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都市小说>不装了,我是厨神我摊牌了!>第169章 脆甜清鲜的冬瓜糖!师弟,给邱邱露一手!
  舒云领着金先生等人来到九号桌,给他们一一倒上茶水,这才急匆匆向着员工吃饭的小餐厅跑去。

  红烧肉这道菜没法现做。

  而顾客又出高价要买。

  她唯一的选择就是虎口夺食,把员工餐桌上的红烧肉端走。

  小餐厅里。

  没有找到米饭的程建设只得把给顾客准备的米饭端来了一些。

  给自己盛了一碗后,他坐下来,迫不及待的夹了块红烧肉尝了尝。

  嗯,这红烧肉做得真地道。

  怪不得员工餐的米饭被盛完了呢。

  有这红烧肉在,绝对能多吃一碗大米饭。

  一提起米饭,他就想起了午饭时候自己说过的话,顿时忍不住苦笑起来。

  原本以为林师傅是年轻气盛说大话,没想到是自己见识少了。

  真是英雄出少年啊。

  想当年自己二十来岁的时候,还只是个只会切墩的帮厨呢。

  而人家林师傅却已经独当一面,手艺不逊于负责压轴菜的头灶大师傅。

  这或许就是天赋吧!

  程建设感慨连连。

  又吃了两块,桌上的红烧肉已经吃完。

  不过没事,旁边的保温盆里还有一些,这是给来晚的员工准备的,程建设打算去盛一些。

  然而他端着盘子刚走过去。

  就看到前台的舒经理匆匆走来,把保温盆中剩下的红烧肉一股脑给端走了……

  什么情况?

  我这才刚开始吃啊!!!!

  程建设有些不快的问道:

  “舒经理,你什么意思?”

  大家都知道今天的红烧肉好吃,但你直接连盆都端走,也太不像话了吧?

  你咋不直接把米饭扣进去呢?

  旁边那张桌上,正在夸林旭手艺好的谢保民也看了过来:

  “怎么回事啊小舒?”

  舒云解释道:

  “是这样的谢总,咱们店里的老顾客金先生来吃饭,见我碗里的红烧肉不错,想出两千买一份尝尝鲜……”

  谢保民原本还有点不高兴。

  你一个前台经理突然跑过来把给员工留的菜端走,这也太不把我这個行政总厨放眼里了吧?

  然而一听有人花两千块钱买红烧肉。

  他立马端起自己面前的红烧肉递了过去:

  “来来来,这一盘我还没动,也端走吧!”

  嗬……

  正发愁怎么提高餐厅的营业额呢,居然碰到了花高价买红烧肉吃的顾客,那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

  一旁的林旭则是暗暗咋舌。

  买一扇猪肉都用不了两千,居然有人为了几块红烧肉花这么多钱……他看了一眼几张餐桌上摆着的红烧肉,顿时一阵心疼。

  今天这一顿晚饭,怕不得造了一万多块钱。

  也难怪师兄一听这价钱也激动了起来。

  不过员工们正吃着的红烧肉就没必要拿出去卖了吧?传出去多不好听啊。

  他冲谢保民说道:

  “师兄你放下吧,锅里还有红烧肉呢。”

  今天做红烧肉的时候特意多做了一些,打算让沈宝宝带回家吃的,但既然有顾客买,那自然得紧着店里卖。

  毕竟这关系着师兄的业绩呢。

  谢保民一听还有。

  这才把盘子放了下来。

  不过随即又问道:

  “剩下多不多?够一份吗?”

  “绝对够!”

  沈宝宝全家人吃的红烧肉,不够一份怎么能行呢?

  看不起我老丈人对肉的需求是吧?

  确定有红烧肉之后,舒云也放下心来,她把手中的保温盆放回到了原处,随即冲林旭说道:

  “谢谢你啊林老板,我去问顾客什么时候吃,到时候让服务员通知你装盘。”

  说完,她急匆匆的去了前台。

  先跟顾客沟通一下,顺便再将自己剩下的米饭吃完。

  嗯,这么好吃的菜可不能浪费了呀!

  因为后厨的厨师是轮流做饭的,也不知道林老板下次做饭到啥时候了,所以今天要尽可能的多吃点,大不了下班回去多跳会儿绳子嘛。

  吃饱喝足后。

  按照后厨的规定,负责做菜的师傅也得负责整理桌椅和餐具,然而他刚准备动手,吃得肚子都圆了一些程建设就走了过来:

  “林师傅,你不是还得给顾客上红烧肉了吗?赶紧去准备吧,这点小活儿交给我来做,中午是我大意了,下次再轮到你做饭绝对多蒸点米。”

  外面的顾客不知道啥时候要揉呢,林旭也没跟他客气。

  用毛巾擦擦手便去自己的灶台前了。

  没多久。

  服务员来通知上红烧肉了。

  林旭打开砂锅的锅盖。

  用筷子小心的把里面的红烧肉摆到盘子里,肉皮朝上,红润的肉块颤巍巍的,看着就让人想咬一口。

  根据剩余的量,他在盘子里摆了个四乘四的正方格,每块肉都相互挨着。

  摆好后把砂锅里的汤汁淋在肉上,这不仅让肉的颜色更加红润油亮,而且香味也变得更加浓郁起来。

  颜值立马跃升了一个台阶。

  这么漂亮的肉,再添加别的装饰只会显得画蛇添足,林旭直接交给传菜员,开始上菜。

  很快。

  这盘红烧肉就端到了金先生的餐桌上。

  “嚯!这卖相,不愧是钓鱼台,员工吃的也么出众。”

  原本还在聊生意的几人顿时食指大动。

  也不谈生意的了,开吃!

  “这肉真好吃,甜味恰到好处,口感也刚刚好,没有过于软烂,但嚼起来也并不费劲,太棒了!”

  “确实好吃,真没想到二号楼居然还有隐藏餐品。”

  “还是老金眼尖啊,不然还吃不到这么好吃的红烧肉呢。”

  “……”

  几人对这道红烧肉赞不绝口。

  而厨房里,谢保民找到林旭,同样也在聊这道菜。

  “师弟,既然你做的红烧肉这么受欢迎,那干脆把红烧肉加到二号楼的惊喜菜单中算了,你觉得咋样?”

  林旭倒是没什么意见。

  反正红烧肉也不麻烦,把肉块炒一下再加糖色在砂锅里炖就行了,并不耽误这个月的度假生活。

  “行啊师兄,我这边没问题。”

  “师弟费心了啊,月底发工资的时候多给你补点。”

  还加钱?

  那就更没问题了!

  不过为什么是惊喜菜单呢?

  他好奇的问道:

  “这道菜不能直接上新吗?”

  谢保民摇了摇头:

  “钓鱼台的餐厅想正式上新菜品挺难的,不仅不要各楼的总厨过来品尝,同时还得赢得半数以上总厨的同意才行。”

  噢……

  你说这我就懂了。

  就你得罪人的速度,我估计把玉皇大帝吃的菜端过来,也没有几个总厨会同意上新的。

  毕竟……

  谁会愿意错过这么一个落井下石的机会啊!

  不过师兄倒也会钻空子。

  弄个惊喜菜单。

  不正式上新,但又不耽误卖。

  其他总厨还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

  没多久。

  二号楼的所有员工就接到通知,红烧肉这道菜正式列为惊喜菜单中的菜品,由前台负责重点推广。

  不过这事儿跟林旭就没多大关系了。

  他忙完后便下班回家。

  先把冰箱里浸泡着的冬瓜条和南瓜条端出来换水,接着反复淘洗几遍,再继续用水泡着放冰箱里。

  石灰这东西,哪怕是食品级的呢,也尽量别吃。

  不仅味道不好,而且还容易伤胃,所以要尽可能的去除干净。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

  他每隔两小时就换一次水。

  一直到深夜,换了最后一遍水之后,上床睡觉。

  第二天早上。

  再次将浸泡一夜的冬瓜条和南瓜条淘洗几遍。

  然后在灶上烧一锅水。

  将冬瓜条放进水中煮制。

  经过煮制后,冬瓜条已经彻底变成了透明的状态,在锅里咕嘟咕嘟煮的时候,像是煮了一锅条形玉石。

  煮制十来分钟后。

  用漏勺将冬瓜条捞出来,投入到凉白开中继续浸泡。

  煮过之后,就不能再接触生水了,否则做出来的冬瓜糖很容易腐烂变质。

  要用凉白开进行浸泡。

  这样才能断绝变质的可能。

  冬瓜煮好后他又煮了南瓜,同样也用凉白开泡着。

  把两种食材浸泡起来后继续放进冰箱里冷藏。

  然后他便抱着墩墩上班去了。

  下午下班后。

  把冬瓜条和南瓜条捞出来,摆在干净无油的竹筐里,用风扇吹干表面的水分。

  接下来就该进行糖渍了。

  这一步不能有任何水分和油脂,否则会影响最终的品质。

  表面的水分吹干后。

  林旭拿来一个深一点的小盆,用厨房纸把盆彻底擦干净后,将冬瓜条在盆底铺一层,铺完后撒一层白糖,接着再铺一层。

  这样铺一层冬瓜条撒一层糖,一直把所有冬瓜条腌进去,再在最上面撒一些白砂糖封口,盖上保鲜膜,继续放进冰箱的冷藏室。

  而那些南瓜条同样也用这种一层食材一层糖的方式腌起来,放进冰箱的冷藏室封存。

  两天后周五下午。

  经过48小时的腌渍。

  林旭将两个盆从冰箱里端出来。

  揭掉保鲜膜,能看到里面的白砂糖已经融化,这会儿盆底漂着一层糖液。

  该进行最后一步了——炒霜。

  林旭拿来一口大一点的铁锅放在灶上,然后将盆里的冬瓜条和盆底的糖浆倒进锅里,开中小火慢慢翻炒。

  这一步是为了炒出冬瓜条中多余的水分,同时也让让糖分渗入到冬瓜条内部。

  很快,锅里的糖汁开始沸腾,并且越来越粘稠。

  继续翻炒,让糖浆均匀的挂在冬瓜条表面。

  等到糖浆越来越粘稠,冬瓜条表面挂的糖浆也越来越厚。

  终于。

  等糖浆中的水分炒干,糖浆也由粘稠透明的状态变成了一层干燥的白霜。

  林旭再次翻炒几下,然后将锅里挂满霜的冬瓜条倒在大托盘中冷却。

  这一步跟翻沙类菜品和挂霜类菜品一模一样,利用的都是糖浆在炒制的时候会结晶成白色固体的原理。

  挂了霜的冬瓜条看起来更诱人了。

  拿起一根送进嘴里一咬,外层的白霜吃起来有种沙沙的质感,而里面的冬瓜依然脆脆的,而且咬开后呈半透明状态。

  嚼两口,吃到的满是冬瓜的清鲜和糖的甜蜜。

  有种一口吃到了大自然的感觉。

  美味!

  不过这会儿冬瓜糖还没彻底冷却下来,林旭趁着这个功夫,又把南瓜条倒进了锅里,用同样的方式炒成了挂霜的状态。

  炒好的南瓜条颜色金黄。

  跟冬瓜糖放在一起对比,像极了金渐层和银渐层。

  捏一根送进嘴里,轻轻一咬,浓郁南瓜的甜香味儿顿时充满了口腔,吃起来甚至比冬瓜糖都强一些。

  刚吃完一根,脑海中就响起了系统的提示音:

  “宿主利用完美级冬瓜糖的制作方法成功做出了完美级南瓜糖,完成隐藏任务【举一反三】,奖励完美级餐品学习卡一张,恭喜宿主。”

  什么?

  又多了一张完美级餐品学习卡?

  那回头郭卫东教师兄做烤乳猪的时候,自己岂不是又可以悄悄的偷师了?

  啧啧啧……

  系统还真是打算让我在钓鱼台这个副本中刷奖励啊。

  这会儿外面天已经黑了。

  他将冷却好的了的冬瓜条和南瓜条分别装进两个玻璃罐中,提着下楼,走进了于大爷的超市中。

  “大爷,冬瓜糖和南瓜条做好了,先给您送点尝尝味儿。”

  “哎哟,这糖看着就漂亮!”

  于大爷凑过来,不由分说就拧开盖子品尝了起来:

  “嗯,好吃好吃,冬瓜味儿很浓郁,也很脆生,跟我年轻时候吃的老式冬瓜糖一模一样,可惜现在街面卖的都是机器加工的,味儿不好。”

  尝完冬瓜糖,他又尝了尝南瓜条,同样也是赞不绝口。

  “小林老板,我觉得就你做冬瓜糖这手艺,哪怕不开饭店也饿不着,这要弄个卖老式糖的店,街坊们还不得买疯?”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林旭忽然想起了之前那个让自己投资开店的任务。

  难不成就是这冬瓜糖?

  但这玩意儿销量很低啊,平时一天吃个一两根也就足够了,就这还得定期监控血糖呢,一不小心就会变成小糖人。

  所以这玩意儿虽然有情怀。

  但开店的话,大概率会赔钱。

  还是省省吧。

  第二天早上。

  林旭去曹记喝了碗羊肉汤,吃了两个油酥烧饼,便开车拉着墩墩去钓鱼台上班。

  现在墩墩对坐车已经习惯了。

  每次上车都乖乖的趴在副驾驶台上。

  偶尔碰到洒水车需要启动雨刷的时候,这小家伙的脑袋还跟着雨刷摆动。

  来到车子驶入钓鱼台。

  把车停在二号楼门口,林旭抱着墩墩下车来到餐厅。

  “墩墩,今天有没有想我呀?”

  舒云弯腰将这小家伙抱在了怀中,随即对林旭说道:

  “一大早就接到了三个订红烧肉的电话,林老板,你做的红烧肉名气是越来越大了,不少人都专程来咱这儿吃。”

  林旭笑着说道:

  “还是你营销做得好。”

  自从店里确定上红烧肉,舒云就特意让林旭做了一份,然后架上灯光,用数码相机认真给这道菜拍了一组高质量的写真。

  有顾客进来点餐到时候,她就把平板电脑拿出来让顾客欣赏。

  平板电脑的视觉效果本来就好,再加上她拍摄技术不错,那红润的肉块和颤巍巍的样子,一下子就把顾客们的防御给击了个粉碎。

  红烧肉的美名,也迅速传播开来。

  两人一番商业互吹之后。

  林旭来到后厨。

  先把灶台擦拭一遍,厨具之类的重新清洗,然后开始做今天的准备工作。

  现在每顿饭能卖出七八份红烧肉。

  林旭需要提前准备。

  把肉皮用喷枪烧一下,再用温水刮洗干净。

  接着切成四厘米见方的肉块,淘洗一遍,放进锅里进行煸炒。

  正忙着的时候。

  谢保民施施然走了过来。

  “师弟,下午六号楼的邱振华会来咱们二号楼看你做的蟹黄包,你忙完肉的事儿就开始准备吧,人手不够就喊人帮忙,反正大家都闲着呢。”

  哦?

  这岂不是说,蟹黄包升级的任务要完成了?

  林旭倒是不需要人帮忙,他自己完全忙得过来,甚至还有时间去水产区,跟里面的鱼虾聊天呢。

  不过一想到这是个拉关系的机会,他便说道:

  “那就让秦师傅帮帮我吧,我一个人还真有点忙不开。”

  “行!”

  谢保民答应一声,随即冲不远处的秦伟喊道:

  “小秦,今天你别炒菜了,来给我师弟帮忙吧,他这里需要有人搭把手。”

  秦伟有些诧异。

  不过还是点点头,放下手头的活儿走了过来。

  “秦师傅,你会熬皮冻吧?”

  秦伟点了点头。

  “鸡汤皮冻呢?”

  秦伟再次点头。

  “那等会儿你看着我熬咋样?哪里不对你就指点一下。”

  秦伟:?????

  你需要的帮手,就是看着你干活儿吗?

  虽然心里诧异。

  但他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就这样,两人一个干活儿,一个跟着看,一直忙到下午。

  下午三点。

  林旭把螃蟹拆好调成馅,顺便又无聊的跟秦伟拿着拆下来的蟹壳,像玩乐高积木一样组成了几只新的螃蟹。

  正玩着的时候,谢保民领着邱振华来到了厨房。

  “邱邱啊,我师弟虽然会做蟹黄包,做出来的也不错,但跟你做的还是有差别的,你等会儿可得指点指点,不能藏私啊。”

  邱振华白了他一眼:

  “你以为我跟你一样吗?”

  “我怎么了?我可从不会藏私,不信你让莪去六号楼指点你们的厨师,看我会不会藏私。”

  谢保民的话让邱振华顿时一副计谋得逞的样子:

  “那等会儿我全心全意教你师弟,你也原原本本的把你师父那道清水芙蓉做出来给我长长见识,怎么样?”

  “成交!!!!”

  谢保民冲林旭喊道:

  “师弟,都准备好了吧?快给邱邱露一手,他等着教你呢!”

  “好嘞!”

  ————————

  不好意思啊兄弟们,今天更晚了。我们这出现了确诊病例,去超市虎口夺食一般抢了点吃的。明天早上还得下楼做核算,明天的章节应该会晚一些,请大家见谅。本章5200字,求月票!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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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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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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