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华继续朝着李心臻说:“我从调走的主编那里知道了现在这个主编的背景,终于知道为什么我手底下那些平时老实本分的作者会投靠他了。
原来这个主编家里有一个小姨,人家最近傍上了京圈的一个大人物,连老主编都不敢与他对抗,所以就被调走了。
所以我寻思着继续在这个报社待一段时间,然后趁机找关系调走,换一个环境工作。
我想问问你能不能把这两份稿子先压在我这里,我现在手里头的钱有点紧张,等我到另一个报社稳定下来,我一定给你争取……”
说到后面的时候,她都有点不确定了,她这段时间经历过太多人的背叛了,其中不乏有平时关系不错的作者和同事,和她们天天接触都这样了,更何况李心臻这一位能写出爆款的大神,所以就有点不确定了。
有求于她的话就好说了,李心臻心里已经知道该怎么做了,“当然可以!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陈春华原本暗淡的眼神听到李心臻的回答立马有神采了,立马回答道:“只要我能够做到的话,我一定同意!”
对于编辑而言,有可以长期发展的作者非常重要,不然光杆司令可会被报社淘汰的!
“你之前不是给我寄过手表和收音机嘛,我对这方面比较感兴趣,就想问在这方面你有什么门路吗?”
陈春华有些惊讶,感兴趣就是倒卖的意思,只不过说得比较委婉一些而已。
聪明人不说暗话,她开门见山的说:“你要做这方面的生意的话,我可以介绍一个人给你们认识一下,刚好我也有事情找他。
之前那些手表和收音机是我帮了他的忙,然后他才给我的报酬,我各留了一个下来,其他的都寄给你了!”
李心臻欣然答应了,两个人暂时约好了明天下午碰面。
李心臻看时间已经差不多两点了,正想着说告辞的,可是陈春华却让她们别着急走。
看陈春华不慌不忙的样子,李心臻好奇的问道:“你这个点还不急着上班吗?”
陈春华笑了笑说:“现在的主编可不会管我,我要是准时去上班的话,他估计还会找我麻烦。
自从我迟到了一次以后,他对我的态度还好转了一些,虽然说也好不到哪里去,但是起码没有一直盯着我不放。”
李心臻宽慰了她一番:“这就是典型的怕别人超越的小人罢了。你莫要把这种人放在心上,反正工资一样的发,你又不吃亏!”
陈春华被她逗笑了,觉得她说的有道理,然后拉着李心臻就一顿聊天。
陈春华别看她名字有点土气,可是人却长得偏御姐风格,哪怕穿得粗布衣裳,也难以掩住她的风华。
李心臻就很喜欢这种风格,见多了像叶沁丽这种软萌的妹子,所以对这种御姐类的就很稀罕了。
从对话中了解到了陈春华是孤儿,在羊城靠着吃百家饭长大的,后面是因为有个大善人资助了她才得以读书,甚至读了工农兵大学。
毕业以后就在羊城的一个小报社工作了,所以难怪李心臻说这房子那么小一看就是一个人住的样子。
不过正是因为她孤家寡人的,所以她才能够下定决心找关系直接调走,反正她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聊了大半个小时后,李心臻就和周其琛他们回去了,怕她们一直在的话,陈春华不好意思开口说去上班。
一行人刚刚离开小巷子,一个穿着一件风衣的男人就来到了陈春华家门口,嘴里叼着一支玫瑰花,然后推了推眼睛上的墨镜,很自信的敲了敲门。
陈春华背着包打算去上班了,听到了敲门声还以为是李心臻她们回来了,就一边开门一边问:“心臻,你是不是落下什么东西了?”
没想到就看到了门外面的男人,看了一眼他的打扮,捂住眼睛无奈的说:“盛东川,你能不能别那么幼稚呀?”
男人把他从家里薅下的玫瑰花拿了下来,递到她面前,说:“小华华,这是我特地偷……哦不,拿给你的礼物!”
……
另一边的三个人出来以后,本来李心臻是想着早点回去休息的,但是‘秦至’不同意,他好不容易出来一趟,还没有玩够呢。
李心臻本来还可以抵抗住他的撒娇的,但是谁让玉玉顶着秦至的这张俊脸蛋,她对自己的脸完全没有抵抗力,一伙人就在大街上逛了起来。
走着走着就到了百货大楼面前了,毕竟这个年代估计也就只有这个地方能逛逛了,三个人就进去了。
‘秦至’就像个乡巴佬进城一样的,看见什么吃的都要买,李心臻在第三次付钱之后直接把人给栓牢了,就怕她一个不注意,他又去拿了柜子里最贵的糕点。
李心臻忽然想起来周其琛的衣裳没有带几套,就直接在店里给他买了两套成衣。
这个年代一般人都是直接买布料回家做的,买成衣的都是少数,所以卖衣服的售货员看李心臻那么大方,又向她推荐了几套适合‘秦至’穿的衣物。
李心臻想着反正大部分时间都是李心臻自己扮演秦至的,就爽快的同意了,自己跟自己跳了两套衣服。
玉玉本来看李心臻一下子就为周其琛花了大几十,还想说李心臻偏心的,没想到主人也那么爽快的帮他买了衣服,顿时就闭嘴了。
等售货员把袋子装好的时候,还抢先接了过来提着,搞得李心臻还多看了玉玉几眼,甚至还在心里感慨到这孩子变勤快了呀!
售货员笑眯眯的把人送走的,等他们一走,立马吐了一口口水到地上,本来看这两个人男人也算八尺高的男儿,没想到竟然靠花女人的钱。
她不知道的是,周其琛早就把兜里的钱交到李心臻的手里去了,四舍五入等于花的是他自己的钱。
回到招待所之前,李心臻先把玉玉弄进空间去了。
然后就和大婶打了一个招呼,就回房间去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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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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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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