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毛病?
炒了一盘麻婆豆腐,一盘青菜,应该够了吧,她的胃口好像还挺小的。
“可以吃饭了。”
“我们家进宝真厉害。”
小小年纪,挺能干的,做的菜比她做的好吃多了。
(是个人正常人都比宿主你做得好吃叭。)
(→_→)
叶霜君:不会说话就不要说话。
(嘤嘤嘤。)
每次她叫他进宝,他额角的青筋似乎都忍不住突突突直跳。现在的他是胳膊拧不过大腿,他忍了。
好汉不吃眼前亏。
“进宝,吃完饭后,把桌上的考题做了。”
?
莫名的,桌上的饭菜都不香了。
心里莫名变得紧张。
考题难不难啊。
看在他做了饭的份儿上,她应该不会为难他吧。
“多吃点青菜。”
这孩子还挺挑食的,桌上有肉的时候,就只知道吃肉,一点儿也不喜欢吃青菜。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营养得均衡。
“谢谢。”
她总是顾及着他的。
那他可以小小原谅她随意乱叫他的名字。
吃完饭,他坐在书案旁,深呼吸了一口气,翻开考题,咦,考题好像比想象中的要简单得多。他连忙提起毛笔,奋笔疾书。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他放下毛笔,捧着试卷递给她:“做,做好了。”
“我看看。”
他握紧了小拳头,好紧张。
“还不错,算你合格。不过,这道题目你原本写的答案是正确的,为什么要改掉呢。”
“我……检查的时候改了一下。”
他觉得他手贱。
“没有十足的把握,你要相信你的第一直觉。”
“喔。”
“还有这道题,稻谷为什么是长在树上的?”
“不,不是么?”
他见到的都是舂好的米,真的不知道稻米是怎么长出来的。
“小手伸出来。”
闻言,他瞳孔紧缩,小手跟蜗牛的触角一般慢慢的探了出来。
他可怜的手,迟早有一天被她打成猪蹄儿。
“瞧瞧,我们家进宝的手真好看,十指不沾阳春水。”
呃,她还是打他吧,冷嘲热讽什么的他更扛不住。
“正好,今日下午阿娘有空,带你去种稻谷。”
啥?
她究竟知不知道他才七岁?
再低头时,他身上可可爱爱的玩偶衣裳已经被她换成了一身极其朴素的麻布袋,乍一看,很像街上流浪的小乞丐。虽然是要去种稻谷,但未免穿得太接地气了点儿。
还有,为什么她没换衣裳?
光鲜亮丽,和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们家进宝穿什么都很好看。”
看他气呼呼的样子,她就忍不住想蹂躏他。
“哼。”
他冷哼一声,不想理她。
“生气了呀。”
他才没有生气。
然而,下一秒。
他被她扔到了半空之中,随即又重重落入了她的怀里。
瞳孔放大,三魂丢了七魄,她干什么!
“举高高,进宝开心么?”
他一点也不开心。
小手死死的搂住她的脖子,以防她再次把他扔出去。
“别人家小孩儿有的,我们家进宝也得有。”
南宫修离顺着她的目光看了过去,一个小商贩正抱着自己的女儿亲亲抱抱举高高,动作温柔而又小心,画面十足的温馨。
“别怕,阿娘会接住你的。”
“不要。”
他死死的摇了摇头,她哪叫举高高,她差点儿把他扔出去和太阳肩并肩。
“真可惜,阿娘以为进宝很喜欢呢。”
他突然觉得她更像一个小孩子,玩心比谁都重。与其说她在养他,还不如说她把他当成玩具一样,消遣她无聊的时光。
这个坏女人。
“进宝今天小考合格了,想要什么礼物?”
“我,我可以要礼物么?”
心头的雀跃再也掩藏不住,他期期艾艾的看着她,眼睛亮如星辰。
“当然可以。”
“我可以要一串冰糖葫芦么?”
红红的,圆圆的,看着就很好吃。
“好。”
果真是个小孩子,很容易满足。
最终,某小孩抱着一大捧冰糖葫芦发愣。
她居然把老爷爷的冰糖葫芦全部买下来了,足足有二三十串。
周围的小孩儿投来了羡慕的眼光,他紧紧抱着冰糖葫芦,不由得高高扬起下巴,得瑟的咬了一口冰糖葫芦,好甜。
不过,吃了两串后,他就完全吃不下了。摸了摸胀鼓鼓的小肚子,极其不舍的留下了一串,其余的全部送给那些跟了一路的小孩子。
她说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分享也是一种美德。
可是他的东西,他一点也不想分享给别人。只想藏起来,谁也不能看,谁也不能找到。
“到了。”
清冷的声音响在耳畔,打断了他的思绪。
他抬起了头,一望无际的田野上,辛勤耕耘的农户个个汗流浃背,面朝黄土背朝天,但他们的脸上却洋溢着幸福憨厚的笑容。
“一天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要趁着这几天的好天气,插下秧苗,以盼秋天有个好的收成。”
“那个就是秧苗么?”
他指了指绿油油的秧苗,怎么看起来像杂草一样。
“嗯,不要小看这些秧苗,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本。若一个国家的百姓连饭都吃不起了,那么这个国家发生暴动是迟早的事。百姓是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哦。”
他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她讲的话好深奥,他有点听不懂。不过,她认真教授的神情有一种奇怪的信服力,他觉得她比学堂里的那些夫子要厉害得多。
“这一块田阿娘会把它买下来,就交给你种了。”
就算她走了,以后他好歹也有个一亩二分地不是。
不至于饿死。
(宿主,你可想得真长远。)
它对自家宿主的佩服犹如滔滔不绝的江水,永不停止。
真是个秀儿。
“天黑之前要种完喔。”
说完,她便将他扔进了水田里!
毫不留情。
⊙﹏⊙
泥水溅了他一脸,软软的水田让他整个人都往下陷了一截,幸好水只蔓延到了他的小肚子那里。可是,他本就行动不便,这下到了水田里,更是寸步难行。
他学着周围的农民伯伯,将秧苗有间距的插好。不过是种了一点点,他就累得满头大汗,完全是靠双手在田里爬过来爬过去。
尤其是周围还有讨厌的小孩儿笑呵呵的围观他时,他气得自闭了。
眼睫微抬,不需要刻意寻找她,他一眼就能找到她在哪里。
她背靠在一棵阴凉的大树下,雪白的脸透着一丝病色。不知为何,他心里一点儿气都没有了。反而,一丝忧虑侵入了他的五脏六腑,让他三不两时的就要往她那儿看一眼。
她还说他不省心,明明让人操心的是她。
可恶。
等他长大了,他一定会押着她去看大夫喝药,不喝药就打手心。
就,就打一下好了。
她肯定怕疼,打一下她就会长记性的。
算了,还是罚抄吧。
罚抄才最累人。
罚她写南宫修离四个字一百遍。
呃,还是五十遍好一点儿,她那么懒,一百遍,说不定会哭的。
她要是求求他,他就帮她写三十遍。
(哈哈(ಡωಡ)hiahiahia)
被某小孩儿内心戏逗笑的系统乐不可支的吹了吹泡泡,底线就是用来打破的。
谁能对人格魅力爆表的宿主加以惩罚呢。
树荫下。
她缓缓睁开眼睛,眼底有一丝未消退的猩红。隐隐作痛的伤口让她并不好受,就很想拆掉针线,狠狠把伤口撕裂开,要痛就痛个极致。
瞭望远方,七彩祥云之上,还有半个残阳。
南宫修离极其认真的和秧苗较着劲儿,全身上下都是泥巴,完完全全就是一个小泥人儿。
她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
还真可爱。
她走到田埂边,仔细一看,做得还不错,有模有样的。
“我,我弄完了。”
“进宝真厉害。”
听见她夸赞的话,他扬了扬小鼻子。
那当然,也不看看他是谁。
回望着生机勃勃的秧田,他心里满满的成就感。
真希望秧苗能快快长大。
到时候用他种出来的稻米做饭吃,一定很好吃。
他就勉为其难让她吃第一口。
“过来,阿娘抱你回家。”
他缓缓爬向她那边,不过距离她两步的间距时,他停住了。
“我,我身上太脏了。”
满身的黄泥巴,会弄脏她的衣裳的。
“母不嫌儿丑,瞎想些什么。”
她好笑的拍了拍他的脑袋,直接大手一捞,将人抱进了怀里。在水里泡了这么久,等会儿得给他熬一点儿姜开水,以免感染风寒。
近在咫尺的距离,让他感到了温馨。
在她的眼里,他不是一个废物。
他也可以做一个有用之人。
“叶霜君。”
他唤了一声她的名字,心中又默默的念了好多遍。
“叫什么呢,没大没小。”
“阿君。”
“你是想死吗?”
“那……南宫诚都可以叫你君儿,我为什么不可以叫你阿君。”
南宫诚那个老东西根本就配不上她!
“那是你爹。”
“他不是我爹,他不配。”
“那阿娘重新给你找一个后爹?”
“不可以!”
她为什么总想给他找个爹爹,没有爹他也能养活自己,也能养活她。
“进宝真自私,你以后长大娶了娘子,一家人和和美美,你就让阿娘做个寡妇,孤独终老么。唉,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哟,摊上一个不忠不孝的儿子。”
“我才不会娶娘子。”
他小声嘀咕了一句,那些女人贪慕虚荣,庸俗得令人作呕。
“阿娘等着你被打脸的那一天。”
他年纪小,什么都不懂。
等他长大了,明白了什么是温柔乡,别说她这个半道出来的阿娘,估计连亲娘都不知道忘哪儿去了。
“哼。”
她爱信不信。
眸光落到了她素白的衣衫上,上面有他一手一个泥爪印。
心虚。
(๑•.•๑)
“回去记得给阿娘洗衣裳。”
洗就洗。
破罐子破摔的他直接将沾满泥土的小手往她脸上抹了抹。
这样公平了。
“阿娘是三天没有打你了么?”
似笑非笑的神情,吓得他一哆嗦。
她就跟变戏法儿一样,不知从哪里找出来一根条子。蓦地,屁股凉飕飕的,不轻不重的几条子落下来,他整个人都懵了。
没脸见人了。
“娘,你看,弟弟被打屁股了。”
“你不听话,为娘也照样打你。”
“打屁屁咯。”
周遭小孩儿玩闹的声音传入了他的耳朵,他直接像鸵鸟一样,埋在她的怀里。
死也不起来。
他也是有自尊的。
他哄不好了。
“晚膳有秘制的烤鸡腿。”
小耳朵一动,死死咬住嘴巴,大丈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可以吃两个。”
“真的吗?”
他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
“嗯,进宝今天辛苦了。”
“还,还好。”
他咬了咬手指,谁能拒绝两个鸡腿呢。
今日这笔账他先记着,以后再算。
他要卧薪尝胆。
(真是个傻孩子。)
估计宿主把他卖了,他还能帮宿主数钱的那种。
回到南宫家,她将人扔进了热气腾腾的浴桶里。哦,差点儿忘了他没办法站起来,等她反应过来时,他跟个旱鸭子一样在水里扑腾,她连忙将人捞了起来。
他死死的攀住她的手臂,大大的喘了一口气。
“抱歉,忘记了这是我的浴桶。”
他的小澡盆子还在他的房间里呢。
“算了,你将就着洗吧,以后你就住晴雅阁,你那小房间太潮湿了,对身体不好。”
她将浴桶里的水放掉了一半,刚好没到他的胸口。
这下应该没问题了。
“要花瓣么?”
他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什么花瓣?
“没想到进宝还挺讲究。”
?
她直接将篮子里的玫瑰花瓣倒进了浴桶里,随即转身离开了房间。
南宫修离蚌埠住了。
馨香的玫瑰花瓣让他羞耻得脸都红了。
太丢人了。
他不是女孩子!
叶霜君给南宫修离铺好床后,便去熬了一些姜汤。
一只信鸽落在了窗畔,她看了看信上的内容,心中大致有了数。
(宿主,其实那个不在任务之内。)
“他能更好的活下去啊,不是么?尽人事,听天命而已,我会在保护他的这段时间里,做好分内之事。”
过了这段时间,皆是她生命里的过客罢了。
她的记忆容量有限,无关紧要的人会自动消失在她的记忆里。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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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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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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