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踏上路程的岳斯打扮得更加像一个书生了,除了原本的书生袍之外,身上还背上了书生常背着的箱笼,用积竹木柲的法子做成的骨架,穿上牛皮的绳条,再蒙上一层油布,非常结实。
因为岳斯的箱笼里背的不是书籍衣物,而是一套甲胄,他用小妖怪身上留下的甲胄重新炼制了一些黑漆细长的甲片,用牛皮做绳给穿成了半套札甲,只有身甲、批膊、护臂、护胫这四部分,还用整块的牛皮做了内衬,看似一层甲,实际上却是札甲与皮甲的双层。
而现在身甲被岳斯穿在书生袍的里面,其余三样被他装在了箱笼当中背着。
身上穿着甲,手中拎着剑,岳斯以为这样就没人再把他当成了书生,只是事与愿违,除了没有江湖人或者劫道的不开眼再来招惹他,吃饭住店逛街的时候,其他人依然拿他当书生看待。
行走了约摸半個月的时间,在人走马踏而形成的黄土道路上,岳斯终于看到了郭北县的界碑。
在上一个城镇的时候,听闻岳斯要去郭北县,因为岳斯出手阔绰给了几文钱的小费而显得有些热情的店小二叮嘱到:“客官,听说郭北县可不是个好去处,虽然我没去过那里,但是听那些身上有些武艺的江湖人说,那边乱得很,当街杀人的事情常有,抢劫偷盗,比比皆是,一般的江湖人都不愿去那个地方。”
“难道官府就不管吗?”岳斯问道。
店小二四下瞧瞧,没人注意到自己这边,便低声说到:“郭北县的县太爷这个县令的位置是靠着捐纳来的,肚子里没二两墨水,那可真的是六亲不认、五毒俱全、不三不四、二话不说、一心捞钱。我们这里的县太爷虽然是个草包,但是肚子还是有点东西的,县太爷的位置虽然是使了钱,但还是走的科举考了一遭,还是好面子的,虽然比上不足,但是明面上还是好的。”
但是岳斯只是付之一笑,谢了店小二的好意提醒。
越过郭北县的界碑,岳斯大步走路,老远便看到前方也有一个书生模样的人在那里走路,与岳斯的闲庭若步不同,背着箱笼他一副很辛苦的样子,有一搭没一搭地擦着汗,走得累了,坐在路边休息起来。
没多久,岳斯便赶上了对方,这位正苦着一张脸,拿着一个比石头还硬的馒头发愁呢。
“这位仁兄,请了,沿着这条路走,前方就是郭北县,对吗?”岳斯路过那人身边的时候,停下了脚步,对着那人问道。
那书生急忙将差点把自己牙咯掉的馒头藏了起来,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衫,对岳斯行礼说到:“正是,正是,不知道仁兄去那郭北县有什么事情吗?”
“哦,我之前卖了一把刀给别人,但是那把刀不是寻常人能拿得起的,所以我要把它找回来,听说郭北县那地方不太平,所谓磨牙吮血,杀人如麻,说的就是那里,因此到那里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把我的刀找回来。”岳斯非常认真地对那书生说到。
只是那书生打量着岳斯,想要笑出声,但是立即被口水给呛到了,连连咳嗽。
岳斯微微扯开书生袍,露出胸口的札甲,说到:“怎么,我看起来不像是一个江湖人吗?”
“不是,仁兄,你从头到脚,都是带着一股气质,面貌英俊,皮肤白皙,一看就是富裕人家精细养护长大的,不带一点干粗活的痕迹,和那些粗鄙的江湖人怎么可能混为一谈,不是读书有成的书生,还会是什么人。”那书生咳嗽完了,对岳斯解释到。
摸摸自己的脸,岳斯长叹一声,无可奈何地说到:“长相英俊原来是我的错喽。”
“对了,还未请教阁下名姓?”
那书生回应到:“在下宁采臣。”
“好名字,一看你就是生平无二色,品行端正,不近女色的那种正人君子。”岳斯也不管什么用词恰不恰当,那宁采臣听了,腰板挺直了许多,坦然接受了岳斯对他的表扬。
看他的神态,就好像再说——对,我就是那种品行端正的正人君子。
“宁兄,看你的样子,也是要去郭北县一趟。”岳斯打量着宁采臣,问道。
宁采臣看了一下自己放在地上的箱笼,说到:“生计所迫,我到郭北县替人收账……”
寒暄一阵,宁采臣还没有歇够,岳斯也没等他,自己一个上路,只是临走的时候说到:“宁兄,我劝你还是快点赶路得好,我看这天,我察着风,快是要下雨了,不想被雨淋的话,走快一点,找个凉亭避雨也好。”
说罢,岳斯便继续走了,没过多久,零星的雨点便下来了,岳斯拿出油纸伞撑在了头顶上,接着便是大雨倾盆,但仔细去看,雨点根本没有靠近岳斯,脚下的泥水也没有碰到岳斯的鞋。
走了没几步路,岳斯就听见身后传来了匆忙的脚步声,还有宁采臣的呼喊声:“兄台,等等我,兄台等等我。”
站住脚步,岳斯看到浑身已经被淋湿的宁采臣追赶了过来,气喘吁吁地说到:“兄台,有没有多余的伞借给我一把,我那把伞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破破烂烂的,只剩个伞柄了。”
“好说,好说。”岳斯掏出一把油纸伞递给了宁采臣:“不过看你的样子,浑身上下已经被雨水给浇透了,再撑伞也无济于事。”
这把油纸伞不是岳斯刻意多带的,出远门的人身上带两把油纸伞是很正常的事情,虽然是伞,但是油纸毕竟是油纸,比不上尼龙布伞,淋上一阵子雨就必须收起来控水,这时候就要撑起另外一把伞了。
宁采臣接过伞来撑了起来,说到:“虽然浑身上下都湿透了了,但少淋一会儿雨也好。”
又走了一段路,就见一个凉亭在路边,虽然是乱石为基,枯木为柱,顶部搭着枯枝烂叶和杂草的简陋的凉亭,但也好过没有,见到凉亭,宁采臣急忙说到:“兄台,前方有亭子可以让我们避雨啊!”
几步跑到凉亭当中,宁采臣收起了伞,拧起了身上衣服,哗啦啦地拧出一股水流:“兄台啊,多谢你的伞,不然我会被淋得更惨了……咦,你的身上怎么干干净净,一点水都没沾到?”
“我说过,我是江湖人,身上会武功,水泼不进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一把剑舞得密不透风,迎面泼来一碗墨汁,一滴墨水都粘不到身上。”岳斯坐到了凉亭里,比划着对宁采臣说到。
对于岳斯的说辞,宁采臣敷衍了几句,然后看着凉亭之外的风雨,便畅想着未来:“等到了郭北县,我要在酒店里开一间房,让店里烧上一桶热水,好好地洗个热水澡,吃上一碗热汤面。”
岳斯则说到:“宁兄,你这就小家子气了,洗个热水澡,一碗热汤面就把你打发了。”
“兄台,你有什么想法?”宁采臣对岳斯问道。
岳斯大手一挥,说到:“当然是两三个绝色的婢女,武功高强,穿着白衣纱裙,在身旁侍候着,在一旁撑着伞,雨天挡雨,晴天遮阳,白天是提炉熏香,晚上是灯笼开路。”
“寻常客栈根本瞧不上眼,喝的是琼浆玉液,吃的是皇宫御厨亲手做的菜,盖的是锦衾绣被,睡得是……咳咳,暖玉温香。”
“兄台,莫要再说这些胡话了。”宁采臣瞧着外面的雨,对岳斯说到:“你说的这些,都很不现实。”
岳斯笑了两声:“呵呵,我这也是在书上看的,那些人掌握了一两手的神通,便有了黄金美女,帝王享受。他们最喜欢做的,就是在你这种穷酸书生面前显摆,故意在这穷乡僻壤、穷山恶水的地方带着美貌侍女大摆场面,然后故意向你这类的人示好,让你瞧他艳羡不已,他会非常满足的,如果这时候有江湖侠客一类的人物到这凉亭中避雨,他还会拿出酒肉面食之类的与其结交。”
“原来你是在书上看的。”宁采臣听了岳斯的描述,原以为是岳斯自己的亲身经历,没想到他只是在书上看来的,也不知道是什么话本小说,自己找来看看。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等着这阵大雨过去,但这个时候从不远处传来叫喊厮杀的声音,还有脚步快速在泥水地里践踏过的动静。
宁采臣探头探脑地去看,发现有几个江湖刀客快速奔走,就像后面有人追杀一般没命地逃跑。
而这并不是类比,而是客观的描述,当真有一个剑客在后面追逐着这几个江湖人,这个剑客招法犀利,出手狠辣,左挥右斩一突刺,那一伙江湖人就被杀得只剩下一个。
这伙江湖刀客身上穿的有甲,而那剑客的剑刃专挑甲胄的缝隙、以及没有被甲胄覆盖的地方攻击。
最后一个江湖人见自己逃无可逃,同伙都被剑客个杀了,好勇斗狠的心气也散了,当即把手中的兵刃向旁边一抛,噗通一声跪倒在泥水当中,将一个包裹举过头顶,低声下气地求饶到:“大爷饶命啊,我把钱还给你好了!”
当初他和一伙弟兄见财起意,见这剑客出手阔绰,仗着人多,被发现了也能打回去,便偷了对方的行礼包裹,结果这个剑客是个硬茬子,一言不合便杀人,比他们更凶、更狠。
当初出手偷东西的时候有多迅速,现在这个江湖人就有多后悔。
“大爷的钱也敢偷,真是找死!”那剑客杀气腾腾地一把夺回自己的行礼,对跪倒在自己面前的宵小之辈说到:“想活命,好啊,旁边正好有两个无关者在这里,让他们评评理,如果他们说可以放你一马,大爷就饶你一命。”
说罢,剑客和那江湖人同时把目光投向了凉亭中的两个人,剑客说到:“两个书生,你们评评理,莪该不该把他饶过。”
那江湖人对着岳斯和宁采臣连连叩首,哀求到:“两位状元,求求你们说两句好话吧!”
宁采臣刚看到一场杀戮,正吓得面色惨白瑟瑟发抖,哪里能说出话来,而岳斯说到:“对付这种手脚不干净的人,一剑结果了他未免太便宜了,应当拿着锉刀,从他的指尖开始,一点点地把他的手给挫掉,等把两只手挫没了,他还没疼死,就可以把他给放掉;如果在此期间他疼死了,那就算他活该了,算是罪有应得。”
那江湖人一听岳斯这话就傻眼了,原本以为岳斯是救命的活菩萨,谁知道是个活阎王。
“哈哈哈,你这书生真有意思!”剑客大笑几声,一剑攮死了那江湖人,走进了凉亭当中。
“我不是书生,他才是。”岳斯拉开书生袍,露出里面的札甲:“其实我也是江湖人。”
“不是穿了一层甲,提着一把剑,自称是江湖人,就是江湖人的。”那剑客又笑了几声,和其他人一样以貌取人,认为岳斯是个书生。
见到浑身杀气的剑客坐到凉亭当中,宁采臣想要起身离开,但是被吓得腿软,根本动不了。
那剑客问道:“你们两个书生,是要上京赶考吗?”
岳斯说到:“京城会试,三年一次,最近的一次还是明年,我们是各自有事,要去郭北县一趟,我们两个也只是路上相识的,萍水之逢罢了——对了,大侠,你走南闯北的,可曾见到一把刀。”
“刀?什么刀?”剑客问道。
“一把宝刀,任谁见了那把刀,都会觉得那是一把好刀。”岳斯说到:“围绕着这把刀,肯定会引起杀戮与争夺,引人注意,所以我觉得还是自己拿回来比较好。”
然后岳斯把他之前给宁采臣说的,他去郭北县的理由又复述了一遍安慕小说网
那剑客仔细地想了想,说到:“没有。”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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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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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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