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言情小说>宠夫无度:郎君,王女要入赘>第48章 可我没法生了
  让林墨没想到的是,她的一个玩笑话,却被李旭当了真。

  每天都开始天不亮就起床,一身紧身黑衣,每天练的汗水不知道浸湿了多少遍的衣服。

  李旭的脑子里全都是,他要护着林墨,林墨是他的,谁也不给。

  那么傻的小娘子,自己不护着怎么能行,要时刻都抓在自己的手里才行。

  可是他却忘记了,之前林墨在大街上往别人心口上扎刀子的时候了,更是生气的时候学着大街上的泼妇破口大骂哦。

  那天林墨本来开开心心地和小夫君出门购物,结果路上碰见了长舌夫,长舌就算了,可是他们竟然败坏小夫君的名声,说他是丑哥儿却长了一个狐媚的心肝。

  这林墨哪里还能忍,当街就一直骂,足足骂了一个时辰才肯罢休。

  不知道惊掉了多少人的下巴,毕竟谁能想到一个已经是位高权重的摄政王能上街,还站在大街上骂男人,还骂了一个时辰!

  当时李旭可是还带着林墨喝了茶水,怕她说多了话会渴,然后再领着人回来接着骂,骂到出气了为止,期间还为林墨擦了好几次的汗。

  林墨也是没落下,从那些官家里面搜罗了不少的银子,比五十万两还要多,多的钱林墨也没有留在家里招旁人的红眼,将烫手的山芋都给了户部。

  “王大人啊,你不是常说没银子么,这回我给你送来了,都是那些个官员搜刮的民脂民膏,等你下一次再缺钱了,知会我一声儿,我来想办法。”

  王大人,“..........”

  你来想办法,你除了这办法还能想到什么!这,这狗人,简直就是把自己架在火上烤啊。

  说完林墨就跑回家了,哪里还管剩下的事儿。

  林墨拿着转了一圈又回到自己手中的钱,她的心砰砰直跳,她从来都没有拿过这么多钱。

  拿到手里头,就想花干净,不过最后还是克制住了自己。

  回到了家中,林墨像是献宝一样,把钱全都交给了小夫君,可却被拒绝了。

  “这些都是妻主凭本事拿回来的,就是妻主的零花钱,家里还有钱呢,我也能挣银子给妻主花。”

  之前李旭觉得林墨是天上的仙女,可是时间久了,他觉着始觉着林墨更像是不知何处来的孤魂野鬼,吃了上顿没下顿的那种。

  除了舍得给自己花钱,其他的地方林墨都是省了又省,有的时候花钱都是恨不得把钱掰成两半花,不管买什么都要讲一番价。

  林墨的衣物多是棉布,很少穿绸缎,都是给他买。饰品的女子不是不可以佩戴,但是女子的饰品都是贵的出奇,林墨也从不会佩戴,除非自己做了什么送给她才会戴上。

  林墨好像之前很穷,但又不是,除了自己,对于身外之物又是无欲无求,也难怪那和尚会找到林墨说她有慧根,适合当和尚。

  李旭觉得要不是有自己了,林墨多半会和那和尚去寺庙,剃度出家,难不成林墨上辈子是一个和尚........

  林墨看着手中轻飘飘的银票,咽了咽口水,“都,都是给我的零花钱啊,会不会太多了。”

  “那是当然,我说话算话,都是妻主的零花钱,女子没有银子傍身可不行,难免叫人瞧轻了去。”

  林墨只是看了一眼,之后的视线就一直在小夫君的身上,抓着的手也不放开,

  “那,就这一次,下次可不许给这么多了,你也不是不知我花钱大手大脚的,那些银子可都是要给夫君养身子的钱呢。

  不养好身子怎么能长命百岁,不长命百岁如何能一直做我的夫君呢,夫君还要一直看着我才行。”

  “嗯,都听妻主的。”

  小夫君实在是太招人疼了,这么听话可如何是好?抱抱吧,然后再亲亲。

  勾住了小夫君的脖子,吸吮着带着甜味儿的唇瓣,直到沾染上自己的色彩,无法呼吸才肯停下来。

  “夫君,有你能陪着我真好,我知足了。”

  说罢又细细地描绘着他的唇瓣,全身心地投入到亲吻之中,让怀中的人感受到来自她心底的爱,是满腔都放不住的爱。

  下午,林墨就和小夫君一起买了很多东西,当然最值钱的就是那几百亩的地,有山地,有良田。

  这其中有一个大庄子,庄子里有山头,有田地,林墨看地方的时候就喜欢上了。

  只不过这里面的配置并不是很好,可能是给长工住的,没有很好。林墨又找到了正在给自己干活儿的工头,那里的工程才进行到了一半。

  林墨把造房子的活儿也交给了工头,看了完成一半的工程,林墨很满意,工人并没有偷奸耍滑,工期也是按照约定的时间,小夫君跟她说可以合作,林墨才点头。

  买地花了五千多两银子,摄政王的身份同时也是带来的便利,像什么孝敬钱就省下了。

  顺便逛了一下种子店,买了一些稀奇古怪的种子。虽说林墨种过菜什么的,但是并没有记住种子长什么样子,只能慢慢摸索。

  土豆玉米什么的都是从别的地方流传来的,她也留了银子让店家多留意,有什么稀奇的种子都可以卖给她。

  那些田地林墨也划分出来一部分当作试验田,专门研究这些种子,说不准这里面就有什么她能用得上的东西。

  暖棚这种东西暂时还没有,想要造出来还是要花费一些功夫,首先就得找到一些既透光又能保温的那种材料。

  油布有地方卖,除了运输的地方远了一些,如果说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就是油布的颜色了。

  古代油布的颜色多是偏黄色,透光性还可以,但是保暖并没有像想象中的那样保暖,暖棚这种东西最重要的就是保暖,不然就没有办法种出来东西。

  如果是在屋子里种,那房子损害的程度会很大,那些蔬菜都需要浇水,屋子里的潮气太大,会腐蚀木头,减少房子的使用年龄。

  砖瓦房也多是木头,这里和前世书本里学习的古代有些相似,在建筑里粘合剂的研究少之又少,所以才采用榫卯结构。

  解决了粘合剂,那么让小夫君冬天吃上新鲜的蔬菜,这件事情就会是事半功倍,最主要的还是石灰,这东西在这里并不是罕见的。

  只不过这里的人是把石灰当作治病的药材,价格不是一般的贵,关键是现在的煅烧技术并没有那么成熟,石灰也多是自然分解的产物。

  当然这凤都城里也有不少的大户人家住着砖瓦房,是纯纯的砖瓦房,而且地方并不小,相当于两百多平的大别墅,算上家居摆件都是要上万两打底的。xfanjia.com

  价钱对于林墨来说不是什么事儿,只要是东西不好弄,她也不好意思跟病人抢药盖房子。

  这时候,林墨觉可以发挥他选贤任能的本领了,古人的智慧也不是闹着玩的,只不过是自己见识过,她还真的没有古人聪明。

  况且她的脑子本来就小,脑容量就更小了,又刚好只能装的下一个小夫君,其他的再也不能进去了。

  毕竟腰细腿长的大美人谁能不爱,还能暖床,还能拿剑,多好啊,主要是还像奶狗一样听话,让人心疼。

  傍晚,林墨躺在小夫君的怀里,伸手摸了摸,这一段时间小夫君好像更强壮了不少,胸膛宽厚了许多,尤其是像搓衣板一样的小腹让林墨更加爱不释手。

  “夫君,你最近都受了不少,怎么没见你多吃一些?”林墨摸着手感确实很喜欢,可这样每天都出去锻炼太辛苦了。

  李旭神色一凝,脸色有些僵硬,“妻主不喜欢我这样么?”

  应该不会啊,他瞧着林墨是喜欢的不得了,也只有林墨才会喜欢男子身上长满硬邦邦的肉,其他女子都是喜欢那娇软易推倒的小郎君。

  “这.......我不是不喜欢,只是不想你这么辛苦,再说我那天是说笑的,我怎么能用夫君保护呢,那我成什么了。

  让你这样一个弱男子在危险的时候站在我面前,我哪里会做这样的事情,我那样说只是想你有危险的时候能保护好自己,有能力活下来。

  罢了罢了,你想什么样就什么样吧,谁让我喜欢你呢,哪哪都喜欢,都喜欢。”

  也没客气,扣着李旭的后脑亲了好几口,才肯罢休,林墨也不嫌弃,拿着自己的袖子擦了擦,然后抱着人嘿嘿直笑。

  就这样,每天除了应该做的那些事情,林墨又有了新的事情,到处搜罗好吃的买给李旭吃。

  可这样投喂却并没有任何起色,李旭的肚子还是依旧有起伏,没有变成软软的一滩,反倒是林墨,又胖了一圈。

  整天摸着自己的肉唉声叹气,往日的雄姿已经不复存在了。可和李旭温存的时候她却从来都不想,因为李旭喜欢软软的,刚柔并济才是真理,要是两个都是硬邦邦的,那不得撞出火星子啊。

  一日两吻,是每天林墨最期待的事情,她也想不出为什么,每一天自己耍赖得来的亲亲也是不少的,可就是感觉不够,要不然就是觉得味道不对,唯有这两个是味道最好,最香甜的吻了。

  只是今天的,不似以往的羞涩和克制,异常的激烈,像是要把她拆吃入腹,生吞活剥,血腥味儿弥漫在口腔里,而那始作俑者还是不肯放开,愈发亲得用力。

  林墨只能忍着疼,回应着,安抚着,小夫君平常不是这个样子的,今天格外反常,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哄好了再问问吧。

  好一会儿,那吻逐渐变了味道,也没有停下来的趋势,“疼~”

  好像身上的人听见了似的,身子僵硬了一瞬,几滴滚烫的泪珠灼烧了林墨的心。

  林墨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把人揽在了怀里,亲了亲他的额头,“我的宝贝夫君这是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儿,和我说说吧。”

  这句话像是一个开关儿一样,李旭哭得更凶了,倒不是嚎啕大哭,而是闷声的,那一下一下抖动的肩膀,让林墨的心也跟着一抽一抽的疼着。

  隔了好一会儿,李旭才开口道,“妻主,我没法子了,妻主你还是早早纳了新人吧,我,我亲自给你物色,要最好的。”

  他如何不心疼,可今天他最近吃不下东西,睡得多,就找了大夫,满心欢喜,大夫说他的身体受损,不可能了.........

  他如何不想独占林墨,可当真要她当个绝户,他又是舍不得,更何况他哪里能接受让林墨一辈子陪着他,却给不了她一个**,他是真的喜欢上她了。

  可老天爷就是在玩弄他,明明就差一点儿了,他偏偏得不到,还要亲自拱手让人。

  林墨一听,眼里的戾气顿时汹涌,怒火也是压抑不住,手掌紧紧地扣着李旭的肩膀,“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她眼里的红色涌动,瞧着真像那吃人的模样,李旭不敢再说,泪水无声划过脸颊,闭上了眼睛。

  “你说过不会离开我的,现在你竟然要亲手把我推给旁人!我那么爱你,你对得起我么!啊,你说啊!”

  最后的话,林墨的吼出来的,从前她可是什么重话都舍不得说,可想而知林墨气愤到了极点。

  “这辈子你都别想摆脱我!死我也要死在你的床上,从今往后你只能待在这屋子里,哪里都别想去!”

  对,只要李旭在屋子里就不能给她找那些乱七八糟的人,只要呆在屋子里就好。

  “可我身子不好,不能让你当了绝户,我不会让妻主记着别人,不会让你看见的,妻主蒙上了眼睛,就当是,就当是和我........”

  林墨都快气笑了,亏得他想出这个法子,“李诺儿!你要是敢出去往家里带人,我就把他们都剁碎了喂狗!我看你是日子过得太好了,还是我太纵着你了,整天在这里胡思乱想!”

  李旭咬着哆嗦的唇角,眼泪哗啦啦地往外掉,可就是没有任何声音。只是此刻林墨完全没有了从前那怜香惜玉的心思,只觉得这个男人心狠。

  说着,林墨疯狂的撕扯着衣服,将李旭的双手困于头顶,不顾他的意愿强行与他交颈*相容,他的脸上都是泪痕。

  午夜,林墨睡不着,怀中的人躺在床上,安静地睡着,她还是觉得不够,穿上衣服跑了出去,回来的时候手中多了一个哗哗作响的链子........

  咳咳,作者有话说:之前已经说过了,男主是土生土长的以女子为尊的男人,并没有现代人的思维,请大家不要把那些个现代的想法带入到男主的身上,环境影响人,是刻在骨子里的不会变。

  男主虽然有那样的想法,可是!可是!男主的性格已经是无法改变,只是占有欲比别的男人强,那些个也只是想法,暗地里刷刷手段,装装小白花。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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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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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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