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父,西西已经十九岁了。”
凌越耐着心的解释。
“哼,就算是十九了也不对,二十岁才能领证呢,你们还没领证吧?”穆建国眯着眼睛看他,想着自己这么好的女儿,却只能给别人当名义上的老婆,他心里顿时不爽,这个男的肯定是个渣男!
这倒是提醒了凌越,两人确实是没领证,一是年级不够,二是当初结婚的时候,两人只是简约的办了个婚礼,莫西就算是入门了,虽然他们没有领证,但是他向来都把她当做自己妻子对待,从没想过辜负她。
“已经决定等她到年纪,就去领证。”他继续说。
可穆建国不买账,“我女儿岂是你这么简单就能娶回家的,我最讨厌你们这些穿西装斯文败类了,一板一眼的,谁受得了,我家诺诺从小就喜欢自由,可不受你们约束!”
凌越委屈:虽然他穿西装,但是他不是斯文败类好吗?
躺着也跟着中枪的关寻也尴尬的摸了摸鼻子,为什么少爷这老丈人的针对,连带着自己也跟着受罪呢?
做人太难了有木有!
“不过也算你识相,我看我女儿挺看重你这小子的,也不知道你有什么优点。不过你要是对我女儿好一点的话,我日后倒也可以考虑考虑,看看这片草莓园,都是我给我家诺诺准备的嫁妆,要是以后你对她好,这都是你的!”穆建国豪气万丈的指着面前自己打下的这片江山说。
凌越和关寻一头黑线。
这穆父绝对是个逗比。
不过这草莓园确实也不小,周围方圆千米都是开垦出来的草莓园。
在这个位置,那也是值不少钱的。
当然,这对凌越来说算不上什么。
而且这个岳父对他的态度也不怎么样,那像是莫家人看到自己那老鼠见了猫,唯唯诺诺的虚伪表情。
这才是真实的。
他忽然就明白了了,为什么莫西是莫家亲生的,可性子却和她家一家人都截然不同。
现在看来,从小的教育是何其的重要?
“谢谢伯父。”
“哼。”看他这么识相,穆建国被妻子赶出来的心情好多了,但还是得了便宜还卖乖,“但你也别高兴太早,我还没决定将我闺女嫁给你呢!”
凌越:“.....”
听说莫西回家来了,周围的邻居都来凑热闹。
这些邻居也不是这里的人,只是被雇佣来帮忙打理草莓园的,但是因为长期在这里,所以基本都定居在了这边,都从小看着莫西长大。
这会儿个个都围着她打转,夸她长大了真漂亮,特别是村里的王二狗(王一秋),莫西小时候的小跟班,这会儿听说她回来了,那比看到自己亲妈还激动。
“诺诺,你回来了呜呜,你可算回来了,说好长大要当我老婆的,你怎么舍得抛弃我离开这么久。”长得已经十分帅气的王二狗这会儿哭的像是个被抛弃的小媳妇,看的他妈直想断绝关系,“瞧你这出息!”
“不过我们诺诺长大了啊,也该到了结婚的年纪了,秋云,你看看我家一秋等了这么多年,长得也这么帅了,是不是也该给两个孩子安排一下了?”那女人打扮的比安秋云还要潮,说话有些国外腔调,头发是金黄色的,五官深邃,穿着很大气,莫西还记得她,是王一秋爸爸从外国讨来的媳妇,叫做温莎。
因为长得漂亮,十分自恋,总喜欢跟她妈妈比美。
每次来她家,都要打扮的非常漂亮,因为是英国女人,所以还非要给王一秋取一个外国名字,叫做乔治,大家说是猪,她非说是贵族.....
后来王叔叔说还是叫王二狗,好养活。
于是王一秋从小被人叫猪又叫狗。
直到读书了,这个名字有些拿不出手,所以才改名叫做王一秋。
王一秋小时候鼻涕连天的还比她小一岁,但是没想到长大了这么帅,他继承了她妈妈强大的基因,有着一头长金黄色的头发,但是瞳孔却是正常的棕黑色,五官偏欧美风,像是那些外国的小鲜肉,白白嫩嫩的。
以前还没她高的少年,这会儿已经一米八往上了,她居然要仰头看人。
一抬头,就对上这厮深情的双眼。
她妈妈说,英国男人都是痴情种.....
她尴尬的咳嗽一声:“你不去上学吗?”
“我早毕业了,你不是说等我上完大学回来你就嫁给我的吗?你说话不算话。”王一秋委屈看着她。
像是可怜巴巴的小奶狗。
莫西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好,那只是儿时的玩笑话好吧?
安秋云见女儿尴尬,连忙打发温莎母子:“去去去,一边去,我女儿还小,哪能嫁人!”
说道这个,她就不由的想到那该死的莫家,卖女求荣,将刚刚成年的女儿嫁了出去,心就忍不住一阵阵的抽痛。
虽然女儿一再强调,那个叫凌越的对她很好,但是私心里,她还是觉得女儿没结婚。
她还那么小,懂什么啊。
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不能看这一时。
更别说这种联姻,男人纵使会给她几分面子,但是她不相信,大家族会有爱情。
“哎哟,不结婚,咱订婚也行啊,我家小秋过几天就要走了,好不容易见着了你家诺诺,你不能这么狠心。”温莎看着自家儿子可怜巴巴一副弃妇的模样,虽然觉得丢人,但是作为他妈,她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为儿子争取一下幸福。
穆诺是她从小看到她的孩子,她打心底喜欢,正好自己没有闺女,得把这丫头拐走!
温莎眼珠子转了转,普通话说不顺,说着说着,还溜出了几句英文。
以至于逛完回来的凌越一行人,刚走到门口,就听到了她在讨亲的事情。
凌越那张俊脸,当即就黑了。
他带莫西回来,是想着让她见见亲人,解开心结,不是让她来相亲的。
反倒是刚刚对他冷脸,不甚友好的穆建国这会儿看到了王一秋,顿时乐呵呵打起招呼:“哟,一秋来了,刚刚才想说让我家诺诺去找你玩,没想到你就过来了。”
穆建国说话,还得意的朝着凌越扫了一眼。
见他脸色臭臭的,笑的更开心了。
哼,瞧瞧,自家女儿多受欢迎,这才是该跟她谈恋爱的人才对嘛,这什么凌越,实在是太老了,总是板着一张脸,一看就是个心机深处的老男人。
“西西,过来。”凌越看着被少年围着的莫西,眉头皱的死死的,眼神好似要杀人。
莫西看到他们回来了,心里高兴,不顾王一秋被抛弃奶狗的神色,跑了过去:“凌越,怎么样,你看完我家草莓园了?咦,你怎么没摘一点尝尝呀,我家草莓可甜了。”
她看着空手而归的三人,皱了皱眉。
穆建国心虚的朝着凌越投去了一个威胁的眼神,心说自家草莓那么昂贵,才不给这抢走了自家女儿的臭小子吃,所以压根就没有要带他摘的意思,敷衍逛了两圈,就惦记这家里的女儿,连忙回来了。m.xfanjia.com
这会儿凌越要是告状,那他至少也要从女儿嫁妆中扣走两块草莓地。
“刚刚没来得及,光顾着看了,怎么你想吃?”凌越接收到老丈人的死亡凝视,嘴角抽了抽,看向莫西解释。
莫西眼巴巴的点了点头。
安秋云瞧见女儿这样,当即骂道:“穆建国你咋回事,出去一趟也不知道摘点草莓回来招待女儿!你这怎么当爹的。”
穆建国被骂的不敢还嘴,也是有些愧疚,大意了,早知道带着个篮子出去了,女儿喜欢吃草莓,他刚刚一心只顾着她结婚的事情,太过震惊,所以一时忘了,这会儿反应过来,也是有些歉意:“闺女,爸这就去给你摘。”
“不用了爸爸,我们自己去摘,我好久没去了,我想自己去。”
温一诺赶忙道。
说罢,她看向凌越:“你和我去好不好?”
凌越一个“好”字还没说出口,穆建国不满的声音就响起来了:“哎,昨天答应去给你王叔叔家送几箱草莓,可惜我三轮车漏气了,送不来,等下王叔叔退货了,咱们家就惨了,也不知道门口那辆车是谁的,能不能帮个忙,送个货,当然,不愿意也就算了,亏了就亏了,反正也没人会心疼。”
凌越:“.....”好可怕的暗示。
莫西一听这话,顿时担忧。
她当然知道这个王叔叔是谁,那是之前专门过来收草莓的,爸妈就靠着他收去的草莓赚钱,只是以前都是对方自己来拉货,怎么现在要爸妈去送了呢?
莫西来不及多想,求救似的目光就落到了凌越身上:“凌越,可不可以帮帮我爸爸......”
凌越:他能拒绝吗?
“少爷,要不然我去。”
“那小子,你留下帮忙做饭招待人啊,凌越是吧,既然你答应了,我这就去把三轮车开过来,一秋,陪你诺诺姐姐去摘草莓。”
王一秋顿时笑的像是三月桃花,“好的穆叔,包在我的身上。”
他的目光落到凌越身上,眼神深处有着一抹不易察觉的冰冷,一闪而逝。
凌越微微眯了眯眼。
莫西担忧的说:“凌越,要不然我跟你一起去?”
让他帮忙拖货什么的,本来就很委屈他了,自己要是还跑去摘草莓,这样会不会不太好。
莫西满心愧疚。
“不用,你去摘草莓吧,喜欢就多吃点,我很快就回来了。”
他伸手怜爱的摸了摸她的脑袋,看到莫西高兴,这些都算不得什么。
“哼。”穆建国见不得小两口好,去了后面戳破了三轮车车轮,然后才大张旗鼓的推了出来。
“爸爸,你小心点,别刮坏了凌越的车。”莫西看他粗鲁的就要将绳子套在凌越的车后,有些担心的提醒。
穆建国心里更不开心了,嘴上说好,手下的动作却更粗鲁,随后使劲的打了个死结,这才满意。
他的三轮车上确实是放满了货,徐权的车后备箱肯定是装不了的。
一旁的关寻看着自家少爷上亿的爱车,居然要以这样的方式拉着一辆后轮车走,那表情就跟便秘了一样。
偏偏少爷的表情,居然还这么淡定。
送凌越上了车,莫西又嘱咐:“那你开车慢一点哦,等下我摘草莓给你吃。”
凌越看她讨好的小脸,微微笑了笑,手捏了捏她的小脸表示自己知道的,“乖乖等着。”
莫西脸红了红,点了点头让开。
穆建国瞧见自家闺女被这男人迷得神魂颠倒的样子,心里那叫一个气啊,活像是自家养的宝贝被猪拱了!
王一秋的脸色也不好看。
他又不是傻子,自然看出了两人的关系不一般,脸色阴沉沉的,当年穆诺走的时候,他正在国外念书,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等发现不对经回来的时候,她已经走了很久,而且所有的联系方式都联系不上,穆家这边也禁止他们去联系她,这才知道,原来是她认亲回家了。
母亲也拦着不让他去找,说是等他研究生毕业了,就送他去云城找她,他一心想着赶紧张大,努力的学习,现在十八岁就读研究生了谁知道回来,竟然还是晚了一步。
他的诺诺被人抢走了。
少年眼中掩饰不住的戾气翻腾。
可在莫西回头的瞬间,又飞快的转化成了乖巧。
车子缓缓开了出去,明明是一辆光是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的高级豪车,可偏偏,后面拖着一个陈旧的三轮车,那场面别提多诡异。
关寻不忍直视的看着这一幕。
他家少爷的一世英名,今儿个是彻底毁在这里了。
莫西的表情也是有些奇特。
高高在上的大总裁,好像是被自己拉下神坛了。
“诺诺,诺诺?”一旁的王一秋叫了她好几声,莫西才回过了神。
她看向长相帅气,却总一脸奶狗的看着自己的王一秋,忽然就觉得有些头疼。
她离开穆家的时候,年纪还很小,只记得和王一秋玩的不错,但是他很少会过来,所以记忆并不多。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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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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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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