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烨想了想,他自有主意,为了不破坏眼下和清风之间友爱的气氛,语气极诚恳温驯:“我还是想进城,不是为面子,更不是为赌气──魏叔定是等急了,我得先把他安顿好,我娘建墓的事也要筹划,顺便也到处转转,看有什么地方可以下手,顶多三两天,就回来了。”
“你晚几天走不成吗?”
“怕大婶不高兴?”
“一来是,二来还有一件事。”清风说着拿出一把小尖刀在手上,“这是你昨天割车罩漏在鬼子车上的。”
明烨不免吃惊:“你回去拿了?昨晚?”
清风大摇其头,“车都烧了,还能拿?是刘元吉给我的。”
明烨吓了一跳,定神一想,是了,昨天一早在山口遇见了刘元吉,其后,刘元吉一定是跟了下山。
明烨问清风:“我们昨天去劫卡车,那刘元吉一直在后头跟着我们?还有,这刀是他昨天傍晚时给你的?”
清风略带惊讶:“是呀!你怎么知道的?”
明烨笑笑,“超风和刘元吉不和,就把你想成和他一样,其实,你明面上和超风一样,不大搭理刘元吉,而暗里,你和刘元吉,好得可以同穿一条裤子。”
清风瞪大了眼睛:“你……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又不瞎!”明烨脸上自信满满:“昨早在这山口,刘元吉看你的眼神,那种依依不舍,昭然若揭──超风真是天天坐在井里。还有,刘元吉眼睛长在脑壳顶上,我知道他看不起我,我试过想和他套近乎,他根本就不甩我,那次我和超风遇上熊,他为什么会跑过溪界来救我,我现在可想明白了,那是因为超风曾经当他面,说了是你要超风照看我。”
清风听了,眼色里带着敬服,伸手点了点着明烨的脑门子:“行啊你!还真猜得一点不差!你这脑瓜,还真好使!”
“好使换个蛋!”明烨说着从清风手中拿过那把小尖刀:“至于这刀是昨天傍晚他给你的,那是我昨晚遇上他了,还叫他好一翻捉弄呢。你们打猎的地盘以溪为界,刘元吉过界,定是来找你的。”
清风只是笑,一看而知刘元吉定是将相遇的情形告他了。
“那么,”明烨自以为聪明,万事都在自己的意料之中,带着笑意问清风:“你是想让刘元吉跟咱一块干?”
刘清风收敛了笑容:“其实,他早就在干了,还不是一个人,他有六、七个把兄弟,都听元吉的,后来我也入了伙,元吉抬举我,让我领了头,平日里我们插起枪各自讨生活,一有机会,就拿起枪干他娘的,这两年,咱杀的小鬼子少说也有十个,夺了两把王八盒子,五杆大枪。还每回都手脚利落,没失过风。”
实情竟是如此,大出明烨意外,明烨呆呆的看着清风,愣住了。
清风这个人,比原想的更不得了,两年,竟然没失过风,可见其老练!可笑自己还班门弄斧,显摆自己的杀敌经历,一门心思的想收其心,让此人为已所用……
一时间,无数个念头在明烨心中转过,脸上先是发红发烫,继而转青。
好半天,明烨才耸拉下脑袋,声音低沉,情绪低落:“先前怎么不告诉我?信不过我?”
清风的声音很平静:“我可以用我的命信你,但不可以用朋友的命来信你。”
明烨默然无语!
自以为可为人领袖,孰不知,昨天一战,不过是别人对自己的考验而已!
曾经一心以为,清风就是一个没经过阵仗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土包子,一准儿能把他收为自己的小弟,可结果是,到底是谁在收谁,自己都他娘的没搞清……
最让人脸红的是:自己昨天一点儿也不谦虚,不知道要悠着点儿,将自己的咬尖好胜**裸的尽显人前,清风一提话头,说让自己当“大柜”,自己一点儿都没先仔细掂掂自己的份量,立马就“当仁不让”,连客套性的推辞都不曾有半句,还当即就以“大柜”自居,指手划脚发号施令,把人家当是“憨憨”使唤……
真是丢人丢到姥姥家了!
明烨的头埋得更低了,声音也更低了:“你一身本事,不说超风眼里只有你了,那刘元吉也只服你,你捧我做大柜,何必!”
“因为——”刘清风立即接言,声音清朗坚定:“我信得过你!也信得过我这一双眼珠子,不会看错人!明烨,你一方面心眼子多,贼精贼精,比那泥鳅还滑手,一方面却又‘笨’到为打小鬼子,直接的就抛家舍命!就凭这一点,你就已经入了我的眼!你又是个念过大书见过大世面的,办事比我强,你说当下敌强我弱,咱打鬼子必须讲究游击之术,这话我听着,贼拉的对味!我就知道,你是个明白人!明烨,你不但懂军事,是个能和小鬼子周旋玩心眼子的能人,还有志气,你说你要做苗可秀第二,我信你能做得到,我真信!”
明烨慢慢抬起头,感动的看着刘清风,眼里渐渐有了亮闪闪的东西。
眼前的刘清风,不但温厚深沉、气度恢宏,让人刮目相看,还对自己如此的信任和相知!
难怪人都说,人生得一知已,死而无憾……
明烨是真的从心底里觉得感动,觉得刘清风可亲可敬,甚至已经超越了朋友、兄弟,是他的知己!
对,就是他奶奶的知己!士为知己者死,能让人为之死的那种!
清风的一番话,不但让明烨感动不已,更激起明烨的万丈雄心,两个人四目相对,眼里都带着晶亮,多少话儿,都尽在不言之中了。
因为还有个老魏要安排,明烨说服了刘清风,还是独自下山了。
当他走在县城外十字镇街上时,一个和他擦身而过的人,吸引了他的目光。
明烨急转回身,在熙熙攘攘的街上追寻着。
那个人左眉上有颗大痣,正是这颗痣,让这人的模样一定的辨识性,使明烨认出了他──前些天在这十字镇上,杨虎的绺子“飞虎”伏击大汉奸金贵的保民队,那时,杨虎身边的崽子里,就有这个人。
杨虎后来向明烨问话时,这人还一直端枪在手,警惕的瞪着明烨呢。
明烨小心地在那人后头跟着,跟了一段,那人拐进了一条横巷,左右顾盼了一阵,身边一扇门忽不敲自开,一个中年男人出来,也是左右顾盼,末了,两人都闪身进屋去了。过了一会,那中年男人出来在门前晃了晃,跟着那眉上有痣的汉子普就从门里出来,急急往镇外走去。
明烨在大街上的一个剃头铺子里理发,巷里的动静全看在眼里。
那一户人家,肯定与“飞虎”绺子有瓜葛!说不准,就是为飞虎照局的。(照局的:在绺子外部,隐居在一般村屯和住户中间,专门从事打探情报,设法安置受伤土匪及其治疗,尽力为绺子买枪械等。)
明烨心中暗喜,虽然自己现在已经搭上了刘清风这条门路,不一定非去投奔杨虎了,可能知道杨虎的联络方式,总是件好事。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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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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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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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了不得的刘清风免费阅读.https://www.xfanji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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