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间不断推移,整个哥谭市的风貌正在快速改变。
这个往日灰蒙蒙好似永远见不到阳光普照的地方,终于变得不再那么独特,它渐渐地如同其他城市一样涌上了勃勃的生机。
但,那种独特的形象和气息,没有任何一个生活在哥谭的普通人会觉得失去了什么,他们只会认为自己得到了很多。
也许会有人觉得哥谭人既然生活的那么艰辛和危险,为什么不干脆搬家去其他的城市或地区生活?
这就好比是dc版本的“何不食肉糜”。
有能力离开哥谭市生活的人早就已经走了,留下来的要么是心中尚有惦念,要么,离开了哥谭他们可能很快就死了。
但留在哥谭只是有可能会死,也有可能就这么苟延残喘却平安地活到老死为止。
要是运气不错突然翻身,那么他们也许就能凭借资本一跃而上,位居高位,从而摇身一变成为那些曾经压榨他们的人之一。
不用说,这必然是许多哥谭人的野望。
不论是正常的普通上班族,还是那些为了追求快名快利的罪犯。
实际上,很多哥谭人都在身兼两职。
白天应该上班的时候,他们是打工人。
下班以后,戴上口罩或者头套,他们就是劫匪。
时代和环境,总能造就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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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谭市。
随着时间不断推移,整个哥谭市的风貌正在快速改变。
这个往日灰蒙蒙好似永远见不到阳光普照的地方,终于变得不再那么独特,它渐渐地如同其他城市一样涌上了勃勃的生机。
但,那种独特的形象和气息,没有任何一个生活在哥谭的普通人会觉得失去了什么,他们只会认为自己得到了很多。
也许会有人觉得哥谭人既然生活的那么艰辛和危险,为什么不干脆搬家去其他的城市或地区生活?
这就好比是dc版本的“何不食肉糜”。
有能力离开哥谭市生活的人早就已经走了,留下来的要么是心中尚有惦念,要么,离开了哥谭他们可能很快就死了。
但留在哥谭只是有可能会死,也有可能就这么苟延残喘却平安地活到老死为止。
要是运气不错突然翻身,那么他们也许就能凭借资本一跃而上,位居高位,从而摇身一变成为那些曾经压榨他们的人之一。xfanjia.com
不用说,这必然是许多哥谭人的野望。
不论是正常的普通上班族,还是那些为了追求快名快利的罪犯。
实际上,很多哥谭人都在身兼两职。
白天应该上班的时候,他们是打工人。
下班以后,戴上口罩或者头套,他们就是劫匪。
时代和环境,总能造就出哥谭市。
随着时间不断推移,整个哥谭市的风貌正在快速改变。
这个往日灰蒙蒙好似永远见不到阳光普照的地方,终于变得不再那么独特,它渐渐地如同其他城市一样涌上了勃勃的生机。
但,那种独特的形象和气息,没有任何一个生活在哥谭的普通人会觉得失去了什么,他们只会认为自己得到了很多。
也许会有人觉得哥谭人既然生活的那么艰辛和危险,为什么不干脆搬家去其他的城市或地区生活?
这就好比是dc版本的“何不食肉糜”。
有能力离开哥谭市生活的人早就已经走了,留下来的要么是心中尚有惦念,要么,离开了哥谭他们可能很快就死了。
但留在哥谭只是有可能会死,也有可能就这么苟延残喘却平安地活到老死为止。
要是运气不错突然翻身,那么他们也许就能凭借资本一跃而上,位居高位,从而摇身一变成为那些曾经压榨他们的人之一。
不用说,这必然是许多哥谭人的野望。
不论是正常的普通上班族,还是那些为了追求快名快利的罪犯。
实际上,很多哥谭人都在身兼两职。
白天应该上班的时候,他们是打工人。
下班以后,戴上口罩或者头套,他们就是劫匪。
时代和环境,总能造就出哥谭市。
随着时间不断推移,整个哥谭市的风貌正在快速改变。
这个往日灰蒙蒙好似永远见不到阳光普照的地方,终于变得不再那么独特,它渐渐地如同其他城市一样涌上了勃勃的生机。
但,那种独特的形象和气息,没有任何一个生活在哥谭的普通人会觉得失去了什么,他们只会认为自己得到了很多。
也许会有人觉得哥谭人既然生活的那么艰辛和危险,为什么不干脆搬家去其他的城市或地区生活?
这就好比是dc版本的“何不食肉糜”。
有能力离开哥谭市生活的人早就已经走了,留下来的要么是心中尚有惦念,要么,离开了哥谭他们可能很快就死了。
但留在哥谭只是有可能会死,也有可能就这么苟延残喘却平安地活到老死为止。
要是运气不错突然翻身,那么他们也许就能凭借资本一跃而上,位居高位,从而摇身一变成为那些曾经压榨他们的人之一。
不用说,这必然是许多哥谭人的野望。
不论是正常的普通上班族,还是那些为了追求快名快利的罪犯。
实际上,很多哥谭人都在身兼两职。
白天应该上班的时候,他们是打工人。
下班以后,戴上口罩或者头套,他们就是劫匪。
时代和环境,总能造就出哥谭市。
随着时间不断推移,整个哥谭市的风貌正在快速改变。
这个往日灰蒙蒙好似永远见不到阳光普照的地方,终于变得不再那么独特,它渐渐地如同其他城市一样涌上了勃勃的生机。
但,那种独特的形象和气息,没有任何一个生活在哥谭的普通人会觉得失去了什么,他们只会认为自己得到了很多。
也许会有人觉得哥谭人既然生活的那么艰辛和危险,为什么不干脆搬家去其他的城市或地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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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留在哥谭只是有可能会死,也有可能就这么苟延残喘却平安地活到老死为止。
要是运气不错突然翻身,那么他们也许就能凭借资本一跃而上,位居高位,从而摇身一变成为那些曾经压榨他们的人之一。
不用说,这必然是许多哥谭人的野望。
不论是正常的普通上班族,还是那些为了追求快名快利的罪犯。
实际上,很多哥谭人都在身兼两职。
白天应该上班的时候,他们是打工人。
下班以后,戴上口罩或者头套,他们就是劫匪。
时代和环境,总能造就出哥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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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往日灰蒙蒙好似永远见不到阳光普照的地方,终于变得不再那么独特,它渐渐地如同其他城市一样涌上了勃勃的生机。
但,那种独特的形象和气息,没有任何一个生活在哥谭的普通人会觉得失去了什么,他们只会认为自己得到了很多。
也许会有人觉得哥谭人既然生活的那么艰辛和危险,为什么不干脆搬家去其他的城市或地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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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运气不错突然翻身,那么他们也许就能凭借资本一跃而上,位居高位,从而摇身一变成为那些曾经压榨他们的人之一。
不用说,这必然是许多哥谭人的野望。
不论是正常的普通上班族,还是那些为了追求快名快利的罪犯。
实际上,很多哥谭人都在身兼两职。
白天应该上班的时候,他们是打工人。
下班以后,戴上口罩或者头套,他们就是劫匪。
时代和环境,总能造就出哥谭市。
随着时间不断推移,整个哥谭市的风貌正在快速改变。
这个往日灰蒙蒙好似永远见不到阳光普照的地方,终于变得不再那么独特,它渐渐地如同其他城市一样涌上了勃勃的生机。
但,那种独特的形象和气息,没有任何一个生活在哥谭的普通人会觉得失去了什么,他们只会认为自己得到了很多。
也许会有人觉得哥谭人既然生活的那么艰辛和危险,为什么不干脆搬家去其他的城市或地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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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能力离开哥谭市生活的人早就已经走了,留下来的要么是心中尚有惦念,要么,离开了哥谭他们可能很快就死了。
但留在哥谭只是有可能会死,也有可能就这么苟延残喘却平安地活到老死为止。
要是运气不错突然翻身,那么他们也许就能凭借资本一跃而上,位居高位,从而摇身一变成为那些曾经压榨他们的人之一。
不用说,这必然是许多哥谭人的野望。
不论是正常的普通上班族,还是那些为了追求快名快利的罪犯。
实际上,很多哥谭人都在身兼两职。
白天应该上班的时候,他们是打工人。
下班以后,戴上口罩或者头套,他们就是劫匪。
时代和环境,总能造就出哥谭市。
随着时间不断推移,整个哥谭市的风貌正在快速改变。
这个往日灰蒙蒙好似永远见不到阳光普照的地方,终于变得不再那么独特,它渐渐地如同其他城市一样涌上了勃勃的生机。
但,那种独特的形象和气息,没有任何一个生活在哥谭的普通人会觉得失去了什么,他们只会认为自己得到了很多。
也许会有人觉得哥谭人既然生活的那么艰辛和危险,为什么不干脆搬家去其他的城市或地区生活?
这就好比是dc版本的“何不食肉糜”。
有能力离开哥谭市生活的人早就已经走了,留下来的要么是心中尚有惦念,要么,离开了哥谭他们可能很快就死了。
但留在哥谭只是有可能会死,也有可能就这么苟延残喘却平安地活到老死为止。
要是运气不错突然翻身,那么他们也许就能凭借资本一跃而上,位居高位,从而摇身一变成为那些曾经压榨他们的人之一。
不用说,这必然是许多哥谭人的野望。
不论是正常的普通上班族,还是那些为了追求快名快利的罪犯。
实际上,很多哥谭人都在身兼两职。
白天应该上班的时候,他们是打工人。
下班以后,戴上口罩或者头套,他们就是劫匪。
时代和环境,总能造就出哥谭市。
随着时间不断推移,整个哥谭市的风貌正在快速改变。
这个往日灰蒙蒙好似永远见不到阳光普照的地方,终于变得不再那么独特,它渐渐地如同其他城市一样涌上了勃勃的生机。
但,那种独特的形象和气息,没有任何一个生活在哥谭的普通人会觉得失去了什么,他们只会认为自己得到了很多。
也许会有人觉得哥谭人既然生活的那么艰辛和危险,为什么不干脆搬家去其他的城市或地区生活?
这就好比是dc版本的“何不食肉糜”。
有能力离开哥谭市生活的人早就已经走了,留下来的要么是心中尚有惦念,要么,离开了哥谭他们可能很快就死了。
但留在哥谭只是有可能会死,也有可能就这么苟延残喘却平安地活到老死为止。
要是运气不错突然翻身,那么他们也许就能凭借资本一跃而上,位居高位,从而摇身一变成为那些曾经压榨他们的人之一。
不用说,这必然是许多哥谭人的野望。
不论是正常的普通上班族,还是那些为了追求快名快利的罪犯。
实际上,很多哥谭人都在身兼两职。
白天应该上班的时候,他们是打工人。
下班以后,戴上口罩或者头套,他们就是劫匪。
时代和环境,总能造就出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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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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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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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6章 战争之前,先杀‘圣母’免费阅读.https://www.xfanji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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