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虽然对这姑娘颇有好感,但现在的孟婉莹于她而言,也不过是一个可爱的小姑娘,至于两人之间的情分,对于余笙而言,那是暂时没有的。
但是孟婉莹不知道啊,她虽然回京之后就听说余笙之前受到了袭击导致昏迷不醒,但是醒来之后的情况,她却是无从得知的,南安侯府也不可能将这事儿敲锣打鼓昭告天下。
所以,现在,当她那激动的情绪过了之后,再看余笙时,便察觉出不对来。
余笙原本就没打算隐瞒,因此不等好友追问,便老老实实说:“其实,我失忆了。”
孟婉莹一听,恍然大悟,“难怪了,我就觉得好像有什么不对劲,但是具体又说不上来,原来如此。”
“所以,你是不记得我了吗?”片刻之后,孟婉莹好似不死心一般,再次向余笙求证。
余笙无奈的笑了笑,“别说是你,就连我自己是谁,我都不记得了,当初若不是在自己家里醒来,恐怕我连家都回不来了。”
孟婉莹的嘴顿时张得老大,她围着余笙,左看看右看看,好似在看什么世间稀奇的珍宝一般。
余笙可没有忽略孟婉莹刚刚那眼里突如其来的亮光,没想到小姑娘还挺八卦的。
孟婉莹啧啧称奇,“这种事情,我还是在话本子里看到过,没想到有生之年,竟然也能亲眼所见了,老天待我不薄啊。”
余笙一脸呆滞:“……”
孟婉莹看见余笙这样子,笑得更加开心了。
余笙因为失忆,导致原本是好友的两人中间无形之中多了一道鸿沟。
这道鸿沟或许挡得住别人,但是绝对挡不住孟婉莹。
只要她愿意,就绝对不会出现冷场的情况。
一整个上午,余笙就只听见好友的小嘴一直叭叭,好似完全不知道累似的。
她也总算是从孟婉莹的描述中,知道两人是如何成为朋友的了。
用孟婉莹的说法,两人会成为朋友,属于抱团取暖。
孟婉莹的外表和性子,在贵族女眷的圈子里并不受欢迎,虽说碍于她的身份没有特意排挤她,但是别人究竟是真心待她,还是只是因为其他原因同她客套,她可分得非常清楚的。
她也不耐烦应付那些人,久而久之就成了独行侠。
景余笙则是长得太过耀眼,以前年纪小,性子又温吞,倒也还好,可是年龄越大,长相越发出众,性子也开始变得张扬起来,渐渐的,身边也一个真心待她的朋友都没有了。
这样的两个人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孟婉莹不嫌弃景余笙长得过于漂亮,性子又张扬,景余笙也不觉得孟婉莹脑子简单,嘴巴聒噪。
完全没有相似之处的两人就这样慢慢熟悉起来,后来成为了朋友。
成为朋友之后,才发现,两人原来还有一个共同的爱好,那就是喜欢看话本子,特别是那些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
因为这共同的爱好,两人的友谊更上一层楼了,时常见面交换手里的资源。
今日她过来探望余笙,还带来了不少她最近几个月新得的话本子来。
余笙先前便看到了孟婉莹的丫鬟手里抬着的小箱子,到了这时候,她总算是知道那箱子里装着的是啥了。
孟婉莹小心翼翼将那箱子打开,露出了满满一箱子的话本子。
她将那箱子往余笙面前推了推,一点没客气,“这些,可都是我最近新得的宝贝,你赶紧看啊,看完了咱们再交流。”
余笙十分想扶额,她看着好友期待的面孔,淡定开口,“婉莹,你是不是忘了,我刚刚不是告诉过你,我失忆了吗?”
孟婉莹十分不解,“我知道你失忆了啊,可是失忆跟看话本子有什么关系?”
余笙撇过头,十分憋屈的道:“因为失忆,好多字我都不认识了,还看什么话本子?”
孟婉莹万万没想到,好友这次遇袭,代价竟然如此大,让两人的友谊更上一层楼的功臣竟然要失去它的地位了吗?
一想到以后都不能交换话本子,也不能再讨论剧情,孟婉莹顿觉人生失去了快乐。
这样不行啊!
她又忽然想起她收到的余笙的回帖,上面的字也不是余笙的字迹,便又问道,“你不会连写也不会了?”
余笙无奈的看了她一眼,“认都不认识了,还写什么写?”
孟婉莹满脸狐疑,“你写过了?”
余笙想起之前在京兆府签字的不愉快的记忆,满脸抗拒,“写过了,实在是……”
余笙越是这样,孟婉莹越是好奇,她抬头吩咐香草,“你去拿笔墨纸砚来。”
“干嘛?”余笙满脑子问号。
孟婉莹却不告诉她,“等会儿你就知道了。”
香草见余笙没有反对,便出去准备了。
片刻,东西都备好了,余笙实在是不想握笔,上次弄了一手的墨。
可是孟婉莹不依不饶,余笙只好吸取教训,学着上次景弘的样子,拿起毛笔,随手便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孟婉莹瞧着余笙那样子,脑中疑惑更甚,再一看她写的字,简直不忍直视,刚启蒙的三岁小儿都比她强,更何况,三个字还写错了一个。
孟婉莹指着中间的“余”,“这是“餘”?怎么只写一半啊?”
余笙满脸不可置信,“所以,我的名字不是这样写的吗?”
孟婉莹提笔便在纸上写了一个大大的“餘”字,“看见了吗?这样写才是对的,而且,你刚刚握笔那姿势也没对,手指要像这样。”
孟婉莹一边说,一边详细地给余笙演示了一遍。
这还不算,写完字之后,孟婉莹又要来一双筷子,递给余笙,余笙随手就拿了筷子,稳稳的夹起一块糕点。
“所以,你为什么会忘了怎么握笔,却还记得如何拿筷子?”
余笙看着自己手中那块夹得稳稳当当的糕点,更加怀疑人生了。
孟婉莹却没有就此放过余笙,继续问道:“你喜欢吃辣吗?这种天气喜欢喝酸酸甜甜的冰饮吗?你怕狗吗?”
香叶一听这些问题,脑子里嗡的一声,孟小姐究竟为什么要问这些问题?她究竟知道些什么?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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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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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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