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都市小说>不装了,我是厨神我摊牌了!>第498章 酱油肉真是百搭食材啊!落户审批通过,林旭三脸懵逼!
  酱油肉很好吃,酱香浓郁,咸香可口,吃完甚至还能品出淡淡的回甘,这种味道和紧实的口感,让酱油肉格外美味。

  不过毕竟是午夜了,林旭没多饿,吃了两片肉便放下了筷子。

  他架上炒锅,把托盘中那些滴落下来的油脂倒进去,用小火熬煮了一下。

  这么做是为了去掉异味,顺便利用高温将猪油和酱油的香味融合在一起,让油脂更香,味道也更好。

  熬好后,将这些油脂捞出来,倒进小碗中。

  第二天早上。

  林旭洗漱完毕,来到楼下厨房,准备做早餐。

  他先把早上要喝的南瓜粥熬上,又和了一些做烙饼的面,接着拿出昨天从店里带来的豆腐皮。

  原本今早打算豆腐皮卷肉馅呢,但如今酱油肉做好,这道豆腐皮卷肉还是下次再做吧。

  把豆腐皮切成宽条,再切成片,用热水烫一下,捞出来放在筐里控水。

  趁着这个时间,将昨天做好的酱油肉拿出来,用菜刀切成薄一些的肉片。

  昨晚是蒸熟再切的,切起来比较容易,但现在是生肉直接切,相对硬一些,不过这种质感,更容易切薄。

  把肉切好,将豆腐皮挤干水放在盘子里,再将切好的酱油肉分成两半,一半盖在豆腐皮上面。

  至于剩下那一半,则跟白菜叶一块儿蒸。

  白菜连帮带叶切成片,摆在盘子里,再将酱油肉摆在最上面。

  两道菜全都弄好,放进蒸柜里,开始蒸制。

  趁着这个功夫,他切了一些做烙饼用的葱花,接着往碗中放了一大勺面粉,再加两小勺食盐和两小勺五香粉。

  将昨天熬好的油脂拿出来,烧热后浇在碗中,趁热调成糊糊,就成了做烙饼最常用的油酥。

  有了油酥,做出来的烙饼不仅分层,而且香味也很浓郁。

  林旭忙活着的时候,沈佳悦和陈燕被韩淑珍喊醒,去楼上天台上跳操,而老沈,此时已经拿着跳绳,蹦跶得出汗了。

  吃肉多,就得多锻炼。

  至于锻炼的目的,也只是为了多吃肉。

  老沈之所以能一直坚持锻炼身体,最大的动力其实还是为了吃。

  把身体锻炼得棒棒的,才能痛痛快快的吃肉喝酒,要是身体垮了,有再多钱也不能抱着大肘子啃,那多遗憾呐!

  厨房里,林旭把松弛好的面团用擀面杖擀开,涂抹上调好的油酥,撒上葱花,接着卷起来,分成一個个面剂子,再捏着两头转一下,摁压成饼,用擀面杖擀成面饼。

  平底锅抹油烧热,把面饼放进去烙制。

  这种面饼是北方人家很常见的一种主食,有着很强的饱腹感。

  把烙饼做好,楼上的运动也已经结束。

  林旭把烙饼整齐码放在案板上,用刀切开,然后盛在筐里,接着将砂锅里熬的南瓜小米粥端下来。

  最后,从蒸柜里将蒸好的两道菜品端了出来。

  刚打开蒸柜门,鲜香的味道就飘散而出,豆腐皮的香味夹杂着酱油肉的鲜美,闻着就让人有胃口。

  而另外一盘白菜的,闻着甚至有种大烩菜的感觉。

  在两盘菜品上撒一些葱花,烧一点花生油呲上去,香味变得更加浓郁起来,而油脂的加入,也会让豆腐皮和白菜叶的口感变得更好。

  把两盘菜端到餐桌上,再放上昨晚吃剩下的烧鸡和小泡菜等菜品,一顿丰盛鲜美的早餐就正式完成。

  沈佳悦一蹦一跳的从楼上下来,拿着桌上的烙饼咬了一口,笑嘻嘻的说道:

  “好吃好吃,居然有种吃肉的感觉,不愧是酱油肉的汤汁做的,跟吃肉饼一样……老爸,你小时候没吃过这种烙饼吧?”

  沈国富笑着坐下来,接过林旭递来的稀饭说道:

  “我小时候想吃顿烙饼都不容易,那会儿你奶奶蒸一些杂粮馒头,掰开,里面抹点猪油和粗盐,趁热搓一下,等猪油化开就咬一大口,那已经是最大的享受了。”

  陈燕捧着碗里的粥小小的抿了一口,这才拿起烙饼准备吃:

  “过去我妈说过,当年家里全胡同最穷,过年人家放鞭炮,咱家买不起,就拿着打陀螺的鞭子在院子里抽几下,有个响就算是过年了。”

  沈国富夹着一片酱油肉配着豆腐皮送进嘴里,边咀嚼边说道:

  “过年嘛,有个响就知道了,那么多人家放鞭炮,老天爷哪能分得清谁家放炮谁家糊弄他啊……咦,这酱油肉跟腐竹配在一起吃着还不错啊,好吃,第一次发现还能这么搭配,这菜吃着过瘾。”

  韩淑珍白了他一眼:

  “只要有肉,在你眼中就没难吃的东西吧?”

  “那也不是,我在西南跑业务时候遇到过吃臭肉的,我就受不了,味道肯定不错,但我过不去心里那道坎。”m.xfanjia.com

  年轻时候沈国富也是走南闯北,各地的美食都有见闻。

  他吃不得臭肉,但对牛瘪汤倒是不抗拒,臭豆腐能一气儿吃到饱,但臭冬瓜和臭苋菜就不怎么感冒了。

  林旭说道:

  “今天家里食材不全,泡腐竹也来不及,其实能配着酱油肉蒸的菜挺多的。”

  基本上,所有能配着咸肉蒸着吃的菜品,也能用酱油肉蒸着吃,比如烟笋丝、萝卜缨、梅干菜、豆腐、腐竹、鳜鱼、鸡蛋、鲈鱼、芋头等等。

  而且这种肉既能当菜又能当调味品,比一般的菜品做起来还省事不少。

  沈佳悦听得一脸震惊:

  “居然能做这么多吃的啊?旭宝你能不能都做出来尝尝,感觉都好好吃。”

  怎么都没想到,光能用酱油肉蒸的菜品居然就有这么一长串,这要再加上炖煮煎炒什么的,那岂不是更多了嘛?

  林旭说道:

  “没问题,只要你想吃咱就做,反正挺省事儿的。”

  简单好吃又省事儿,这没理由拒绝啊。

  林旭夹了一筷子白菜和酱油肉,肉的油脂完全被白菜吸收,导致肉吃着又香又美味,还没任何油腻感,而白菜则如同炖肉一样,鲜美可口。

  白菜里没放任何调味品,但吸收了酱油肉的料汁后,白菜特有的鲜甜反而被激发了出来,吃着确实跟炒和炖的大白菜有所不同。

  吃完早饭,沈国富和韩淑珍去上班,陈燕去公司盯今天的拍摄进度,林旭把厨房收拾一下,也抱起墩墩,和沈佳悦一块儿去店里。

  新的一天开始了。

  年关临近,街上也多了新年的气息,迎春街两旁,街道办的人正在忙着挂灯笼。

  虽然这会儿还不到腊月十五,但过了腊八就是年,早点挂上,早点让附近的人感受到节日的气氛。

  把车停好,林旭抱着墩墩下车,刚走进店门,就碰到吃完早饭下楼的舒云、曾晓琪和窦雯静。

  “老板,枫哥去尚叔包地的村委会沟通了,对方先是很嚣张,等枫哥亮明身份就开始套关系,说了一堆尚叔的坏话。”

  听了窦雯静的话,林旭问道:

  “枫哥有什么建议没?”

  “他的建议是不搭理对方,反正年后尚叔也不在那儿了,不过他觉得你不会答应,所以便打算跟任警官合作一把,看能不能找到什么黑材料。”

  林旭想了想说道:

  “让枫哥查一下试试,不行就算了,倒不是咱怕事儿,主要是这种事情有可能牵扯挺多,咱没必要蹚这种浑水。”

  京郊农村,有很多手眼通天的人物。

  自己这边,说不定就会招惹到什么大人物,到时候倒霉的,说不定就是……诶?倒霉?有墩墩这个气运BUG的存在,自己这边应该不会倒霉吧?

  想到这里,林旭揉了揉墩墩的脑袋。

  从开始到现在,小家伙一直都没有表示反对,当时陈燕说调查时候,它甚至还跟陈燕击掌来着。

  难道,那个村子真能查出什么不成?

  但这种事儿,要让一个律师和一个刑警去查,难度有点大,而且大家都有工作,趁着业余时间调查这种事儿,多少有些不合适。

  正想着,身后传来了老孙头的声音:

  “小林,今儿有啥好吃的没?天冷没法去钓鱼,在家站不是站,坐不是坐的,都快闲出毛病了。”

  嗯?

  正发愁调查人选呢,没想到老孙头居然来了,这不就是瞌睡了送枕头嘛。

  林旭说道:

  “我这里确实有件挺刺激的事儿,您要不要听听?”

  老孙头一听,原本没精打采的双眼顿时变得神采奕奕起来:

  “什么事啊小林?快说快说。”

  “是这样的,前两天我们遇到个有点气人的事儿,您身为一个老干警,麻烦给我们支个招。”

  林旭原本的打算就是咨询一下,要是老孙头主动请缨要去调查,就让墩墩给他加个运气方面的BUFF。

  要是不去,或者去的意向不是很强烈,那就听听他的意见,看到底该怎么做。

  把墩墩放在服务台上,林旭老孙头窦雯静以及凑热闹的曾晓琪,一块儿坐在了旁边的餐位上。

  倒上热茶,林旭将遇到尚叔的经过说了一遍。

  对见惯风雨的的老孙头来说,这只是个小事儿,他笑着说道:

  “你把那个黑坑的地址给我吧,我去过一下钓鱼的瘾,至于其它的,我看看再说,你拉个群,把大家拉进去,我们自己讨论就行了。”

  老孙头没把话说太死,但明显已经心动。

  毕竟在这不能钓鱼的漫长冬日,能有个事儿消磨时光也不错。

  他是个急脾气,说完就准备出发,顺便还能过过钓鱼的瘾,林旭见状,冲服务台上的墩墩说道:

  “墩墩,你孙爷爷要走,快来说再见。”

  墩墩不情愿的举了举爪子。

  这是……觉得老孙头没危险吗?

  林旭顿时放下心来,只要没事就行。

  他在微信上建了个群,把任杰枫哥老孙头以及陈燕窦雯静等人都拉了进去。

  等老孙头走后,他来到楼上,车仔说道:

  “肘子都送来了,个头很匀实,每个都两斤半左右。”

  这个重量不大不小,确实挺适合做红煨肘子的。

  林旭刚要看看肘子的品质,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等他接通,才发现是海淀行政服务中心打来的,说的还是他最感兴趣,也这两天正纠结的事儿……落户。

  “林旭是吧?一周内带着户口本和身份证,来行政服务大厅办理你的入籍手续,恭喜你成功落户京城。”

  林旭:????????

  惊喜来得这么突然吗?

  他昨天去了趟燕京饭店,正好叶立信去做述职报告,不在饭店里面,所以落户的事情也没打听。

  原本打算今天再去一趟的,没想到这就来通知了。

  这也太快了吧?

  “对了,来的时候别忘了带上中华烹饪协会给你的举荐信,这边要留档的。”

  啥?

  中华烹饪协会?

  这不是燕京饭店帮忙搞定的吗?

  林旭的心情逐渐从惊喜变成了懵逼,觉得事情超出了自己的预料。

  挂断电话,他平复一下心情,把电话打给了谢保民:

  “师兄,我落户的事儿是师父办的吗?”

  “是的,你开业那天提交的申请,我是前两天才知道,现在审批下来了吗?”

  “嗯,让我一周内带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去办理入籍手续呢。”

  “那就赶紧去,户口本在不在?不在的话让你爸妈寄过来,赶紧把这事儿办妥了,早剃头早凉快。”

  果然是师父给办理的。

  想想当时拜师时候自己还有些懵逼,但现在看来,从喊那声师父开始,就一直被庇护着。

  这样的师父,真是让人感动啊。

  谢保民说道:

  “给师父报个喜吧,省得他在外面玩儿不好老惦记这事儿,顺便问一下啥时候回京城,你婚礼可是挺近的了。”

  “嗯嗯,我现在就打电话。”

  林旭深吸一口气,心里满是对师父的感激。

  打电话汇报了这事儿后,高大爷挺高兴:

  “总算审批下来了,回头见到老郭记得谢谢他,这事儿他跑好几趟了,那老胳膊老腿儿的还挺不容易。”

  “好的师父,对了,您啥时候回京城啊?我还等着跟您汇报一下最近的学习进度呢。”

  高大爷笑着说道:

  “快了,现在正在成都呢,刚跟戴家的长辈聊完天,等我们逛完这里,再把房车开到滇南的省会春城,就直接飞到京城。”

  行程安排得还挺满啊。

  林旭又聊了几句,挂断电话,随即跟双方父母以及家里的长辈们都汇报了这事儿。

  对于林旭来说,能落户京城,算是他人生的一个小飞跃,有了这个身份,再也不会有人用看外地人的眼神看他了。

  “旭宝,咱俩是不是可以领证了?”

  沈佳悦很开心,非法同居了这么多天,总算要合法了。

  林旭捏了捏这丫头的脸说道:

  “等拿到户口本就入籍,然后咱就去领证……我先去做肘子了,不然中午赶不上吃。”

  “好的好的,你赶紧去吧,我把这个好消息跟大家分享一下。”

  回到厨房,林旭见到了老胡送来的肘子,这会儿车仔正和齐思亮以及几个帮厨,拿着喷枪在燎猪皮。

  做肘子类菜品,这一步基本上是不能少的。

  不仅因为肘子皮容易有异味,最主要的是,肘子皮上容易有毛茬,不燎一下,吃起来在嘴里扎扎的,让人心里很膈应。

  燎皮之后还要给肘子脱骨,林旭想了想问道:

  “红煨肘子需要脱骨,老胡那里有脱骨的肘子吗?”

  “有的老板,今天早上老胡还问要不要脱骨的,我做不了主,就要了这些。”

  车仔边忙活边说道。

  林旭烧了半锅热水,将燎黑的肘子放进去浸泡。

  用热水浸泡,能够最大限度的洗掉猪皮内外的脏东西,要是用冷水,毛孔收缩,里面的脏东西有可能会封到肉中。

  浸泡十来分钟,拿一个厨房用的钢刷子,认真把猪皮表面的污渍洗干净。

  接着再把肘子淘洗一遍,从肉最薄的地方切开,将肘子中的骨头剔出来。

  红煨肘子是需要去骨的,这不仅方便烹制,而且还能让做出来的菜品卖相更好。

  至于剔出来的骨头也不会浪费,等会儿熬猪骨高汤时候加进去,会让高汤的品质提高一截。

  所有肘子都去骨后,林旭将肘子放进冷水锅里,加入葱姜花椒八角,再淋入一大碗黄酒,开火进行焯水。

  说是焯水,其实是为了把肘子煮断生。

  这个过程需要半小时以上,把肘子彻底煮熟煮透,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制作。

  趁着煮肘子的功夫,林旭用猪骨高汤特意调了一些卤汤,这卤汤是用糖色和红曲米共同调色,再配上十几种常用的卤肉料和冰糖食盐生抽等调味品进行熬煮。

  熬半小时左右,就成了做红煨肘子离不开的卤汤了。

  他在厨房忙这些的时候,沈佳悦坐在外面,拿着手机和耿乐乐聊天。

  “悦姐,我找的那个口语老师中文名字叫王翠花,她说是一个好朋友给取的,还问我这个名字是不是象征着高雅圣洁。”

  沈佳悦:??????

  这是被人坑了吧?

  她好奇的问道:

  “这名字一听就知道脑袋不太灵光,那么多外教口语老师呢,你怎么偏偏找了她呀?”

  耿乐乐发了个八卦的表情:

  “因为翠花老师的英文名字叫Lucy,而且她在找一个英文名叫Robin的男子,所以嘛,莪本着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原则,就雇她了。”

  沈佳悦满脸震惊。

  WTF?

  这也能遇到?

  不过想想京城的外教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能遇到Lucy倒也很正常。

  正聊着,林旭端着几个烤蜜薯从厨房里走出来,沈佳悦笑嘻嘻的:

  “旭宝,有个好消息你想不想听?”

  “什么好消息啊?”

  沈佳悦拿着红薯,一边剥一边说道:

  “乐乐找的口语老师,好像是Lucy!”

  林旭心里顿时冒出一个想法:

  “要不……邀请Lucy参加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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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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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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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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