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她是气极了。
殿下不知叫了多少声阿蔓,还是流着眼泪叫的。
那个贱人有什么好,值得殿下如此眷恋。
叫阿蔓也就罢了,还叫了几声小红。
连那个失了宠的贱女人都藏在殿下心中,却将一直陪伴他的她视为无物。
她气得一句话没说。
那小厮是个实诚人,飞也似的又跑回去回禀管事张润,说上面命令停工。
于是,真停工了。
这一天就是三天,张润迟迟等不到上头的消息,有些坐不住了,怀揣着一颗疑惑不定的心去找莺莺,请示什么时候开工。
莺莺一头雾水,听管事的说已经停工三天,她气得大发雷霆:“蠢货,本姑娘什么时候说要停工了?”
张润抖抖豁豁的回道:“不是那日主子说要停工吗?”
“这世上怎么会有你们这种蠢货,主子说的是醉话,来人啦,给我拖出去杖责二十!”
“姑娘饶命,是小的失职,还求姑娘给小的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
莺莺哪里肯饶他,又要命人将张润拖出去,张润急中生智:“姑娘,小的知道有一样宝物必能如姑娘所愿。”
“是何宝物?”
“宁城有家仙芝坊,仙芝坊里有一种灵药,只一滴就能让人死心踏地,再无二心。”
莺莺心思一动:“哦,这世上竟怎会有这种灵药?”
“千真万确,只是这灵药价格实在太高昂,一般人根本买不起。”
莺莺眼一瞪:“本姑娘是一般人么?”
“对对对,姑娘不是一般人,是小的多嘴。”他啪啪啪自抽了几个耳光,“那灵药名叫洗髓仙,仅一滴就价值千金,是……黄金。”
莺莺虽然有些肉疼,但能让殿下从此对她别无二心,别说一千两黄金,就是万两黄金,她也得弄来。
皇上那般看二殿下,将来必会让他继承大统。
待二殿下坐上皇位,那她就是皇后,母仪天下的皇后。
一千两黄金买一个皇后,实在太值当了。
而且二皇子向来对金钱散漫,她有的是法子从二皇子那里弄来,这叫羊毛出在羊身上,她白捞一个皇后坐。
她立刻道:“好,这件事就交由你去办,若办的好,本姑娘重重有赏,若你敢欺骗本姑娘分豪,本姑娘砍了你的狗头。”
“放心吧,姑娘,小的一定将事情办的妥妥当当。”
“去吧!”
张润如释重负,回去将那跑腿的小厮重重抽了几十鞭子。
第四日,矿上恢复了正常,李逢夏,李老三都去矿上做工了。
可怜王青山,伤筋动骨一百天,他受伤在家,头都要被鲁氏骂臭了,幸好鲁氏手里有了五百两银票,心情大好。
否则,连口饭都不会给他吃。
王青山不好意思托人告诉女儿自己受了伤,一个人在家苦苦熬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每日里吃的比猪食还不如。
想到没和离之前,哪怕家里再苦再难,哪怕他回来再晚,月娘和两个女儿都会给他留一口吃的,眼泪直能往肚子里咽。
这一切,王落花并不知道。
矿山没塌本是件大好事,但王落花心里还是存有疑虑。
究竟是梦中之事太过虚幻,不可信,还是因为她下了药,矿山停工三天,所以没发生矿难。
她知道有些事,牵一发而动全身。
哪怕当中有一个小小的改变,都有可能引发不同的结果,她曾听外婆说过什么蝴蝶效应。
一只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都有可能导致一场龙卷风。
当时,她只觉得外婆说的太深奥,也太虚无飘渺了,她根本听不懂。
不过是一只小小的蝴蝶,怎么可能因为它扇动了几下翅膀,就能引起一场龙卷风?
现在她还是不能理解,但似乎又微微懂了那么一点。
难道这就是蝴蝶效应?
这些天,她心里始终疑疑惑惑的,好在矿上什么事都没发生,一切都看似正常的进行着。
因为离家近,矿上管理又颇为松懈,所以李逢夏和李老三不用住在矿上。
李老三每天回来,虽然忙的满脸黑灰,但是有高额的工钱,他脸上都是乐呵呵的。
就这样,又过了一些日子,南方进入了梅雨季节,天气益发湿热,好像哪里都上了霉。
李玉馨惦记着家里,想着小住几日就走,结果公公来了一封信,让她放宽心在娘家住着,毕竟家里就他和儿子两个大老爷们,怕照顾不好她。
其实是因为苗圣杰不小心染了风寒,苗庆泰生怕过了病气给李玉馨,不敢叫她家去,只是不好在信上提,怕她担心。
最后,他又添了一行,让李玉馨代他向天宝老弟问个好,说他相信天宝老弟是个言而有信之人。
李玉馨一看,瞬间明白,只能摇头失笑。
不过,给公公找个伴也好,毕竟她只是儿媳,照顾起来,有诸多不便。
相公又是个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人,公公这些年一个人将他拉扯长大,实属不易。
看完信,她直接去找了冯氏,冯氏笑道:“我还当是天宝那孩子没个正经,信口开河,胡说八道的,不想竟是真的,也好,我帮他打听打听。”
这边,李逢君终于在约定时间完成了抄书,店掌柜陈仲德还想再款留他继续留下来抄书,他没大没小,笑着拍拍陈仲德的肩:“老子答应了丈母娘,明儿一早就去明德学馆。”
陈仲德如今和他混的很是熟稔,连忙笑道:“天宝,你可终于想通了,知年兄若知道你去,必定高兴。”
从前在学堂念书的各种糗事给李玉逢君心里造成了一定的阴影,他还是有点犯嘀咕,怕丟脸,脸上却笑道:“这个当然,毕竟老子是难得的人材嘛。”
“你呀,一点都不知道谦虚。”
“谦虚过了头,就是虚伪,是骄傲,老子是那种虚伪骄傲的人么?”
“……呃,呵呵。”
陈仲德很无语。
到底爱惜他的人材,又道,“就算你去了明德学馆读书,也可以在我这里抄书,书本,笔墨纸砚你可以一起带到学馆去,我不收你押金。”
李逢君好说话起来又特别好说话,笑着拍了拍他的肩:“一句话的事。”
他刚离开书肆,就走进来一个脸色阴沉,形容消瘦的年轻人。
“掌柜的,你这里还缺抄书的么?”
书肆人来人往,陈仲德一时也没认出来他是谁。
听年轻人说要在这里抄书,他忙点了点头,正要试试他笔墨,他从袖子里掏出一张纸:“这是小生的笔墨,不知可能入的了掌柜的法眼?”
他说话的语气颇为礼貌,但眉宇之间又带着一种倨傲。
陈仲德一见他的字,运笔秀巧,隽秀文雅,好似谁的笔墨。
他突然想起,有一次随温知年一起去参加诗会,他有幸见到明德学馆馆长贺兰泓的笔墨,清雅端正,柔中带刚却又神气畅然,令人赏心悦目,所以他记忆犹新。
知年兄的字虽然写得好,但他的字如他的人,太过刚正端直,缺少意境。
此子的字迹,在形上倒与贺兰先生的笔墨颇有几分相似,只是在神上差了那么一些,缺了贺兰先生的笔力和风骨。
不过,也是难得的好字了。
这一回,他颇为用心的又打量了他两眼,只觉得有些面熟,笑着问道:“不知小友如何称呼?”
年轻人微微一笑:“小生李逢秋。”
陈仲德顿时想起那日之事,对李逢秋为人颇有些不耻,脸上顿时就不那么好看了。
怪道自己没认出他来,这才过了多久,这个李逢秋怎么憔悴成这样了,倒像是霜打的茄子一般。
不过,他开门就是做生意的,好字难求,他点头道:“我知道了,你想在我这小小书肆抄书也行。”他回头吩咐道,“添福,将那本《春闺记》拿来。”
“好嘞。”
稍倾,添福将书拿了过来,陈仲德将书递到李逢秋面前,一个字还没说,李逢秋的脸已经涨的通红。
《春闺记》又名《春闺恨》,讲的是尚书公子吕享之妻顾春归,偶然目睹相公与公公的宠妾通奸,不小心打碎窗下花盆被二人发现。
二人为了遮掩丑事,给顾春归下了毒。
顾春归惨死,化作冤魂索命的故事。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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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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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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