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都市小说>影含笑水含香>第175章 红尘惮(77)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

  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

  与花孔雀女孩西咪在那枫林岛“异渡香魂”图书城的水晶宫里搅混了好些天,我的心境就如这张若虚的《春江花夜月》。

  有波涛,有潮声,有明月,终于还是能归回平静之中。

  有些事情仿佛是怎么逃也逃不脱的魔咒,在自己的花样青春华年里,我的脑内多巴胺物质,并没有为自己换得在男生的世界里惊涛骇浪,却总是能在女生的世界里汹涌澎湃。

  我与这位西咪又如初见白猫儿,吴漫铃那时,总是闹得不可开交,像两只斗公鸡似的,每天一见面就坚起了彼此的彩色羽毛,随时准备应战着。

  斗过后,却又总能归于平静,她似浪涛,我似潮涌。

  这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魔咒,我要如何去解开这个咒?为何总是这样?总是遇到同一类的女人?没完没了的了。

  还是男生好,他们特爱惜自己的羽毛,他们知道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所以总是与我们保持一米阳光的距离,无纷也无扰。

  我特别怀念与林海在一起共事的日子,识得本来心,无来亦无去,哪像这西咪又跟一只啄木鸟似的,把谁都当成了一条虫子了,一见着就忍不住想去啄一下。

  不过,也许是自己脑内多巴胺在作怪,一遇到刺激物就开启了战斗模式,身体也好,脑海也好,若总处于平静之中我反而提不起劲了,所以,才像那只攀包谷的猴子,攀到一个玉米,扔掉了,再攀一个玉米,又扔掉了,其实在乎的并不是到最后攀了一个什么玉米,反正就是喜欢不停去攀的状态,哪怕让自己陷入了骇浪之中。

  “明明可以海阔天空,为何要去画地为牢”,这是我平时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我最害怕被一个人或者一个什么物限制住,缠绕住,那样我就不能往前冲了,若突然发现被什么东西缠住了,我定会举起自己手中的尖刀,一刀下去,拼劲全身力气也要把绳子割断的。

  小时候呆在爸爸妈妈身边也是这样的,一路走来,都是我与他们斗智斗勇的过程,相比我的弟弟,我还是幸运一点点,必境存活下来了,而我的弟弟才活了十一年就没了,去向天国了,其实他也是一个很倔强的孩子,比我还倔强,只可惜,他那幼小的身躯终究还是抵挡不住太多的狂风暴雨。

  难道我已经迷恋上了这种战斗中的感觉?

  我特别能理解昊然,为什么为了他心中的所谓的爱情,不惜举刀与他母亲一战高下,永远游离于世俗之外,不干些正经之事,不好好去挣金山银山的。

  因为金山也好,银山也好,都需要一本正经的守在那儿,所谓打江山难,守江山更难,就是此理了吧。

  当然,世俗的男人有世俗的男人的好,他们会利用我身体内充分的多巴胺,去为他们效犬马之劳。

  他们这点心思,我懂,我懂,这点骨气还是有的,知道自己是野路子来的女生,很适合充当世俗间男子的搭挡,哪怕是西咪所说的女佣人吧,也没关系,善待过自己的人,我能在有生之年为他们做点什么,也挺好的。

  因无男女之情牵缠,做起事来,如射击打榜,十发九种。

  更何况:在我心中,总觉得世俗间的爱也没什么好歌颂的,我并不是特别羡慕。

  如果真要将爱化层次,暂且把它分三个层次吧:

  欲望之爱,激情之爱,理性之爱。

  欲望之爱:因彼此内在或外在的缺失匮乏,而捆绑在一起的情感。

  那么西咪洋洋得意的爱也只是处在欲望之爱中罢了。

  激情之爱:不计后果,不问东西的情感,似一把雄雄烈火,燃起来很快,要拿起来又怕麻烦。

  我对前男友晨星,及昊然的情感就属于这个层次了吧。

  理性之爱:能给予真正有利于对方生长的东西,哪怕它是一剂苦药。它不是为了占有,不是为了拥有。

  我觉得万生,大绪等领导人,给予我的就是理性之爱。

  在这种情感中,我感觉自己在茁壮的成长着,吸收到了很多营养物质,才得以让我有更多的力量去面对一个又一个未知。

  我永远觉得最好的感情,那是彼此灵魂最深处的某种感应,根本不需要有太多的动作,就自自然然的连接了现在进行时,过去进行时。

  那些国民好男子,还是别去惊扰人家的生活了,我这一路从南冲到北,从东冲到西,体内多巴胺不断彪升的年华,要过上成熟人的安稳生活,让自己能停下来,我知道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这种只问江湖之事,不问儿女情长的江湖情缘,我觉得也是可以滋养自己的心灵的。

  来时海上潮声,回时江天一月;来时斗志昂扬,回时,了无牵挂,这是我时常拥有的状态,一个是入世的世间,一个是出世的世间,在出世与入世的两端,我总能找到了一个平衡点了。

  可这原本回时无牵无挂的我,却是被西咪挡住了我的路,那会儿,真感觉她就像一块狗皮膏药,贴在我的腿上,想扯都扯不掉,真是让我哭笑不得,又不知如何是好。

  我必须坚定自己的信念,决不会向她投降的,让我帮她打扫房间,门都没有。

  还要让我帮她洗碗,陪她逛街,陪她做这儿,做那儿的,不干,通通不干,许给我金山银山也不干的。

  我必须要让她明白,在有些人的词典里‘你许我金山银山,我许你海天明月’是行不通的。

  人世间所有温馨的陪伴,不是用金山银山,就可以买到的,除非她学会放下藏在她心灵深处的那一座高山,好好的去对待每一个人。

  而今,她自以为她站在了山之峰,自许高人一等,把我当成一只小狗狗似的,以为从山头扔几块骨头下来,我就会向她摇尾巴了,然后就可以用一根无形的绳子缠住我的脖子,牵着我走遍大街小巷了,真是太搞笑了,这也太小看我了吧。

  连昊然那样好声待我,因为她的母亲骂我是野花野草,我都没有向他们投降,就凭她那几块骨头,就想收买我的心灵?

  门都没有,更别说有墙了。

  不过说来也奇怪,我仿佛越战越勇了,更坚定了自己内心里的一些东西:

  人世间所有的温情只能用一颗真挚的心来换得,以物易情的连心都没有了的人,根本不值得在TA们身上浪费时间。

  我慢慢悠悠的行走在俗世间,谁待我真,谁待我假,能感应得到的,这就是六觉灵敏的人过人之处吧,不会错过一个恩人,也认得出谁是来践踏自己尊严的人的。

  瞬间感觉自己像化身成了一个身披黑斗篷的风神娘娘,风,越吹越猛;又像是身披黑纱蒙面的女巫,我手捧一碗山泉水,在碗里划上三圈,再向青天请了个愿,然后它老人家赐给了我巫蛊术。

  这才让我终于有了更多的力量去跨越一道又一道人间欲望之海。

  那些个被人类宠坏了花公主啊,花公子啊,像西咪,还是之前白猫儿,吴漫玲,还有一些不信邪的男子们,TA们都有一个习性,就是错把人间巫师当成一条小黑狗,以为向他们扔一块骨头,对方就能感恩戴德,为我所用了,孰不知这些巫师们压根儿要的不是骨头哦。

  那些通灵的巫师们也可能暂时会从了他们的愿,乖乖的听他们使唤,让他们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不过我敢担保,如果他们还是为所欲为,行为不加收敛的话,真的会中巫蛊术的。

  我所说的巫师并不是真的有那么固定的形像存在,有可能就是呆在我们身边的人,随处可见,他就是如:姜飞扬,万生,这些都是扮猪吃老虎的角色,有可能是为爱痴狂的白潞潞们,也有可能是红尘中众多看起来毫不起眼的人们,比如:是某些满手沾满油渍的家庭主妇,是某些在烈日底下扫落叶的清洁工,是某些风吹雨打中的建筑工人,是某些一天十二小时日夜颠倒的满眼黑眼圈的流水线工人等等等。

  这些人总是在无声无息的奉献着自己的能量,自己的汗水,他们也是对未来是充满了希望的,才觉得多付出一点没有关系,其实,他们要的并不多,一个微笑,一句赞美,一份真切的关爱就足够了。

  只是太世故人看不懂他们,以为他们咋活得像条小黑狗,就忍不住把他们当狗一样去使唤,还偷着乐。

  为何不知道?这些人身上自带巫蛊术的,招惹不得,招惹不得,不然真的很邪门的,不信的话,完全可以去试试,去弄弄他们,根本见不着他们出手还击,当惹事生非之人还沉浸在自以为聪明中得意洋洋时,不知霉运可能就向TA袭来了,很邪门的。

  这姜飞扬,我一看他就有点不同于常人,他和万生有点相似,感觉他们走路是飘起来的,没有声音的,表面看起来很面善,他们的心就像一个黑洞,深不见底的黑洞,那不知是通向天堂还是通向地狱的一个黑洞,一般人看不见,但我能看见,他们身上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气体存在,笼罩在他们身体周围。安慕小说网

  哎呀,不说了,不说了,说出去肯定没人会信的,特别像那些小公主,女王,霸道总裁之类的人,就更不会相信我这种鬼言鬼语了。

  那我只能“呵呵”了。

  这不,在我毫无知觉中,姜飞扬不知道什么时候又飘到我的身边来了,他走路时真的是没有声音的吗?

  “走,出发,B市中心C店走起,”姜飞扬拿了一叠宣传单。

  等我反应过来时,我发现我们已经上路了,他的车又驶过了白石桥,我从桥底望去,这时那条奔往大海的小溪流水位又高了许多,沿着青青的石堆,沿着满山的红叶,奔赴了大海。

  只是不见了枫林岛训练营的人,白潞潞,欧阳成成,昊然,甚至“异渡香魂”图书城的人,也没了一个熟悉的面容,从杨宁,到林海,还有那些喜欢戏弄我的同事们,到大绪,他们都已经各奔西东了,奔向了他们的人生下一个路口了。

  这儿只剩下了我,还有这条奔腾向大海的小溪流,不争气的眼泪又往外流了。

  其实,我悲伤不是因为走远了的,失去了的,我忧伤的是自己太早就明白了一个道理:“生命就是一场不断失去又不断得到的聚散无常的游戏,所以,注定要面对孤单。”

  如果不想失去,不想孤单,那只有一个办法,把身边的人通通变成木偶人,变成无知无觉的木偶人,那么他们永远就不会离自己而去了,但我永远也不忍心将自己身边的人变成了木偶人的,我只希望他们活得像雄鹰,像大雁,像海鸥,能找到属于他们自己的那片天空,快乐的飞翔,自由的飞翔,只要不像稻草人,空心人,就好,就挺好。

  “飞扬哥,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啊。”我寻问着坐在副驾驶座的姜飞扬。

  “先去C店,找他们店长帮忙,帮我们一起做宣传,去“扫街”。”他说。

  那时网络世界还没有完全兴起,网络信息还不算发达,除了某宝,就再没啥了,其实我更敬佩那时候的一批领导人,还是有点实干精神的,那都是真刀实枪的干出来的,他们会陪着员工上刀山下火海的,冲在最前锋,却毫发未损,还真有点像巫师的。

  “去B市C店?”

  去与C店合作?一提起C店,之前大绪不是让欧阳成成去当那店的店长吗?可惜这家伙把应聘通知书扔进垃圾箱里面了,之后也没有去应职,如果他去了,会有多好啊,那么找他合作,就容易多了。

  现在,也不知那边是谁在主店沉浮呢?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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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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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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