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开眼睛,第一眼见到的就是自己床边上方铁架子上挂着的输液药瓶。
药瓶是玻璃的,瓶底是白色的橡皮塞子,输液管是粗粗的牛筋色橡胶管,胶管间有一个玻璃的空气捕捉器,液体正在里边一滴一滴的滴着。
自己这是怎么了?周至想要支起身子,却发现小腹的右侧,传来剧烈的疼痛。
只好努力够起脖子,终于看清了周围的景象。
这个地方倒是非常熟悉,不过按理来说,却应该是记忆当中的那种熟悉。
县医院,外科住院病房。
房间里很阴冷,只有夏天里才会感到舒服,地上是已经被走得光亮的萤石水泥地,墙的下半部刷着绿漆,上半部是白色乳胶。
揭开棉被,看到伤口上盖着的白纱布,周至便已经可以确定,自己重生了,回到了九一年,高一上半期的期末。
记忆里边,昨天和同学们踢了一场球,当晚回家睡觉后腹痛,周至根据自己在新华书店读杂书时候学到的知识,断定自己是阑尾炎发作。
老爸在出差,是老妈打了电话,叫了单位车子送来医院的。
前一世那次手术,自己还在手术台上睡了一觉,醒来后已经回到了病床之上。
给自己动手术的外科医生路新华,当时还取笑自己心大来着。
看着无声滴落的药液,周至不禁有些雀跃,这是……重生到了最美好的岁月啊……
这个时代,世界在日新月异地变化,而自己的国家,又是全世界的日新月异当中,变化最快,最剧烈的那一个。
只用了七年时间,居民的普遍收入就从几十涨到了一两千,便是这种变化的一个具体而微的缩影。
虽然社会上新旧思想还在冲突,人们也曾被各种各样的思潮带得迷茫,焦虑,但是无可否认,国家已经走过了拐点,时代已经改换了面貌,大多数人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
接下来,将爆发出无限的潜力。
这个时代,充满了机遇和挑战。
唯一的瑕疵,就是重生过来的第一天,就躺在病床上。
前世自己写过两本小说,一本差不多是从二零一二年开局,一本更是穿越到兵荒马乱,内忧外患的宋朝。
因为早就在脑海里构思过无数次类似的情形,因此此刻的周至,心里居然并不惊惶。
想到自己两本小说里的主人公,一辈子劳心劳力,没为自己活过一天,周至就不免打了个寒噤。
那样的生活,绝对不是自己想要的。
所谓修齐治平,后边两项在如今这个时代,自有无数的精英们主持,完全用不着像小说中的主人公那样,轮到自己去操心。
上一辈子的确也有很多的遗憾,就拿那两本小说来说,当时的创作其实还是仓促,很多地方处理得都不完美,有一些书友们普遍不满的槽点。
如果那些能够处理好,如果自己没有耽误十多年的时间,早些开始创作的话,那两部小说,其实应该能够成为现象级的作品的。
如果能站在风口上,猪都能被吹起来,然而错过了风口的猪,只能还是猪。
而更大的遗憾,却是自己晚了十年,才醒悟到自己最应该追求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前一世曾经有一个朋友,无意中的一句话,对周至来说,堪称灵魂拷问——周至,你酷爱专研的那些故纸堆,对你的生活,对你的工作,又有什么助益呢?
当时的周至,真是无言以对。
直到两部小说完成后,周至才明白,原来应该从一开始,就尊从自己的内心,选择做自己最喜欢做的事情,而不是为了谋求衣食稳便,白白荒废了大好光阴,让自己宝贵的年轻时代,成为了无效成本。
朋友口中的故纸堆,其实就是周至从小特殊的喜好——中国古代历史和传统文化。
这个专业在今后的十年里,的确是很难找到相应的工作的,即使找到了,过得恐怕也不如人意。
但是等到再过二十年,周至才发现,原来自己用那些从故纸堆里挖出来的东西,随意拼凑成素材,写成小说后,竟然会得到那么多人的认同,那么多人的肯定,那么多人的追捧!
天生有才必有用,故纸堆里尽黄金!
吾道不孤!
现在有机会重新来过,周至已经下定决心,这一辈子,绝不虚度!
哪怕是为了那些曾经热爱自己作品的书友,他也要将之打造得尽善尽美!让更多的人看到它们!
最起码,现在依旧是熟悉的环境,还有熟悉的人。这让周至觉得,相比自己小说里的主人公们,真的可算是幸运了太多。
“你这孩子!药水都没了还傻看着,都不知道叫护士?!”熟悉的声音,在门口急切地响起。
周至扭头,就见一位身形微胖,头上烫着波浪短发的中年女子出现在门口,手里拎着一个网兜,网兜里边是水瓶,脸盆,洗脸帕,水果之类,满脸嗔色。
“妈?”
“护士!护士!五床的药水没了——”老妈的身影转瞬消失,这是匆匆忙忙叫护士去了。
你好年轻啊……
周至只能对着重新空空如也的病房门,在心里默默补完刚刚没说完的那句话。
不一会儿,老妈和护士走了回来,开始给周至换药瓶。
“你看,都回血了!”老妈一面摇起周至的病床,让他呈半躺的姿势,一边抱怨:“一点都不让人省心。”
这时候一个白大褂中年男人也走了进来,笑道:“正好在查房,就觉得是嫂子的声音,果然没错。”
见到白大褂,周至赶紧说道:“新华叔叔,这次又麻烦你了。”
诶?我为什么要说又?
老妈也赶紧问白大褂:“新华,周至这样,几天可以出院啊?”
白大褂就是县医院外科主任路新华,也是爸妈的同学。
周至的家乡,在西南边陲蛮州市下的小县城夹川县,除岭南外唯一一处盛产荔枝的地方。
九一年的小县城就是这样,很多人都相互熟悉,做事多靠关系,稍微有点影响的人物,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
路新华两手揣在白大褂衣兜里,看着周至:“这小子身体好着呢,估计三四天后就可以回家修养了,养好了再来拆线就行。”
周至又道:“谢谢新华叔叔。”
路新华对周至笑道:“你小子还真是乌鸦嘴,我都还没检查呢,就说自己阑尾炎,结果还真说准了!你是怎么知道的?”
周至说道:“昨天踢了一场球,算剧烈运动,到晚上肚子转着圈的痛,我就知道糟了,新华书店有书讲这个——《家庭常见病症诊断》。”
“臭小子,可比你爸机灵!”路新华假模假样地检查了一下周至的伤口和吊瓶:“没事儿,小手术而已,就老实躺几天吧。”
说完对老妈说道:“嫂子你该忙就去忙,也不用担心,卦师不说了这小子十六岁就定根吗,这已经快了吧?”
老妈愁眉苦脸:“刚过。”
路新华笑了:“反正周至又不能吃东西,下班来看一趟就得了,就让这小子自己拎着空瓶子去换盐水。”
说完对周至道:“高中生了,没问题吧?”
周至赶紧点头:“没问题。”
“什么没问题!新华你不知道,才说抓紧时间去拿点东西,回来看到他盯着药瓶,就跟个傻子一样,水没了都不知道叫护士!”
“那不刚睡醒吗,妈你放心,以后不会了。”周至笑道。
老妈感激地对路新华说道:“昨天多亏你了新华,等老周回来,我们一家再来谢你。”
路新华摇头:“我这周老哥啊……啥都好,就是太直,有时候嫂子你也要劝劝。”
老妈赶紧看了周至一眼,拉着路新华走到病房小阳台上,低声道:“新华也知道了?”
“巴掌大个县城,啥屁事儿还不是一阵风就吹满城?”路新华也降低了声音。
“其实老周这段时间也辛苦,或者换个地方也不错。”老妈叹了口气:“还是你们这行好。”
“好啥啊好,还不是条条蛇儿都咬人。”路新华笑着摇头,继续安慰老妈:“老周哥的人品我们可都是佩服的。这就是苦活累活都干完了,有人想登顺风船。”
然后声音放得更低:“现在才有点风声,嫂子劝劝老哥,该活动,就赶紧活动……”
老妈和新华叔在那里低声私语,却不知道他们的谈话,大部分已经被周至听进了耳中。
前世的周至,从来不关心父母工作上的事情,父母也从来不会在儿女面前说这些,只是让他好好读书学习。
这件事情却是后来很久以后,周至才从大人们聊天中知道的内情。
县里农资公司进到了一批假种子,被买去后秧苗一出来农户们发现了问题,于是告到了工商局。
身为工商局长的老爸了解情况后,要处理农资公司。
而副局长刘长安认为今年是换届之年,如此处理,容易给县里造成被动。
最终刘长安去找县一把手,书记华玉良反应情况;
而老爸则去了蛮州,向市工商局反应情况。
最终老爸从市局要到了指导意见,农民最终得到了公道,但是接下来,县里就开始有风声传出,说今年换届,老爸会被从工商局,调整到统计局。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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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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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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