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其它小说>李治你别怂>第七百九十章 文章传世
  来到这个世界后,李钦载很少拿前世那些名篇佳作来显摆。

  自己的出身不凡,已是显赫之极了,诗词名篇什么的,对自己来说不过是锦上添花。

  若对历史敬畏,何妨给那些本应在青史中湛湛生辉的诗人文士们留一条活路,让他们回到历史的轨迹上,继续绽放本应属于他们的光芒。

  不过这一次,李钦载实在没有别的选择,再说,将《滕王阁序》送给滕王,实在太应景了,情不自禁就拿出来了。

  当然是自己的原创,这是毫无争议的。

  王勃?他还是个十二三岁的孩子,这时候大约正在亲爹的棍棒下读书,说不定偶尔也会拿弹弓打鸟。

  所以,这篇千古第一骈文的作者就是李钦载,渭南县侯,英国公之孙。

  出身如此高贵的人,写一篇千古第一骈文不是正常操作吗?

  滕王独自坐在堂内嚎啕大哭,《滕王阁序》里的每一个字都触到了他的灵魂。

  一生纵情山水的无奈,一生怀才不遇的痛苦,一生颠沛流离的委屈,这篇《滕王阁序》尽俱矣。

  它仿佛一把尖刀,狠狠地割裂了滕王隐藏多年的伪装,将他从出生到如今种种屈辱不堪的经历无情地暴露在阳光下。

  是的,滕王也曾经是一个有抱负的人。

  他不仅仅是只懂吃喝玩乐的老纨绔,曾经他也学识不凡,他擅乐律,工书法,精丹青,他生活的圈子尤喜与文人名士相聚,与他们吟诗作赋。

  除此之外,他还是一个希望报效社稷的臣子,所以他尽管衣食无忧,但也不得不矮下身段,让李钦载帮忙游说李治,给他安排差事。

  他不想被排挤到朝堂权力中枢之外,他渴望以一己之力为大唐做点什么,哪怕只是微不足道的小小改变。

  可惜他终归只是李渊纵欲的结果,他从出生开始,便不可避免地与玄武门之变,弑兄杀弟,逼高祖禅位等等不光彩的天家丑闻联系在一起,他的命运里,注定了无法入李治的正眼。

  一篇《滕王阁序》,道尽滕王的委屈心酸。

  独自在堂内哭了许久,滕王小心地将这张名篇收起来,然后搬起面前的一坛新酒,仰头便大灌起来。

  良久,闻声而至的金乡县主匆匆赶来,却见滕王已大醉,像一滩烂泥躺在冰凉的地上,嘴里还发出尖利的嘶嚎声。

  金乡吓坏了,急忙上前摇动滕王的身躯:“父王,您怎么了?”

  滕王迷蒙地睁开眼,童孔充血通红,盯着闺女惊吓的俏容,滕王嘴角扯了扯,叹道:“女儿啊,李景初确是当世大才,他是大才啊!”

  说完滕王眼睛一闭,沉沉睡去。

  金乡惊愕地看着滕王,她不明白为何刚刚还在与李钦载对饮,双方那剑拔弩张的气氛,她躲在屏风后面都能清楚地感受到。

  可为何眨眼的功夫,自己的父王不仅酩酊大醉,而且还夸李钦载是当世大才,她离开后的短暂时辰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无奈之下,金乡正要吩咐下人将滕王抬回房去,却不经意看到滕王内襟露出一页纸角。

  金乡好奇抽出那张纸,上面赫然写着《滕王阁序》,看那熟悉的凌乱且难看的字迹,竟是李钦载亲笔所写。

  金乡急忙上下通读了一遍。

  一遍读完后,金乡两眼无神,脑子里嗡嗡作响。

  这篇骈文……是他作的么?

  认识他也有两年了,她原以为李钦载精通算学,当世天家和权贵仰其才,纷纷送子弟前来拜师学艺,算学一道,李钦载是当世公认的开山宗师之才。

  然而金乡没想到,李钦载除了算学,竟也有如此斐然文采,这篇骈文显然是写给她父王的,里面字字珠玑,每一句单拎出来都是美妙的诗句。

  尤其是文章后半部分感怀身世,以及怀才不遇的不平,继而直转而上,一句“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又让文章升华到另一种励志不屈的境界。

  金乡越读越觉得,这篇骈文其实是李钦载对滕王的怜惜和劝慰。

  难怪李钦载走后,父王独自一人酩酊大醉,难怪他大醉之下尚言李钦载有大才。

  “果然是大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上下千年,唯此骈文可称第一。”金乡喃喃自语,眼睛却越来越明亮。

  以文而识人,从这篇骈文里,金乡看到的不仅是李钦载的才华,还有百折不屈的精神,和堂堂正正的君子气度。

  她愈发觉得,自己没看错人,他值得自己奋不顾身地奔赴。

  滕王被下人抬回房,金乡却双手捧着这篇骈文,如同揣着绝世珍宝,脚步轻快地回到自己的卧房。

  她要将这篇骈文誊抄下来,让天下人都看到他的才华,也让天下人看到她的选择没错。

  如果说这篇骈文最大的缺点,那就是……字太丑了,简直如同五岁孩童的涂鸦之作,实在拿不出手,千百年后,谁敢相信这是千古第一骈文的亲笔原稿?

  …………

  长安城出现了一篇很神奇的骈文。安慕小说网

  骈文原本在文人士子之间传递诵读,后来读的人多了,文章也就慢慢传了出去,直至上到朝堂权贵重臣,下到市井贩夫走卒,都听说了这篇了不得的文章。

  在这个年代,文章写得好是真能出名的,而且出大名。

  无数文人士子皓首穷经,冥思苦想,也要写一篇看得入眼的文章或诗作,用来向权贵人家投行卷,换取晋身之阶,一篇文章的好坏,基本能决定一个人一生的命运。

  《滕王阁序》出名了。

  它最神奇的地方在于,文章里所述的洪州滕王阁如今还只是一块地基,而这座楼阁的传序却已然问世。

  文章因景而抒怀,无数文人诵读之后,对那座远在洪州的滕王阁已然产生了无比的向往,甚至许多人读过之后,已决然地启程离开长安,带着随从家仆朝洪州而去,为的便是瞻仰文章里那座楼阁。

  很少有人知道,这座楼阁根本还没建起来。

  但,文章已传世。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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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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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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