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都市小说>这世界突然只有我>第十一章
  冯跃安安稳稳的跟宫智伟在医院养伤,每天周雨好吃好喝的伺候着,王乐似乎也不急着赶路了,天天在病房叽叽喳喳,跟周雨斗嘴,跟宫智伟谈天说地,跟冯跃聊聊人生啊命运啊。

  总之,一直躺了快一个多月,冯跃伤养的差不多了,人也胖了一圈。

  宫智伟伤的没有他重,一周之前就按上机械腿跟王乐在镇上到处跑,听说还在直播里入镜了呢,一身休闲夹克迷倒了一大片女粉丝,天天盯着直播叫漂亮大叔,把宫智伟吓得再也不出现在镜头里了。

  王乐好像找到了流量密码,一有机会就把手机往宫智伟身边凑,本来也在冯跃这转悠的,被他用不锈钢盆砸出去之后,就把矛头径直对准了宫智伟。

  “我说,你这徒步进藏的小伙,这国道还没走多少呢,就在这耽误一个多月,那大雪封山之前,你还能进去了吗?”

  冯跃刷着微博,看王乐四仰八叉的坐在一边,一点也不着急出发的样子,天天在医院蹭吃蹭喝。

  “自己走太没意思了,苦点累点都没什么,主要是有的时候身边太寂寞了。”王乐伸个懒腰接着说:“我一到镇上补给,就爱往人堆里钻。”

  国道上风景是美不胜收,有蜿蜒的公路,有碧绿千顷的草原,有高耸奇绝的山脉,但更多的是杳无人烟的孤独。

  徒步者和朝圣者一样,都会在一路上顶着路人诧异的眼光前行,要在夜晚自言自语睡在帐篷里,要在一望无际的公路上不断提醒自己坚持下去。

  这样的生活很苦,那不是脚底磨出多少水泡,或者结了多厚的老茧,就能代替的孤寂感。

  这一路行来,就像人生一样,你要想看到与众不同的风景,想在心生向往的地方无所顾忌的停留,就要忍受常人遇不到的苦痛,要流更多的汗水,要苦心志,劳筋骨,饿体肤。

  当身心俱疲的时候,忽然遇见一汪湖水,那清澈的涟漪会涤荡尽这一路风尘,看飞鸟从水面掠过,看朝阳从湖底升起,这是苦痛之后,自然对人们最大的恩赐。

  “你们又不能跟我一起走,所以我决定了,要跟着你们自驾进藏,反正都是318,什么方式不重要,能看见风景最重要。”

  冯跃翻了个白眼,这人在九寨沟信誓旦旦要徒步的样子还近在眼前呢,这就变卦了。

  “你那些粉丝不得全都跑了啊。”冯跃倒是无所谓,王乐去过的山川比自己多,经验丰富,人又有趣,带上他,一路肯定欢声笑语。

  更重要的是,这一个多月,他天天在病房转悠,连周雨的话都多了不少,人也开朗了,这对她来说肯定是一件好事情。

  说不定真能在到达梅里雪山之前,让周雨真正放下轻生的念头,好好回归生活,开始自己精彩的一生。

  王乐突然把手机转向冯跃和宫智伟,笑着说:“你们同不同意啊?”

  冯跃看见手机屏幕上赫然出现自己的脸,弹幕飞快地刷着【同意!!】【漂亮大叔】这样的话,顺手就把枕头甩到了王乐的脸上。

  宫智伟看他又把地图掏出来圈圈画画,就问:“有地点了?”

  冯跃头也没抬,贺彤的微博都更新两条了,过了贡嘎雪山,顺着理塘直奔香格里拉,这养病一个多月,已经落下很大一段距离了。

  研究好路线,冯跃卷起地图,看着宫智伟在地上走来走去,行动自如,王乐一脸悠哉啃着苹果,周雨抱着手机不知道在看什么,很是沉迷。

  直接把车钥匙扔给王乐:“出发。”

  “嘿,不都是你开车吗?”

  “皇权特许,善待病号。”

  ……

  车开出去没有八百米,王乐一脚刹车停在路边,冯跃头撞在了前座上,刚要问他怎么了,就看他下车径直往马路对面走去。

  冯跃跟过去,就看他蹲在一只小狗面前,那小狗浑身湿漉漉的,后腿蜷缩着,走路的时候也放不下来。

  王乐抱着它走进一个昏暗的屋子,房间里到处对着废纸壳,塑料瓶,做饭的燃气灶上铺着厚厚的油脂,墙上都是烟熏火燎的痕迹。

  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人躺在床上,腥臊味弥漫在空气里,让人感到窒息。

  王乐走过去,把小狗放在他怀里,贴在他耳边喊:“朗嘎大叔,我把小花送回来了,她又跑出去了。”

  朗嘎大叔听见说话,迟钝地点点头,小狗就蜷缩在他怀里,舔着他苍老枯瘦的手背。

  冯跃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一窝小狗崽挤在一个破旧的纸箱子里,瑟瑟发抖,叫声很浅,不仔细听根本发现不了这里有六只小狗,看样子刚刚出生没几天。

  “这就是我之前送到医院去的老人,无儿无女,眼睛也很模糊,只能看见一些虚影,这只狗一直跟他相依为命。”

  冯跃看着那只小狗,和它的主人一样瘦小,但丝毫不嫌弃这里的肮脏和破败,那些狗崽应该就是小花生的,她肚皮上还沾着血迹呢。

  朗嘎推推小花,摸摸背上的毛,那只小狗就像明白了主人的意思一样,去纸箱里叼出一只崽崽,放到王乐身边,用头拱着他的裤腿,嘴里哼哼唧唧的呜咽,仿佛在恳求他带走这只狗崽。

  王乐蹲下摸摸小狗崽,在他手下颤抖,回头看看冯跃,想征求他的意见,毕竟带一只狗崽上路会增加很多麻烦。

  冯跃看着小花,它好像知道主人的条件,养不活自己的孩子,所以宁愿把它们送人,让他们离开这个灰败的家庭,即便那呜咽声中带着不舍。

  冯跃抱起小狗崽,揣进怀里,就算是默许了它即将成为进藏旅程中的新成员。

  走出去的时候,冯跃回头看,小花跟在身后,眼角仿佛有一颗泪珠隐入毛发,低低的哀吟中在和自己的孩子告别。

  在走出院门的一刻,身后传出尖锐的狗叫,小花从屋子里飞奔出来,咬住冯跃的裤腿,拼命向上勾着,想要再看一看他的孩子。

  泪水洇湿了毛发,人总说狗是畜生,但它们有着最真挚的情感,知道孩子在这里很难活下去,所以把它送走,但那样不舍牵挂,是所有生灵作为母亲的情感。

  冯跃抱着狗往回走,小花就跟在后边,跑两步就停下,想要靠近再多闻一闻孩子的气息,却又仿佛怕冯跃改变主意,不敢靠得太近。

  冯跃能听到小花身上的铃铛声,一直到过了马路,铃铛清脆的声音都回响在耳边。

  他知道小花会跟过来的,甚至会追着他们的车跑,因为舍不得自己的孩子。

  怀里的狗崽眼睛湿漉漉的,不停地在手臂上拱来拱去,他也想回头看一眼自己的妈妈,那个疼爱却不得不舍弃他的妈妈。

  和王乐回到车上,把狗崽递给周雨。

  发动车子的一瞬间,狗崽哀叫起来,想要扒着车窗往后看,那稚嫩柔弱的嗓音似乎在和母亲告别,狗也是知道此情此景再也见不到了。

  车刚刚要驶过拐角,冯跃在倒车镜里看见小花追着汽车狂奔,激烈的狗叫声引得路人注意。

  冯跃心里被两只狗感动,还没等他开口说出想带小花一起走的话,就听见身后一阵急促的刹车声刺入耳膜。

  冯跃下意识的去看倒车镜,小花躺在血泊之中,下半身碾在车胎下面,但眼睛还看着他们的方向,死不瞑目。

  周雨怀中的狗崽仿佛有了心灵感应,一直乖巧的它突然暴躁起来,剧烈的挣扎,喉咙里传出嘶哑的叫喊,只是身体虚弱,即便拼尽全力也没有多大的声音。

  “这……”

  周雨呆呆的看着那一幕,刚才还追在后面奔跑,现在就躺在车底下抽搐,发不出一声吠叫。

  那司机从车上下来,看着被撞死的狗也有些怔愣,冯跃几人迎面走过来,连忙摆着手:“这,是它自己突然冲到路上的,我……我不是故意的啊……”

  冯跃有些可怜,一条生命就这样消失了,心中的悲悯油然而生,将小花拖出来,那一道刺眼的血红也刺痛了在场人的心。

  “它只是想再看一眼自己的孩子而已……”冯跃下意识的说着,是啊,只是想最后看一眼,就变成了阴阳永隔,

  冯跃用手盖在小花脸上,他不忍心去看那双含着热泪的眼睛:“下辈子别投生做狗了,不用再把孩子送给别人。”

  将小花从血泊中捞起来,仔细地擦干身上的血迹,下半身已经被碾碎了,舌头吐在外面,可眼角的泪沟还是湿润着。

  把小花带回院子,在大树下挖了一个坑,看着土慢慢覆盖住小花没有生气的身体上,她的主人跪在土坑旁边,用炭笔在木板上写下小花的名字,冯跃看着一颗眼泪砸在木板上。

  他们之间不仅仅是主人和宠物的关系,他们是相互依偎,在这样破败的环境里度过风雨,小花更像是主人的精神寄托,然而从此开始,这样的慰藉也离他远去了。

  把小狗崽交到周雨手上,他们这三个大老爷们儿要说开车搬行李都可以,照顾一只没满月的小狗,都手足无措的。

  周雨是女孩子,更细心一些,用手绢将小狗崽擦干净,对上那双湿漉漉的眼睛,心里软成一团。

  “冯大哥,你带回来的狗狗,你给起个名字吧。”

  冯跃看着导航说:“明明是小花推给王乐的,让他起。”

  王乐连忙摇头:“我可不会,是你把它抱起来的,都说狗很有灵性,谁先抱他,他就会记住谁的气味,现在就你是他的主人了。”

  冯跃想了一下,说:“就叫扎西,希望它吉祥如意,平安长大。”

  对于这只狗崽来说,生的不尽人意,就好好养大,让它健康快乐的,用动物最纯粹的眼神,领略这片它的母亲没有看过的天地。

  “小扎西,欢迎你呀。”

  周雨很喜欢这只小狗,整天抱着不撒手,小狗没有规律,即便不会按时排泄,也不会嫌弃。

  到了镇上的时候,冯跃特意在宠物店给扎西置办了一套家当,挑了不少小衣服,还有一个专属狗窝,从此就在这辆车上安家了。

  ……

  当晚并没有赶到理塘,一行人在公路边上的草原支起了帐篷,用酒精锅煮了汤面,暖暖和和的吃了一顿。

  晚上明月高悬,山野千里,冯跃站在广袤的草原上,肩上是清风,风上是闪烁的星辰,藏着宇宙亿万光年的温柔。

  “你说,连动物都知道舍不得自己的孩子,为什么人还不如动物呢?”

  周雨抱着扎西站在冯跃身边,与他一起抬头看着夜晚的星空。

  “因为狗永远是狗,而人有时候却不是人。”

  冯跃知道她是想起了自己的母亲,一时有些感慨,小花为了多看一眼扎西,冲上马路被车碾死,可周雨的母亲却可以毫不犹豫的坑害自己的亲生女儿。

  “人性有时候难说得很,动物生来单纯,喜欢你就会跟你亲近,不喜欢你就会低吼着赶你走,可人并不会把喜怒哀乐挂在嘴边,也不会所有人都按照公序良俗的活着。”

  冯跃没有经历过周雨的苦痛,不知道那些难熬的日子,要忍受怎样的黑暗,所以即便她痛恨的是自己的母亲,冯跃也不会代替她去原谅。

  “她并不爱我,她只爱钱,爱那些优越的物质生活。”周雨的声音被风吹的缥缈,好像在讲给冯跃听,又仿佛只是在自言自语。

  “当她失败的时候,就来折磨我,用我的痛苦,去取悦她自己那种让人作呕的自私心肠……”

  冯跃看着这个稚嫩的小姑娘,她没有平凡人的生活,甚至没有几年是顺遂的,说她懦弱,她又有勇气从折多山一跃而下,不惧怕撞击和碎石带去的疼痛。

  说她强硬,她偏偏选择这世上最没用的办法,来逃避生活带给她的一切,草率的结束自己的生命,在还没有山花烂漫的时候,就选择了与美好作别。

  “你可以恨她,因为她伤害了你,抛弃后折磨已经证明了不配为人母,可我又不希望你一直记着这样的仇恨,因为她并不值得你时时刻刻的惦念着,她不配再打扰你的人生。”

  血缘是最无私的爱,可是畸形的血亲,有时候在世人眼中,就是天然的束缚,不管家长如何不对,只需要一句“毕竟生你养你”,就能将子女牢牢锁在阴霾中,封闭在令人窒息的羽翼之下。www.xfanjia.com

  夜风四起,扎西有些冷的哼唧起来,冯跃看看她问道:”还想去梅里吗?”

  周雨撩着头发,并没有回答,只说着晚风凉,休息吧。

  第二天冯跃收拾好上车的时候,周雨已经抱着狗坐在车上了,一手抚摸着熟睡的扎西,一手刷着手机。

  去往理塘的时候,已经在海拔四千米了,一路上都没有高反的周雨,开始晕车,扒着车窗透进来的空气干呕,整个人都蔫蔫的。

  “让你一直低头看手机,破孩崽子,怎么说都不听。”王乐一边数落着,一边降低车速。

  冯跃拧开一瓶葡萄糖递给周雨:“喝点吧,能缓解一些,等到了县城休息一下。”

  周雨嘟囔着:“实在是太好看了嘛……”

  “什么东西这么吸引你?”

  冯跃早就发现这孩子经常盯着手机看,有时候没电了都会连着电源一直看,吃饭都抱着手机。

  周雨仰头灌下半瓶葡萄糖,抹着嘴说:“一个女作家写的爱情小说,很好看的,很多粉丝在她下面催更呢。”

  “叫什么?”

  “《日落时分,我在夕阳下爱你》。”

  冯跃不以为然,这些小姑娘都喜欢看这些言情故事,被里面可歌可泣,动辄生死相许的爱情,感动的涕泗横流,实则那只是作者构想中的世界,里面的人物或喜或悲,都是杜撰。

  周雨很不服气的点开一章,念给他们听。

  “少时,我只以为满目星光不及你眼中深情,后来渐行渐远,我才知道饭桌上冷掉的饭菜,才是爱情常态。”

  “你们听听,这写的多有味道啊,就好像是作者亲身经历一样。”

  “切,也就糊弄糊弄你们这些懵懂少女吧,最后肯定是赚足了你们的眼泪,然后happyending,男女主角皆大欢喜。”王乐不遗余力的跟她抬杠。

  “才不是呢!现在就已经分开了,而且是彻底分开,各自远离的那种,很写实的。”

  冯跃听周雨念得那句话,很有感触,王乐不懂,但他能明白,这女作者的确有些东西,知道爱情并不只是轰轰烈烈的在一起,那些在时光中消磨掉所有热情,才是普通人的常见爱情。

  能挺过去的,就美满一辈子,在柴米油盐中彼此磨合,最后成为洪流中精雕细刻的一对,无比契合。

  挨不过灯红酒绿和新鲜感诱惑的,也只有分道扬镳这一种选择,强行留下,只会让世间多一对怨偶罢了。

  譬如,他和贺彤。

  少时的两情相悦,也曾在树荫下旁若无人的亲吻,在朋友的哄笑声中肆无忌惮的拥抱,在每一缕夜风中互诉情肠。

  可终究会有什么悄然改变,激情退却之后,才是生活的本质,是逃不开的鸡毛蒜皮,也是抹不掉的冷淡和寂寞。

  多情只有春庭月,犹为离人照落花。

  ……

  理塘的街道上,有很多穿着藏袍的女孩,精美的发饰,颜色斑斓的长袍,包裹着曼妙多姿的灵魂,每个人都享受着这座高原之城带来的福利。

  转经筒的时候,有当地的老人家告诉他们,要顺时针走,一辈子才会顺顺利利,千万不能走回头路。

  可能是来转经筒的人太多,表面已经被打磨光滑,正是中午,阳光照在经筒上,触手生温。

  冯跃虔诚地抚摸着每一处,心里祈祷着,自己本不信佛,却依然被这里浓厚的信仰之情所动容,如果神佛愿意庇佑他这个无神论者,就请保佑他的爱人从此无灾无难,恣意潇洒的过完这一生。

  “冯哥,周雨吸氧结束了,咱们去接她。”

  周雨在车上的时候反应剧烈,刚刚进入县城的时候,就去医院办理了吸氧,这会应该舒服很多了。

  回到宾馆的途中,冯跃看到街边有卖藏袍的店铺,想到贺彤微博上的照片,她站在街边,手中是精致的转经轮,身上的藏袍因为她的笑容更显美丽。

  仿佛是格聂神山上走下的雪女,一颦一笑都带着超凡脱俗的韵味,阳光照在身上,如同自带圣光,高贵不可侵犯。

  “停车。”

  冯跃想去试一试,穿一次藏袍,在同样的理塘街边,留下影像,以后看着照片就能回想起来,曾经有一位美丽的女子出现在这里,是高原上最美的绝色。

  ……

  大襟长袖的藏袍穿在身上,腰间配着传统藏刀,各种珠玉宝石在阳光下折射着摧残的光芒,这还是在九寨沟时,导游小伙送给他的。

  冯跃的皮肤没有从前细嫩,高原的紫外线不会吝啬一点,但有些黝黑泛红的脸颊,使得他更像藏地人民。

  拍照的时候,冯跃下意识地握住手腕上的丝帕,往旁边退了一步,身边刚好空出一个人的站位,这是他的小心思,就像贺彤一直在自己身边一样。

  相机定格住每个冯跃追寻脚步的瞬间,现在已经积攒了很多页的风景照,有与微博上相同的角度,甚至每一朵开的位置,都能对应上,有冯跃途中发现的别样风光,也有藏族美味的事物,精妙的建筑……每一处值得回忆的地方,都被悉心收纳。

  县城不大,稍稍转悠一下基本一天就能转完,当地是有民宿的,本想直接去格聂神山,但周雨的身体还没有恢复,只好在县城里住一晚。

  民宿大厅有几张空桌子,老板会让后厨准备特色饭菜,一些游客不想出去吃的时候,就能在大厅里享受美食。

  中间的圆台上放着架子鼓,吉他,贝斯,看得出来,晚上这里可能会有乐队。

  周雨没什么精神,晚饭都没吃就睡觉了,冯跃倒是很喜欢这里的饭菜,跟宫智伟和王乐在大厅围坐一张桌子。

  老板亲自上台驻场,嗓音浑厚,唱起草原歌曲的时候,深沉的低吟会把听众一下子带到广袤的草原上,眼前就是成群的牛羊,仿佛能闻到青草的香气。

  一曲结束,大厅里掌声雷动,老板是个豪爽的藏族汉子,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他们已经习惯了高原的气候,高反对他们来说,形同无物。

  冯跃只能捧着热水,小口喝着,观察着大厅里的其他人。

  有一对夫妻坐在角落里,妻子脸色苍白,头上戴着一顶假发,冯跃眼睛毒,之所以能看出来,是因为那位丈夫在摸妻子头的时候,把刘海扯歪了。

  丈夫看上去很疼爱他的妻子,喂饭的时候小心翼翼吹凉了,送到嘴边,细心地擦掉嘴角的汤汁,妻子手边的水杯里一直冒着热气,就连起身上卫生间,都会扶着妻子慢慢走。

  冯跃出去抽烟的时候,理塘大街小巷的灯都亮起来,照在特色民居的房檐上,那些栩栩如生的彩绘,在夜晚守护着整座城。

  “来一根?”

  男人摆摆手,笑着说:“戒了,我爱人闻不得烟味。”

  冯跃跟他站在一起,索性也把烟收了起来。

  “您爱人很美。”

  “她以前更美,生病之后总嚷嚷着不好看了,我就给她买了很多顶假发,每次都会照着镜子看很久。”

  冯跃讪笑:“抱歉,无意勾起您的伤心事。”

  “没事,我们两口子都看得开。”

  男人回头看看屋内,对着妻子微笑:“她从小长在江南,没见过XZ这么好的山水,我就辞掉工作,趁着还走得动,带她出来看看。”

  妻子笑起来温婉动人,能看得出是江南水乡孕育出的温柔脾性,健康时应该也是撑着油纸伞,走在青砖白瓦间的江南美人。

  贺彤也是江南人,只是比这位夫人多了一丝明快的爽气。

  ”是什么病症?”

  “胃癌,化疗过一次,但是太痛苦了,我舍不得看她煎熬,她也不想在医院度过余生。”

  病痛带来的伤害,是对一整个家庭的打击,看着爱人在病床上呻吟,再高大的男人也会红了眼眶,化疗对细胞的无差别攻击,何尝不是对家属和患者同样的折磨呢。

  冯跃不知道如何安慰,只能说一些医疗发达这样的话,其实心里也明白,如果不是走投无路,这位丈夫一定不会选择用放弃治疗这样的方式,陪妻子走完最后一程。

  ”这里高山大川一定能让嫂子心情愉快的。”

  更重要的是,有爱人陪在身边,无微不至的照顾着,才会让深陷病魔的女子感到安慰,这比高原上任何一处的阳光,都要温暖人心。

  这里海拔高,冯跃看见过这位夫人站起来行走,即便有人扶着,也是三步一喘,很显然,她的身体已经快到极限了。

  “恐怕是不能带她去LS了。”

  男人的声音里怅然若失,这是难以与命运对抗的无奈,他明知道结果如何,却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爱人一天天衰弱,被动的等待着最后一天的降临。

  冯跃想,他们会在哪里告别呢?

  是格聂山下的格聂之眼,还是某一天的清晨或夕阳,亦或在大草原上随着牛羊的低吟闭上双眼。

  这里是天空之城,或许丈夫是想思念的时候,伸出双手,就能触碰到魂归天际的爱人的灵魂吧。

  ……

  翻阅微博,清洗丝帕,然后看着一张张照片回忆旅程,似乎已经变成了冯跃每天睡前必备的项目。

  夜深人静的时候,会有一种突如其来的冲动,幻想着自己不顾一切的去到她面前,哪怕她厌恶,挣扎,唾骂,也要将人抱进怀里,不顾一切的,近乎于疯狂的,拥有她。

  冯跃每当这时,就会用冷水让自己冷静下来,一遍遍的重复着不可以伤害她,然后继续抱着丝帕,在床上辗转反侧。

  罗衾不耐五更寒,高原的夜晚总是凉风袭来,会冲淡他头脑中的炽热疯狂,让叫嚣着的思念缓慢平静,继续封印在身体里。

  那对相互依偎的夫妻有着最难以割舍的爱情,或许还有相伴十几年的亲情,在妻子重症不治的时候,依然不离不弃无微不至的,陪着她享受最后欢愉的时光,这样的深情让冯跃又感动又向往。

  他错过了挚爱,错过了愿意陪伴他一生的女人,辜负过那样美好的女子,让她从充满热情,到心如寒冰,失望离去,这是冯跃一生都难以原谅自己的过错。

  还是那句老话,人总会在失去的时候才懂得珍惜,但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

  去往格聂神山的路蜿蜒崎岖,幸亏他们的车底盘高适合越野,不然这一路上已经看到很多轿车瘫痪在半路了。

  穿过砂石土路,沿着河谷来到神山脚下,这里静静躺着一汪湖水,清澈光亮,像是一滴眼泪,也像是通往天堂的眼睛,守护着格聂群峰。

  王乐从后备箱拿出自己的设备,调试好无人机,操控着飞向天空。

  “你这有飞行许可吗?”

  “开玩笑,我可是专业的,咱们都获过奖的。”

  王乐说起这些话题,眼睛里带着自信,神采飞扬的样子很吸引人。

  无人机记录下高空鸟瞰格聂之眼的美景,此时正在雨季,水源丰沛,透过清澈的水质,可以看见湖底颜色深浅不一的土层,像是有巨大的魔力吸引着你,想走下去探寻眼窝深处的奥秘。

  蓝天白云倒映在湖面上,就像另一片天地,拥有自己的神奇秘境。

  连绵起伏的草原,扎西在上面欢快地跑着,不时冲过来蹭蹭裤腿,然后踩到一颗碎石,就会四仰八叉的扑在草地上,自己再扑腾着翻滚起来。

  远处的格聂神山在晴空下伫立,薄薄一层白雪隐约露出山体岩石的颜色,有风吹过时,山峰会划过一丝白云,像大地长长的手指与天际相连。

  冯跃席地而坐,享受着高山湖泊,茂密草原,这是在办公楼里触及不到的风情,是没有钢筋泥土的自然,是身心舒畅,大口贪婪地吸食天地精华的最好去处。

  会有朝圣者站在山脚下,对着格聂神山叩拜,然后向天空洒出一把龙达,心里念着愿望,让风带给天上众神,保佑连年无灾无病,去除厄难。

  彩色的龙达冯虚御风,飘飘乎在天地之间,或奔向神山,或落进原野,或融化在湖水里,将许愿者的希望带给每一处生灵。

  冯跃举起相机记录下这一幕,不知道贺彤有没有来过格聂之眼,看着这宛若神泪的湖泊,又会在龙达上许下什么愿望呢?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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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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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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