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都市小说>四合院:从鞋厂学徒工开始>第24章;母亲和林徽茵是中学同学
  曹小植背着妹妹回到家里之后。

  母亲正在收拾家务活。

  曹小植的母亲李琴长得很美。

  是属于那种纯天然的美感。

  不加雕饰,不施粉黛,浑然天成。

  出生于大户人家的她,举手投足之间,都有一种大户人家富养出来的那种千金小姐的气质。

  ……

  作为一名出生于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李琴从小就受过良好的家庭教育。

  由于种种原因,没有上大学,但也上了中学。

  而且,和大名鼎鼎的才女林徽茵,还是中学时代的同班同学呢。

  像林徽茵一样,曹小植的母亲李琴也喜欢诗歌。

  虽然现在的生活已经到了如此窘境。

  但曹小植的家里,依然藏有不少中外著名诗人的诗集。

  除了唐诗宋词300首之外。

  还有:普希金诗集,雪莱诗集,徐志摩诗集……

  在闲暇之余,这位才只有三十六岁的美丽母亲,也喜欢写诗。

  其实,曹小植的母亲李琴,在年轻的时候,本来可以上大学,受更好的教育。

  只是,由于她跟曹小植的父亲曹军发生了早恋。

  而曹小植的奶奶身份又十分卑微,只是李琴家的一个佣人。

  因此,李琴的父母、也就是曹小植的外公外婆,很反对自己的宝贝女儿和一个佣人的儿子搞对象。

  但是,为了爱情,李琴就像一只飞蛾。

  放弃的优渥的家庭,放弃了前途无量的学业。

  奋不顾身的跟曹小植的父亲私奔。

  ……

  看着儿子曹小植背着女儿细妹回来。

  李琴忙问:“小植,三大爷怎么说?”

  这位美丽善良的女子,因为自己的儿子,将吃剩的炖鸡肉去送给三大爷,而感到有些愧疚。

  “妈,你放心,三大爷和三大妈都高兴死了。”

  曹小植一边说。

  一边将妹妹从后背上放下来。

  是啊,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能吃饱就不错了。

  普普通通的人家,一年到头,除了逢年过节之外,难得看到一次肉。

  哪里还会在乎是不是吃剩的。

  再说,人家三大爷也不知道,自己端去的这一碗炖鸡肉,是吃剩的啊。

  将妹妹从背上放下来之后。

  曹小植跟着母亲一起帮忙,做家务活。

  曹细妹这个小家伙也跟着帮忙。

  其实也没有别的家务活。

  就是洗碗,打扫屋子里的卫生之类的。

  很快,家务活都做完了。

  做完家务活之后。

  母亲李琴先洗手。

  用毛巾将手上的水擦干之后。

  对着窗外发了一会儿呆。

  然后,小心翼翼的朝门外看了看。

  再小心翼翼的关上门。

  接着,从床底下拿出一个小木盒子。

  从里面拿出来一本诗集。

  是一本普希金的诗集。

  母亲认真而又仔细的将这本诗集上面擦了擦。

  然后,坐在凳子上,认真的看。

  看着,看着,情不自禁的念了起来。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不要悲伤,不要心急!

  忧郁的日子里,须要镇静。

  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

  心儿永远向往着未来,

  现在却常是忧郁。

  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

  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

  李琴一边看,一边轻声的念着。

  念完了“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之后。

  接着,又开始一边看一边念普希金的另外一首诗“致大海”。

  再见吧,自由奔放的大海!

  这是你最后一次在我的眼前,

  翻滚着蔚蓝色的波浪,

  和闪耀着娇美的容光。

  好像是朋友忧郁的怨诉,

  好像是他在临别时的呼唤,

  我最后一次在倾听你悲哀的喧响,你召唤的喧响。

  你是我心灵的愿望之所在呀!

  我时常沿着你的岸旁,

  一个人静悄悄地,茫然地徘徊,

  还因为那个隐秘的愿望而苦恼心伤!

  我多么热爱你的回音,

  热爱你阴沉的声调,你的深渊的音响,

  还有那黄昏时分的寂静,

  和那反复无常的激情!

  渔夫们的温顺的风帆,

  正像你一样,什么都不能使他屈服投降。

  世界空虚了,大海呀,

  你现在要把我带到什么地方?

  人们的命运到处都是一样,

  凡是有着幸福的地方,那儿早就有人在守卫,

  或许是开明的贤者,或许是暴虐的君王。

  哦,再见吧,大海!

  我永远不会忘记你庄严的容光,

  我将长久地,长久地倾听你在黄昏时分的轰响。

  我整个心灵充满了你,

  我要把你的峭岩,你的海湾,

  你的闪光,你的阴影,还有絮语的波浪,

  带进森林,带到那静寂的荒漠之乡……

  李琴在念“致大海”的时候。

  曹小植明显能感受到母亲情绪上的变化。

  怎么说呢。

  曹小植的母亲李琴,很热爱祖国。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她就是属于这种思想观念的女子。

  否则,后来,就不会义无反顾的选择跟丈夫留在海峡的这一边。

  而没有跟父母去海峡的那一边。

  李琴刚才的情绪,之所以会如此的强烈。

  最主要的原因是:丈夫生前也特别喜爱普希金的诗歌。

  丈夫生前最喜欢的诗人有两个,一个是李白,一个是普希金。

  李琴之所以会爱上自己的丈夫。

  其中有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丈夫也很热爱诗歌,而且,他除了是一个军人之外,还是个诗人。

  念完“致大海”之后。

  李琴又开始念普希金的另外一首诗歌“致克恩”。

  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

  你出现在我的面前,

  犹如昙花一现的幻影,

  犹如纯洁之美的天仙。

  在无望的忧愁的折磨中,

  在那喧闹的浮华生活的困扰中,

  我的耳边长久地响着你温柔的声音,

  我还在睡梦中见到你可爱的倩影。

  许多年代过去了。

  暴风骤雨般的激变,

  驱散了往日的梦想,

  于是我忘却了你温柔的声音,

  还有你那天仙似的倩影。

  在穷乡僻壤,在囚禁的阴暗生活中,

  我的日子就那样静静地消逝,

  没有倾心的人,没有诗的灵魂,

  没有眼泪,没有生命,也没有爱情。

  如今心灵已开始苏醒,

  这时在我的面前又重新出现了你,

  有如昙花一现的幻影,

  有如纯洁之美的天仙。

  我的心在狂喜中跳跃,

  心中的一切又中心苏醒,

  有了倾心的人,有了诗的灵感,

  有了生命,有了眼泪,也有了爱情。

  ……

  曹细妹这个小家伙,似乎很喜欢听母亲念诗。

  这个小家伙虽然才只有6岁。

  但是,母亲在念诗的时候,她变得特别乖巧,特别懂事。

  在一旁静静的聆听着。

  用她的小手背,托着下巴。

  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目不转睛的看着母亲。

  ……

  就在李琴念完“致克恩”之后。

  再准备念普希金的其它诗歌的时候。

  突然,外面传来一阵激烈的踹门的声音。

  接着,有人在大骂。

  “李琴,你这个狐狸精,马上给我滚出来。”

  “你的儿子把我的儿子打成这样,想关起门,躲在家里不出来,就没事了。”

  “今天,你要是不给个说法,就别怪我不客气。”

  “虽然我秦淮茹是一个很讲道理、很明事理的人,但并不说明,谁都可以欺负。”

  “李琴,你这个狐狸精,出来,赶快滚出来。”

  不用猜,各位读者大大也会知道在外面破口大骂的是谁了。

  没错,就是那个吸了傻柱一辈子的血。

  害得傻柱差点成为了“绝户”的秦寡妇……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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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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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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