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其它小说>末代锦衣卫指挥使>第422章 熟番和生番
  孙临和方其义走进了城内,听了城内汉人的诉说,又见城内汉人的武器其实并不差,有强弩、长矛和锋利的长刀,有鸟铳、斑鸠铳,甚至还有几杆西洋燧发枪,还有铠甲。

  可是在武器上远远比土著人先进得多的汉人,却在一群武器简陋、身高比汉人至少矮了一个头的土著人吓得只能龟缩在城内,根本就不敢出城同土著人交战,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同胞被人抓走,当成了肉食被吃掉。

  孙临愤怒地说道:“尔等武器精良,竟然惧怕一群又矮又小的土著蛮子!实在是怯弱!”

  “可是这些活活把人烤了吃的生番土著,实在是太可怕了。”一名汉人年轻男子浑身哆嗦,战战兢兢地说道。

  “怕他们干什么?他们也是一个肩膀扛着两颗脑袋,一刀砍上去,脑袋就掉了;一箭射上去,他们连铠甲都没有,一箭直接射死了!”孙临愤怒地吼道。

  正在说话的时候,外面又有人大喊道:“来了,土著蛮子又来了!”

  孙临带着贴身护卫们和雇佣兵来到了土城西面的城墙上,只见城下出现了大批皮肤黝黑,个子矮小,有男有女,背着背篓的土著人,嘴里哇哇乱叫着,说着汉人听不懂的语言。不过看那些土著人手中没有任何武器,看起来就不像是来抢劫的样子。

  “大家不要惊慌,”王大海喊道,“这些不是食人生番,是来做交易的熟番。”

  熟番,就是一些快要步入文明社会的当地土著人,他们不吃人肉,也不是依靠掠夺和抢劫,而是同汉人进行交易的、性情温和的一批土著人。

  这些熟番和生番大不相同,熟番和生番之间还经常爆发战争。

  汉人打开了城门,把那些前来交易的熟番土著人给放进了城内。之后双方进行了交易,是以物易物的交易,土著人用鹿肉干、鹿角、芋头、兽皮、甚至是金砂来换汉人手中的铁锅、盐巴、铁器、陶瓷或是各种金银首饰。

  孙临发现,同当地土著人贸易十分划算,一把普通的菜刀,或是一口陶罐,就能换到同等重量的金砂,一斤盐巴,可以换到十几斤的鹿肉干外加一张上好的兽皮,一袋大米,可以换到一块金子;至于金银首饰,就更值钱了,一根银钗,可以换到一大块的金子。

  土著人给的金砂或者大块金子,都是杂质比较多的,他们没有提纯的技术,就把那些简单地从河里淘来的金子直接拿过来同汉人交易了。

  事实上,汉人还是太善良了。若是西方殖民者,同土著人的贸易简直就和骗差不多了,往往是一麻袋的铁钉,就换到一麻袋的金子。几颗玻璃球,就换到了大量的金子。

  见到了土著人手中装满了金砂的麻袋,孙临心中坚信忠勇候说过的话:“大明之外到处都是金山银山,只要肯花点时间,不怕发不了财。”

  像鹿肉干、鹿角、兽皮之类的,在土著人眼里是一文不值的东西,可是孙临知道,这些东西运回大明去,那可都是好东西啊,鹿肉干可是山珍之一,鹿角可以做成鹿茸入药;兽皮,有些都是上等的狐狸皮、水獭皮之类的珍贵皮毛。

  还有虎皮、豹皮,运回大明都非常值钱。这里的虎皮明显没有大明的虎皮大,是一种体型比较小的老虎被打死了,剥下来的皮。

  如果赵鹏在的话,那他可以认得出来,这是苏门答腊虎的虎皮,苏门答腊虎生活在婆罗洲、金洲和爪哇等南洋的岛屿上,这种老虎体型很小,雄虎只有一百二十公斤,雌虎只有九十公斤,比金钱豹大不了多少。

  因为苏门答腊虎的体型比较小,一头老虎剥下的皮,刚好做一件衣服,或是一条毯子。

  当然了,孙临最感兴趣的还是黄金,毕竟方家投资了那么多银子,来南洋就是为了淘金的。于是他让一名懂得土著语的当地汉人充当翻译,询问那个土著人头领:“你们可否弄到更多的金砂?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可以向你们提供铁制长矛,弓弩甚至是火器。”

  那土著人头领回道:“我们也弄不到更多金子了,因为更多的金子在密林深处,那里是食人魔控制的地盘,我们的人都不敢进去。”

  “这好办,只要你们给我们带路,消灭了那些食人魔之后,他们的财产都是你们的,他们的人从此都是你们的奴隶!”孙临让翻译告诉土著人头领。

  土著人首领大喜过望:“太好了,我们自然愿意为你们效劳!”

  莫尔根是一名原满八旗军俘虏,如今成为了一名雇佣兵的小队长了。见到那些土著人手里装满了金砂的麻袋,他的眼睛都发亮了:没想到这海外孤岛上,竟然有那么多金子啊!想得到这些金子,都不需要提着脑袋去抢劫,直接拿一些不值钱的铁器、布匹、陶罐就能换到了。要是自己今后也能组建一支殖民军的话,在海外,于是野蛮的生番蛮子就杀了,于是温顺的,就同他们贸易,这样干个几年下来,今后家里的金子可是多得用不完啊。m.xfanjia.com

  但是想到自己发财以后,却无法回到家中光宗耀祖,向族人们显耀,莫尔根此时心里想着的不是期盼满清灭了大明,而是大明什么时候能够击败爱新觉罗,收复燕京,甚至把东北都纳入大明的疆域之中,这样他就能回家光宗耀祖了。

  毕竟莫尔根知道,明军的火器太厉害了,尤其是忠勇候的军队,战斗力太强了,满清要灭明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既然满清灭不了明,那么不如让大明灭了爱新觉罗,这样他们满洲人就能归顺大明了,只要跟着汉人能发家致富,谁愿意提着脑袋去干抢劫的事情啊?

  但是接下来,孙临宣布了一件事:“马上就要准备打仗了,敌人是当地的食人蛮子!不过请各位弟兄们放心好了,他们的武器就是摆在你们面前的这些武器,而且没有铠甲。”

  莫尔根低下头来,只见地上放着一根根长度只有三尺长的短矛,矛头是用石头打造的;还有用树枝、竹子和绳子制成的弓,兽骨制成的箭头。

  “蛮子手里就这样的武器,咱们要杀光他们,还不是轻而易举之事。”莫尔根哈哈大笑。

  “不要轻敌了,他们熟悉当地丛林,假如咱们孤军深入,脱离自己的战友远了,落入蛮子的包围圈,咱们再勇猛的战士也危险了!”孙临说道,“所以大家一定要遵守军纪,不要脱离战友太远,不要离开向导独自行动。”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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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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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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