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都市小说>混娱乐圈从脱口秀开始>231. 大作家的幽默
  “当时看到在县文化馆工作的那帮人整天在大街上游玩,我觉得生活很不公平,我们在那一天拔那个8小时的牙,他们在大街上东逛逛,西晃晃,问他们为什么不上班呀,他们说,他们在大街上就是上班;

  所以我就很想调到文化馆去工作。

  想进文化馆,必须有作品,那怎么办呢?

  写小说呗,我找来一本《人民文学》,跟着里面学写作,标点符号也跟着学。然后去作品里寻找文学大家,从川端康成到马尔克斯,一边看一边写,写一篇投稿一篇。

  后来很顺利,就调到文化馆去工作了。”

  “第一天去上班时候,我故意迟到了2个小时,结果发现,我是第一个到的!我就知道,那个单位,来对了。”

  哈哈哈哈哈!

  这一句话让子枫和冯浩捧腹不已。

  冯浩笑道:“中山先生、鲁迅先生等人都是弃医从文,才成为一代大家的。看来要想当大文豪必须先学医。”

  刘华此时却想起了什么:“其实吧,我念中学时,在主流文学中,鲁迅的地位非常高。年少的我却觉得鲁迅的小说沉闷、灰暗和无聊,无知地认为鲁迅是一个糟糕的作家,他显赫的名声只是政治的产物。

  但我又深知“鲁迅”这个词汇象征的权威和力量。我记得又一次在与伙伴们争论太阳一天中什么时候离地球最近的时候,我情急之下大喊:“鲁迅先生说过,太阳中午的时候离地球最近!”一下子就把对方镇住了。

  哈哈哈。

  刘华老师太好笑了。

  子枫笑得嘎嘎响。

  刘华:“不过要等到二十多年后的一天,我偶然重读《狂人日记》时,自己被那句“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给镇住了。“像子弹穿越了身体,而不是留在了身体里。”我感觉那时候我第一次读懂了鲁迅。”

  王磊此时也好奇道:“刘华老师进了文化馆工作,怎么没有同流合污,还那么努力地写小说啊?”

  对啊,冯浩也觉得奇怪,按照当时刘华的想法,他进去应该就一起堕落了才对啊。

  刘华笑道:“当时我的朋友们,我的同学们,他们都是聚在一起,打扑克牌,喝啤酒,我自己一个人在家里写作,这样写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我想过上一种不被闹钟吵醒的生活。所有的人,人生的奋斗目标就希望生活里面没有闹钟。”

  “我记得十几年前,我们有四个作家去意大利参加远东文学论坛,他们给我们的题目是‘我为什么写作’,我们这四个作家,互相之间根本不知道对方是写什么,然后我第一个上去,就念完了我的不愿意做牙医,想那个睡懒觉,想那个不上班,然后呢写小说稿费还归自己,就这样走上了文学道路。xfanjia.com

  然后第二个是莫炎上去了,他是当兵的,他在那个站岗当哨兵;他当了好几年哨兵,他发现呀,穿着皮鞋的都是军官,穿着球鞋的都是士兵,他想给自己弄一双皮鞋,装一下自己是军官是吧,他是个士兵嘛,可是没钱怎么办呢,他说他写小说,发表了有稿费,可以买一双皮鞋了。这是他走上文学道路的原因。

  黄朔那个也差不多,也类似是一个比较不靠谱的一个故事。

  唯一一个比较纯洁的是苏彤。”

  在我们都念完了自己的稿子后,苏彤死活不愿意念他的稿子了,因为他觉得自己写得很丢脸,他说自己太蠢了,他是这样写的:

  “自己当年考上了帝都师范大学,然后在大学里面如何热爱上了文学,然后开始走上写作道路”

  经历了“社死”的苏彤,自己都表示“我怎么会那么愚蠢呢,我怎么会说我自己热爱文学才走上文学道路呢,我应该也跟你们一样瞎编一个。”因为不够“堕落”,而与他们格格不入。”

  哈哈哈哈哈!大家都笑了。

  刘华老师真是做到了把悲伤留给读者,把快乐留给自己!妥妥的文学界段子手!

  这时候余震云回来了。

  刘华打趣道:“余震云老师这是去哪潇洒了啊。”

  余震云似乎有什么心事,并没有马上回复,倒是跟在一旁的何炯默默道:“他往黑暗中去了。”

  哦?冯浩听完也一愣,怎么听起来这么有意境的样子。

  余震云缓缓道:“我刚在海边,我还是有些感动的;有个渔民弄了个皮筏子,然后那个皮筏子上面,我估计是汽油,还有吃的包括水;接着弄到船上,人家就开走了,就一个人。

  我一直看着他走,

  到黑暗中去,就为了给自己家人,生活调整好一点,多了不起。”

  冯浩脱口而出:“独自驶向黑暗,为了家人有光。”

  刘华拍了怕冯浩:“你这句话太好了。”

  余震云也欣慰地点了点头:“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高啊。”

  何炯乐呵呵道:“看来以后咱们冯浩想进入文坛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了,有两位大佬做担保,轻轻松松啊。”

  只有王磊一个人愣在那里,心想,这小子怎么把我心里的话说出来了?

  难不成真的是师徒心有灵犀?

  还是这小子能窥探人的内心啊!

  何炯拍了拍手:“好了,时间不早了,大家都洗洗睡吧,明天再聊,这两个小家伙也要好好消化一下呢。”

  何炯说的没错,今天刘华和余震云的到来给了冯浩许多震撼,他虽然不太喜欢看书,但也不是没有读过大作家的文字,但这样面对面接触,面对面感悟,还是头一遭。

  书本毕竟是冰冷的,里头的文字你得去想象其中的情感,但是面对面交流,你却可以直接感受到对方那炙热的温度。

  冯浩没读过刘华的书,但他决定今晚读一读。

  他感觉到刘华小说的语言幽默是极端反差中的灰色幽默,是一种零度情感叙述,这种幽默常常能收到出奇制胜的表达效果。

  像他看的这本《兄弟》,‘他的顾客源源不断,始终是求大于供,而且还有回头客’。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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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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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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