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前,王轩写了十年的小说。

  这年头相较于那些远古大神来说并不算长,但是你们能想象得到吗,王轩写了十年竟然还是扑街。

  但是这十年的扑街经历,对于王轩来说那就是最深的积淀,王轩发展到这个时间段,似乎也没到十年吧。

  现在王轩最强的本领,就是码字。

  除去系统金手指,现在王轩最擅长的事情就是写小说。

  觉醒的系统并不是文娱类的系统,自己也没有那么超强的记忆力,所以王轩放弃了当一位文抄公的想法。

  写那白金大神们写过的大红大紫的作品,这点王轩首先pass掉了,直接被王轩摒弃。

  大概设定可以用一用,但是前世那些具体的情节,王轩肯定的是忘得差不多了。

  百家齐放,百花争鸣!

  看来都市入赘歪嘴龙王可以重出江湖了!m.xfanjia.com

  王轩深吸一口气,心神逐渐安宁下来。

  手中转着笔杆,脑海中的思绪不断浮现,双眼透过窗户看向夜空,灯光和皎洁的月光照在窗沿,一个故事逐渐在脑海中成型。

  将笔记翻到第二页,王轩写下了这个故事的名字——《龙王赘婿》

  这一次王轩将这个时间段的爽文和龙王入赘结合起来。

  王轩这次就是打算小白文起家!

  脑海中不断回想着网络上那些歪嘴龙王的梗。

  借用几句,这本书的简介就写出来了。

  ……

  江城第一富豪家中的上门女婿,穿的是褪色的迷彩军裤,干的是扫地擦桌子仆人的活,上门女婿结婚一个月,却没人看得起他,只能独守“空房”。

  所有人的眼中,他只是一个油嘴滑舌,一无是处的废物,可是却没人知道他是世界最大地下组织的掌舵人——龙王!

  ……

  是的,王轩就是要写这种无脑小白文,这种文在王轩重生的这个年代,很少,甚至说只要王轩的文笔好,剧情不算那么的无脑,有上那么一点逻辑性,这本书肯定是能成为开山之作的。

  重生之前,王轩跟风写过好几本这样的作品,虽然没什么人看。

  就算记不住那些大神的小说,但是自己写的跟风作品还能记不住?

  只可惜,在王轩重生前的那个年代,各种小白文层出不穷,虽然说小白文那时候有市场,但是却已经江河日下,新人作者根本就挣不到钱。

  现在家里还没有电脑,就算有,以此时的时间点,临近高考,王轩也摸不到电脑。

  所以,王轩拿着手中的笔记本正在奋笔疾书。

  手上哗哗的写着,偶尔停下来吧润色一下,斟酌一下用词。

  王轩并没有第一时间写大纲。

  大纲这种事情对于这种无脑爽文的前期来说,并没有多大的用处。

  现在这个年代,重点的是,开头的黄金三章,甚至是开头的三段。

  以王轩现在写出来的简介,肯定是吸引人的。

  在没有经过互联网的轰炸,和小白文洗脑的读者们看来,这简介已经足够了。

  简介简简单单的几句话,直接交代出了事情的背景,以及开头的爽点。

  王轩现在要做的就是通过自己老练的文笔,如何写出巨大的反差,让读者爽到,或者说是,让读者看完这个爽点之后有继续看下去的动力。

  黄金三章,经典的第一章介绍背景,第二章引发矛盾,第三章装逼打脸。一套完整的流程,这是爽文的最基本,三章足以引人入胜。

  王轩专注的写稿,脑海中全是故事的情节。

  走出房门给自己倒杯水,此时父母都已经睡去,房子里就剩下王轩的屋子在亮灯。

  故事中主角的性格,特点,以及滔天的背景。

  在第一章基本上,从蛛丝马迹中可以看得出来,写得并不突兀,一切浑然天成。

  晚上十二点左右,王轩终于是写完了前三章。

  开头第一章,先介绍背景。世界上最大地下组织的龙王,在干完最后一票之后,选择了隐退。

  开头前三段,塑造了一个铁血龙王,不抛弃不放弃的形象。

  然后就是万恶的分割线,笔锋一转,开始写江城最大家族的废物女婿。

  龙王归隐!豪门受辱!

  这两个点,足以吸引一批刚入圈的小白读者了。

  俗套的找主角麻烦,俗套的退婚,俗套的狗眼看人低,这些构成了小说前期的重要要素。引入另外一个豪门富少,看中了龙王老婆,这种人物设定既不突兀,也能在剧情上形成一个闭环。

  再通过豪门富少,引出其他内容……

  王轩丢下笔杆,甩甩因为写作有些酸涩的手,揉揉手腕。

  双手交叉,伸个懒腰,全身骨骼劈啪作响。

  要是有个电脑就好了,一万字基本上一个半点就能码完,不至于像现在一样,午夜修仙。王轩不禁有些怀念重生前的码字设备了,那台破旧的电脑,和那块跟了他多年的机械键盘。

  王轩出门洗漱,准备睡觉。

  第二天一早,王轩起床。

  看了一眼闹钟上面显示的时间,已经七点半了,还有半个小时就要上课了。

  走出房门,王爸王妈早已经不在了,王轩也知道老两口起床早,干活早,回来休息晚,每天早六晚九。这都是为了他好好复习,打下物质基础。

  王轩心痛不已,总觉得重生之前的自己像个畜生。

  门口玄关处,换好衣服,背上书包,今天王轩打算做个内卷人。

  “距离高考还有99天!”

  看着昨天的一百变成了今天的九十九,王轩走到座位,从书包里摸出半路上买的早饭。

  看着正在补觉的大豹,王轩恶趣味的把他拍醒。

  “大豹,上课了!”

  大豹此时睡得正酣,听到有人在耳边大喊上课了,浑身一个激灵,炸毛般惊醒。

  缓了一会,没看到有任何老师来的迹象,揉了揉眼睛,看到一脸坏笑的王轩,疑惑地问:“老师在哪呢?”

  “没来,就是叫你起床。”王轩一脸坏笑,语气一转,“大儿子,我知道你来的早,没吃早饭,快喊声爹,我就把我的早饭给你。”

  大豹笑骂一声,伸手欲抢:“还不快把早饭给你爹。”

  两人迅速解决完早饭,准备开始一天的课程。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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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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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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