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言情小说>七零娇村花嫁给了闷骚糙汉子>第158章 知青点的那点事
  知青点的院子原本住着四个人,程明礼跟孙兰菊结婚后,自然就搬走了。

  剩下他们三个人在一起搭伙,现在到了春耕的时候,男的就负责把蓄了一冬天的农家肥都运到地里去,女的就负责把准备播种的地里的杂草还有石头都给处理干净。

  今天放工回来后,苏雅和胡亚琴两个女同志先回来的,因为男同志挑粪是要把装好的一车都下到地里去了,才算完事。

  不像她们在地里割草,到点就能放工,也不怕耽误了事。

  苏雅想着她们两个人提前回来了,就算不会炒菜,至少可以先把准备工作给做好,比如先把待会晚上要洗的洗澡水给烧好。

  最近几天都是熬玉米糊糊吃,她们也可以先将就着做。

  胡亚琴见苏雅撸起袖子准备去弄,她直接坐在一边,双手一摊,双腿一伸,就跟个大爷似的,悠悠说道:“你别去做了,我们在一起搭伙,虽然我俩不做饭,可是每次出粮食我们出的多一些,所以他做饭也是理所当然的。再说都这个点了,大家早就放工了,他还没回来,谁知道她是不是在外面故意磨磨蹭蹭的,好让我们先把饭坐着,要是咱俩做习惯了,他以后就老指望我们俩。”

  本来她就是不愿意做饭,所以才宁可多出点生活费的,现在钱多出了,饭还要自己做,那她岂不是亏大发了,她才不干。

  苏雅之前觉得她就是一点小毛病,爱占人小便宜,眼皮子有点浅,没想到这人心眼这么坏。

  她坐在门沿上,把鞋子脱下来,一边倒里面的泥巴一边说道:“咱们是一起下乡过来的同志战友,高志强他也是心眼好,见咱们两个女同志不会做饭,这才承担起了这个活,平时就算我们每个月多出了一点生活费,但是跟他做起来的事比起来,还是我们占了他的便宜,而且我们回来的早,帮他把东西都准备着也不过分,做人不能太小气。”

  胡亚琴撇了撇嘴,“你少说风凉话了,我知道你家里条件好,不缺那几个小钱,不像我日子过得抠抠搜搜的,而且我.....”

  她话还没说完,就听到刚刚在院子里剁猪草的张寡妇跟生气了似的,直接拿刀剁在板子上,满是噼里啪啦的声音,听着怪吓人的,而且她剁猪草的时候,一脸严肃,嘴里还不停的说道:“砍死你这个没良心的。”

  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苏雅把鞋子里的泥巴处理干净了,就直接从院子里搂了一捆柴火进去灶屋开始烧水做饭了,胡亚琴听着张寡妇骂骂咧咧的声音,屁都不敢放一个,也灰溜溜地进去了,不敢再坐在外面。

  这几个知青,张寡妇最欣赏的就是高志强,他平时干事踏实,心地又好。

  过年的时候,她的两大缸酸菜都是这个小伙子帮忙挑去洗的,后来她的自留地的菜也都是他帮忙种的。

  平时见她去河边挑水,他看到了也会去帮忙搭把手,她是打心眼里喜欢这个年轻人的,只可惜她是个不祥之人,她才刚嫁过来丈夫就死在矿上了,不然她一定会厚着脸皮去追他的,这一辈子她就想找个能呵护她,对她好的男人。

  平时这几个人的饭都是他一个人做,一日三餐,天天都是如此,把他们喂的饱饱的,一个个不知道感恩,还阴阳怪气的讽刺他,说他占了便宜,既然他们说的这么好听,那她们自己怎么不去占这个便宜。

  刚刚在院子里,她实在是听不下去了,要是换成以前,她估计直接就上手开始去把她的那张嘴撕烂了,可是毕竟是人家的事,而且高志强跟她也是无亲无故,她贸然为他强出头,破坏了他们的团结不说,人家还不一定领情。

  更何况,今天在地里的时候,她听人说这个胡亚琴之所以这么得意,是因为她抱上了队长小儿子的大腿,要是他们以后成了,那她就成了队长的儿媳妇,现在把她得罪了,谁知道她以后一朝龙飞上天,会不会秋后算账,给她穿小鞋。

  所以刚才听到了她满嘴喷粪,她还是压住了心中怒火,生生忍住了,可是就让她这么忍气吞声,她又觉得咽不下这口气,这才借着剁猪草的间隙旁敲侧击的说给她听听。

  那个胡亚琴跟个人精似的,肯定是听懂了她的话,不然也不会灰溜溜地跑回去了。

  丁香在家里逍遥了一个多月,现在刚开学还有点不习惯,尤其每天要早早地就从被窝里起来。

  不过好在她家这个糙汉子心疼她,为了让她多睡会,现在每天早上都是骑车送她去学校,差不多可以节约半个小时的时间,所以她每天早上可以多睡半个小时,感觉多睡了半个小时就能救她命似的。

  而且她的两个儿子也给力,每天江一眠去送她去学校的时候,就会嘱咐两个小家伙在床上待着,不许乱动,等爸爸回来了,他们再起来。

  下午,放学回来,丁香正在院子里把两个小家伙厚一点的衣服都给洗了,最近天气已经暖和了,不需要再穿,洗干净了就可以叠着放到箱子里。

  突然她听到敲门声,随口应了一声,“进来。”

  她还纳闷,平时大家过来要不就是直接推门而入,要么就是很粗暴地拍几声,像这么斯文的敲门声倒是很少见。

  苏雅进来后,发现丁香正在盆子里洗衣服,看着旁边的那个桶装了满满一桶。

  “丁老师。”

  丁香抬头看清来人,立马从凳子上站起来,去把手洗干净了,然后说道:“苏知青。”

  她把凳子递给她,“你先坐,我去给你泡杯茶。”

  苏雅忙拉住她,“你不用忙活了,也不用那么客气,直接叫我苏雅就行,我今天过来是想向你打听个事。”

  “什么事?你说。”

  之前在听她们闲聊的时候,她偶然听了一嘴,发现这个知青人还不错,所以她对她印象还可以,要是能帮上忙,她也愿意搭一把手。

  昨天在地里干活的到时候,李秀娥说像她这样的知识分子其实也可以去学校教书,她觉得她这个提议不错,而且她以前也是高中毕业,在学校的成绩也还可以,应该不至于会误人子弟吧!

  而且李秀娥还让她如果有这个想法,可以来找丁香问问,说她人很好,应该会给她比较中肯的意见。

  “就是我想问问你,去小学教书有什么要求不?我当初也是高中毕业,而且在学校成绩还可以,不知道我的条件符不符合?”

  虽然她现在做农活已经做顺手了,可是她觉得这个还是太累了,要是有机会可以做更轻松的事,那她也愿意尝试一下。

  毕竟人往高处走,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见她满脸期待的看着自己,丁香实话实说道:“学校目前老师数量够,没听校长说要招老师,不过这个也不一定,说不定你能力出众,校长破格录取也不一定。这样吧,我明天上班去学校帮你问一问,到时候再来回复你,你看怎么样?”

  “真的?那谢谢你了,不耽误你做事了,我先回去了。”

  事情有点眉目了,苏雅只觉的回去的步伐就轻快许多。

  江一眠今天去了镇上一趟,给小四和小五买了铅笔,还买了几斤猪肉,自己留了点,其它的拿去老屋那边,刚刚把东西送过去了,顺便把天天和程程接回来了。

  现在地里的活儿又多起来了,刚才他妈还让他就在老屋吃饭,他想着她白天上工累了一天,要是他们一家四口过去吃饭,又是一大桌人,他妈又要多炒几个菜,他就没在那吃。

  等他回来的时候,看到院子里没人,地上放着洗衣服的盆子,他媳妇最爱干净了,估计把家里的厚衣服都拿去洗了。

  他拍了拍儿子的脑袋:“妈妈洗衣服去了,爸爸过去帮忙,你们俩去不去?”

  天天立刻就点了点头,程程滴溜转着大眼珠子,想了想,然后立马把手里的糖塞进嘴巴里,鼓着肉肉的小脸颊也跟着点了点头。

  他们现在正是长牙齿的时候,丁香不准他们多吃糖,平时家里的糖都是她保管,只偶尔拿出来给他们俩解解馋。

  这糖还是过年的时候,江母买的,一直留着就想省给他的大孙子吃,刚刚他们回来的时候,她就一人给了三个。

  天天明显是很听妈妈的话,他刚才把糖都装进了衣服口袋里,只吃了一个,程程这个小馋猫,怕被妈妈逮到了,赶紧把最后一个糖塞进嘴里,想要毁尸灭迹。

  江一眠带着他们俩去了河边,果然看到了丁香正在那个石墩子那涮衣服,他让他们俩在上面站着,他下去帮忙。

  “上了一天班,回来怎么也不歇会儿?这衣服留着我明天洗。”

  丁香回头见他一边往下走,一边挽袖子,立马说道:“你别下来了,还有两件衣服我马上就涮好了的。”

  平时她上班,再加上她家糙汉子疼她,衣服都是他洗的,他对她好,她心里高兴,可是也不想他那么累,所以有空的话还是想帮他做点事分担一下。

  江一眠显然没听她的话,过去把她拉起来,低声说道:“放着我来,天天和程程还在上面呢,你快上去看着他们,免得他们乱跑。”

  “他们也来了啊?”听到儿子来了,她就没再坚持,把手里的棒槌递给了他。

  两个小家伙身高太矮了,所以他们站在下面就看不到。

  天天在上面站着,看到丁香上来了,立马迈着小短腿就想过去,只是前面的坎有点高,他迈不过去。

  丁香见他一脸着急,立马就加快了脚步,从上面跳了下来,把天天抱了下来,在他脸上吧唧亲了一口,小家伙还有点害羞,然后甜甜地叫了一声:“妈妈。”

  程程此刻正埋头在跟嘴里的糖作斗争,他刚刚吃的是一颗软糖,现在被粘在了牙齿上面,所以没空跟哥哥争着让妈妈抱。

  丁香还没问他是怎么回事,就见天天在她怀里扭来扭去,一只小胖手伸进了怀里,从里面掏了掏,掏了半天,就像献宝似的,把两颗糖拿出来,递给她:“妈妈,吃。”

  这可是他好不容易留着的,就是想留给妈妈吃。

  丁香见天天这么乖,帮他把糖又放进了口袋里,“妈妈不吃,留着天天吃。”

  这个小家伙还怕放在外面的口袋里糖掉了,特地放在了怀里,真是机灵。

  现在她已经知道了程程为什么没跟她说话,肯定是又在偷偷吃糖。

  她把天天放下来,将程程拉过来,他心里害怕,用手把嘴巴捂着,摇着小脑袋含糊道:“我没吃糖。”

  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丁香见他小脸绷得通红,还以为他是呛到了,把他手拿开,这才看到他的上下门牙被糖粘在了一起,真是又好气又好笑,于是伸手去给他抠了下来。

  牙齿得到了解脱,程程立马就趴到丁香怀里,“呜呜,妈妈,我以后再也不刺…汤…”

  丁香顺手把他搂在了怀里,照着他的小屁股拍了两下,“真是个鬼灵精。”

  他这是知道自己偷偷吃糖被抓到了,所以立马就先认错。

  丁香准备待会回去好好给他说道说道。

  江一眠上来的时候,就见程程脸上挂着几颗金豆子,看着怪委屈的,天天在一旁看着,十分淡定的样子。

  他一手提着桶,一手把天天抱起来,一起往家里走。

  回到家里,江一眠就进去做饭了,今天他去买了肉,准备给他们做一个肉丝面吃。

  丁香在院子里把衣服晾好了,才进去,她坐在椅子上,程程和天天就主动靠过去了。

  她把两个小家伙搂在身上,对他们柔声说道:“妈妈知道糖好吃,可是你们现在小,牙齿比较脆弱,要是吃糖吃多了,以后牙齿就很容易坏,就跟村里的老奶奶一样,说话漏风,而且还不能吃肉肉了。”

  虽然他们还小,但是丁香觉得教孩还是子要从小就开始,在教育他们的时候不能把他们看成小孩子。

  谁说孩子小,就听不懂道理,潜移默化之间总能受到影响的。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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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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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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