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言情小说>雄兔眼迷离>袍笏(八十三)
  未曾发生的事情,就算不得错处。

  所以无人会在日后想起,倘若薛凌未杀霍云旸,宁城只会城门大开,霍云旸大概且战且退,而魏塱进退两难。

  发兵增援,恐霍云旸连手拓跋铣埋伏沈家,不发兵,则胡人一路南下,霍云旸借此造反。到时中原境内,小儿夜啼应比现在凄厉的多。

  人只看见,她在举足轻重的时候,为私欲斩杀朝廷大将。

  两个日夜后,城内火分明已经燃尽了很久,但薛凌隔着厚厚城墙,仍能听见里头噼啪作响,间或有断壁颓垣轰然倒地的声音。

  又不知过了几时,手撑着地面才艰难爬起来。从城北跌跌撞撞走到城南,约莫花了半天功夫。以往即便不骑马,她上蹿下跳的,一个钟头能跑俩来回。不过城中灰烬焦木到处都是,几条主街都覆往日平摊,也确然难走。

  霍云旸那厚厚一叠信果然还在,埋得好好的,上头压着的石块都没怎么挪位。薛凌手上没兵刃,好在这几日未有余,刨过的泥土依旧松软,略花了点功夫便挖了出来。

  霍准那枚扳指也在,念及以后要用霍家旧人,总得有个凭证,那天她递给霍云旸看后,又一把抢了回来,一起埋在了这。

  大抵是生死之间走了一遭,明明两三日的功夫,再看到这些东西,竟然隔世经年似的。反正四下无人,薛凌哆嗦着将信取出来,一张张看了来,想试试能不能理出个头绪。

  她两日未吃什么东西,身体也不好,霍家机密事件本设计的巧妙,读不出来也正常。人劳累极了,连和自己较劲的功夫都没有。

  信塞回去后,倒是那枚扳指在阳光底下光润通透,一汪紫色像是下一秒就会开始流淌,难怪是霍准心头爱物。她拿到手这么久,还是第一次仔细瞧。

  回京是桩困难事,平城五十里内基本无人烟,想要找匹马掘地三尺也出不来。宁城那头不知如何了,且莫说走不过去,就是过去了,未必还有好运气从拓跋铣手底下活着出来。

  那人眼里杀意,薛凌瞧的分明。现在念想起来,尚有劫后余生的齿冷感。一想到拓跋铣,在回京这件事上,除却体力,更在心理上多了一层负担。

  自己回去,会像拓跋铣希望的那样.....杀了魏塱吗?

  薛凌支撑不住,在地又坐了小半个时辰,忽记起南门近处该有些兵刃未曾烧毁。城池粮仓处向来有架子,常年搁着各种乱七八糟的玩意,防着有贼人进门,值守的无兵刃可用。铜铁之物虽也融于高温,但寻常火焰,总能剩下俩破铜烂铁,拿着不能用,当个拐杖也好。

  她再次站起,挪动到灰烬里头,果真翻得一些有用的碎铁出来。而且木梁底下有暗火,想想路上少不了需要火源,刚好包信的油纸可以卷个火折子带着。

  此次不用忆旧,便找了近处水井饮了些水,拎着东西就上了路,走的却不是宁城。那边战事正乱,过去前路未知,倒不如往安城方向些,然后奔着乌州走。只要一遇到人,剩下的事就简单多了。她对这带颇熟,也不担心没舆图会迷路。

  初秋正是小东西囤膘时,夕阳烧完,薛凌就没少看见黄羊等物在天际淅淅索索的啃草皮。但黄羊警觉,她也没力气制服这等身形的东西,更怕血腥气太大会招来狼,晚间才拿捡到的箭簇扔了只兔子。

  因为没逢着水源,连兔子血都不舍得丢。连毛带皮一并丢到火里,好歹尝到几日来的一口热食。如此走走停停,第四日晌午时分总算瞧见了炊烟。

  当下也顾不得方位,一直朝着那方向走。然望山跑死马,真正瞧见农门柴扉时太阳都差不都落山。

  薛凌蹑了手脚走到篱笆院墙外,里头欢声未息,一家老小各司其职似乎在做一种石子馍的东西,怪不得整个下午一直断续有烟火气。

  这片地种不出好庄稼,几亩薄地秋收后的粮食常常吃不到来年开春。常常是收割了就赶紧弄成能硌掉牙的馍,给家里劳力带上,往原子里一跑就是一秋,带些野物兽皮之类的东西贴补。

  薛凌没干过总记得,她摸了摸身上,想找出个什么东西换得一两块,却什么也没摸出来。手最后在那枚扳指上停了良久,终是没拿。她记着回了京中万一要用,却拼命想着这东西给这家人,也不过是徒惹事端。安慕小说网

  骗骗自己,好像也就过去了

  行路的落魄旅人要口吃食,大抵也无人会拒绝。可薛凌站在院外,久久不愿进去。她身上带血,看着不像善类。许是境遇相像,三年前从明县回京的往事又历历在目。

  到最后仍是趁了那家人回屋,翻身进去取了一大袋挂在身上。原子上水囊是必备物件,就挂在檐下,她亦取的顺手。

  遇过这家再往前,就渐有人烟。那种愈做愈熟的经历再次上演,身体也逐渐恢复,恰逢遇着一汪水源处有个不小的庄子,里头竟有养着七八匹马。

  仅有几个半大孩童看模样是在放牧,实则缰绳都丢在地上没牵。薛凌走过去拾起缰绳,不顾马背上没有鞍配,当晚就到了乌州处。至于身后呼号,与风声一般无异。

  城外拿了几件宽大衣衫并一些碎银,总算将身上坑洼都遮住些,薛凌惦记着沈元州去了宁城,北城门处怕会戒严,特意绕了个圈从南城门入乌州城内,要了间上房,总算睡了个完整觉。

  城中逗留了一两日,并未听到什么风声。薛凌自觉久等不是办法,不如早回京中,有什么事,江府总比自己灵通些,反正这两天也顺够了盘缠。

  霍准事发当日为七月正中上元节晚,薛凌再次见到江玉枫,已是八月好几,京中已有妇人在叫卖花酒,说是买回家中秋祭月神。

  风将各处墙上告示吹的哗哗作响,薛凌捡了个僻静处走上去看,上头朱批字迹似乎开始褪色,但姓甚名谁却还瞧的分外清楚。

  这桩案子竟审的如此之快,连霍准在内,罪无可恕之主犯达三四十位之多,其罪又连妻儿老妇,翁婿堂表,千余人之众。

  她转身,破天荒的不想去存善堂,而是毫不迟疑的往江府。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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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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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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