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其它小说>白山梦雪>第一百七十二章 携手(二)
  人家恭敬的向自己敬茶,志远赶紧站了起来:“郑夫人,这个,不敢当……”

  人家是女士,年纪也比自己大,再坐着就亏了礼数了。

  志远被张氏这一军将得,颇有点尴尬,人家站起来了,又擎着杯子不放,可这一杯,他真的不能喝。

  喝了,以后就不好再开口为李阎王和郑家释仇了。

  双方刚刚达成了相互的信任,志远并不愿意驳张氏的面子,可他也不愿意被张氏牵着鼻子走。

  志远也端起了茶杯,欠欠身,态度很诚恳,可立场却寸步不让:“郑夫人,这一杯,恕我不能相陪,在我心里,李阎王现在已经变了,多了人性,少了魔性,他现在,已经不再是那个李阎王李狗剩了,而是我的朋友李少堂。为少堂释仇,不管多么的艰难,都是我一定要做的事!我们还是说说如何营救令郎吧,我已经说了,明心堂此次相助郑家,不设任何条件,少堂的事,先不谈,放到一边!”

  张氏脸色变得有些阴沉,慢慢的放下了茶杯,心里有些不痛快:说得好听,先放一边,事后,如果真的因为明心堂的助力救回了郑先开,你要郑家和李阎王释仇,谁又好意思推托!要推托了,保不定就会被人家骂是忘恩负义!

  张氏咬咬牙,眼下救儿子要紧,而且斗子岭棘手,之所以联合明心堂,不就是因为想倚仗李阎王等高手吗,张氏警告自己,别因小失大,再多的气,也得从眼圈子冒出去!

  “好,那,这事,就先放一边。”

  张氏重新落座,脸上平和,但眼里有一丝淡淡的不满与不服。

  志远见了,心生警觉:“郑夫人,我们既然合作,彼此心里,就不能有疙瘩。”

  见张氏不说话,志远主动套近乎:“老实说,曾经,我和你一样,觉得李少堂,真的该死!”

  “哦?”张氏只淡淡的呼应一句。

  看来想套近乎,还没那么容易!

  但志远不气馁:“李少堂以前为匪时,暴戾凶残,视人命如儿戏,伤天害理的事,他没少干,害得多少人家破人亡,所以明心堂一直将他拒之门外,他用枪顶着我的脑袋,说我要敢不收留他,他就打死我,我也没答应他!为此,我被他祸害过,把我打晕,装在麻包袋里扔进水沟,差点没把小命给丢了!”

  “是吗?”张氏有了点兴趣:“是谁把你从李阎王手里救出来的?”

  二虎和五虎那晚在明心堂的常来大车店,遇到两个高手,回来说得神乎其神,张氏想知道那两个高手,是否能胜过李阎王,这次联合明心堂,郑家特别看重的人,除了李阎王,就是那两个高手。

  “救我的人,是李少堂!”

  张氏没有说话,只狐疑的看着志远。

  志远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一步一步的调动张氏的情绪:“少堂恨我不给他面子,不收留他,加之那时长嘴找他寻仇,在暗夜里抽冷丁子给了他一刀,他以为那是我找人要杀他,就掳了我,想把我整死,可是,把我塞麻袋里丢进水沟以后,天下大雨,他又回头捞我,怕我被山上冲下来的洪水给淹死了,后来我问他为什么又不杀我了,他说看到我才收养了五个放马沟被烧伤的孤儿,他怕我要是死了,那五个孤儿,没人养活……”

  张氏听了,嘴角挂起了一个冷笑,妈的,这牛皮,都能吹破天了!

  “李堂主,你可真会说笑话!这是李阎王那狗嘴里能吐出来的话吗?那个不是人的东西,嘴里吐的最多的字,除了‘抢’,就是‘杀’!”

  志远微微一笑,继续调动张氏的情绪:“别说你不信,当时连我都懵圈了,真不知是他脑子被门夹了呢,还是我眼花看错了人,这他娘的是李阎王吗!可揉眼睛掐大腿,定睛看了又看,还真是他,惊得我像是被雷劈了一般,想不到,残暴不仁的李阎王,身上竟然还有人性……”

  张氏没有说话。

  志远收敛了所有笑容,轻轻的对张氏道:“这是真的!此人有些事做出来,还真出人意料,郑夫人,府上七虎赫赫有名,其中的三虎,参加过江桥抗战,不知你是否知道?”

  张氏深深的看志远一眼,又和张信义交换了一下眼色,然后转头问志远;“这个,你怎么知道?”

  “是少堂告诉我的,因为,他也参加过江桥抗战,那天和贵府的人交过手之后,少堂告诉我,说他看到张大哥边上一个穿狐皮坎肩的,眼熟,在江桥抗战中见过,还一起冲过锋陷过阵呢,长嘴说,那人是贵府七虎中的老三。”

  张信义不由得吃了一惊:“你是说,李阎王参加了江桥抗战?”

  志远点头:“是的,贵府三虎对他应该会有印象,只不过,当时李阎王用的是化名,叫刘二,刘姓是他娘的姓。”

  “神枪刘?!”张信义好不激动,对张氏道:“大奶奶,难道老三说的那个贼厉害的神枪刘,竟然就是李阎王?”

  志远趁热打铁:“对,当时有人看他打枪准,现送了他一个外号,叫他神枪刘!郑夫人,你以为我傻啊,不知李阎王这热山芋有多烫手?他这人仇家如海,谁收留他,那是满脑壳长疮钻刺窝——自讨苦吃!老实说,当初被他纠缠,我不但把他当成是一坨我一定要甩掉的屎,还差点用借刀杀人之计,把他给阴了!可当我知道了他参加过江桥抗战,感觉这人名声虽然臭,可还有血性,是个爷们,终究是没下那个手!”

  张氏眼中有了关切!

  “不下手阴他,只是不杀而已,”张氏不解:“是什么原因,让李堂主明知李阎王收不得,还是如此劳心费力的帮他释仇,有自不在,自讨苦吃呢?”

  “因为,他是我们的哥儿!”

  说话的人,是站在志远身后的胖子!

  张氏瞥胖子一眼,有点不快,胖子算是哪根葱,这台面上,未经主人许可,有他一个下人说话的地方吗?她本以为,李善德会带本事出众的高手随行,没想到,会带这么一个胖墩!这胖墩,听张信义说,拳脚枪法上本事都不高,但似乎还蛮忠心,曾经抱着李善德在地上打滚,避开了徐老大向他们射出的子弹。

  志远心里一动,胖子这话有点意思!

  故而没喝止胖子,才要先转头和胖子对一眼,就听得胖子又道:“我们哥儿一直知道这是自讨苦吃的事,但哥儿之所以是哥儿,就是因为,他珍惜每一个真心爱护他的人。”

  张氏忍不住看定胖子,她想不到这个胖墩能说出这么周正的话。

  志远听了,心里再次一动,这死胖子,自从当初自己救了他、替他在牢里喂了两晚臭虫蚊子之后,整个人就变了样,做事勤快不说,对自己更是极之用心,今天自己在李阎王等人面前,公开称赞他,还说只带他来赴会,当时胖子脸上像飞了金似的,志远感觉,这胖子是要暴发了,准备瞧好吧!

  胖子今天受志远抬举,陪志远会见张氏,在死对头李阎王前都得了脸,心里别提多美了,这会子见有机会,大着胆子插嘴,他要帮志远,把他不方便说的话说出来:“郑夫人,李阎王救过哥儿的命,可哥儿对李阎王好,并不全是因为这个!哥儿对他好,其实目的和郑夫人您一样,就是把‘李阎王’,给灭了!”

  张氏眉毛立时一挑:“此话怎讲?”

  “郑夫人,李阎王这人,从来老子天下第一,没人能管束他,可他天不怕地不怕,独怕我们哥儿!自打认识了哥儿,那杀坯,渐渐变得都不像是李阎王了,他自己都说,被哥儿把他给带歪了,就爱跟着哥儿做善事,扛粮包、劈柴火,重活累活抢着干,施粥的时候,还抢着帮哥儿洗碗,说这些你们要不信,那你们想想,这回和明心堂开仗,你们那些右臂上挨了枪子的炮手是怎么回事,这是李阎王吗?李阎王专门打人眉心!这回,他之所以不伤害人命,不是他不敢杀了,是咱哥儿不许他杀,他不敢不听!到最后,他确实是撂倒了你们好几个人,他说,那是因为,那些人的枪不是往他的身上招呼,而是在往哥儿身上招呼,他不撂倒几个,怕哥儿就要被你们的人给打死了。”

  见大家伙听得入神,胖子心里暗暗得意,又道:“后来,闲时又听到他说,那天你们用机枪向他扫射的时候,他是真的被撩拨起了性子,很想一枪把那机枪手给爆头,但他终究还是忍住了,枪子儿只往手臂上招呼,”胖子的声音忽然就有些嘶了:“他说,这是因为哥儿,因为哥儿说了不许他伤害人命,因为哥儿仗义,宁可自己冒死,也不把他交出去,他愿意为哥儿生、为哥儿死,愿意听哥儿的话。”

  言罢胖子看着张氏:“一物降一物,卤水点豆腐,这李阎王,现如今,就是一条只有哥儿才能拴得住的疯狗,您是个明白人,应该看得出来,只要让他跟着哥儿,不用多久,这世上就只有李少堂,再没有李阎王了,把李阎王从鬼变**,从此,这世上就再没有李阎王作恶,这可是积大德的好事啊,成与不成,就看您了!”

  张氏看着胖子,慢慢的站了起来!

  志远感觉胖子的马屁有点过了,只捧他这个“哥儿”,不照顾张氏对报仇的关切,怕张氏心里不舒服。

  “郑夫人,”志远也站起,对张氏恳切的道:“李少堂明知这些年追杀他的人,都是郑家在背后支持,可他对郑家的炮手,还是留了手,这个对于他,真的很不容易。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李阎王有心向善,日后,希望郑夫人能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跟着志远就又强调:“但那是以后的事了,我说过,这次的合作,明心堂不设任何条件,现在,少堂的事,不再说了,就此打住,我们还是赶紧商议怎么营救令郎吧。”

  听志远这么一说,张氏心里,果然舒服多了。

  张氏想不想杀李阎王为夫报仇?当然想!可李阎王身手枪法好,警觉性又极高,硬茬,追杀不成还让幕后的郑家曝了光,郑家想杀他,已经越来越难。而眼下,正是用人之时,李善德又言词客气,对别人的善意,不能不领情。

  张氏先对胖子道:“这位兄弟,谢谢!你说的,让李阎王跟着李堂主,把他从鬼变**,真的很打动我,我会好好的想想。”

  这是张氏在释仇问题上立场软化了!志远惊讶的看着张氏,有点喜出望外,拱手相谢:“谢谢郑夫人。”

  张氏对志远也欠欠身子:“李堂主,对我而言,眼下最要紧的,是救孩子,在这节骨眼,就算是明心堂以和李阎王释仇为合作的条件,我都肯定会答应,但你们,并没有乘人之危,仍旧是以德报怨,以大义为重,汉贞真的感佩!”

  “呵呵,”马玉川起身,笑道:“李堂主方才说,合作,彼此心里,就不能有疙瘩,这话在理!这说开了,就好了!”

  志远立即呼应:“对!说开了就好!时间紧迫,咱赶紧先把各自掌握的情报交流交流,商量出个办法,然后,携手共进!”

  “好!”张氏热烈回应。

  到分手时,两下里已经热乎了好些,相约当晚在郑家再碰头。

  分手后,张信义立即就启程去找刘傻子,刘傻子的下落已经打听到,郑家准备许以重金,甚至不惜让刘傻子顶替六虎之位,以换取他为郑家效力,而志远回马家后不久也出发了,带着明心堂的几个骨干,秘密去了斗子岭。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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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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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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