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当初带来的三千昆仑奴,两千枪兵,在解救了十一个山寨之后,规模已经扩大到了四万。
其实王学军不想让那些山寨的将士跟着再参加战斗。
但连番的胜利,让已经对战斗感觉平常,对已经经历了无数战斗的义勇们来说,战斗,反倒是一种发至内心的渴望了。
同时,四十八寨,哪个寨子里,没有自己的亲朋好友?
哪个不担心亲朋好友的安危?
战斗吧,反正,战斗,已经和家常便饭一样了。
没有战斗,就感觉浑身不舒服了。
尤其是,新明王师的伙食好啊。
一天三顿管饱的饭,不是大米就是煎饼,而且,一天还管一顿肉。
不说别的,跟着王师有肉吃,这已经是大家最大的动力了。
而相对洪承畴和张晋颜就不妙了。
一个个山寨被解放,现在,他们就剩下死守已经占据的山寨了。
但是,死守这些山寨,就能守的住吗?
答案是,不能。
本来这些山寨的头领,尤其是山寨中的义勇,就是为抗清而战斗的。
因为上面投降了满清,大家也就无可奈何的跟着吧。
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王师反攻了。
其他寨子的义勇,现在寨墙外,对着寨墙上的原先义勇喊话。
“摄政王对你们的错,既往不咎。”
“摄政王施行土地承包制度,地租低的让你们落泪。”
“摄政王再也不白白的奴役大家,官府征召,必给工钱。”
“摄政王发给每个百姓一人十斤种子粮。”
“摄政王给每三家,一头毛驴。”
“摄政王——”
不必攻打了,大家都想早早的结束战争,因为现在是夏初。
赶紧的承包土地,还能种上一茬夏粮。
种豆啊,种瓜啊,荞麦啊,谷子啊。只要下力气,这些年也风调雨顺了,秋天就绝对有一把好收成,
大家就再也不必担心挨饿了。
那些头目还要抵抗。
结果就是在夜里,被打了闷棍。
或者干脆,在战斗还没开始的时候,就被后背捅了刀子。
所以,洪承畴和张晋颜就走一寨,准备死守。
而当王学军大军到来的时候,他们两个,就只能狼狈出走。
抵抗?
抵抗过。
最后的牤牛寨,寨子广大,地形险要,寨墙高大险峻。
那就将洪承畴带来的残余绿营五千,张晋颜所谓的嫡系,一万,凭借这里死守吧。
“不能再退了,这是大别山通向江西南京的最后一道屏障天险了,我们再丢了这里,南京就再无安全可言。”
洪承畴从大局出发,郑重的下达了死命令:“即便战到一人,也必须死守。”
接近两万人,说到战到最后一人,其实洪承畴和张晋颜已经没有底气了。
最开始的时候,大清派出两万汉八旗进攻这个牤牛寨,结果,寨子里只不过区区两千老弱百姓,五百青壮。硬是攻打了三个月,最终损兵折将,铩羽而归。
若不是张晋颜成了盟主,事先以加强守备为借口,派出亲信进驻,突杀寨主金衡谷,那就根本拿不下来。
但,现在说出接近两万人,不惜战到最后一人的话,就足以说明,两个人是多么的底气不足?
现在的张晋颜已经后悔无比。
他不应该贪恋权利留在这里,而是应该按照顺治皇上的意思,去北京养老。
但因为以他的身份和在这片大别山区的威望。
在投降了老上司洪承畴之后,洪承畴力保他做了这个大别山特别区的总督。
既然已经做了这个总督,就要留在这里管理。而没有去北京。
结果现在想走已经走不了了。
洪承畴其实也想走,但他还想着大别山再经营一番,内心里图的就是一个万一。
万一新明在确山损失惨重之后,能够放过大别山呢?
万一那个王学军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他看不到大别山的重要呢?
然而万一没有出现,出现的是王学军不但看到了大别山的重要性,而且还亲自率兵前来。
所以战局就达到了这种状况,而当他准备彻底的放弃大别山,以待将来的时候。
他想走也走不了了,王学军的四万大军将这个牦牛寨围的是水泄不通。
已经喊出了口号:“活捉汉奸洪承畴,活捉汉奸张晋颜。”
张晋颜和洪承畴都知道,只要自己被他活捉,那就是死路一条。
本来这个山寨地形极其险要,真的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格局。
但可恶的是,现在的战争已经不如原先的常规战争了。
多么险要的山寨地形,在火炮的面前,其作用就明显的降低。
而同时,现在的王学军一身轻松,没有后顾之忧。
这里的没有后顾之忧是因为,河南不会有洪承畴的援军,那里的局势摆在那里呢。
胡广不会有援军,坐镇胡广的八省总督佟养和,其实就是一个虚名。手中没地盘没兵没将。而胡广大部分还在南明隆武帝的势力范围之内呢。隆武虽然不承认新明,但也不至于在这个时候突袭王学军,救援自己。
而自己的江西,算了吧,全部的大军,都在韶关防备新明的镇江军呢。
大别山可以丢失,但南京绝对不能丢。
死守,将战争拖到冬天,那时候深处在荒郊野外的新明军队,就被严寒冻跑了。
但死守能守得住吗?
答案是不可能。
这时候一个仆人跑了进来:“老爷,敌人又进攻了。”
洪承畴急急忙忙的跑向了城头。
然后他就看到了自己的头上,无数的风筝。
若论守城,在城内粮草充足的情况下,不要说还有两万人,即便是区区1000人,以洪承畴的能力,也能将这一个地势险要的地方守得固若金汤。
然而。
现在的战争已经改变了。
至少,王学军指挥的战争已经改变了。
比如说现在,自己脑袋上那密密麻麻的风筝。
这是王学军的空军。
王学军放风筝不是闲的难受。而是要人命的。
乘着南风,风筝飞到了城头城内,然后那些放风筝的人就剪断了风筝线。一头栽了下来。
风筝不要人命,要人命的是风筝上带着的那个小小的炸药包。
是的是的,现在,王学军又剽窃了炸药包这个简单暴躁的大杀器。
在配上他用鸡蛋清搅拌颗粒化的火药,那威力非常巨大。
一个炸药包二斤,其中炸药一斤,铁砂一斤,以蛋清搅拌均匀,加以信香点燃,配上风筝发送,那绝对是要人命的配方。
风筝断了线,让人力难以攀登的牦牛寨的头顶,落下了炸弹。
一阵又一阵惊天动地的爆炸,在寨墙上在寨子里无死角的炸出了一片又一片血火硝烟。让那些敌人根本无处可藏。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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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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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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