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件事虽然闹得挺大,但是对沈毅的生活,并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
毕竟他出门的时间不是很多,建康城里也没有几個人认识他,在这个连皇帝都能白龙鱼服,微服出访的时代里,一个小有名气的沈毅在建康城里,不会有任何浪花。
现在的沈某人,正在找礼部郎中于正以及前科状元曹谦写过的东西。
这个时代的读书人,尤其是官员,都喜欢写东西,搞一些文学创作。
毕竟他们是因为文学创作才当上的官员,当了官之后自然不会放下吃饭的玩意儿,有事没事就会写点诗词或者作文出来,彰显一下自己读书人的身份。
因此找到这两个人的“作品”并不是很难,尤其是新科状元的文选,就更容易了。
状元三年才有一个,中了状元之后,京城里的这些书商自然而然就会去搜集你的作品,整编成文集,或者印出来或者抄出来,放在书铺里售卖。安慕小说网
新科状元的作品,一般都是畅销书,甚至有些商家会为了状元制作出一套雕版出来,专门印书。
沈毅这段时间在建康城里“考察”的时候,也曾经考察过建康的印书行业,经过调查之后才发现,建康甚至周边州府的书铺,大多被林家印坊垄断,等闲很难插进去手,沈毅便在这个行业上再动心思。
正因为建康城里的印书行业相对成熟,此时沈毅已经拿到了许多两位乡试主考官备选人的文集,平日里闲着没事,他就拿着这两个人的书,在晋王府后花园小湖中心的亭子下面翻看。
不管是于正,还是新科状元曹谦,都是进士出身,曹谦更是一甲进士及第,两个人做学问的水平,肯定是要胜过沈毅的,因此沈某人虽然把这两个人的书当成考试资料在看,看书的过程中,也跟着大受裨益。
此时正是春天,暖风吹拂在亭子下面的沈毅身上,时不时带起几片衣角,很是惬意。
沈毅偶尔看书看累了,就收起书卷,低头看一看池子里的豢养的锦鲤,有时候兴致来了,他还会去厨房要几个馒头,坐在亭子底下喂鱼。
这天沈毅正在凉亭下面翻看曹状元的杂文小册子,正看得出神,一个十七八岁的华服少年,两只手揣在袖子里,笑呵呵的走到了凉亭底下,坐在了沈毅对面。
沈毅抬头看了这人一眼,连忙把手上的书放在石桌上,起身对着这个年轻人拱手行礼:“二公子。”
晋王爷有两儿两女,大儿子自然就是世子李穆,而小儿子就是眼前这个看起来有些嬉皮笑脸的年轻人。
李康,晋王府的二公子。
相比较很是正经的世子李穆来说,这位二公子就要显得有些轻浮了,他是庶出,生下来就没有继承王位的资格与权力,因此行为就比较放纵,十五六岁就在秦淮河两岸厮混,是建康城里出了名的纨绔子弟。
“不敢当,不敢当。”
李康伸手把沈毅扶了起来,然后笑呵呵的拉着沈毅坐下,他打量了几眼沈毅,微笑道:“说来惭愧,沈公子在我家住了这么些天了,我还是第一次私下里与沈公子见面,怠慢之处,沈公子莫要见怪。”
这种客套话,都已经成固定格式的,沈毅自然是不能接的。
“不敢。”
他抬头看了看这位晋王府的二公子,微笑道:“二公子今天起得很早啊。”
这会儿已经接近中午了。
但是这位二公子,喜欢在秦淮河畔鬼混,平日里要么是不着家,就算回来了,大部分时间也都是睡到下午,属于是这个时代夜生活极其丰富的那一批人。
听到了沈毅的话,李二公子满不在乎的爽朗一笑。
“老爹当了官,现在管的严,不怎么许我出去胡闹了,这段时间便没有出门。”
沈毅会意点头,笑着问道:“二公子找我有事?”
“我倒是没什么事。”
李康看着沈毅,笑了笑:“就是我家里那个妹子,找沈公子三四趟了罢,但是沈公子架子大,她一直没有能请得动。”
这位二公子对着沈毅挤了挤眼睛,笑着说道:“沈公子也知道,小姑娘最好面子,我那妹子在建康城里有不少好友,知道你住在我们家,吵着见你好几回了,她们几个丫头明天上午在咱们家后花园有个茶会,你就当卖我一个面子,明天去见一见人如何?”
晋王府的小郡主,的确派丫鬟邀请了沈毅好几次,大概都是参加这种建康二代们举办的小活动,但是都被沈毅一一找理由推拒。
沈毅低头沉默了一会儿,对着李康微微摇头。
“二公子,在下住在晋王府里,主要是为了有个安静的地方读书,一门心思放在考学上,没有心思做别的事情。”
李康哑然一笑:“让你去参加个茶会,有不是让你给她当郡马,不需要有什么旁的心思。”
沈毅苦笑道:“二公子,我不是那个意思…”
“既然不是这个意思,那么这件事就这么定了。”
李康直接站了起来,拍了拍沈毅的肩膀,笑着说道:“那丫头今天上午找我说了半天,我这个做二哥的既然应了她,就要帮她办成,沈公子你现在是建康的名人,无非是在外人面前给她涨个面子嘛,不是什么难事。”
他对着沈毅眨了眨眼睛,笑道:“实在不行,就当是给我这个纨绔子弟一个面子,这件事情办好了,事后我带你去秦淮河,好好潇洒潇洒。”
见沈毅依旧面带犹疑,李康脸色一板,开口道:“怎么?沈公子非得大兄亲自来,才会给面子?”
“不敢。”
沈毅叹了口气,开口道:“那就依二公子所说。”
晋王府的那位小郡主,沈毅已经见过两次了,但是都是匆匆一瞥,对于她沈毅说不上讨厌,但是因为没有接触过,也就更谈不上喜欢。
不过沈毅拒绝见她,倒是发自真心的。
如张简所说,读书人不好与宗室走得特别近,尤其是男女之间,不然将来即便中了进士,也会被别人说是靠裙带关系中试,要被人戳脊梁好多年。
与郡主接触,即便是最乐观的情况,无非就是当个郡马,而郡马在议事堂相公面前,显得太过微不足道了。
目送着二公子李康离开之后,沈某人站在原地,沉默了许久。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住人家便浑身不自在,看来…”
他深呼吸了一口气,在心中暗忖。
“看来,寄人篱下不是长久之计,要在建康给自己搞个住处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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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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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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