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都市小说>我在北大学考古>第151章:一棵开花的树
  那些年有一句歌词,今天男孩要赴女孩最后的约。

  黎新叶又不是他啥人。

  他才不会一个无聊跑去赴约。

  同行的,还有王讯跟张新。

  其实苏亦也不想只带他俩,也想带一些女孩,奈何,考古专业阳盛阴衰。

  77-78级两个班,47人,拢共就4个姑娘,一个班2个,女生太稀少了。

  平时都不跟男生活动。

  除非特邀,不然,考古专业这边,干啥都一帮糙汉子。

  跟王讯张新俩货汇合的时候,苏亦明显察觉到这两货都精心打扮过了。

  七八十年代,蓝布衣、黑布鞋、绿挎包等成为这个时代中国的标志。

  几乎每个人都是这样的装扮,小到小孩,大到老人,基本上很少有人穿着很特别服饰。

  这个年代穿在太过朴素,大部分衣服都是蓝色跟灰色,偶尔,灰蓝之中还参杂有少许绿色。

  这一抹绿,其实就是这个年代最受欢迎的65式军服。

  因为没有军衔,质地柔软,又有形,65式军服非常受欢迎。

  王讯就穿一件绿色军外套,很骚包。

  张新到没穿军外套,但他穿的外套也有点崭新。

  苏亦也有65式军装,还是小叔给的,但苏亦没有穿,谁没事会给自己添点绿?

  他穿的是一件灰色的外套,这件秋季薄款外套还是自己裁剪的,海魂衫打底,配上深蓝裤子以及黑底布鞋。

  甚至,帆布包苏亦都下意识换成土黄色的,就算如此,他这一身打扮,在78年,也是走在时代的潮流了。

  其实,苏亦习惯性穿的是西裤,来之前,他让老妈帮裁剪了好几条黑色西裤,刚来的时候,还可以穿的确良,现在十一月份,不行了。

  北京的天气开始有点冷了,再穿的确良,有点不合适。

  不然,苏亦的穿着打扮,才不会如此拥有时代特色。

  这年代,大部分学生连皮鞋都没,穿的都是布鞋或者是解放鞋。

  不过解放鞋容易引起脚臭,苏亦也不穿,除非晨跑的时候,但晨跑结束,鞋子就要洗,不然,味道太上头了。

  他是有皮鞋的。

  来报道的时候,小叔还塞给他塞一双三头皮鞋,还特意强调,是他战友送的军官皮鞋,而且还是有一定级别的军官才能穿。

  是不是真的军官皮鞋,苏亦不去探究,小叔说是就是,毕竟他是从部队专业到地方公安系统,他一个派出所副所长,弄一个双三头皮鞋问题不大。

  但,这鞋子一直被苏亦塞在宿舍衣柜,就没穿过。

  脚感没有布鞋好。

  其实,黑布鞋,苏亦一开始是有点抗拒的,这种白底的黑布鞋,在苏亦小时候的记忆中,只有老人去世的时候才会穿。

  后来穿习惯了,也就没啥了。

  不过有选择的话,苏亦一般都会选择其他色系。

  大部分条件允许的话,苏亦不想去委屈自己,尤其是在穿衣的审美上。

  让他完全接受这个年代穿衣审美,也挺难的。不然,他不会特意让老妈帮忙裁剪西裤。

  当然也局限于裤子,西装外套什么的,就算了,太高低。

  不过他也弄一些休闲外套,版型跟65式军绿色外套差不多,但却被他换成灰色以及条纹布料。

  缝纫机、自行车、手表能成为三大件,说明缝纫机在这个年代,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除了缝缝补补之外,更加重要的就是裁衣。

  她老妈就是广美工艺美术的老师,对于自家儿子突发奇想给出的服装版型图还有服装效果图,吴老师很好帮忙打版出样衣。

  穿在苏亦的身上效果不错。

  让吴老师直夸自家儿子天赋秉异,不学习工艺美术,太浪费。

  要用佛靠金装人靠衣装来形容的话,苏亦确实是一个帅小伙。

  等王讯张新俩人到宿舍找苏亦的时候,都羡慕不已,王讯忍不住问,“这衣服,哪里有买,我也想有一件。”

  苏亦实话实说,“我妈帮忙做的。”

  “阿姨,好手艺!”王讯竖起大拇指,然后这货还恬不知耻说,“我可以请阿姨帮忙定做一件吗?”

  “滚!”

  “好的!”

  五四文学社社团办公室跟社团楼,甚至,这里还有专门的社团活动室,相比较之下,还在走流程古建保护协会就太寒酸了。

  这也没有办法,谁让五四文学社是北大是老牌社团呢。

  黎新叶原本是邀请一个人,但架不住王讯跟张新俩人好奇,也都跟过来,这年头,文学社招新还是有门槛的,并不是说你想加入就可以加入,而且在没有手机网络的年代的,大学的活动是真的多。

  文学的形式多种多样,但最受欢迎的还是诗歌。

  这一次,文学社的社团活动就是诗歌交流。

  后世,北大五四文学社有一个著名的活动——未名诗歌节。

  弄的还挺隆重的。

  时不时邀请一些国内著名诗人过来开讲座。

  甚至,1993年起,为了纪念北大校友、诗人海子,未名湖诗会定为每年三月二十六日举办。

  每届诗歌节的时间为期一个月,活动包括大型朗诵会,讲座、专场朗诵会等,在学校及诗歌界产生广泛影响。

  不过那是九十年代以后,现在的五四文学社的诗歌活动,其实就是玩。

  因为没有那么多形式主义。

  有诗歌朗读,也有诗歌分享。

  但具体怎么安排,苏亦到了才知道。

  他们仨刚刚出现在社团楼,还没到文学社的活动室,就看到黎新也跟方灵俩女等在外面。

  王讯跟张新,率先打招呼,“两位学姐好。”

  黎新叶跟他们问候后,望向苏亦,“我都担心你不来了呢。”

  苏亦摇头,“不至于,答应你要来参加文学社的活动,那肯定就要来,这点诚信还是有的。”

  说着,他抬起手表看一下时间,“下午,三点,并没有迟到哦。”

  甩手看表的姿势,怀旧的香港文艺片之中,不要太帅。

  是当年,年轻人装逼的最好方式之一,不动声色之间,炫耀一下自己的腕表。

  不过苏亦无意识的装逼,似乎失败了,这两个姑娘似乎没注意力他的手表。

  方灵打趣道,“是我们叶子太期盼你来了,所以才提前过来迎接你。”

  黎新叶不否认,解释道,“主要还是担心你们第一次过来,不认识路,所以就过来等你们。”

  说着,就在前面领路。

  文学社的社团活动室,其实一排小平房,跟后世的修建豪华的社团大楼肯定无法比拟,而且,这种临时修建的小平房,未来肯定会被拆除掉,顶多是一个临时过度的房子,用来做社团活动室挺合适。

  苏亦仨人被黎新叶方灵俩女带入活动室的时候,这边已经来了不少的人了,一眼望过去,二十几个。

  二十几个人,人数已经不少了。

  不然,再多都要把活动地点安排到大教室了。

  人一到活动室,黎新叶开始招呼,“社长,人来了。”

  这个时候,一个看起来年纪比方灵年龄大一些女生朝着他们的位置走过来。

  来人短发,圆脸,皮肤白皙,笑起来,还挺让人亲切的。

  对方一走过来,就朝苏亦伸出手,“小师兄,你好,我是五四文学社的社长,文学77级的李志红,很高兴你能来参加我们的活动。”

  苏亦跟她礼节性握手,笑道,“李社长,客气了,一直仰慕文学社的诸位才子佳人,难得有机会过来学习,是我们的荣幸。”m.xfanjia.com

  场面话说完,李志虹也没有忽略苏亦身后的王讯跟张新,“也欢迎两位78级考古班的两位学弟,很高兴认识你们。”

  王讯跟张新连忙喊学姐好,学姐客气了。

  说着,李志虹示意在场的社团成员,“大家鼓掌欢迎,小师兄以及两位考古班的学习过来参加我们的活动。”

  瞬间,活动室响起来热烈的掌声。

  苏亦也只能望着众人露出笑容,这种场面,他也都习惯了。

  倒是,被李志虹喊小师兄,让他极为不习惯,真的是,不知道啥时候,自己这个小师兄的称呼已经从历史系流传出去了,似乎,听过他名头的人都下意识喊他小师兄。

  苏亦也不反感。

  就是有些怪怪的,毕竟这是中文系的学生而非历史系,苏亦总一种德不配位的错觉,见鬼了。

  客套完毕,李志虹示意苏亦他们落座,结果发现凳子根本不够,好几个学生都蹲坐在墙角处。

  李志虹说,“哪位同学能主动让一下位置。”

  这话一出来,就苏亦打断了,“别,李社长别客气,我们跟同学们一起坐在地上就行了,围炉而坐,也是一番滋味。”

  开啥玩笑,一来就抢别人的凳子,这得多招人恨啊。

  而且,坐地上也没啥,又不是他一个人坐,没有凳子的学生都坐啊。

  李志虹作为社长当然,不能让苏亦坐地上,甚至有男生就作势拿凳子递过来,苏亦连忙制止,“大家都是同学,不需要如此客气,大家要是还这么客气的话,我们就要离开了。”

  李志虹见苏亦态度坚决,也没有坚持让他们坐凳子,有些抱歉道,“本来这次活动是要申请教室的,结果,教室紧张,咱们只能留在活动室内举行诗歌交流会了,条件有限,希望小师兄体谅。”

  苏亦不在意,“挺好的,有氛围。”

  北大缺凳子,也不是一两天,第四食堂从建成就没凳子,当然,食堂没凳子,不是真因为北大缺凳子,而是第四食堂有时候还要举办其他活动,当作礼堂来用,所以,去第四食堂吃饭的时候,不是站着就是蹲着,很有时代特色。

  至于活动室,为什么凳子不够,也很好了解,人多,空间小,都是凳子就显得拥挤了,反而,坐地上,更加节省空间。

  跟旁边的学生,苏亦就盘腿坐在墙角边,王讯跟张新也有样学样,都坐在苏亦的旁边。

  其实,黎新叶跟方灵也都坐在他们的旁边。

  黎新叶抱歉,“才第一次过来参加我们的活动,就让你坐地上,太不好意思了。”

  说着,她还特意借来一张报纸递给苏亦,“垫一下屁股哦,不然把你的裤子弄脏了。”

  苏亦接过报纸垫在下面,然后道谢,这姑娘还挺细心的。

  王讯说,“学姐,还有报纸吗?”

  “没有了!”黎新叶摇头,区别对待很明显,“你是黑裤子,不怕脏。”

  王讯下意识说,“小师兄的也是黑裤子啊。”

  张新马屁紧随其后,“那也是小师兄的黑裤子。”

  听到这话,苏亦脸色一黑,“滚!”

  噗嗤!

  黎新叶忍俊不禁。

  最后还是方灵帮忙找来一张报纸撕开分给他俩。

  既然是社团活动,那肯定是有活动内容的。

  活动第一项就是诗歌朗读。

  朗读的是,著名的诗歌。

  结果,第一个上台朗读的人,竟然是黎新叶。

  而且,而且这个姑娘的朗读的诗歌竟然是《致橡树》,看到小黑板上的这个诗歌名字,苏亦都有些哭笑不得。

  “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

  绝不学痴情的鸟儿,

  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

  小姑娘声音清脆,宛如莺啼,声情并茂的朗读,还别说,挺好听。

  朗读完毕。

  众人鼓掌。

  黎新叶还跟大家分享,为什么要朗读这首诗,“木棉生于南方,艳丽漂亮,而橡树多生于北方,高大魁梧,如果两者生长在了一起,怕定是有着一方委曲求全,暗淡生存。就像飞鸟与鱼的相遇,短暂的绚丽,长久的遗憾,但是,纵然会只有短短一瞬的相遇,仍然是生命中最靓丽的光。”

  哇,这姑娘对这首诗的理解角度倒是独特。

  众人又是一阵鼓掌。

  这姑娘下台的时候,还特意说,“要谢谢我们的小师兄,上周我们在食堂相遇的时候,小师兄跟分享这首诗,所以我算是借花献佛。所以,大家想不想听,小师兄给大家朗诵诗歌啊。”

  “想!”

  众人热烈回应,就连旁边的张新跟王讯也不例外。

  都是套路啊。

  而且,一来就让自己朗诵诗歌,这节奏也太快了吧。

  苏亦有些迟疑,“不好吧?”

  “可以的!”

  这个时候,作为活动主持人的李志虹也认同这个提议。

  苏亦也不扭捏,走到活动室讲台。

  “我给大家朗诵一首英国女诗人白朗宁夫人的《我的棕榈树》,好不好!”

  “好!”

  苏亦的声音落下,现场再次想起来热烈的掌声。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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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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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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