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9.18”事变后,日本**侵占了整个中国东北地区,使其沦为日本的殖民地。1932年3月9日,在日本军队的撺掇下,末代皇帝溥仪,从天津秘密潜逃至东北,在长春成立了傀儡政权——伪满洲国。
长春原来不过是一个仅有13万人口的中小城市,无论是历史底蕴、经济实力还是人口数量、城市建设,均与奉天(沈阳)、大连、哈尔滨不可比肩,即便在吉林省境内,论底蕴,吉林市也比长春厚重得多,但正因为这里原本就是一座中小城市,中国的抵抗势力薄弱,没有日本人忌惮“三股势力”:俄国人、奉系军阀、前清残余,是关东军心目中的理想之地,长春反而脱颖而出,成为了“新京”——伪满洲国的首都!
长春成为首都,改称新京之后,开展起大规模的城市建设,人口暴增,街上车水马龙,由于是首都,一时间更是华盖云集,达官贵人多了,上档次的饭馆,生意红火,几乎是座无虚席。
丰乐路上的春江饭店,虽说不上是顶儿尖儿,也算是长春上挡次的饭馆,这是家长春老店,才新完成了改扩建,在门外竖起大广告牌以招徕宾客,上头写着:中外侍女招待殷勤和气,冬则暖气,夏则电扇,俾客人不知有寒暑之苦,并有中西音乐,更足怡兴悦情,兼有跳舞场、打球台、改良厕所,一切讲究卫生。兹为提倡营业,招来顾客起见,定价特别从廉,各式菜品一律八折……
这天中午,春江饭店生意兴隆,后厨里忙得热火朝天,这天又特别的闷热,滚滚热浪中,无人不汗流夹背。
比后厨的气温更高的,是在后厨门口骂人的春江饭店经理王贤的火气!骂人骂得,唾沫星子满天飞!
他骂的是他治下饭店里掌勺的三个大厨师之一,姓林名有,不是因为林有做菜做坏了,而是在这最忙的时候,这王八羔子,又要请假回家去看他生病的老爹!
这林有,26岁,是春江饭店多年的老伙计了,10多岁起,就在春江饭店当伙计,从后厨的杂工做到掌勺的大师傅,事业成功但却没有美满人生,因为,他有个痨病壳子的老爹。
林有平时吃住都在店里,只有放假时才能回家。他家在长春城外,离春江饭店有十多里地,刚才,有村里的人跑来告诉他,他爹的病又犯了,总喘不过气,要他回家一趟。
林有低着头,不还口,他知道这时请假,被人劈头盖脸的一顿臭骂必不可免,怎么骂他都忍了,只要能请到假回家!
他不是怕王贤,是怕如果得罪了王贤,会打了饭碗,林家风雨飘摇,他的薪水可是全家人赖以活命的东西。
林家因林父多年的肺病,一贫如洗,还欠了不少债。林家七个孩子,存活的只有三个,因为家道艰难,林有的小妹妹,被卖给了人家当童养媳,**在一家建材店当学徒,都遇人不淑,厉害狠毒的婆婆,刻薄奸诈的掌柜,两人的日子都过得艰难,时常捱打受骂,根本不会被允许回家照顾父母,林有的娘,眼睛又近乎全瞎,所以,老爹病了,林有要不回家,他爹就只能在炕上死捱了。
以往这种情景,几乎隔一段时间就要上演一次,林有已经有经验了,暴风骤雨过后,王贤还是会给自己放假,让自己回家去的,所以,王贤骂得再难听,他也忍了。
他只是怕王贤骂起来没完,他爹还在炕上喘着呢!他急于赶回家去!
王贤今天火气很盛,今时不同往日,饭店接待的客人里,会有军政要员、上层人物!且春江饭店店面大了,也才花了大价钱装新,厕所用的是最新的抽水马桶,还请了时下最时髦的女招待,其中还有好几个会日语俄语的女招待,东家可是往里投了血本,盈利上给了他硬指标,他这个经理压力山大,偏这个林有还成天请假,这肯定会影响到菜品的质量,要不是林有有几个拿手菜是春江饭店的招牌菜,他早把林有扫地出门了。
王贤心里只恨,林有的爹,妈的怎么还不咽气!病了这些年,拖累你儿子事小,拖累了老子事大!安慕小说网
后厨里没人敢劝,林有正在心焦,就瞧见一个能劝架的人来了。
戴马华,绰号“大马哈”(大马哈鱼是东北特产的一种鱼),林有昵称他“大鱼”,是林有的铁哥们,两人相识于儿时,那时林有的爹是春江饭店厨房里的杂工,杂工工钱不高,但吃饭却管饱,而且也能捞到些从席面上撤下来的剩饭剩菜,林有的爹有时便把孩子带来饭店,用剩饭剩菜来填孩子们的肚子,好省下些嚼用。
而戴马华,他爹是个有名气的鱼把头,每年冬天,都有船厂(现吉林市)那边的人来请他去主持松花湖上的冬捕,而戴家是长春一带最大的鱼贩子,春江饭店用的活鱼和鱼肉鱼干,基本就由戴家提供。
十三年前一个雨天,十一岁的戴马华跟着他爹给饭店送货,都快到地方了,可大车的轮子却陷在了坑里,父子俩使出了吃奶的劲,也没能把大车拉出来。
当两父子再一次喊着“一、二、三”,用力推拉的时候,一直纹丝不动的车子,竟然动了。
车子动了,是因为有人上来帮忙,那时才十三岁的林有!
戴马华的爹在前头牵控着马,两个孩子在后头推着车。
雨中两个孩子对了一眼,相逢一笑,友情从此开始。
也是林有好命,结识了戴家,戴家尚武,戴马华又是独子,他老爹给他请了个高人教授武艺,而身为戴马华铁哥们的林有,常上戴家找戴马华玩,有了偷学的机会,两人打起架来,林有反而赢多输少,那高人见林有是块料子,反正一人是教两人也是教,有心把林有也收为徒,戴马华疏通了他老子,把林有的那一份脩金替林家给了,兄弟俩,一同随那高人习了三年的武艺。
林有十五岁起,因父亲得了肺病不能再养家,就顶替父亲进了春江饭店当了一名杂工,除了晚上到戴家学习切磋武艺,在店里人也极勤快,虽不识字,但人聪明,事事留心,逐步从打扫收拾、洗碗的杂工,做到水台、打荷,后来成为春江饭店最年轻的掌勺大师傅。
这个过程,除了林有自己的努力,也有戴家的帮衬,戴家老爹没少为他说好话,也经常接济林家,因为他的儿子,和林有非常要好。
戴马华小林有两岁,人情事故上却甚是老到,这会子过来送鱼,一搭眼就知道怎么回事儿,敢紧过去给王贤递烟赔好话儿,帮哥们儿解围。
果然王贤的声音就低了下去,没一会就松了口,准林有请假回家。
怎么说也是人家老爹病了,不给假说不过理去,况且戴马华这人不但会来事,而且在本地颇有侠名,是个王贤也得给他几分面子的人。
林有急忙撸了围裙,边上戴马华就已经把几张钞票,悄悄的塞在了他手里。
林有看看手里的钱,心里一阵子心酸。
他已经很多次,白拿好兄弟的钱了。
虽然他每一次都愧疚难安,不想总是这么白拿兄弟的钱,可是,他却不能不拿,他爹的病,请大夫抓药,都要用钱。
而他身上所有钱加起来,三毛不到,要不是戴马华正好到店里来,他还得向别人借了钱才能回家去。
林有已经记不得,这是自己的好兄弟第几次接济自己了。
他只知道,自己这么一拿,就等于他的好兄弟,又好几天白干活了。
“大鱼,这些钱,算我借你的。”林有哑声道:“长贫难顾,你刚又添了个孩子,我不能再白要你的钱,等过几天发月钱了,还你!”
“还个屁!咱哥儿们,谁和谁!”两人之间关系极好,所以说话也不用客套玩虚的,戴马华从带的货里拿了一包鱼干,塞在林有手里:“别磨叽了,麻溜回家去,这个你拿回去,给大叔大婶吃。”
这时,又有一个胖子跑来,这胖子叫萧报平,是春江饭店厨房里的水台(负责食材初始加工),是林有的徒弟,胖子递给林有一把油纸伞:“有哥!带上这个,要变天了。”
果然变天了。
林有紧赶慢赶,在远远的看到村子的时候,电闪雷鸣,早已乌云密布的天,大雨倾盆而下。
风雨太大,林有撑着伞,腰以下还是全打湿了,林有不管不顾,仍疾步往家里赶。
村前有条小溪,入村要过一条木桥,桥头有一棵大树,此刻正枝繁叶茂,透过雨帘,林有远远的就看到,树下有个人影。
这么大的雨,本村的村民肯定会在家里避雨,这人躲在树下,显见得不是本村村民。
这是什么人?
林有立即起了警觉。
这是当时普通村民都会有的觉悟,防偷防盗防外人,何况这是个非常时期,日本人和警察特务到处抓反满抗日人士,便衣特务到处都是,一个村屯要来了不明的外来人,谁都会心生警觉。
林有很快就接近了桥头,这里离那人比较近了,林有悄悄的瞥了那人一眼,雨太大,看不大清脸上的表情,只看到那人上身一件白色的衬衣,下身一条深蓝的长裤,那人将与裤子同色的外套脱了,用手撑着顶在头上挡雨,那套深蓝色的衣服是校服,林有在城里见过穿这种衣服的人,是什么学校的不知道,只听人说过,这些学校是新式的洋学堂,校服开膛双襟,黄铜的扁钮,金灿灿的,学生们穿洋服吹洋号,就差没放洋屁了。
这应该是一个城里的学生,不是什么坏人吧……
林有只瞥一眼,放弃了上前质询的打算,就转头继续往家里赶,他爹,还在等他救命呢!
林有上了桥,走到一半,脚步却慢了,回头再次望向树底那个深色的人影。
那个学生,刚才有个动作,似乎在用目光,追随着自己。
自己有什么东西吸引了他?
伞?
这么大的雨,又是雷电交加的……
林有想起他有一回去看望他在一家建材店当学徒的**,那也是个雨天,建材店的掌柜,丝毫不给他面子,当着他的面,仍勒令他弟弟冒着大雨搬瓦片,弟弟脚滑摔了,他跑过去扶,**小声哭道:“摔了瓦,哥走了我又要挨打了,哥,我啥时才能回家……”
林有当时心疼如绞,却只能劝弟弟继续忍耐下去,因为家里,实在太艰难。
不知怎的,看着那个在风雨中变得模糊的人影,林有心生怜惜之意。
林有停下了脚步,略一犹豫,还是转了身,向那个学生走去。
这天的雨不是平时的雨,夹着大风,是少有的台风雨,树下并不安全。
林有走到那人面前,两人对了一眼。那个学生比林有略矮一点,身子有点单薄,浑身上下早湿透了,虽然头上顶着外套,雨水还是象一条条小蛇,在他脸上蜿蜒流淌,还落了一身树上掉下的败叶小枯枝末什么的,很是狼狈。
林有举着的雨伞,向前移了移,为这个能让他想起弟弟、心生怜惜的人,挡雨。
两人同在伞下,那学生抹一把脸上的水,看着林有。
林有这才发现,这学生长得贼漂亮,看人时一双眼睛深邃而明亮,说不出的标致。
林有急于回家,当下也不废话,直接发出邀请:“我家就在前面,这雨一时半会停不了,要不要到我家避一避雨?”
“好,谢谢大哥!”那学生倒不扭捏,一口就答应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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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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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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