给你十个电话,你能接我三个电话都算我运气好的。你从来没有主动打过电话给我。”
“……”
这算是她的告白吗?
王林其实很理解邓俪君,也喜欢她。
虽然她年纪比自己大了一轮。
但王林的灵魂年纪,却比她还要大。
王林伸出手,想要触摸一下这张传奇女神的脸,这张被无数男人奉为梦中情人的脸。
谷疰</span>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手居然在轻轻的颤抖!
他觉得这一刻是如此的不真实。
王林忽然间迟疑了,觉得自己不该亵渎了这么美丽的女神,于是,他将手缩了回来。
可是,邓俪君握住了他的手,轻轻放在自己圆润的俏脸上,笑道:“我又不不带刺,你想摸一下就摸一下吧!”
王林失笑道:“主要是你长得美。”
邓俪君道:“我看你分明就是嫌弃我年纪大了,吓到你了吧?”
“怎么可能呢!”王林道,“和你说话,真是欢乐。”
他温热的大手,放在她微凉如玉的俏脸上,感受到她滑腻的肌肤紧贴手心的触感。
这时,邓俪君家的座机忽然响了起来。
王林趁机收回了自己的手。
邓俪君走到客厅去接听电话。
电话是唱片公司打给她的。
她在红馆的演唱会大获成功,唱片公司问她是不是要连着开几场?
邓俪君握着话筒,看了一眼跟出来的王林,说道:“我不想唱了。太累了。”
王林笑了笑,在沙发上坐下来,随手拿起旁边的一本书翻看。
没想到,邓俪君居然在看一本言情小说。
香江这边的言情小说,并没有经过删节。
小说里面的情节,真的带有很多很精彩的有色描写。
这种小说曾经风靡一时。
男看武侠,女看言情。
王林翻到她折页的那一面,打开一看,正好看到男主角和女主角的爱情进入甜蜜期,一大段一大段的恩爱描写,看得王林口干舌躁。
邓俪君抬起双脚,像贵妃一般压着腿,侧坐在沙发的另一头,小巧玲珑的足丫伸长过来,时不时的碰一下王林的腿。
王林移开目光,看向她的可爱的小脚。
邓俪君似乎知道他在偷瞄,把脚搭到了王林腿上,然后半靠在沙发上打电话。
“我当然想赚钱,可是有个豪门老板说要养着我,我就不想努力了。”邓俪君对着电话嘻嘻笑道。
王林瞪了她一眼,心想你当真的啊?
邓俪君笑道:“当然是真的啊,这种事情,我还能说假的吗?一年3000万台币,也不算多吧?也就几百万港币。这点钱对人家富豪来说,也就是几天的收入。我真没跟你开玩笑,我都打算隐退了,因为土豪说了,我以后只唱歌给他一个人听。”
王林目瞪口呆,心想女神扯起谎来,真的是眼睛都不带眨的!
还是说,她和平时一样,也是在和人开玩笑呢?
邓俪君咯咯笑道:“好了,不管你们信不信吧!反正我接下来我要好好一阵,我不是少女啦,我没那么多的精力,连着开几场演唱会。再见啦!”
她挂断电话,笑道:“王林,你可听到了,你赖不掉了,我已经向公司宣布退休了!以后你就养着我吧!每年六百万的人民币,对你来说,不算多吧?”
王林道:“不多。一个月才五十万,我养得起。那你的收入是不是归我了?”
邓俪君笑道:“啊?”
王林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理论上来说,我养着你了,你的一切都是我的了。你的版权收入是不是也归我所有了?”
“不行!你的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邓俪君笑道,“你别想忽悠我。”
王林笑道:“你还真是精明!哎,你这书挺好看的。”
“我一个单身女人,没有男人,只能看看这种书消谴一下时光。”邓俪君知道他说的好看是指哪方面。
“时候不早了,我要回去了。我老婆还在家里等着我。”王林放下书,说道,“你也早些休息吧。”
“嗯!再见。”
邓俪君以手支颐,半躺在沙发上,说了再见,但她的脚却没有从王林身上拿下来。
王林笑道:“你的脚?”
她居然慵懒的说道:“嗯?我没力气了,你帮我拿一下好了。”
王林只得伸出手,将她的脚轻轻的拿起来,移放在一边。
“君君,我们明天会在香江待一天,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逛逛街、游玩一场?”
“可以啊。我明天正好想休息一下。哎,有个事情我要问你,你今天带了那么多的女人来,她们都是你的什么人?”
“关系可多了,我老婆你认识了,还有一个跟她长得很相像的,是我姨妹子,还有一个是我堂姐,两个是我堂姐夫的妹妹,还有两个是我的朋友。”
“哇,你一家人颜值都这么高?”邓俪君眨了眨动人的双眼,“我得仔细想一想,我颜值这么低,能不能融入你们这个大家庭?明天出去逛街,不会把我比下去了?我的歌迷看到我们在一起,指着我说,瞧,那个最丑的就是邓俪君!”
“哈哈哈!”王林实在忍俊不住,再次被她的话给逗笑了。
自从来到邓家,王林一直都在不停的大笑,因为邓俪君真的是太会说笑了!
她说的每一句话,都可能是个梗!
邓俪君忽然问道:“你真的要走了吗?不再陪我聊聊了?”
王林沉吟道:“你今天累了,好好休息吧!”
邓俪君嗯了一声:“我的确累了,我派人送你。”
“不用,我的司机就在外面等着我。”
“咦?怎么可能?我没见你打过电话给你的司机。”
“在红馆,我去找你之前,就叫我司机开了辆车跟着我。他同时也是我的保镖。”
“这样啊,那行吧,明天见。晚安。”
“晚安。”
邓俪君起身,送王林到门口,和他拥抱了一下,还给了他一个晚安的吻。
王林走出门,看到忠叔果然就在外面等着。
邓俪君看着王林上了车,若有所思的咬了咬嘴唇,眼神一直跟着王林的车,看着那辆车消失在拐弯处。
王林坐在车上,对忠叔道:“你要不要回趟唐家?”
忠叔道:“我现在是王总的人。”
王林笑道:“我听颜沁说,唐季贤可能没死。你要不要回唐家探探口风?”
忠叔道:“如果唐季贤没有死,那他也不会住在原来的地方。他有很多房产,谁也不知道他住在哪里。”
王林道:“你说的那个叶家,是个什么人物?”
忠叔道:“叶启光。”
“叶启光?这名字有些熟悉!”
“他还有几个兄弟,一个叫叶启华,一个叫叶启明,一个叶启亮。光华明亮。”
“你一说叶启华,我就有些印象了。他在香江也是个富豪人物。”
“叶启光才是叶家真正的老大,和唐老板结仇的人,也是这个叶启光。他们之间的故事,真要说起来,讲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忠叔,小心前面!”王林忽然喊了一声。
因为这边是别墅区,这条路一路上都没有什么车子,忠叔也就放松了警惕,和王林说话时,时不时的回过头来看一眼。
就在这时,旁边冷不丁的窜出来一个人来,伸手拦住了车子。
忠叔是个精明人,他开车一直稳当,眼角的余光一直看着前面,王林的话还没说完,车子已经停了下来。
王林不由得暗赞一声,心想不愧是忠叔。
忠叔没有马上下车,而是摇下一小半车窗,沉声问道:“喂,你找死啊!怎么过马路的?”
一个长发飘飘的女人,用力拍打车门:“先生,求你了,快开车门!放我上车!有人要杀我!”
忠叔回头看了一眼王林:“王总,我看这事不能信。”
王林嗯了一声:“我们走吧!”
这里是别墅区,地方比较偏,夜已深沉,四周只有昏暗的路灯照明,路灯还隔得很远,中间有几盏灯还是坏的。
忠叔和王林只有两个人,当然不敢随便放陌生女人上车,就连下车都要当心,怕别人安排了美人计,引他们下车,然后在后面施闷棍。敌在暗,我在明,很容易招来灾祸。
那个女人一头凌乱的长发,把她的脸给遮住了,但看她修长玲珑的身材,再听她柔美动听的声音,想必是个美人。安慕小说网
但越是美人,越可能是陷阱。
女人不停的拍打车窗,同时用手拉车门,语气里带着哀求:“求你们了!救救我吧!我给你们钱!”
忠叔正要启动车子,那边巷子里跑出来两个男人,手里持着棍子,朝这边呼喊追赶:“别跑!站住!”
女人吓得哭了起来:“先生,我求你了,让我上车吧!”
她跑到车后门,一边喊一边拍打车门,不时的回头看一眼那边赶来的男人。
忠叔沉声道:“王总,真有人追杀她。”
王林蹙了一下眉头,他凭自己的判断,感觉这个女人不像是个坏人。
“叼距老母,别让那个女人上车!谁敢放她上车,我杀你老豆杀你全家!”
王林听到这话,再无迟疑,打开了车门。
那个女人慌忙坐进车里来。
就在她的手带上车门的刹那,那两个人手里的棍子,已经打到了车门上,发现嘭嘭的响声。
忠叔启动车子,一脚油门踩下去,车子有如猎豹一般往前窜出去。
那两个男人指着车子骂个不停,狂奔追上来,但人哪里跑得过车子?眼看着车子越来越远,他俩恼怒之下,将手里的棍子奋力丢向车子,但距离越拉越大,棍子打不到车子,半路掉落地上,发出哐啷、哐啷的响声。
“忠叔,打开阅读灯。”王林说道。
“是,王总。”忠叔把车里的阅读灯还有氛围灯都打了开来。
女人有如惊弓之鸟,缩成一团。
她坐进车里的时候,太过慌张,撞进了王林的怀里。
王林一把将她抱住,闻到她身上有一种很好闻的高档香水味道,清幽淡远,真香自然。
此刻,危险已远,王林松开了女人,说道:“小姐,没事了。”
“谢、谢你们。”女人惊慌甫定,胸腔急剧的起伏,呼吸也是紊乱不堪。
她披垂着的一头长发,将她的脸遮住了,王林看不清她的长相,但从她苗条迷人的身段,还有身上着装、香味来判断,这个女人不是普通的市民,也不是那种街边的小姐。
“小姐,他们为什么追杀你?”王林问道。
“他们抢劫,还要强暴我!我差点就被他们抓走了!”女人的声音带着一股颤音,惊惶不安,但声线意外的很柔美。
王林刚刚和宇内第一甜音聊完天,对声音当然是极度敏感的。
听到这个女人的声音,自然有一种对比,他感觉她的声音虽然比不上邓俪君,但也婉转动听,柔和多情。
王林道:“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临时起意还是宿怨?”
“他们是坏人啊!坏人,你懂吗?坏人做坏事,还用得着问为什么吗?”女人惊骇的说道,觉得王林多此一问。
王林道:“行,我就不问你了。忠叔,开到前面的路口,放她下车。”
“不行啊!他们也有车,你放我下车,他们追上来了怎么办?”女人摇着头,像拨浪鼓一样。
王林道:“那你想怎么样?送你到警局去?”
“我不去差馆,我不能去差馆的。”
“你是什么人?你为什么不能去警局?你受到欺负了,你应该去报案才对。”王林疑窦顿起。
“我、我跟你说不清楚。反正我就是不能去差馆。我要是去了,明天就要出大新闻,我的事业就全毁了。”
王林道:“那你要去哪里?小姐,你给条路走!我们救了你,但不能带着你一直往前跑吧?”
“我、我也不知道去哪里。”
“你家在哪里?”
“刚才那边就是我的家啊!”
“……”王林无语了,自己是不是救了个二傻子?问道,“那你朋友家呢?”
“我发生这种事,不能让朋友知道。”
“那我送你去酒店住?”
“我没钱。”
“你不是说,我们救了你,你给我们钱吗?你果然是个骗子!”
“不是啦,我现在身上没有钱。我的钱都放在家里。先生,你留个电话给我,我以后一定给你钱。”
她说话间,伸手撩了撩秀发,把挡住脸的头发捋到了脑后。
王林看到一张俊秀绝伦的脸!
问题是,他对这张脸还无比的熟悉!
这不就是那个爷爷喜欢她、爸爸喜欢她、儿子喜欢她、孙子还喜欢她的不老美人、长腿靓女周彗敏吗?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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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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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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