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言情小说>我妻薄情妙笔阁>第 210 章 有宴请
  七月的草原,日晒强得怀疑生。

  程丹若拒绝了马车,戴上皂纱帷帽遮阳,一路骑马过去。为此,甚至专门做了一副防晒手套,覆盖住持缰的手背。

  因为从头到脚都包得严实,一天奔驰下,除了大腿有点酸痛,倒是没有晒黑。

  “我骑马越越熟练了。”到了得胜堡,程丹若也不像过去马上休息,反而要水和草料,给春可乐喂水梳『毛』。

  沙尘“噗噗”往下掉,全是土。

  谢玄英也在给冬夜雪梳『毛』,她享受地甩甩脑袋,趴在了阴凉的草堆里。

  春可乐看姐姐这,也吧嗒吧嗒走过去,贴住冬夜雪,躺倒在她的背上撒娇。

  程丹若看着想笑,一扭头,却见谢玄英严肃地看着自己的马,眉头微皱。

  “怎么了?”

  “小雪岁数不小了。”他缓缓道,“上次进贡到宫里的公马,她一都没看上。”

  程丹若:“……”

  他说:“我在想,要不要放她去跑跑,万一呢。”

  相亲不成,就自由恋爱?倒是挺开明的家长:“嗯。”

  “但我又怕她被欺负。”谢玄英拧眉,“得胜堡没有什么好马啊。”

  程丹若:“……嗯。”

  “我不在乎马的血统,但是,肯定要一匹好马。”他说。

  “嗯。”程丹若往屋里走,马厩还是热了。

  谢玄英目光投向长城之外:“不知道那边有没有什么好马。”

  “晚上吃什么?”她问。

  他说:“石榴粉。”

  “也行。”

  石榴粉不是石榴拌粉,而是藕切成小块,染『色』成红,然后与绿豆粉一起放在鸡汤里煮。

  “你吃什么?”

  “鱼片粥,再吃点红糖凉虾。”她说,粥肯定是厨娘做,但她不会做凉虾,还得她亲自掌勺。

  “那我也要。”他说。

  程丹若:“好。”不多他一份。

  凉虾是米粉做的,她路上带了一小袋,这会儿自己先吃也未尝不可。

  随意吃过晚饭,李伯武了,回禀说:“鞑靼了贵,支着好大的帐篷。”

  夫妻俩正在院子里吃晚饭,闻言对视一眼,各有所思。

  谢玄英问:“知道是谁吗?”

  “不清楚。”李伯武问,“要听吗?”

  他思考两秒,摇摇头:“都了,总会知道的,我们不要『插』手多。”

  知府毕竟是父母官,不是军事官,『插』手多,容易破坏和聂总兵的关系。

  “明天就知道了。”

  天『色』渐暗,凉虾也凉透了。

  程丹若和谢玄英吃了顿饭后甜点,早早上床睡觉。

  次日,天晴无雨,又是炎热的一天。

  程丹若不想早起,可外头吵得很,只好起床,冷水洗脸。这天气,她是绝对不会上妆的,头发也必须盘成发髻,以狄髻罩住。

  但额角鬓边的短发,没有发油抿起,甚至刻意留了几缕碎发下,微微修饰脸型。

  谢玄英:“不觉得黏吗?”

  “离我的镜子远一点。”她推开他,叫玛瑙拿了伞,准备趁着日头没到头顶,先去逛一圈互市。

  这回更热闹了。

  集市门口,当地的『妇』女摆了好些摊子,不止卖茶水点,还有她们自己做的针头线脑。

  因为没有铁、硫磺之类的违禁品,守的士兵也就睁只眼闭只眼。都是一地方的,说不定自己的老婆、女儿也在其中,谁没事找事。

  这边不禁,就有不少胡过,挑挑拣拣,买些小玩意儿回去。

  程丹若沿着阴影处走,没一会儿,就看到了在集市门口张头探脑的甘珠儿。

  她好像换了扮,已经是成亲了,但『性』子没变,一见到,立刻跑过,开门见山:“羊『毛』还要吗?”

  “要啊。”程丹若给她想听的答案。

  甘珠儿说:“你拿什么换?快到冬天了,我们要粮食。”

  程丹若:“没有。”

  她『露』失望之『色』:“那你有什么?”

  “『药』材。”她平静地问,“要吗?”

  “要!”草原的『药』材很少,懂治病的大夫更少,甘珠儿想也不想就答应了,“明天晚上在这里交换?”

  看,这次的比六月更多。程丹若点点头:“好啊。”

  甘珠儿急匆匆地走了。

  程丹若也进入互市,明显感觉到货物变多了,交易量成倍增长。

  胡那边,同一棚子,货物却分成几堆,由不同的负责。显而易见,他们自不同部族,只是临时组队合卖。

  大夏这边的商则要更机灵:他们直接贿赂守的官兵,车里的货堆得老高,车轮摇摇欲坠,一车货卖了两车的量,还有卖麦粒的,一堆麦粒代表一石,谈妥就私底下交易。安慕小说网

  类的创造力和钻空子的能力,着实一绝。

  但这也侧表明了,双方都有迫切的交易需求,一月一次的互市,已经无法满足他们。

  再这么下去,早晚现黑市。黑市不受监管,反而要事。

  可进一步开放互市,也行不通:谢玄英没法和朝廷交代。

  官府允许的集市上流多的粮食,他承担要责任,可要是黑市卖去的,最多只是失察之罪。

  做官,无过就是有功,有功等于有过。

  真难啊。

  程丹若一思索着,一继续行走。

  但不到一刻钟,她就想回去了。

  畜牲的体味,的汗味,各式各的灰尘味,还有无处不在的排泄物的味道,在烈日下烘烤挑战嗅觉极限的诡异气味。

  哪怕她为了防晒,蒙着一层皂纱衣,此时也有点坚持不住。

  “回去吧。”程丹若决定不委屈自己了。

  中午,天气热,吃了汤绽梅。

  这是去年的梅花保存下,留到今年夏天吃,梅花新绽放在汤水里,还能保留着幽幽的清雅之香。

  再加上汤水里的梅花状的片,似能消暑。

  吃过午饭,小憩片刻,醒的时候,谢玄英进和她说:“金光夫了。”

  程丹若敏锐道:“怎么了?”

  “请我们晚上去塞外赴宴。”他一脸凝。

  她颔首:“猜到了。”

  云金桑布上次说,下次再请她喝酒,她就有预感,也许有一场宴会在等。

  “去吗?”她单刀直入。

  “当然,岂可堕了我朝威名。”谢玄英叹口气,看向程丹若。

  她才睡醒,发髻松垮垮地坠下,温脉脉,叫他忍不住坐到床沿,轻轻『摸』着她的脸孔:“怎么偏叫你也去?”

  程丹若道:“又不是我一去。”

  话是这么说,但谢玄英明知道宴无好宴,如忍,抬头看看阳,试探道:“天这么热,容易中暑气。”

  程丹若知道他在想什么,却道:“你很清楚,于公我要去,于私我也要去。”

  谢玄英尝不知,只不过再多理智,也抵不过担罢了。

  他有点烦躁:“给我端碗酸梅汤。”

  玛瑙识趣地奉上冰冰的酸梅汤,让他冷静一下。

  程丹若则开箱笼,临时换衣服。既然赴宴,就不能随便穿了,哪怕不像京城的宴席那么扮,也得收拾一二,体现上国的气度。

  等到她梳完头,换好衣裙,谢玄英也冷静了。

  他找一狭长的匣子,取一短剑,约成小臂长。剑鞘是明艳的红『色』,鱼皮所制,剑柄鎏金,镶嵌多『色』宝石,华丽而明艳。

  “这你带上。”他解开她腰间的荷包,随手丢桌上,反而拿了玉带,短剑配在她的腰际,“他们最多解我的兵刃,不会解你的。”

  程丹若没有拒绝,冰冷的金属带给她莫大的安全感:“你带吗?”

  “带。”谢玄英拿匣中的佩刀,同是鎏金错银的造型,刀鞘是黑『色』的,刀刃偏窄,显得轻巧敏捷,美观度远胜普通长刀。

  “这是?”

  他道:“绣春刀。不实,吓吓他们。”

  她:“……这会不会夸张?”

  “不会。”谢玄英道,“看着吧,他们肯定会吓唬我们。”

  又担地看向她。

  程丹若谨慎地求证:“怎么吓我们?总不会让我们生吃羊肉吧?”

  谢玄英认真道:“我也不知道,只能静观其变。”

  程丹若想想,也不敢小觑,谁知道是不是鸿门宴,便吩咐丫鬟:“拿些点,再煮一壶牛『乳』给我们。一会儿我们走了,煮点绿豆汤,凉牛『乳』也放着。”

  她转头,和谢玄英说:“如有不好,回吐。”

  他反而安慰起她:“不至于,只要他们还想继续开互市,就不会与我们为难,最多给下马威罢了。”

  程丹若点点头,里却想,我是怕他们卫生习惯不好,吃了腹泻啊。

  她倒罢了,有金手指的『药』能吃,他肠胃弱,这才刚好没多久,再一次,怎么折腾得起。

  集市即结束的时候,程丹若与谢玄英骑马,一道去往塞外的帐篷。

  在城墙上看不觉得,进入一望无际的草原,天地就变得无比辽阔。一座座毡包像是小山,错落有致地遍布开,它们看起相似,却不相同,各有其独特的装饰物,似乎暗示着他们不同部族的身份。

  路上,谢玄英简单说了一下鞑靼的况。

  就好像瓦剌与鞑靼同属于北元,却是不同的部族,鞑靼的内部也分为各不同部落。不同的部落之间,有不同的信仰,因此为便于辨认,常以他们的信仰称呼其部族。

  如今的鞑靼王,属于高山部,他们崇拜的就是草原上的神山,所以,金光夫所在的帐篷上,顶部有一层又一层的彩『色』幡布,就如同山一层次分明。

  但云金桑布本源于黄金部落,当然,这不是意味着他们信仰黄金,而是崇拜成吉思汗的血脉,他们这一支是成吉思汗的后裔,被称为黄金血脉。

  不过,他们也确实喜爱金属黄金,以佩戴黄金饰物为傲。

  除了这两大部落,还有崇拜猛狮、雄鹰和狼的,或多或少都能在毡包的装饰物上分辨一二。

  不过,草原部族没有清晰的部族之分,小部族遇到灾难,就会投奔大部族,大部族内斗,可能会分裂为数小部落。

  所以,一部族可能有不同信仰,两部族也可能是同一信仰。

  “这次值得注意的,只有四部落。”谢玄英竖起手指,“高山、黄金、猛狮、雄鹰,其他都是小部族。”

  程丹若:“各自的首领你见过吗?”

  他道:“鞑靼王本应该不会,可能的是他的大儿子宫布,黄金部族那边,自从云金桑布嫁给鞑靼王,她本就是首领,两部族密不可分,才能压服其他部落。

  “其他两,他们的首领通常也能部落名称呼,猛狮部叫阿尔斯楞,雄鹰叫布日固德。”

  她努力记住这两拗口的蒙古名字。

  “到了。”谢玄英勒马,眺望前方的大帐。

  此时,阳已经沉入地平线,云层疏淡,天空依旧明亮。

  微风吹过草坡,茂密的牧草像海浪一,泛连绵不断的碧光。

  大帐门口,罗列着数挽弓带刀的壮汉,其中一体型壮硕的汉子,慢吞吞的举起了手里的弓箭。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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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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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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