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林的哥哥,排在了四位。他是嫡系子弟,有家族背景,继承了家族的财富,又参加了科举,并拿到了一个很好的成绩。
林家连开九炮,宴请三十多位客人。
于可远被一群人吵醒了。
旁边有人搀扶着他,却怎么也走不动,被人推着往前跑。
迷迷糊糊中,他看着四周的环境,心中一震,脑海中浮现出一段不是自己的回忆。
“重生!”
别看他只是个十四岁的孩子,可他的骨子里,在二十一世纪是个颇有能力的男人,一个是历史硕士,一个是政界的大佬。但在追求自己心目中的女神未果后,他感叹历史系的文科生很难找到一段完美的感情,结果一觉醒来就成为了这么一个毛头小子。
前世大概是酒量不好,被人灌多了,撑不下去,就被他李代桃僵了。
根据他的记忆,这里应该是明代,也就是嘉靖王朝,腐败最严重,民不聊生,又在山东东阿,于可远只能以四十五度角仰头看着自己的伤口,所以,他才会这么做。
于可远双目无神地靠在病床上,看着被撕扯得七零八落的床单,眼中的惊讶变成了担忧。
放眼望去,房间里只有四个大字:空荡荡的!
墙壁是用一种已经灭绝的泥土建造而成,远远望去,墙壁上到处都是凹凸不平的痕迹,上面挂着一些黄色的海报,而在房间中央,摆放着一张桌子,桌子上少了一个角落,做工粗糙。
于可远正努力回忆,忽然抬头,望向案几上的那份大红的结婚文书,整个人如同遭了天大的晴天霹雳。
他想起了《大明户令》中的一句话:“男女通婚,有时有,或有断衣之人,同时禁之”,也就是说,男子和女子必须达到成年,否则,就不能成婚,而且,父母也严禁在子女幼时私订终身。
更何况,朱元璋在明朝皇帝洪武三年,订下了一条规矩:“男子十六,女子十四,皆可成亲。”
于可远今年十四岁,未婚先孕。
但他有一个哥哥,十六岁,早在半年之前就去世了,容貌和他一模一样。他爹生前托人去邹平县找了个好人家,听说人家有百余顷地,济南也有几个店铺,跟那些权臣关系不错,是个大户人家,有几个院落。xfanjia.com
哥哥死后,家族没落,日子一天天不好过,所以,他的妈妈,就把他送到了邹平县,做了他的夫婿。
于可远不肯嫁给自己的夫婿,甚至还借着这个机会,向自己的娘家求教。
谁知于可远入学堂才几天,便结交了一帮狐朋狗友,整天偷窃,吃喝赌博样样精通,被私塾老师撵出去后,每日饮酒作乐,一有不如意便会回到家中,对着妈妈就是一顿暴揍。
听说林家兄长中了举人,更是怒火中烧,想着自己也应该如此,于是动了歪心思,但林家兄长一向精明,早就看出了他的性格,叫人将他灌醉酒送回家。
谁能料到,一觉醒来,于可远竟然就变成了一个人。
外面传来了开门声,将于可远从沉思中惊醒,看向了门口。
房间的大门被推开,一个胖乎乎的婴儿冲了过来,他看着于可远挣扎着想要站起身,原本还带着笑容的他,此时却像是见了鬼一样。
“阿母,哥。
小孩赶紧紧紧地抓住了身后的人。
于可远抬头望去,只见一名面色苍白,衣衫褴褛,衣衫褴褛的中年女子。
她的勤奋和纯真,让人不忍直视。
只是,她的脸被乌黑的伤痕和恐惧,给毁掉了。
六眼对视,于可远有点不知所措,这种熟悉的感觉,在别人的脑海里浮现,让他心惊肉跳,缓缓举起双手:“阿母,姐姐。”
邓氏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听到于可远如此恭敬的声音了,她怔了怔,轻轻一叹,道:“你醒了吗?你的脑袋还痛不痛?”
“没事,阿母给我拿一壶热水来。”
邓氏愣了愣,不解说道:“可远,你刚才说啥?”
“好了,我给你和孩子喝。”
于可远本来还打算用这杯茶来亲近这对母女,谁知正是因为过去的关系过于冷淡,让邓氏觉得有些奇怪,她自然没有怀疑于可远的身世,只是怕他借机找自己要银子,然后在外面胡闹。
邓氏苦笑道:“我知道你在想些什么,我的银子都用来买一个月的伙食了,身上已经没有了,你要打架,就手下留情吧。你杀了我也就算了,你和阿囡还能不能活下去?”
于可远眼眶湿润,他很想对阿母说,这件事情不是他做的,但这件事情,说出去,没人会信。就算是他,也有一种自己是在做梦的感觉,希望自己能够回到过去。
邓氏年已将近四十,但身体并没有她这般健壮。她的父母去世后,整个家庭都是她一个人在支撑,一年四季都要种一些田地,冬天和夏天去乡下的富户打工,有时候在家也要做做鞋子,然后拿去县城里卖。
她原本存了好几个铜板,打算雇一个奶妈,教阿囡做人,过两天就去了富贵之家做侍女,于可远就把她带走,胡吃海喝,家里真是穷得叮叮当当。
邓氏走出后,给于可远的床头放了一杯热水。
“多喝点,你的脑袋就不会痛了。”
于可远将一大盆热水一饮而尽,这才松了一口气,头痛的感觉减轻了不少,精神也好了不少,半靠着墙壁,望着阿囡。
“阿囡,给我一个拥抱。”
阿囡拼命地摇着脑袋,往后缩了缩,缩到了邓氏的后面,一双眼睛里满是恐惧。
于可远一脸的苦涩,嘴角露出一丝无奈的笑容,在他们看来,自己才是真正的欠债人。唯一的解释,就是前世的死亡,让她们得到了自由。
“阿囡,去给阿母端点肉汤。”邓氏揉了揉阿囡的头。
阿囡欢天喜地地跑进了厨房,不一会儿就把一锅肉粥端到了桌子上。
稀饭,碎肉,稀疏的米饭,实在是太显眼了。
“你先吃饭,我跟阿囡都已经吃饭了。”邓氏道。
这是他有生以来,吃的最差的一种,而且味道肯定不会太好。
邓氏见于可远用不上筷子,便说道:“家中剩余的盐早在几日之前就被你给分出去了,你也就将就着用着,若是要好吃,等到明天一早,林家人要设宴,你就别过去了,阿母会给你拿回来的。”
“那就好。”
于可远看了一眼阿囡,发现她正聚精会神地看着粥,就知道她还没有吃完,于是,他将锅里的肉倒在一边,端起一杯稀饭,递给了阿囡。
阿囡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她盯着碗里的那碗稀饭,然后再望向邓氏,再也不肯吃了。
于可远继续说道:“我在林家人的时候,也没怎么饿,只是喝多了,身体有些疲惫,就让阿母和阿囡好好休息一下。”
邓氏发现于可远今日异常的不正常,从她进来开始,就像是换了一个人。她只能猜测,于可远是不是有别的想法。
邓氏的语气变得严肃起来,“你爹临终之前吩咐过我,若是你执迷不悟,不听阿母的话,阿母会带着你爹的书信去县衙请人来给你治病!我已经让人联系好了,这两日我就把阿囡带到镇上的齐大人那里去,你别想动她!你要要银子,就去找你的那些朋友,让他们出卖阿母!”
一开始她很愤怒,但是说到最后,她的情绪变得很激动,她低下头,哭了出来。
“阿母不要哭泣,阿母不要哭泣,阿囡要永远陪着阿母!”阿囡用小手为邓氏拭去泪水。
“我不是要把孩子卖了啊。”
于可远的情商和智慧都很高,但他输给过的女人实在是太多了,根本不明白她们在想什么,见两个孩子哭了,他有些不知所措,“我们一家很穷,都是阿母撑着,阿囡还在发育,所以我就把这碗肉汤送给了你,没有其他的目的。”
于可远如此焦急的声音,让邓氏有些难以置信,她抬起头,看向于可远:“真的?”
喝了一杯酒,就变了一个人?
邓氏把碗里的肉粥递给阿囡,“让阿囡尝尝。”
“阿囡不能动,阿母也要。”
邓氏眼睛一亮,颤抖着道:“好,阿囡和阿母都要。”
这一餐简单而仓促,温暖也属于阿母和阿囡,跟于可远无关。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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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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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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