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中弥漫着噬人骨髓的灰白瘴气。
土路旁的一间古旧客栈。
一道细碎马蹄声音响起,一个骑手在客栈门前勒马驻足。
白色的卢马背上是一个身材修长的男人,他不修边幅,胡子拉碴,风尘仆仆,眼里是掩饰不住的疲惫。
可让人惊奇的是,这个男人居然穿了一套女人的衣裳,藕粉色的纱衣穿在他身上,微风吹过,不仅吹散了些许瘴气,还吹起了纱衣的裙带。
男人望着客栈前的一块破败石碑,上面金石刻过的字迹虽然因时间的流逝而模糊不清,但他还是可以辨认出上面的字。
阿鼻谷。
男人长舒一口气,疲惫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好像一个远行的游子回到家乡。
日夜兼程,他已经累死了两匹快马,不过总算是在四天内赶到了这里。
三天后,这里将举行一场盛大的地下拍卖会!
他想要的极乐蝎在拍卖会上会出现,这也是他必须赶到这里的原因。
若是常人,只需要在拍卖会前一天到达这里便可,但这个男人不同。
他做事一向喜欢打提前量。
如果晚上要和女人约会,他一定会在清晨起床,选择合适的衣服,并早早喷上香水,这样晚上与女人见面时,香水的气味不浓不淡,刚刚好。
如果计划要杀一个人,他一定会提前做好规划,了解目标的性格、习惯,将刀磨得锋利无比,将得手后离开的路线布置好,再做好失败的准备。
这个习惯让他无往不利,他好像总是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到什么时候都从容不迫。
翻身,下马。
想象中热情招待的伙计并没有出现,他用力掰动手指,关节处发出清脆的响声。
他牵马朝客栈旁边的马棚走去,马棚破烂不堪,棚顶几个大洞如同男人穿过数年的裤衩子。
马棚里有两匹马,一匹是枣红色,另一匹是大黑马。
两匹马都雄健异常,和自己的白色的卢一样,都是适合修行者乘骑的灵马。
马棚虽然破烂不堪,但胜在宽阔。在这个鬼地方,极少有人在这里长住,光是一年中存在半年的瘴气就会让人苦不堪言。
没有居民,当然也不会有管理者,更不会有人出售地皮,马棚自然是想建多大就建多大。如果客栈主人愿意,方圆十公里都作为马棚,想必也不会有人阻挠。
他将缰绳拴在一根柱子上,从包裹里倒出半包黑豆在地上,白马立刻低下头,舔舐地上的黑豆。
咕嘟。
男人摸了摸不争气的肚子,苦笑着。
长途跋涉,不但马会饿,人也会饿。
除非是强大的修仙者才不会感到饿,可他却是一个凡人。
一个本事很大,能随意杀死修仙者的凡人也是凡人。
他朝客栈走去,还未进门,便闻到一股致命的香气。
他立马加快步伐,迈过客栈门槛。
只见大堂里稀稀拉拉摆放着四五张桌子,酒柜上满是灰尘,但上面的酒坛子却是全新的。
看来不管在哪,美酒都是畅销货。
酒柜前方有一张木床,上面有几张兽皮,一个布衣男人躺在上面打瞌睡,见有人进来,只是翻了下眼皮,又将眼皮合上。
角落里蹲着一个人,背对着男人,从他动作上看,是在吃饭。
男人觉得奇怪,客栈里明明有空桌,有椅子,此人为何蹲在地上吃饭,难道是嫌弃桌椅太脏么?
可即使再脏,也绝对不会脏过此人的衣衫,这个人的衣衫脏极了,好像是在废弃仓库里拿出来的破铺盖,上面满是补丁。
这破烂衣服与此人杂草般的头发倒是般配,二者结合在一起,此人的身份昭然若揭。
乞丐。
这间客栈里,没有第四个人的气息,而看其他两个活人的表现,又实在不像是店里的伙计。
男人叹了口气,视线开始朝蹲在角落里的背影投去。
他走过去,也有样学样地蹲在地上,任由长衣后襟搭在脏乱的地上。
衣服脏了不算什么,就算现在他身披龙袍,也要蹲在这里。
因为面前是一锅炖烂的狗肉。
当男人看清乞丐的正脸时,不禁大吃一惊。
因为这乞丐便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修行者,银榜上排名第十的“疯丐”!
乞丐手里抓着一块烂肉,他不顾滚烫,吹了两下,便朝嘴里塞去,刚出锅的狗肉让他不得不连续咀嚼,以便让凉风进入口中,给嘴里的肉降温。
将肉咽下后,他好像终于发现了面前的人,神情一怔。
这粉衣男人,自己好像在哪里见过。
粉衣男人的手里多出一坛酒,这是他在路过酒柜时顺下的,他打开瓶塞,顿时酒香四溢。
他刚要朝嘴里倒去,乞丐冷声道:“这里的酒你也敢喝?”
粉衣男人听到乞丐的话后,并没有停止动作,仍是对嘴里灌了一大口。
喝完后,竟然呻吟出声,一脸惬意。
他笑道:“喝酒可以不吃狗肉,但吃狗肉绝对不能没有酒。”
乞丐怔了一下,随即立刻点头:“你说的对,把酒分给我,你就可以吃锅里的狗肉了。”
粉衣男人笑着将酒递给乞丐,却发现没法吃锅里的狗肉。
因为面前只有一个简易火炉,上面是一个锈迹斑斑的铁锅,铁锅里盛着狗肉,约莫有半只,沸腾的肉汤发出和男人肚子一般的咕噜声,旁边一副碗筷也看不见。
难不成真要学乞丐,用手抓肉吃?
咕噜噜。
粉衣男人的肚子又叫了,他很快做出了选择。
只见他伸出修长双指,如筷子般夹出一块带皮狗肉,轻轻吹了几下,肉上的香气让他再也做不到慢条斯理,立即将肉塞入口中大嚼。xfanjia.com
整个过程脸色不变,手指插入沸腾的肉汤中,丝毫不见脸色有半分痛楚。
疯丐目光闪烁,朝嘴里灌了口酒,却没有呻吟出声。
两个人一同吃肉,轮流喝酒,狗肉本就是至阳之物,酒也是度数极高的烧酒,不一会,二人便热汗涔涔。
可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外面突然响起一阵马蹄声,紧接着一道响亮的声音发出:
“疯丐,滚出来,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疯丐停下要到锅里抓肉的手,道:“你等我一口酒的时间,我去去就回。”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网页版章节内容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内容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请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 阅读最新章节。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
为您提供大神迪士尼在逃公子的魔头重生:有我在,谁也别想长生最快更新
第五十七章 阿鼻谷的客栈免费阅读.https://www.xfanjia.com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