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云初在她光洁的额头上轻轻弹了个爆栗,一脸宠溺:“小丫头片子,学会耍赖了。”
小锦奉承道:“相公,您这大才子就不要为难我这小文盲了,我保证鞍前马后给您做好服务工作。”
孟云初没好气地看着她:“既然如此,你先去歇着。”
小锦嫣然一笑,起身去了伙房。
孟云初对着纸上的胖核桃苦苦思索起来。
小锦烧了半锅热水,舀起一勺泡了壶金银花茶,灶膛里留着火星子温着剩下的水,预备一会儿洗漱用。
孟云初已经写好一张宣传单,小锦倒了杯热茶递给他,这才拿起宣传单看起来。
只见又胖又萌的核桃旁缀着行小字:孟记焦糖核桃仁。
下面则居中写着:饱满松脆,美味好吃。益智补脑,清新润肺。
再空两行写着:果仁好吃不用剥,以真诚做真实的坚果。
欢快的念完,小锦由衷夸赞道:“不愧是大才子,写的真好!”
孟云初的眼神却在一瞬间收紧,不对劲儿,小媳妇怎么会认识字?
上一世,媳妇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这一世,媳妇竟认识字了?
心里天人交战,表面上却装作风轻云淡,只道:“既然媳妇觉得这么写行,那我就继续写了。”
“辛苦相公了。”小锦笑得十分殷勤。
孟云初写得很快,不到一个时辰已经全写完了。
又重新拿了整张的宣纸,写了几张收购核桃仁的公告。
小锦很有眼力见的兑好热水,招呼孟云初洗脸刷牙,又倒了温水,让他泡脚。
孟云初的眼睛始终跟着小锦转着,小锦往东,他的眼睛便看向东,小锦往西,他的眼睛便往西看。
小锦察觉到了,奇道:“你干嘛一直看着我?”
“没什么,”孟云初一笑,心里却有了主意:“媳妇,靠墙的那个书架子上有本《冥冥异事录》,有劳帮我取一下。”
小锦想也没想,应了声,转身走到书架跟前,目光扫视过一排排摆放整齐的书籍,麻利地抽出那本《冥冥异事录》,转身正要寄过去,看到孟云初正一眨不眨的看着自己。
一个激灵,不对劲儿!不对劲儿!
原主是个文盲,怎么可能找到这本破书?
连忙把书又塞了进去,此地无银三百两地道:“我又不认识字,我找不到啊!”话一出口就后悔了,说自己不认识字,却又把宣传单读地很顺溜,自相矛盾,哄鬼呢!
老天,该找个什么借口搪塞过去啊?
她心虚地等着被小相公质问,却听小相公道:“怪我怪我,我竟忘记了娘子不识字。”
小锦简直要怀疑是自己耳朵出问题,却见孟云初说得十分真诚,一时半会儿猜不透他心里的想法。
仓惶丢过去一块擦脚布,说道:“我累了,先睡了!”心虚地钻进被窝里,为避免孟云初秋后算账,赶紧闭起眼睛假寐。
孟云初擦干脚,端着水盆出去把水浇在老杏树根部,对着老杏树平复了好一会儿,才回了屋。
见小媳妇整个人都藏在被子里,只露出一把乌发,显得娇小无比,莫名得让人心疼。
躺进自己的被窝里,他还是决定什么都不问。
重生之后,他明显感觉到媳妇跟上一世不一样了,不仅变得很聪慧,而且泼辣了许多。可是就算她再怎么变,都还是自己的媳妇,历经生死,能再度相依,已经是命运的恩赐!
他轻轻抚摸着小锦的乌发,问:“媳妇,睡着了?”
小锦“嗯”了一声,把头往被子里钻了钻。
孟云初像哄小孩子似的一下下轻拍着小锦的后背,柔声道:“睡吧。”
小锦的内心渐渐平静下来,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孟云初和小锦都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一家人吃了早饭,便打算赶着驴车出发。
小锦一开院门,一道瘦高的身影便跳了进来,是个浓眉大眼、非常有灵气的精神小伙,小伙自来熟的喊了声:“弟妹,老孟在家吗?”
小锦料想他是来找公爹的,十来岁的年轻人竟管公爹叫“老孟”,未免有点充大。
微沉着脸道:“不在。”
孟云初恰好走了出来,精神小伙冲他一挥手:“老孟!”
他嘴里的“老孟”竟然是孟云初!
“小团团,你啥时候回来的,我正要找你呢!”孟云初迎上来,笑得一脸灿烂,指着小锦道:“这是我媳妇!”
“知道!知道!已经打过招呼了!”
原来这就是跟孟云初玩抓石子儿的小团团,名字起得这么萌,却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小锦觉得有点好笑,便笑了起来。
“弟妹很喜欢我啊,一见我就笑,老孟你危险了!”团团促狭的打趣道。
孟云初挑眉:“做梦吧你!”拽了团团往屋里走去,边走边道:“正好有个事儿要找你帮忙……”
团团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孤儿,十岁不到就自力更生,以打零工为辅,以当混混为主,现在是洛水镇上的小混混团伙的领头人,手下整整有十个兄弟。
孟云初把一沓子宣传单塞到他怀里,道:“这些就交给你了!”
见四方纸上画着个小核桃,还写着几行小字。团团不识字,嫌弃地把纸张扔到桌子上,蹙眉道:“这些狗屁字认识你老哥,你老哥可不认识他们,有话你就直说!”
“我们家现在做核桃仁的生意,这上面是关于核桃仁的介绍,你带着你那帮子兄弟把这些宣传单派发出去就行!”
搞了半天,是让自己帮忙发宣传单,团团虽然不知道宣传单到底有啥用,但觉得这活儿不难。
“这倒简单,”团团眼珠子一转,笑道:“老孟,虽说咱们俩是好哥们,但我手下那帮兄弟却跟你没交情,这忙总不好让他们白帮吧?”
孟云初挑眉道:“你从小到大吃了我家多少饭,我娘给你做了多少双鞋?你现在跟我算这个帐?”
“嘿嘿,我就是这么一说,你咋还急眼来了……”
团团虽然自认是洛水镇上头号小混混,可是和孟云初比谁更蛮不讲理,他自愧不如!
今天由团团充当车夫,王香草带着小儿子和三个儿媳妇挤坐在车板上,一家子欢欢喜喜地出发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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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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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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