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平安家的一间房门被轻轻推开,穿的厚厚的带着不伦不类兔皮帽子的朱平安从房间走出来,斜挎着书包,手里拿着跟了他数年的黑木板。
此时时间尚早,东方只是微微露出一丝亮,四处一片寂静,唯有寒风呼啸的声音,但是在积雪的映趁下,院子里能见度还是蛮高的。
朱平安略微活动了下身体,然后习惯性的走到院子里特意搬来的一块巨石前,将黑木板平放在巨石上,往巨石凹槽倒了些热水,掏出一支简单的毛笔,悬腕练字。这已经是朱平安坚持了数年的习惯了,古代科举对字体要求还是蛮高的,而且书法这玩意又无法作弊,你多练就写得好,少练就不如别人,所以朱平安一直坚持早晨起来练字,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未曾间断过。
其实几年下来,今非昔比,朱平安一家也算跻身到下河村富庶之家行列中了。不过,艰苦朴素的习惯,朱平安依然保持着。
朱平安到目前为止就两只毛笔,一支是当年蒙学恩师孙老夫子所赠,这支毛笔在抄书、眷写的时候用;另一支毛笔就是朱平安现在所用的这支,是朱父亲手做的毛笔,这支毛笔在清晨练字的时候用,多年下来这支练字的毛笔已经换了数次笔头了,每次都是朱父用牛毛做的,但是笔杆依然还是那支笔杆,都被朱平安磨出油光来了。
“怎么又起这么早啊彘儿,天气多冷,快去再睡会。”
在朱平安悬腕练习书法大约半个多小时吧,母亲陈氏也起来了,打开房门,没出意外的又看到了小儿子在外面黑木板上写写画画。
外面寒风料峭,陈氏刚打开房门就觉得刺骨的冰寒,再看着小儿子赤着手练字,不由心疼的出言劝说小儿子回房暖和暖和再睡一会。
“不用了娘,我人小火气大。”朱平安落笔勾出在写的字的最后一笔,停手憨笑着给母亲回话。
“屁,火气大你戴皮帽子做什么?”陈氏翻了一个白眼,嗔怪。
呵呵呵
朱平安憨笑,不说话。
陈氏也就没辙了,想着早饭要炖一只老母鸡给小儿子补补身体,小时候胖嘟嘟的多可爱啊,现在个子是长高了,人却瘦下来了。不行,得多做好吃的,再养胖些。
母亲陈氏起床后,紧接着朱父还有大哥朱平川也都起来了。
“爹,外面积雪不好走,今日让我去驾车吧。”大哥朱平川跟朱父商量说,现在的朱平川几乎和朱父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黑黑壮壮的,人也憨厚老实的很。
“今日大集,大哥怕是要帮我未来大嫂捎东西的吧?”朱平安放下毛笔,开大哥的玩笑。安慕小说网
“呵呵呵......”大哥朱平川摸着后脑勺傻笑。
“傻笑个什么,实话实说不就完了。”朱父从后面踢了朱平川一脚,笑骂道。
母亲陈氏看着这一幕,淘米的动作顿了顿,说话里满是醋意,“我这是白养你十多年了,媳妇还没娶呢,就把娘忘了。”
大哥朱平安摸着后脑勺憨笑,“哪能呢娘,我把媳妇娶来,一块孝敬您。”
陈氏闻言脸色才好了很多,嘴里却是不饶人,“现在说的好听,娶了媳妇就说不定了。”
大哥连连保证。
看着这一幕,朱平安忽然有一个恶趣味,停住练字的毛笔,嘴上挂着坏笑,看着大哥忽然问道:
“那如果娘和大嫂同时掉到水里,大哥先救谁呢?”
媳妇和娘掉进水里的问题,在现代是一个被问滥了的问题,被问得多了的现代人总是能给出各种聪明的答案。
不过在这个年代,这个问题可是第一次。
听到朱平安问的这个问题,母亲陈氏眼睛亮了,很是感兴趣,米也不淘了,就是等着看朱平川怎么回答。
朱父也是好笑的看着朱平川。
“咳咳咳,二......二弟......”朱平川刚听到这个问题,就憋红了俩咳嗽起来,一脸无辜的看向朱平安。
这,这该怎么回答啊。
朱平川心里面仿佛有一万只蚂蚁,一张黑脸红红的,手也不由自主挠头。
要是说先救娘,可是要是被娟听说了,那可就不好了。
可是如果说先救娟,看看连米都不淘了的陈氏,朱平川知道自己如果这么说了,母亲生气是小,伤心可就不好了。
好难啊。
朱平川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朱平安看着自己大哥捉急的样子,憨笑不已。
母亲陈氏看着两难的大儿子,心里面觉的又高兴又难过,这个傻小子就是太老实了,才会总被老二捉弄,不像老二,表面看着憨憨的,实则心里精怪的很。
看着为难的大儿子,再看看隔岸观火看的乐不可支的小儿子,陈氏忽然把这个问题抛给了朱平安。
“彘儿,你呢?你先救谁?”陈氏忽地问道。
“啊?”朱平安愣了一下。
这下该朱平川看笑话了,觉的二弟也要尝尝自己为难的滋味了。
“我啊,我还早啊。”朱平安回道。
陈氏对这个答案不满意,追问道,“再早也总要娶媳妇,倒时候先救谁?”
朱平安想都没想就笑着回答道,“我还早啊,所以有时间挑一个会游泳的媳妇,到时候想都不想就先救娘。”
“你这滑头!”陈氏笑骂道。
整个早晨,朱家就洋溢着欢声笑语。
因为做早饭还需要一点时间,朱平安练了一会字,就收拾好毛笔木板放回自己的房间,取了昨日从李大财主家借的朱熹做注的《中庸》去院子外面看书去了。
朱平安家的院子靠近河边,又是村子的边缘,所以朱平安可以很容易找到一个安静不被人打扰的角落看书。
在古代科举考试,对于寒门子弟来说是没有什么投机取巧的方式的,只有扎扎实实慢慢积累,有了稳定的基础,才能靠着自己前世的记忆,在这个八股取士、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时代,脱颖而出。说到基础,自己的基础可不仅仅是蒙学这几年啊。
这次童子试,或许会让大家大吃一惊呢。
朱平安看着手里的《中庸》,嘴角挂起憨憨的笑容,只是眸子里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光芒。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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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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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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