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铿耐着心听安卓拉解释完了自己的建议,然后皱着眉一路望了过去。赤旗军军事指挥机构的弊端在这个时候显露了出来:没有策士部和严重缺乏高级军官。相比之下,军队基层中的毛病还要轻微一些。
虽然士兵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军事训练,打仗只是凭着一股血勇之气。但这是在深渊承平日久的腹地,这里与秦国的占城、蜀郡类似,甚至还要更加差一些。
在兵员素质只能比烂的情况下,军官素养就成了决定性的因素。因此孙铿也就当机立断,决定在赤旗军迎敌之前暂时控制部队。以孙铿身边这些专业军人的素养,足以抵冲掉魔族军的战术优势。
尤其是干掉了对方的飞龙之后,敌方技术兵种的壁垒性力量已经被消磨的差不多了。除非雷哈尔大公能再调来一头飞龙,否则大家都只能老老实实的在地面上对决。
以孙铿的眼光来看,安卓拉采取的策略说得上是明智至极。己方兵力占优,而武器装备和人员素质较差。以城市为依托将敌军主力牵制,派出精锐的小股部队包抄敌军后路。
此时正是夏季重要的农时,虎族人既不像羯羊族那样是纯粹的游牧,也不像狼族那样纯粹的掠夺。他们虽然都顶着一颗吓死人的老虎脑袋,可是性情却比狼族要温顺得多。
在孙铿考察这个深渊种族的时候,居然发现他们采用了一种独特的生存方式:农耕加河运,撑起了虎族大部分子民的经济和粮食来源。
天知道造物在创造他们这个种族的时候,给他们增加了其他什么奇怪的基因。总之吃草虎和吃人羊,在深渊一南一北各自书写的自己的传奇。
孙铿一直都这么认为:一个农耕商业为主的草食民族的攻击性,比一个以掠夺为主的肉食性民族的攻击性要弱很多。体现在战斗意志上,就是在打逆风仗时,谁能承受的损失更大。
当然,也有例外。但孙铿并不认为这个意外会出现在虎族人的身上,与本位面系出同源的大秦还差不多。
目前可以判定的是敌军的战斗意志并不顽强,安卓拉所采取的策略就有很大的可能奏效。但是,赤旗军的军官们的表现却让他感到失望。
这些长时间在奴工城做工的人类奴隶已经丧失了所有动脑的习惯,小富即安或者消极避战或者鲁莽冲动,各种各样的负面表现,无时无刻不在刷新着孙铿的认识。
在这场战斗之后要在基层中寻找一些合适的军官苗子了,安卓拉要是依靠他们,败亡是迟早的事情。
孙铿环视四周,朗声道:“就按照安卓拉的决策进行布置,现在由各部头领自己认领任务。”说着,他望向年轻的领袖,“出城的部队你打算派出多少?”
安卓拉不假思索的道:“我自己肯定是要出城迎战的,然后再有一个千人队配合我就可以了。”
赤旗军虽然号称有数万的兵力,但实际上能战之兵最多八个千人队。其他不过老弱病残,拿来凑数可以,上阵就有些勉强了。
小股部队宜精不宜多,两个千人队利用的好的话,能够事半而功倍。孙铿道:“我来帮你守城,你尽可放心。”
一听到陨星者将亲自镇守都堡,众军官们的心思瞬间活络了起来。出城是个危险的任务,留守自然就安全多了。一时间军部里再次热闹了起来,最终的结果是,大家全部不愿意出城。安卓拉孤零零的站着,有些尴尬的望着孙铿。
“你认为谁比较合适呢?”孙铿不理会军官们,淡淡问道。
安卓拉扫视着在场的军官,最后无奈的摇了摇头。孙铿心中冷笑,‘一群扶不上墙的烂泥!’
“那就抽签吧。”闫峰提出了一个建议。
抽签……出征打仗居然要靠抽签来决定,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而这个建议却得到了大多数军官的赞同,孙铿暗自摇头,真不知道这场仗最后会打成什么样子。
闫峰拿来一捆竹筹,当着他们的面儿折断了其中一根,混在完好的竹筹之中。然后笑容可掬的道:“开始吧。”
众军官面面相觑,然后依次过来抽签。
最后的抽签结果很快就出来了,一个面容憨厚的中年军官成了最后的倒霉蛋。孙铿看得清楚,在抽签的过程中,所有人都看出了闫峰的门道,故意漏掉了那根断了的竹签。而将这个“光荣”的机会留给了他。
闫峰却像没看到似的,大力拍打着那中年大汉的肩膀。“很好,这是一次很好的机会。”
中年大汉看上去是个寡言鲜语的人,被坑了依然还在懵懂之中。手里攥着那根竹筹不知道说什么好。
“院长,人已经选出来了。”闫峰走到孙铿身边,压低了声音道:“是不是该制定作战计划了?”
“你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孙铿微微皱眉道。
“一会儿您就知道了。”闫峰诡笑着,不肯将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只是催促着孙铿尽快出台计划。
萧孟作为孙铿的首席策士,早已经将孙铿的计划完善。八个千人队中的其中六个在都堡留守,安卓拉带着最精锐的千人队和那个倒霉蛋的千人队出征。
出征之后的千人队并不与敌人的主力决战,而是寻求攻击敌军主力的侧翼和后卫,尽一切可能迟滞敌军行动。等到敌军来到都堡城下时,已经精疲力尽。到时候坐守都堡以逸待劳的义军主力将倾巢而出,将敌军彻底击败……
而实际上的作战行动,完全按照孙铿的计划在进行。在安卓拉率军出城之后第三天,义军小部队与敌军接触。安卓拉和另一位千夫长各自按照孙铿战前的指示,利用夜晚和地形的熟悉对敌军侧翼实施了坚决的打击。
每每到了夜间,小规模战斗不时在敌军营地周围发生。义军利用竹制突火枪和简陋的黑火药炸弹让魔族军彻夜难眠,遍布的陷坑让他们寸步难行。每向前一步,都要花费巨大的精力。
到了第六天的时候,魔族军历尽千难万苦终于抵达都堡城下。而此时,以逸待劳的义军全军出击,混在冲锋队伍中的特侦十一队员和安宁堡教员们对魔族军的各级军官实施了精准的斩首式攻击。
一上午的混战之后,魔族军各级军官的阵亡率达到了令人震惊的百分之八十。群龙无首的魔族军开始溃败,安卓拉率军再度出现,对敌人展开了追击战斗。
魔族军一溃千里,能活着回到出发营地的十不存一。一战而胜之,都堡陷入了欢腾之中。不仅俘虏了大量的虎族人,还获得了急需的战略物资。
胜利之夜,安卓拉也情不自禁的多喝了几杯。至于其他军官,则早已经酩酊大醉。深红城堡中,到处倒卧着因为喝多了酒而动弹不得的义军士兵。
安卓拉好容易才摇醒了一个,问道:“戴耶去了哪里?”
“您是说我们的大英雄戴耶吗?”醉醺醺的士兵没有认出这个人是谁,大着舌头道:“他……他被……陨星者大人派人叫走了。”
陨星者怎么会叫走那个人?安卓拉有些不满的想着,那个混子!胆小如鼠,不学无术的家伙!
他正想问问更加详细的情况,可是那个士兵已经再次沉入梦乡之中,无论他怎么摇晃,都弄不醒了。
安卓拉像一头困兽,在深红城堡的顶层来回踱步。一种无法言说的情绪在他心中蔓延开来,那种情绪的名字,叫做嫉妒。
是的,他嫉妒。嫉妒这个被众军官抛弃的倒霉蛋实际上却是个运气爆棚的人。他跟随自己出兵,每一次都会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战果。士兵们亲切的称呼他为“幸运的戴耶”。
他爱护每一个追随他的士兵,每一场战斗都身先士卒。第一个冲进敌群,最后一个从敌阵中撤出。他的表现有目共睹,人们从怀疑到深信不疑,只用了六天的时间。
六天,一个倒霉蛋就成了人人交口称赞的大英雄,赤旗军当之无愧,德高望重的副首领。尽管正式的任命还没有下来,但人人对此深信不疑。
安卓拉感觉自己似乎被人遗忘了,人们似乎认为他的所作所为都是理所应当的。人们似乎忘记了,他在每一次战斗中殚精竭虑的策划和布置;人们似乎忘记了,他才是赤旗军的头号人物。
胜利之夜,人人狂欢。而安卓拉却没有那么好的心情。他走到公白飞最爱躺着的羊毛毡前,蹲在那里,举起一杯红酒一饮而尽。
“公白飞,我的好伙伴。告诉我,我该怎么做?”他喃喃着,举起酒瓶,将红酒倾倒在羊毛毡上。鲜红的酒液肆意流淌,仿佛他体内奔流不息的血液。
正当安卓拉在深红城堡陷入苦闷焦虑的状态中时,孙铿居住的小楼里,依然灯火通明。
一间陈设简陋的斗室中,义军口中人人称道的“幸运的戴耶”此时正靠在小桌上,头一点一点的打着瞌睡。他睡得如此香甜,连尚有光走进来都没有察觉到。
尚有光看到戴耶这个样子,脸色阴沉了下来。他拿起盘子中的热汤碗,倾进了中年男人的脖颈。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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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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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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