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睁睁看着曲水流觞边发生的事情,饶是李丽质和李明玉这两位公主见多识广,也难免被震撼到了。
李丽质难以置信地看向妹妹。
“玉儿,京城里都传言说这陆恒是个憨子,你也这样说。”
“可照我看来……他若是憨傻,全天下也找不出来几个聪明人了。”
“这些流言,果真是一个字都不能信啊!”
她还以为妹妹也是被那些流言蜚语所惑,所以才认为陆恒真的是个憨子。
毕竟没有在宫里住,李丽质贞观七年就已与长孙冲成婚,而后就搬到了公主府上去,在今日之前她根本就没有见过陆恒,也就并不清楚对方究竟是怎么个憨法。
如今看来,恐怕这家伙最多只是性子比较莽撞罢了,谈不上憨。
或者,根本就是在韬光养晦,扮猪吃虎!
李明玉很是无奈地摇了摇头。
“长姐,他不是在装,那些流言大多也没有说错,陆恒真的是个憨子。”
“你知道我与他初见的时候是什么情况吗?”
面对好奇的姐姐,李明玉将自己与陆恒相识相熟,直到最后被拐回去的全过程都大致讲了一边。
听完后,李丽质的表情很呆滞。
她脸上写满了“我不懂但我大为震撼”。
过了好半晌。
李丽质僵硬地转头看向妹妹:
“这样的人……真能作出这种传世名作来?”
“玉儿,你我都能听得出来,方才他吟的那首诗有多厉害。”
“哪怕这辈子只作出这么一首诗,也足够陆恒名留青史的了。”
“他不会真是抄的吧?”
李明玉摇了摇头。
“长姐,我信他。”
她相信陆恒,不是相信他的人品,而是相信他不会输。
一阵沉默。
就在这时,姐妹俩都听到了曲水流觞那边传来的李泰的质疑,以及陆恒轻描淡写的回应。
梦中,偶得之?
随便李泰出什么题,全盘接下?
一种自己要见证历史的感觉忽然涌现。
李丽质只愣了几个呼吸的功夫,旋即转头冲侍女急切吩咐道:
“快,快去准备笔墨纸砚,将陆恒念出来的所有诗都一字不差地记下来!”
………………
曲水流觞边。
李泰脸色极差,似乎老毛病发作了,但他仍旧没有听侍女的劝告,而是死死抓住扶手不松开。
他盯着陆恒的眼睛,缓缓道:
“既然你说诗是你梦中偶得之,想来题材应该比本王和在座各位会的,要更加广泛一些。”
“那么第一题——”
“思乡!”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
他们自己就是长安人氏!
尽管籍贯不同,祖辈或许来自天南海北,但大唐立国时间已经比他们大多数人的年纪都要长了,自然会将生养自己的城市当成故乡。
可现在李泰出的题,是要让陆恒这个根本没有去过他乡、土生土长的长安人……
写思乡?
这也太难顶了吧!?
就在此时。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陆恒轻飘飘念出这四句几乎所有华夏儿女都知道的诗,摆摆手:
“诗名《静夜思》,太简单了,下一题。”
看着李泰又难看了几分的脸色,本来还想议论几句的众人没再敢出声。
大家都是文化人,没人会在公共场合刻意去贬低一些好诗,因为一旦传出去,自己会被天下文人耻笑。
哪怕碍于面子不好品评,也不可能说这首诗比刚才那首差。
一片寂静中。
李泰咬着后槽牙,再次出题。
“第二题,边塞!”
陆恒随手拿起酒杯喝了一口,似乎是嫌弃这酒,他摇了摇头。
“好难喝……啧。”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诗名《凉州词》。一首够不够,要不要再来一首?写边塞的,我应该还记得别的。”
“噢,好像还有一首叫做《出塞》——”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怎么样呀魏王殿下,还来不来?”
现在,场面已经很难收拾了。
在座的无人真正上过战场,但他们的父辈祖辈或是叔伯,家族里多多少少都有武将出身的,平日里聊天也没少忆当年。
边塞苦寒,战场残酷,将军意气,塞外白骨。
这些年大唐打了突厥打吐谷浑,战争从来就没有彻底停过。
两首诗一首叫《凉州词》,一首叫《出塞》。
凉州再往外头走,就是出塞了。
气势雄浑,意境宏大。
别说他们这种十五六岁的少年,就连普通将军,没读过十年书也根本就写不出来这样的诗!
仅仅出了两道题,哪怕加上最开始的那一个,总共也就三道。
可是李泰如今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他不敢相信,但事实让他不得不相信——
这些诗,都是陆恒的。
不管是不是他作的,可谁能说梦到的诗就不是自己的诗了呢?
再说剽窃……
如果方才陆恒吟的诗都是同一种风格,那倒还罢了。
问题是,第一首写美人,第二首写思乡,第三四首写边塞。
风格从辞藻华丽仙气飘飘,到笔触朴素却妙绝千古,再到豪放悲壮慷慨激昂。
哪位文坛大佬能一个人写出这么多风格的诗来,不仅首首都是这种名留青史的水平,而且居然还愿意让陆恒据为己有?
这不是扯淡呢嘛!!!
没有人再敢贸然说话,生怕自己现在出来讲了什么冒犯李泰,也担心让陆恒发火。
不怕憨子会打架,就怕憨子有文化啊!
可就在这万籁俱寂、针落可闻的时候。
旁边已经看傻眼的房遗爱,突然直愣愣地开口了。
“陆恒,你梦到那么多诗,最喜欢的是哪一首啊?”
“实在记不清的话,单说诗句也成。”
“有比刚才那几首更厉害的吗?”安慕小说网
陆恒想了想,认真地点了点头。
“仅代表我个人,有。”
“那首诗,叫《将进酒》。”
房遗爱眼睛亮了起来:
“你还愣着干嘛?赶紧念两句来听听啊!”
陆恒无奈了。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然后他停下了。
这下,房遗爱还没有开口,不远处就遥遥传来了一道女声。
“后面呢?!”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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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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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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