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想起刚才胡言乱语的事情,偷眼瞧了一下叶青霜,不知道冯青牧有没有跟她说,我赶忙转移话题:“我昏迷了多久了?”
冯青牧思索片刻,说道:“有一天可多了。”
说罢冯青牧从怀中掏出一个碧玉的镯子和一颗黄色的宝石扔给我,说道:“你临倒下前,跟我说白杨树里有东西,我和惢儿扒开大树,发现里面是黄皮子的住所,有宝贝无数,可多半都是玻璃废物,有价值的就这两样。”
我疑惑道:“宝贝?我可没有寻宝的天赋,我说的是里面有鬼。”
冯青牧皱起眉头:“瞎说什么呢,它可是一百多年修为的黄皮子,什么小鬼敢和它住一块?你知道啥是鬼吗?得生物死了才能变成鬼呢,人和妖不知道比鬼要高级多少倍。”
我摇摇头,一脸正经的肯定的说:“我没有听错,确实是白杨树中传出来的声音,这声音我在你家墙缝上也听见过,我越虚弱,它声音越清晰,我记得它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叫我弄坏你的墨斗。”
冯青牧哈哈笑道:“害怕的我的墨斗的都不是什么狠角色,放心吧,对了,让你看看咱崭新的老伙计!”
说完从怀中掏出一个金灿灿的墨斗,墨斗盒虽然还是漆黑的,但是里面的线轱辘却发着金光,包括那枚五帝铜钱,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一枚五帝金币呢。
我接过墨斗仔细端详了下,除了换了个色儿、更重了之外,没有什么别的变化。
冯青牧夺过墨斗,笑道:“那黄皮子修为不浅,精血弥足珍贵,不过都让你这个臭小子给我用完了,我这墨斗没捞着几口精血。”
“那这精血放进墨斗有什么用呢?”我还是不解。
冯青牧尴尬的说:“老实说,除了更结实一点没别的了。”
或许对别的法宝来说,坚固一些没有什么太大的帮助,但是对于墨斗来说却是质一样的提升,墨斗上的五帝铜钱虽然威力甚大,但是墨线却并没有那么结实,据冯青牧所说,这墨线断过好几回,无一次不让他的性命岌岌可危。
“行了,你小子也醒了,霜儿!伺候他几天,我和惢儿先回去了。”冯青牧突然起身就要走。
我一阵没反应过来,你这冯瞎子又闹哪一出?我赶忙说道:“等会等会,我要跟你谈谈!”
王惢儿和叶青霜也非常给面子的退出了闺房,冯青牧问道:“谈啥?”
我诧异道:“大哥!你让你的女人伺候我几天?你不觉得离谱我还觉得离谱呢!”
冯青牧玩味的说:“从三国曹操那会儿开始,男人就好人妻,你小子非要给我整不一样的?”
“那是你们!你要走可以,你带我走!你要不带我走,你就留下伺候我!”我不依不饶地说。
冯青牧这才和盘托出:“嗨呀,实话和你说了,我没有取她春宵千金,从小时候一块玩的时候她的身份就是我的妹妹,现在故人重逢,也一样,行了不给你扯皮了,我要回家给你嫂子报平安呢。”
说罢松开我紧抓住他的手,径直走出了闺房,我隔门听闻他带着王惢儿走了,只留下了我和叶青霜。
之后的几天,我从叶青霜身上感受到了母爱,是的,是母爱。
毕竟她40岁了,虽然样貌20左右,但是心里始终有这种芥蒂。
我可以下地走路了,虽然伤口早已经愈合了,但毕竟不是自己的血肉,我的身体开始和这股金色的精血争夺地盘,整天整夜的痛苦、失眠,导致一直拖拖拉拉的下不了地。
我来到闺房外面,发现果然是二楼,这里有单独开辟的两间内室,我住在这一间,叶青霜住在另外一间客房,客房的装潢远不及叶青霜的闺房,这可能就是传承自冯天恩的待客之道吧,客人享受的永远是最好的。
客房有一个壁橱,上面堆叠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全部都是古书还有一则像是日记的册子,我好奇,便翻开册子观看。
是一本名为《青忆簿》的手写书籍。
我猜想一定是叶青霜的日记,便问道:“青霜姐,这个是你写的吗?”
叶青霜抬头看我手中拿着的《青忆簿》,微笑道:“是的,是我童年的回忆,后来我长大后,经常翻看,我想念父亲和哥哥的时候就会对着这本簿子傻笑。”
在征得叶青霜的允许后,我翻开了这本日记,随便翻了一页,发现是30年前的事情了:
1968年7月22日晴
“偷得梨花引蜂舞
兴上眉梢取长安”
热,哥哥带着我来深涧避暑,这里的水很凉爽,哥哥突发奇想,说想尝尝让父亲日日沉醉的酒,于是回到家中偷来一罐梨花酒,开坛之时,我们俩被酒香惊呆了,酒香浓郁,蜂蝶环绕。我和哥哥喝的都非常尽兴,晕晕乎乎的,我后来甚至已经无法正常站立,我的腿一会儿变成尾巴,一会变成双脚,笑的哥哥直不起腰,后来哥哥好像还没有过瘾,又返回家中偷来一坛长安酒,长安酒开坛也好香好香,可是我还没有喝到,就睡着了。
1969年2月19日
“故人故事化故疾
思酒思物盼君归”
我已经有快7个月没有见到哥哥了,在这无人的大殿中,我没有朋友,没有酒,父亲说我已经长大了,不应该再缠着哥哥,可是我喜欢哥哥,父亲说哥哥终究会找到一个自己心爱的女孩子,忘掉我。
这两篇是中间部分和最后一篇,我惊讶于竟然能对的起来,但也不是巧合,应该是叶青霜经常看这一篇,也就是说从这之后30年,冯青牧和叶青霜再没有见过面,即使这样,叶青霜再见到冯青牧和王惢儿之后,也没有对其拔刀相向,看来30年间,叶青霜的修养来到了一个极高的层次。
我不理解,冯天恩明明没有杀掉叶青霜,却又不太愿意叶青霜和自己的儿子在一起,这究竟是开明还是不开明?亦或者说是假开明?xfanjia.com
不过显然现在很清楚,冯青牧确实早已经将叶青霜忘了个一干二净,现在的嫂子孙山菡就是证据,而叶青霜却还在朝思暮想着冯青牧。
我疑惑道:“青霜姐姐,你还一直在想着青牧大哥吗?”
叶青霜苦笑道:“我从书上得知我是冷血动物,是独居动物,可能相对于人类的生活来说,父亲为我选择的这条路更适合我,也更适合哥哥。”
我笑道:“我不是问你是什么动物,我是在问你还喜欢青牧大哥吗?”
这次叶青霜点点头,笑了,笑的很凄惨,“我是冷血动物,可是我修成了人形,我也有人的情感,这三十年,我不好过。”
我无法安慰叶青霜,因为我根本无法理解一个人在不见天日的宫殿中生活30年,仅靠读书度日是一种什么感受,或许也就她是蛇才能坚持下来吧。
临行前,叶青霜送我来到石门,不舍地说:“青阿,你还会回来看我的吗?”
我点点头,“一定会的,不过你有没有考虑去人类的世界生存呢?”
叶青霜摇了摇头,冲我挥挥手,关上了石门,我这才想起来冯青牧扔给我的两个宝物,从怀中摸出碧玉镯子和黄色宝石,宝石也是一个猫眼石,这黄皮子怎么如此喜欢猫眼石,争抢叶青霜的发簪应该也是因为钗头上镶嵌的金绿猫眼石。
手镯是翡翠材质的,毫无瑕疵,可谓是价值连城,可是我从小受到冯青牧的价值观影响,对于钱不是那么敏感,所以冯青牧就随手丢给了我。
“砰砰砰!”我抓起门上的挂耳又开始敲了起来。
令我意想不到的是叶青霜似乎没有走远,我第四下还没有敲出来,她就开了门,微笑着说:“你是不是忘记带走东西了?”
我摇摇头,把翡翠手镯放在手中,拱手让到她面前,说道:“这个镯子是从一颗很大的白杨树里拿出来的,应该是黄皮子偷了哪个富贵人家的,反正也找不到失主,就送给你吧,试试能不能带上。”
叶青霜显对于饰品显然是非常不了解,她手上也带了不少的饰品,可是叮叮咚咚的响,但却没有一个是有点价值的,都是类似玻璃瓶子的材质。
叶青霜托过镯子,做出了一个令我意外的举动,她先是将所有的饰品全部都摘了下来,总共5件,然后单独戴上了翡翠镯子,眼眶里有些许的泪水,微笑说:“谢谢你,我会好好保存的。”
先前她手上的饰品虽然多,颜色也够好看,但是都不及这单独的一枚镯子带给人的感觉高贵,像是由一位妙龄少女,变成了美艳贵妇,气质一下就升腾不少。
此番离去,就不知道几时才能回来了,就算我想回来,也没有借口。
回到北域村,冯青牧见我独自归来,询问道:“那枚镯子我是给你了吧?”
我点点头,冯青牧伸手出来,说道:“拿来我看看。”
可是我左掏右掏,只掏出一枚黄色宝石,摸着头笑道:“我送给青霜妹子了。”
冯青牧无语道:“那镯子能买一百个北域村,你小子说送人就送人了?罢了罢了,是你没这好福气,别怪我哈。”
我才不会怪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叶青霜似乎在我心中比一百座北域村更重了,不知道是我喜欢上了叶青霜,还是说我对钱根本就不屑一顾。
“惢儿姐回去了?”我刚说完,一道冰冷的杀气就直冲我而来,我转头一看,大嫂孙山菡正在冷冷的盯着我,我赶忙说道:“我先回家一趟,吃饭叫我哈。”
“上哪儿去啊?马上吃饭了。”孙山菡邪笑着喊住我。
“青阿啊,我问你,我家这老东西,有没有和那骚狐子单独待在一块过啊?”孙山菡上前问道。
我心中一想,那机会可多了去了,就你家老冯那个性张扬大放情怀的性格我就不信没发生点什么事情,不过我赶忙说道:“没有没有!王惢儿对于我冯大哥一直都是仇视状态,这你放心,老弟我你还不信吗?我几时骗过嫂子啊。”
孙山菡冷哼一声,转头去做饭去了,边走边嘟囔:“你俩是一个裤子拉屎放屁,我信你个鬼。”
“哟!好生热闹!”篱笆门外传来一个浑厚的声音。
冯青牧闻声,笑道:“稀客稀客!原来是向晚钟老弟大驾,快快请进。”
向晚钟我认识,之前几个老伙计聚会就属他能吃能喝,为人口碑极好,很会来事,一米八的个头,200来斤,谁能想到如此大汉竟然是一名钟表匠,钟表匠是后来的称呼,祖上要追寻到汉代,汉代时他家里是铺设维修日晷的,那时候有日晷的地方可都不是凡夫俗子可能去的地方,要么皇家禁地,要么祭祀大典,可见向晚钟祖上名头是甚大的。
“哟,青阿,两年不见,你真是越长越高了。”向晚钟向我客套道。
我点点头,打声招呼,就要回家去,从前家里来了人我还是很开心的,后来就不耐烦了,只要冯青牧家有客人,我就回家自己吃,都知道我不喜欢餐桌礼仪那一套,也就都不留我。
孙山菡追了出来:“青阿,拿点菜,我给你单独盛了一份。”
我谢过大嫂,向家里走去,路过刘寡妇家,想瞧瞧冯之翔这臭小子在家干什么,便提溜着菜走了进去,推开门,就看见冯之翔一个人在那里喝闷酒,桌子上放着盘花生米,我将菜放在桌子上,给自己倒了杯酒,说道:“我们替你娘报仇了,将那黄皮子打死了。”
冯之翔醉上心头了已经,闻言呜呜的哭了起来,难过的说:“我这几天腿不得劲,许是我这个病治的,我娘死了,我也没有什么牵挂,等哪天还请青阿大哥帮忙收个尸。”
我一下就生气了,怒道:“谁tm的替你收尸啊,你混成这样怪得了谁,死了没人给你收拾变成鬼等冯青牧还要给你打死。”
说完我将猫眼石扔给他,说道:“这颗猫眼石应该是上品,能卖个几千几万的,去城里租个门脸子卖点东西吧,不然我怕你你娘在天之灵被你气成厉鬼。”
冯之翔看着桌子上的猫眼石,点点头,也没有拒绝。
真正绝望的人,应该也就是如此了,没有人情味,也没有希望。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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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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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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