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都市小说>重生之乘风而起>第两百七十四章 李香兰
  等到刘副主任一走,干爹几个就更加放开了,因为周至声音细嫩,能用民族唱法唱假声,被干爹发现可以代替女生后,干脆《康定情歌》、《英雄赞歌》也走了一波。

  干爹还冒冒失失地试着和周至一起唱了两手流行歌的合唱,成龙、苏慧伦《在我生命中的每一天》,以及成龙和陈淑桦合唱的《明明白白我的心》。

  不过前边那首完全就是用追公交的态度追曲调,就这样还没有上得了车。

  后边这首曲调歌词都颇为简单,总算是追上了,成龙的普通话口音里有点山东味儿,干爹的普通话口音里有点夹川味儿,倒是各自有各自的风格。安慕小说网

  大家又玩到了十一点过,干爹才突然想起来周至给大家服务了一个晚上,感觉有些不好意思:“肘子来一首!这忙活一晚上还没听你唱过呢。”

  “就是,来一首!”老鄢叔嗓子都已经哑了:“听婷婷说你唱歌好听的。”

  “对对来一首来一首。”张所长和李老师也在一边起哄。

  “那行,我也来一首吧。”周至发现了自己在九十年代里最喜欢的一一张LD——张学友91年演唱会,熟练地将碟子放了进去,按下了代表那首歌曲的数字。

  都不用查,因为这首歌他曾经唱过无数遍,大学里堕落那段时间里抽烟喝酒玩游戏看电影,花天酒地的费用,有一半来自这首歌。

  都说一首歌唱久了要唱到吐,但是这首不,这首可谓百唱不厌,其中每一个小小的细节,真假音转换技巧,周至都依旧记得一清二楚。

  大荧幕上星空蓝色背景下的彩灯亮起,音响中熟悉动听的萨克斯开始演奏,伴随着海浪的拍击声与海鸥的叫声。

  如日中天的POLYGRAM标志出现在左上角,周至从DJ室里走了出来,拿起了话筒。

  “恼春风,我心因何恼春风……”

  歌厅里再现了那次在省电视台招待所歌厅里那次沉寂,干爹都彻底傻了,老鄢说关婷婷认为周至唱得好,可是他刚开始以为就是刘副主任那样的好,却不知道是这种程度的好!

  “夜雨冻,雨点投射到照片中……”

  歌曲第一个高音出现,却又如潮汐般退落,退落成“回头似是梦,无法弹动……”

  接着咏叹一起,如潮汐带着巨浪涌回——“啊——像花虽未红,如冰虽不冻,却像有无数说话,可惜我听不懂……”

  张学友是当之无愧的歌神,在每一个粉丝的心里边,都有属于自己的哪一首“歌神认证专属曲目”。

  之前和之后,歌神还给大家留下了无数的金曲,但是周至最喜欢的还是这首《李香兰》。

  《李香兰》这首歌,是八九年中日合拍电视剧剧《别了,李香兰》的片尾曲,日文原名“行かないで”,译名《不要走》。作曲和演唱者,是歌曲被香港歌手翻唱得最多的玉置浩二。

  一般说来,能够胜过原作的二次填词的歌曲,并不多。

  但是周礼茂填词的《李香兰》,却成了一个特例,它用诗意化的语句,神级还原了作者对一个在时代大潮中充满无奈与矛盾的双重身份的女性的同情。

  而歌神的演唱,更是将之表现得淋漓尽致。

  周至曾经追求过与歌神的相似,很长一段时间里,他能够模仿个八九分相似。

  当然现在不会那样做了,现在更多的是要展现自己的领悟,有自己的风格。

  不再如歌神那般直接与坦诚的表达,而是多了一些自己独有的委婉和含蓄。

  这歌除了表现为对佳人的同情外;还可以表现为对寄托着爱意,却又高不可攀的偶像的恋慕。

  所谓“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首先要有爱慕,之后才会又同情和遗憾。

  周至多了很多自己的理解,加上现在年纪,声音比原唱要清亮一些。

  当然这些听歌的人是不知道的,他们压根就没有听过张学友的原唱,只知道这歌非常的动听,只知道这歌一听就知道超级难唱,只知道这么难唱的歌被周至演绎得非常完美,非常动人。

  “啊……是杯酒渐浓,或我心真空,何以感震动……”

  一曲终了,歌厅里彻底安静了下来。

  “不唱了不唱了!”干爹过了好一阵才反应过来:“我们这一晚上唱得可都叫什么啊!”

  说完在周至背上狠狠拍了一巴掌:“你个臭小子也憋着坏!这是笑话了我们一晚上是吧?!”

  “没有没有,”周至赶紧否认:“可怎么敢,为叔叔伯伯认真服务就是应该的,不过就到这儿也好,我还要打电话呢。”

  “哎哟现在几点了?!”干爹大惊失色。

  “十一点过了。”周至翻着白眼。

  “你怎么不早点提醒我?!”干爹不说自己出来放风一趟玩得忘形,却怪周至不提醒他:“走了走了,我也要打电话去!”

  好在这里是市中区,招待所外头的小卖部、小店都有电话。

  干爹着急忙慌地给家里拨长途,干娘睡得早,今晚算是迟了一个小时了。

  周至一直就被老妈“敞养”,想着他们都睡了,就给寻呼台打了一个,让那头给自家老爸呼一个平安抵达的号码。

  之后想了一下,还是拨打了江舒意离开的时候,写在手掌里给他展示的号码。

  电话刚响就被接了起来:“喂?”

  “舒意,你一直守在电话边的啊?”

  “……没有,大伯家里每个卧室都有分机,我知道你会打来的。”江舒意的声音在那边响起:“怎么这么晚?我都害怕吵到他们。”

  “别提了,吃过饭发现招待所有歌厅,刘副主任和干爹就让在那里唱歌,我当了一晚上的DJ,这才散。”周至赶紧跟江舒意解释:“让你久等了,对不起舒意。”

  “没有啦,我也没有只是等,我在看书。”

  “《荆棘鸟》?”

  “嗯。”

  “其实《飘》也不错的,要不你先看中文的吧。”

  “不啦,哪儿有那么多的时间。”

  “怎么样,你大伯家里?他们对你爸和你怎么样?”

  “还好啦,大伯家里好大的,就是那种单独的房子,上下两层,前边后边都带小花园,很漂亮的那种。”

  “那个应该叫别墅。”周至被江舒意的形容给弄笑了:“现在要高级别的干部才有资格住那样的房子。”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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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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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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