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言的《红高粱》已经成名已久,但是这人比较低调,能把他直接认出来的人也不多,但是周至做到了。
而且周至对他刚刚出版的《酒国》也很熟悉,而且去年墨言在米国出版了英译本的短篇集《爆炸》,知道的人并不多,周至却也知道。
“莫要骄傲啊。”说起这事儿,刘正匀便开始打趣:“我是说二位莫要骄傲啊。”
“二位?”墨言吃了一惊:“老刘,你是说小周他……”
“他的作品被译成英语出版,可比你要早。”刘正匀对这效果很满意:“你那个集子算啥,小周的作品在欧美都成畅销书了。”
“我那更不算啥,就是本讲做菜的书,普及普及中华亚文化。”周至赶紧谦虚:“不是我写得多好,是老外们自己没见过世面。”
“就是。”说起这个王老爷子最有发言权:“我在《锦灰堆》里写了匏器,说葫芦可以拿模子套起来,等它长好后就会变成模子内壁的样子,连同花纹都能长成,老外们愣是不信,说什么葫芦那样套着不见阳光会坏掉。”
“直到我把实物种出来给他们见着了,这才信了!”
如果说周至认识墨言都还好解释,但是他连于华都认识,却让所有人都觉得匪夷所思。
于华之前是牙医,后来混进在海盐文化馆混体制,直到八八年才进入鲁迅文学院和北师大联办的研究生班,和墨言,刘怡然等人做起了同学,开始和京城文学圈里的大佬们做起了朋友。
之后受鲁省电视台邀请去西部采风,用半年时间穿越整个西部,又和刘正匀等人结交。
同时,于华还和浙江文学院签了一年的合同,成了改制试验品“合同制作家”,然后在《收获》发表了真正有影响力的代表着《活着》,文风才算是正式确立。
今年八月,于华调离了嘉兴文联,成了“北漂”,开始职业写作生涯。
这几个月也没别的地方可去,刘正匀就找到老马,老马就安排他住到了德绵堂,这边有二老镇着,相对没海马那边闹腾,也方便创作。
“你就是周至呀。”于华看到周至比周至看到他还要惊奇,伸手和他相握:“利害厉害,就是你搞那个字库,他们都用得着,我用不着。”
于华的风格就是用最质朴的文字写出最深厚的情感,这种强烈的反差冲击会成为他将来在文坛独树一帜的风格特征,别人也是学不来的。
周至就表达了自己的仰慕:“大象希形,大音希声。这话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可真正能够实践起来的,除了您,我还没见着有谁。”
“你也别把他抬得太高。”墨言和刘正匀都表示周至的表述有毛病。
墨言就说道:“我们就拿杀猪作比喻,杀猪匠杀猪,自然要用自己最趁手的刀子。”
“就是。”刘正匀点头:“所以用什么形式来组织内容,端看作者自己感觉什么样的方式是最流畅最舒服的。”安慕小说网
接着就开始恶毒攻击:“老于喜欢那样表达,是因为他文化水平太低,会写的字不多,会的成语典故也不多,研究生白读了,因此表达的形式就只能那样。”
“但是因为表达出来的内容还可以,和文字形成了极大的反差,”墨言的嘴毒起来也能把人气死:“在读者眼里,就好像老师看到一个差生虽然字写得七歪八扭,但是答案竟然难得全对了一回,因此本来该扣的卷面分都不扣了,还加了二十表示鼓励。”
“你们……”于华听见就要反击。
刘正匀拉住他的手:“莫非你想说你也可以写出高雅的文字,却故意写成现在这样?”
一句话就把于华给问哑了,所谓言为心声,文学作品要是不真诚,那就没有一丁点生命力。
因此“故意”二字,是最要命的。
“算了,这回我认输,算我文化水平低,我那么写就是为了藏拙好吧?”斗嘴斗不赢,那就干脆躺平摆烂。
周至听得好笑,这些话要是录下来将来丢到网上去,只把会被有心人煽动起大对立,挣一大波流量,就算当事人全出来澄清,说他们不过是开玩笑,恐怕都不好使。
但是起码现在可以开得肆无忌惮,连周至都忍不住加入。
“所以我喜欢于华老师的作品,不但能够体会到作品人文精神的厚重,还容易产生一种‘就这水平,给我一支笔我也行’的优越感。”周至说道:“而且将来于华老师的作品,肯定是在世界范围内传播最广的,为什么?好翻译嘛!”
“哈哈哈哈……”大家都是一通大笑。
其实都是内行,只需要读完《活着》的第一章就能掂量出分量,真敢说“我上我也能”的,那才是真外行。
而巩固于华神格的《李三观卖血记》还没有出版,等到这部一出来,甚至不少内行看了,可能都要产生“我上我也能”的感觉。
直到很多年以后,于华的一版再版,连同他那些为外文版所作的序言也传回国内,才明白他在意大利语译本序言里写的那句“我在中国能够成为一位作家,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在语言上妥协的才华”,是何等的真实。
“于华老师的新作已经开始了吧?”周至说道:“这里随各位老师住多久都行,有意见也尽管提,我和马爷尽量让大家能够安安心心搞创作。”
“反正这个世界既需要批判也需要妥协,那容易的事情就我们来,剖析人性批判现实这么高深的内容,就难为你们这些高人了。”
“你可别拉上我。”马爷立马摆手:“给他们祸祸一个海马歌舞厅,就够够的了。”
大家又是笑。
应该说这个社会到现在还是比较重精神轻物质的,引见完几位作家,周至才和俞斌林婉秋他们问好。
然后才知道林婉秋这次拍卖会,要和冯仓潘石崖的新盘开张相结合,就在新盘的商务楼层举行,正好也给楼盘造势,也算是互惠互赢了。
而如今海通拍卖的声名规模都起来了,林婉秋也不再事事亲力亲为,虽然这次她还是会拍卖师,但主持人却准备让王岗来担任。
王老爷子和启老笑眯眯地看着一干小辈儿在这儿乱,直到现在王老爷子才开口:“走吧,这里光线太强,咱们去内室,看看肘子带来的东西。”(本章完)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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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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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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