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的表现让他很解气,他敢杀兄弟吗?不敢,事情是他做的吗?不是,朱高燧也明白,他大哥不会杀他。但是,他就是要把水搅浑。
多年的戎马生涯,血与火的洗炼,他不想做一个太平王爷。
靖难之前,他父皇是燕王,他们几兄弟相依为命,一同在朱允炆那里做人质,为了救父皇,他们都舍身忘己,靖难之时,他和朱高煦浴血奋战,从死人堆里爬出来。
以前,虽然日子艰苦,可是有母亲在,一家人欢欢乐乐。
后来,父皇当了皇帝,这个家,就不一样了。兄弟聚少离多,大哥呢,天天跟那些文臣泡在一起,二哥呢,整天想着抢太子。
自己不过想多享受一下,就被父皇这里指责,那里管教。时间越久,自己越来越像个透明人。
想到这里,他就怏怏不快,还有万千委屈。大哥是太子,二哥争太子,我呢,有什么,连挂名在北镇府司,锦衣卫都还不能随意调动。
现在,父皇多次来安抚自己,哼,凭什么啊,凭什么你一道安慰我就要同大哥讲和,关我的时候,考虑到我的感受了吗?
朱高燧双手握拳,嘴角露出解气的笑意,就在这时,门外来通报,锦衣卫袁彬带领陈远来见。
“都来了还通报什么,快带进来。”
“看座。”
侍卫搬来了凳子。
“草民(属下)不敢。”陈远和袁彬忙道。
赵王道:“你们都是本王的心腹,叫你们坐就坐,不要那么多规矩。”
陈远心里表示怀疑,之前的赵王咋咋呼呼、大大咧咧,什么时候变得礼贤下士了。
赵王见陈远坐下了,开口就道:“陈远,你维护二哥,我很高兴,实话跟你说,我就看不惯大哥,靖难的时候,我和二哥陪着父皇,四年出生入死,父皇更加喜欢二哥。武将们更加信服于我们,连皇亲国戚、勋卿功臣们也不例外,我们除了我比大哥出生晚些,哪一样我们不比他强。”
“靖难四年,与父皇一同出生入死的,是我们!数次率兵救父皇与险境的,也是我们!可是这天下,马上却是大哥的了……”朱高燧一拍桌子,十分不甘。
陈远观察他一言一行,暗自摇头,你对我推心置腹说这些,更证明你无人可用,永乐初年,汉王要是礼贤下士,还真有机会,但是居功自傲,早就把文臣武将得罪光了,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
陈远突然明白了,同样是兄弟,为什么赵王更喜欢汉王,因为他们一起出生入死过。汉王跟朱棣一样,喜欢武力解决问题,赵王同样,说白了,就是臭味相投。
朱高燧在皇位方面,天生弱势,一,他没有朱高炽的先天嫡长子优势,二,他没有汉王对文臣武将的影响力,所以他只能选一个人来站队。
于是乎,臭味相投的二哥成了他的选择。
“前日,我遇刺了。”
“啊,王爷,那你可曾?”陈远故作惊讶,佯作关心的样子。
朱高煦松松筋骨,咯吱作响,傲然:“哼,区区几个蟊贼,能耐我何?”
“王爷勇冠三军,草民佩服。”
吃了一记马屁,赵王心里舒坦,哼道:“你有所不知,刺客用的是太子宫中的武器,哼,我当夜就去父皇面前大闹了一通,嘿嘿,我当着老爷子的面,让大哥用剑杀我,你可以想象,大哥当时的脸色,都绿了,剑都拿不稳,哈哈,真解气。”
赵王今天一点架子都没,说话就像拉家常,可想而知,之前是有多憋屈。
“老爷子今天派了几波人来安抚我,哼,就这样就把我打发了,当我三岁小孩啊。”
“陈远,你足智多谋,连老爷子都对你刮目相看。当初派你跟邝埜去陕西的时候,群臣莫名其妙议论纷纷呢,就我知道,老爷子对你期望很高,你也不负众望,抓了那些老狐狸。老实说,我也反对二哥这样,一州百姓啊,当年靖难,南京血流成河,历历在目,要杀,就要做真汉子杀敌人,杀手无寸铁的百姓算什么,要是二哥在我身边,我当即就能揍他。”
“话说回来,要不是你最后烧毁信件,二哥非得让老爷子砍了不可,老爷子狠着呢。”
“当初我给你总旗,倒是屈才了,要不,你做个百户吧。老爷子管我管得很,能拿得出手的,就是千户百户这类的小官了。”
陈远心中十分感触,老实说,这接二连三的封官,他心里不高兴那是不可能的。锦衣卫百户,是正六品官职,因为直接听命于皇帝,其权力不低于一省高官。
但说白了,百户多,上面还有千户等一众上司,锦衣卫讲究绝对服从,百户能接触的都是一众大员,他还是个跑腿的。
关键是,拒绝了朱棣的官,去当朱高燧的官,这不是打自己的脸么。
陈远沉吟道:“殿下厚爱,陈远铭记于心,然而汉王之事,终究越少人知道越好,言官御史,都看着呢,草民没有什么功劳。至于草民或许有些微末寸功,陛下已经赏过了。”
朱高燧不耐烦打断:“就几亩田,算什么赏赐,父皇也忒小气。”
你是王爷,几亩良田不算什么。但在百姓眼中,一分田都是命根子呢,陈远苦笑道:“王爷,陛下已经赏过,王爷用什么理由赏草民,难道就是因为草民烧了信件么,这可是陛下的心病,王爷厚爱,赏赐的事,草民已经很知足了。王爷顺天的王府事情刚顺利,不能节外生枝了。”
朱高燧反应过来,是啊,用什么理由赏他,自己的确急了。自己一直是文武百官的眼中钉,突然赏了个百户,不知道那些家伙又会不会在金銮殿喋喋不休。自己顺天的王府老爷子才同意,百官才闭嘴,确实不能再出篓子了。
朱高燧为难道:“这样,就委屈你了。”
陈远认真道:“为王爷办事,草民不觉得委屈。”
“好好。”朱高燧红光满面,除了几个奴才,好久好久,没有有识之士对自己表忠心了,他喜道,“好,本王果然没有看错人。”
“大哥有杨士奇、夏元吉那些老迂腐,本王武有袁彬,文有你陈远,他也休想天天骑在我头上。”朱高燧越说越兴奋。
陈远苦笑,杨士奇、夏元吉都是永乐的老臣,饱读诗书,胸怀韬略,我们哪能跟他们比。你不会天真的以为,我跟袁彬两个人,就能跟盘踞朝廷几十年的老臣斗么?太儿戏了吧。
他还没多想,就听朱高燧又道:“你给本王做事,本王不会亏待你,你说说,刺杀的事,接下来本王该怎么做?”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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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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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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