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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

  第三十四章(总第一百二十八章)、英雄曹操2

  次日一大早,马宇和平时一样起来后锻炼了一番身体,然后洗漱吃早饭,将李登送来的密报阅后,又把贾诩找来商议了当前的情况后,就出发了。

  来到预定的地点,可能是来早了,曹操还没到。马宇和李登催马来到双方议定好的会见地点,李登先下马把桌子上下里外都检查一遍,见没有问题了,朝马宇点点头。马宇在周边溜达了一圈,看了看风景,在早已摆好的桌案边坐下,摆好茶水等着曹操。

  坐下不到一刻钟,马宇看见两人骑着快马沿着小路跑来,还有一百步左右时,两人下马快步走了过来,直到距离马宇三四丈左右的地方站下,打量着马宇。

  马宇站了起来,见站在前面的应该是曹操,与后世的电影、电视剧里扮演的曹操没有半毛钱关系。曹操身高约一米七四左右,身体笔直,身材略胖,四十多岁的样子。马宇昨晚回忆了一下,记得曹操应该是不到四十岁,可能长年作战,在外奔波辛苦略为显老吧。但方脸还是有点见圆,使得眼睛显得有点小,脸上皱纹不多,显得人很精神。胡子很整齐,双眼炯炯有神,给人一种似乎把你看透了的感觉,在他面前,让人感觉到有一种无形的压力。这个可是马宇来到三国见到的最最有名的、最最伟大的人物了,曹操他本人就是一个令人着迷的传奇。他穿着却很普通,甚至比马宇还要简朴,肩肘还有补丁,就和普通士兵差不多,要不是那双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眼睛,马宇几乎认为这可能就是一个中下级军官。

  旁边站立的这个大汉令马宇吃惊,甚至感到发晕,给人一种恐惧感。其人身高足有二米二,脑袋如斗,脸盘如盆,脸色黑里透红,鼻子眼睛都比一般人大一号,头发胡子蓬如乱草,手如扇面,胳膊比一般人的腿粗,腿比一般人的腰粗,背后插着二把长戟,威风凛凛的,站在那里如同一座巨大的黑塔。

  。。。。。

  马宇吃惊之余,还是先招呼道:“曹公,我是马宇,今日天气之好,风清云淡,很是适合亲朋好友聚会,既来之,何不坐之。”

  曹操小声对典韦说了些什么,独自上前来,坐在桌案对面,又仔细看了马宇一会儿,才说道:“都说马将军年轻,却不料年轻如此,令人惊讶,若不是今日相逢,搞不好定会把你当做一个优秀的将领。”端起早已倒好的茶水喝了一口。

  “我初见曹公,一看就是英雄本色,令人难忘,心中好生敬佩。”马宇执礼道。

  曹操摆摆手道:“马将军,你客气了。真的是自古英雄出少年啊,见到马将军,才知道什么是虚度年华,令我辈惭愧啊。”

  马宇问道:“我观曹公红光满面,龙精虎猛,神采奕奕,身体一向无恙吧。”

  “嗯,我身体还可以,没病没灾的,只是偶尔有点头疼。”

  “哦,”马宇意味深长的回道;“曹公,一个人的身体很重要的,要适当吃一些好的补一补,万万不可因身体原因而耽误大事啊。”

  曹操谢道:“就是,多谢马将军关心。”

  “今日是个难忘的日子,我和曹公喝一杯,曹公不介意吧。”马宇一招手,李登从马上取下一酒坛和一大包切好的红烧肘子,二小罐红烧肉,摆在了桌案上,然后退回原处。

  “久闻杏花村和红烧肘子的美名,这样的机会岂能错过。就凭这杏花村和红烧肘子,今日我曹某就没白来。”嗅了嗅随即又说道:“好酒,好酒。”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曹公,我今特备一杯薄酒,敬曹公。”马宇端起酒杯道。

  曹操端着酒杯,却半天没说话,叹了口气道:“马将军说话,简直说到我的心里去了,就和我要说的话是一样一样的,确实是人生几何啊,真的是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啊。”随即干了一杯道:“世事难料,造物弄人,我和马将军一见如故,我有点相信心意相通这句话了,若不是逢此乱世,我曹某一定要和马将军交个朋友,知心的生死朋友那种。”

  “只怕我要高攀了。”马宇一干而尽。

  “那我就称马将军为贤弟,叫我孟德兄就可以了。”曹操继续道:“愚兄想接着你刚才说的佳句,再续接几句成首《短歌行》,贤弟你看可以吗?”

  “好啊,弟洗耳恭听,孟德兄请。”马宇放下手中的酒杯,直身端坐的等待着。

  曹操端着酒杯,沉思了一会儿,徐徐的吟出了那首流传千古的名篇《短歌行》: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

  越陌度阡,枉用相存。契阔谈讌,心念旧恩。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在后世的时候,马宇虽然多次看过这首《短歌行》,除了“明明如月”和“越陌度阡”两句不是太熟悉之外,其余的都可以熟练的背诵下来,但今日听到曹操以时而低沉、时而高昂之声吟诵出来,还是忍不住热血沸腾。马宇静静的听完,沉浸在无限的思绪中,四周安静的只有远处的鸟儿在鸣唱,过了好一阵子,马宇叹息道:“孟德兄,你的这个《短歌行》太令人震撼了,佩服至极啊,为孟德兄之大才,当干一大杯。”随即举杯和曹操共饮了一口。

  马宇又说道:“孟德兄,请。”马宇做了个手势,夹起一块红烧肘子大吃大嚼了起来。

  “哎呀呀,这个可是著名的红烧肘子吧,我听说晋阳有四宝,马州牧,靖勇军,红烧肘子杏花村,今日可都见到了,一次能见到海内闻名的四宝,也是人生一大幸事,哈哈哈”曹操也夹起一大块肘子肉大嚼了起来道:“不错,名不虚传,名不虚传啊。”

  “主公,须要注意酒里有药。”一声瓮声瓮气的雷声从曹操背后响起。

  曹操脸上有点不好看,朝后面瞪了一眼,又对马宇道:“多有得罪,这是我的亲兵首领,校尉典韦。”

  “哦,怪不得,我久闻曹公麾下有一壮士,如同古之恶来,就是典校尉吧。”马宇敬佩的道:“孟德兄,海内盛传典校尉善使双戟,有万夫不当之勇,其双戟一般人都拿不动,弟弟我可以看看吗?

  曹操回道:“可以啊,这个有何不可。”转身招呼道:“典校尉,请过来。”

  典韦迈着虎步噔噔噔的走了过来道:“主公,有何吩咐。”

  “你把双戟取下来,让马将军,哦,让我贤弟看一看。”曹操吩咐道。

  典韦犹疑迟迟的取下后背的双戟,咚咚两声,放在曹操前的桌案上,担心的看了眼曹操,曹操没说话只是挥挥手,典韦只好又退回原处。马宇看了看厚实沉重的双戟,双手拿起一把,估摸有二十多斤重,单手拿着比划了几下,感觉还是很沉重,估计挥几下就会气喘吁吁、双臂酸痛了,难得典韦还要作战、长时间砍杀格挡,非得神力不可。马宇赶紧放下道:“典校尉果然是神勇猛将,大戟如此沉重,不知典校尉如何使用,真的难为典校尉了。”心中想道:“《三国演义》中信誓旦旦的说典韦的双戟重八十斤,网络上也是这么认为的,看来也并非是夸大之语,书中说的看来还真的是有点根据。”xfanjia.com

  典韦听到马宇夸奖,高兴的道:“谢谢马将军,我这双戟一个就有二十八斤重,马将军拿起来使用如常,也很了不起了。”

  马宇暗想:“原来是一个二十八斤,后世传为双戟八十斤,也太夸张了。”随即赞道:“即使一个二十八斤要是挥舞砍杀一个时辰,一般人早就累趴下了,了不起啊。”

  “正是,马将军,啊不,贤弟过奖了,古之恶来,好称号,倒也非常符合典校尉。老弟,我有个请求,不知当讲不当讲。”曹操盯着马宇说道。

  马宇笑道:“孟德兄,有什么话请讲。”

  曹操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道:“这个典校尉啊,一身武艺,浑身是胆,忠心耿耿,我想让他也尝尝杏花村和红烧肘子。”

  “哎呀,这个是我忘记了,我早已备好的,只是见了孟德兄高兴的一时疏忽了。”马宇一招手,李登又从马上取下一坛酒,和一包红烧肘子,摆在典韦的面前。马宇看去,李登如同一个孩童一般在典韦面前,忍不住笑了起来。

  曹操回头望去,见两人身高差距甚大,也笑了起来。端杯道:“贤弟,我是服了你了,你做事做人如此,令人好生佩服,我敬你一杯。”两人见典韦欢喜的大吃大喝了起来,又干了一杯。

  马宇笑道:“孟德兄,这个酒度数有点高,容易醉人,须要告诉典校尉,少喝一点,否则醉了咱们哥几个可抬不动他。”

  曹操哈哈大笑道:“贤弟说的是,虽然典校尉是海量,却也不可饮酒误事。”随即站起来走到典韦身边低声说着什么,典韦的大脸喝的是黑脸更红,红脸更黑,极不情愿的将酒肉又来了一大口,才收了起来。

  曹操回来坐下,看着李登道:“不知这个年轻将领是何人,望贤弟告知。”

  马宇看着李登回到踏雪无痕枣红马旁,笔直挺立的站定,一动不动的看着这边,说道:“这是我的亲兵首领,昭义将军,也是当今天子亲封的忠勇将军,李登字志高,李将军。”

  “好生羡慕贤弟,麾下的将领都这么年轻,后生可畏啊。”曹操羡慕的又连吃了三块红绕肉,吃的是满嘴冒油,幸福的眯缝着眼睛轻轻摇头晃脑的。

  。。。。。

  突然,曹操仿佛醒了过来,将红绕肉连忙嚼完,喝了一口酒道:“贤弟,今日咱们还有正事要谈,我把协议带来了,这是贤弟事先看了的,也按你们提出的意见也做了修改,贤弟啊,难得今日这么一个好天气,咱们就在这里签订了吧,你看如何?”

  “好啊,孟德兄说了,弟岂敢不从,我已带了笔墨来。”马宇一招手,李登从马上取下笔墨走上前来,放在马宇案前,然后退回到枣红马旁边,挺身直立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处。

  曹操朝着典韦喊了一声,典韦从马上取下笔墨走上前来,将协议和笔墨放在曹操的案前,退回原处。这次典韦拿着笔墨走的较近,马宇闻到了一股浓浓的刺鼻的体味,但还是忍住了。曹操却像什么都没有一样,打开协议,给马宇一份,自己面前放一份,拿起笔墨,准备签字。

  马宇仔细看了一遍协议,和之前讨论后的定稿没有变化,也准备签名。这个签名,自曹操说要签订协议开始,为了不出丑,马宇已练习了多日,在贾诩、卫觊、董昭等人的指导下,虽然有进步,卫觊看了还是直摇头,心中暗想:“到底是农夫,不能要求太高,写成这个样子就算不错了。”

  马宇却强辩道:“不要说这个字不好,一笔一划的更难写,这也是自成一种笔体。”

  卫觊笑道:“你这算是什么笔体呢,主公?”

  董昭看了道:“主公,你这个字体有点像来自隶书的八分书,但比之更进一步,我记得有人说起钟繇钟元常也在试着写一种书法,与之相似,但不知名称。”

  卫觊接过来细看到:“咦,主公啊,仔细的看来,你这个字写的还真有点名堂呢,要是把比划练习练习,横平竖直的且便于阅读和书写,真的可以说是一种新的、很有前途的书法笔体呢。”

  马宇想了想说道:“就叫做楷书吧。”马宇随即问道:“你们刚才说的钟繇在哪里呢,我要这个人,要给我找到他,让他到长安来。”

  。。。。。

  曹操拿着笔,看着马宇道:“贤弟,若没有问题,咱们就签字吧。”

  “好啊。我看这个协议确实很好,咱们可以说是双赢,孟德兄,咱们一起签,如何?”

  协议总共六条,无非是互不侵犯,保持现边界稳定,不挑起事端,有事双方商议,必要的时候可约定见面等等。

  两人开始签名,签好后,又互相交换签名。曹操看到马宇的签名,忍不住笑道:“贤弟,你各方面都比我强,但是写字可是不如我了。”

  马宇看了看自己的签名,也笑了,说道:“孟德兄,我这个字体可是大有讲究的。”

  “哦,是吗,这个怎么说?”曹操一脸懵的问道。

  “我这个字体,是一种新开创的字体,我命名为楷书,源自八分书,我这是初学乍练,还在探索之中,还没有掌握,待练成了就更好了。”

  “楷书,为什么称之为楷书呢?难道有什么说道吗?”曹操刨根问底的追问道。

  马宇看着自己的签名,对曹操说道:“因为这种字体要求横平竖直,字体端庄,看了的人都说是可做楷模,故称为楷书。”

  “是这样啊,”曹操敬佩的看着马宇的签名道:“既然如此,回去我也要练习练习,这个,这个什么书来着”

  马宇正色道:“楷书。”

  “好,愚兄我记下了。”曹操认真的应道。

  两人签名完毕,收拾起东西,曹操却坐着没动。

  马宇道:“与孟德兄难得一见,匆匆又要分手,我心中甚为伤感,故我有一个小小的请求。”

  曹操愕然道:“贤弟,你又有什么请求?”心中想到,不会是刚签好的协议要反悔吧。

  “我与孟德兄也是一见如故,很是合得来,仿佛是多年的老朋友一般,但是你我见面一次很不容易,我想送你一个东西作为纪念。我有一个极为擅长做红烧肘子的厨子,我一直带在身边,他的手艺在我们晋阳,现在也可以说在长安,都是首屈一指的,他要是称自己为第二,没有人敢称第一。刚才得知孟德兄偶尔身体小恙感觉头疼,常言道,药补不如食补。我想,身体是做大事、拼事业最重要的本钱,孟德兄身体事关海内,为此,我想把他送给孟德兄,专门做红烧肘子和红烧肉补养身体。每当孟德兄品尝到红烧肘子和红烧肉的时候,自然就会想到弟弟我了,随后我令人就把他送过去,你看如何?”

  “啊!”曹操仿佛被电击中了一般,心中五味杂陈,刚才还以为马宇要变卦呢,想到为了防备万一,今早还在山后潜伏了数千大军,刚才马宇要看典韦的双戟,还以为马宇要趁机动手呢,真的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由得心中惭愧道:“初次见面,贤弟就送我这么大的礼物,我受之有愧啊,你送来的人,我也不能怠慢,这样吧,我任命他为灶头司马,专职做红烧肘子和红绕肉。我也没有带什么合适的回礼,恰好我这里有一个玉佩也是个至宝,实不相瞒,是汉室皇家的宝贝呢,我一直带在身上。听说你夫人怀孕了,我作为长辈送给将要出生的麟子作为纪念吧。”随即从腰间解下一块美玉,递给马宇。

  马宇心头一震,平雪怀孕这样的秘密事情,就是将军府中知道的人也不多,曹操都知道了,看来还是把他小看了,回去一定要好好的仔细查一查。马宇推让了一番,最后只好接过来了。仔细一看,是个羊脂和田玉,洁白纯净,水种上乘,晶莹剔透的几乎透明,油脂光泽超群,确实是个好东西,上面精细的刻了一个隶书的福字,一看就是名家高手之作品,马宇高兴的谢道:“弟弟我就只好收下了。”

  曹操起身和马宇道别:“贤弟,希望咱们以后经常可见面。”

  “杯中有酒,碗中有肉,孟德兄来,高朋有座,人生如此,夫复何求。今日和孟德兄一聚,终生难忘,弟弟我期待着和孟德兄再次相见。”马宇又道:“相见时难别亦难,弟弟我还带来了三坛杏花贡酒,给孟德兄带回去慢慢品尝饮用。”

  “想不到贤弟还是出口成章的,有学问,了不起,了不起啊。”感谢之余,曹操心中暗想:“不是说这小子是西河郡的农夫吗?看来江湖上的传说也不一定对啊。”

  。。。。。

  典韦,(?—197),陈留已吾(今河南宁陵县黄岗乡已吾村)人,曹操麾下名将。相貌魁梧,膂力过人,性格任侠。本属张邈,后转投曹操因功任司马。曹操征讨吕布时,战况危急,典韦率敢死队奋勇冲锋,表现英勇,初为都尉,后为校尉,成为曹操亲兵首领。典韦特好酒食,饭量惊人,每有赏赐,就大吃大喝。建安二年(197),张绣因曹操纳其婶怒而反曹,按贾诩计突袭曹营,典韦为保曹操而战死,曹操甚悲之,为之痛哭。曹丕进王位后,正始四年(243),典韦得享从祀于曹操庙庭。

  《三国演义》称典韦为“古之恶来”。江湖上对三国英雄的排名有谚曰:一吕二赵三典韦之说,可见其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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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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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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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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