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其它小说>大明枭相>第24章 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只有提出一些惊人的观点,让人相信,这样的话,就能脱颖而出。

  “是吗?于少爷怎么说?”

  高邦媛一愣,在距离于可远两尺的地方,坐了下来。此时虽然还在下雨,但因为斜颈树荫的遮挡,所以暖英也拿出了一柄雨伞,不用再害怕被雨水浸湿。

  在这种情况下,争辩起来,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整体而言,庄子的养身之道应当是以形体和精神为重。庄子对此并不反感,反而十分注重形体的培养。正像《达生》中所说的:“一个好的人,如果他是一个人的话,他会把他的另一个人放在他的身上。”

  这就意味着,不管是外形还是精神,哪个落伍了,都要奋起直追。后来,单豹注重精神,不顾身体的安危,被一头饥饿的老虎杀死,张毅重修身体,不注重精神,最终身患内热症而亡。所以,庄子总结了一句话:‘豹子养在内,老虎吃在外面,毅在外面,而在内部,这两个儿子都不会比它差。

  高邦媛沉默了许久,眼睛一亮,道:“于先生是不是和庄子一样,都是身手了得?”

  “不然。”于可远摇了摇头,道:“庄子说过,我的人生是有极限的,但我知道的也是无穷无尽的,以我的有限的寿命,去追寻无尽的学问,只会让自己陷入困境,对健康有害。

  这好像是在警告世界,不去追逐生活中无法完成的事物,这样才能避免麻烦。如果你遇上了什么麻烦,那就干脆认输,顺其自然,那你就没有什么转危为安、扭转乾坤、逢凶化吉、转危为安、有神相助了。

  有志之士,必有天相。高姑娘对庄子的信仰很深,但并没有完全遵从庄子的心意,要不然她也不会大老远的跑来东阿了。”

  高邦媛眉头一蹙,不喜欢他的话,却也没有反对。

  “说白了,一个读书人,如果把自己的书看完了,那就是一个只会读书的废人。”于可远接着说道:“我比较赞同庄子在‘仁义不能近亲》中说的话,为了身体的安全,应该避免惩罚和名誉。离罪还好说,为什么要避而远之?《列子•说符》一章中有一条旁的说明:“做好事,不以名,而以名”;名利不在于利期,而在于利益;利益不是为了争斗,而是为了争夺,所以,绅士要谨慎行事。要想自救,就得靠‘因果报应,行中间路,当个平庸之辈。”这就是做人的原则。”

  高邦媛无言以对,支支吾吾地说道:“这就是于先生为什么会为了一己私欲,而不顾一个未婚少女的名声?这和你说的‘中间路线很像。"xfanjia.com

  “是的,如果庄子说的‘只有一步之遥’,那就太可惜了,如果我今天没有留下高姑娘,那么高姑娘的终身大事,很可能就是我了。不过,你我都实话实说,凡事都是有好处的。正如孔师所说,明知不可能,却要去做。哪怕没有一丝一毫的机会,他们也要拼尽全力。我此举虽然有损于高姑娘的名誉,但也会带来无穷无尽的机会,对我们双方都有利,怎会不做?”于可远低声说道。

  高邦媛长长吐出一口气,道:“在这一点上,我是比不上你的。不过,你的想法,似乎与贤人圣哲的理念格格不入。”

  于可远哑然失笑。

  “你看过哪个王朝哪个帝王用圣贤的话来统治这个世界?圣人之言,本就是制衡他人之物,对君臣来说,更是一件大杀器,若是用在自己身上,反而会毁了自己。圣者的话,向来都是能用就用,不用就不用。如果我真的什么都不做,那高姑娘会对我更不满意。”

  这怎么可能?

  高邦媛不这么认为。

  但她努力地想象着,如果她真的嫁了一个品德高尚的书呆子,她会不遗余力地说教,会倾囊相授,会不会按照圣人的规矩去做,她会第一个倒霉蛋。

  这种儒家的人,对女人的三从四德、七出三不是很看重,这就是所谓的“三不”。

  她要夺取家族的产业,要在山东,要在国内立足,要做女人,就必须要面对所有的道德,尔虞,勾心斗角,她自己都不是处子之身,又怎么可能管得了别人?

  高邦媛:“天气越来越凉了。”

  于可远明白他的意思,指了指自己的住处,示意他进去。如果高姑娘不介意的话,就在这里住一晚吧。”

  高邦媛没有回答,但暖英已经注意到了她的表情,撇了撇嘴:“少说两句,带路!”

  大街上,于可远与高邦媛并肩而立。

  因为暖英要去安排那些护卫,所以他把雨伞交给了于可远。

  于可远为高邦媛打着雨伞,两人并排走着,因为碍于礼节,于可远没有坐在雨伞内,任由雨水打在了他的身体上。

  见他如此听话,高邦媛也有些于心不忍,“过来吧。”

  “这可不行。”

  高邦媛叹息一声,“我送的礼物已经够多了,再多一份也无妨。”

  于可远笑了笑,钻入了雨伞内,身上的衣服被雨水打湿,贴在了皮肤上。

  高邦媛脸色一红,浑身不舒服,她想推开他,但看着他瑟瑟发抖的样子,还是忍住了。

  于可远此时也是蠢蠢欲动。

  他活了两辈子,前世的他,在爱情的道路上,却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失败。这一次,他是从穷人做起的,应该会变得不一样吧?

  一路上,于可远有些不好意思,他笑了笑,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变得轻松一些:“清修哥哥这几日准备了不少酒菜,想来会有好吃的,特别是饺子。”

  高邦媛:“怎么了?”

  “我还记得,我父亲和我大哥还活着的时候,有一次下雨,父亲从兜里摸出了两个白乎乎的东西,我还以为是棉花糖,没想到却是个带着白粉的馒头,一口咬下去,一股香甜的味道扑鼻而来。不过价格太高了,我再也不想再去街上了。"高邦媛想了想,道:“我从来没有尝到过香喷喷的饺子。”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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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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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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