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言情小说>摊牌了我重生成了团宠>第四百一十一章 我爱错了人,多傻!
  一个六七岁的女孩,一个十来岁的男孩。

  面对着一只成年饿狼的追击,又是在雷雨夜,在山上,路不平,四周没有闪电的时候,还是黑乎乎的。

  他们要想在这样的环境中逃离、活命,当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但最后的结果却是,他们还是逃脱了。

  以男孩刚一跑进山洞,就浑身是伤晕倒,女孩虽然还有意识,但整个人的魂已经被抽了一半的状态。

  而也是幸好,那个山洞的洞口很狭小,洞里也很细长,叶水苏和男孩跑进去之后,饿狼根本进不来,这让他们,最终成功逃过了一劫。

  其他的不说,至少,命是保住了。

  而,那个雷雨夜里,男孩晕倒了,女孩恢复些精神后,就开始想办法照顾男孩。

  只是她的年纪太小了,有一点急救知识,也是很有限的。

  她撕下了他们的衣服,为男孩的伤口止血。

  然后,听到男孩迷迷糊糊说冷,就把男孩抱在了怀中,用身体给男孩取暖。

  外面还下着大雨,还有不知躲在哪里的狼,他们是出不去了,只能躲在山洞里,等着大雨过去,等着黑夜过去,白天到来,会有人发现他们,来找他们,然后把他们找回去……

  后来,哥哥不喊冷了,迷迷糊糊中的他,身上都是伤口,可还是伸手将叶水苏抱了起来。

  本来是叶水苏给哥哥取暖,这个时候,反而是哥哥用护着叶水苏的姿态,抱着叶水苏。

  那个雷雨夜,是冰凉的,但是他们相拥着的身子,却是热的。

  那个时候的他们,应该都是不冷的吧?

  叶水苏不记得。

  叶水苏只记得,那时她在哥哥的怀里,想着哥哥为了救她,用弱小的身子跟狼搏斗的样子,哪怕他流血了,为了她能顺利跑回山洞,他也抓着狼的身子不放手的样子……

  还有如果不是在千钧一发的时刻,哥哥帮她扑开了饿狼,她的性命,早就已经丢了……

  此后很多年,想起那一刻,她都感到很感动。

  同样的,想起那一夜在山洞里她和他的相拥而眠,她直到现在,都还能描摹出来两个人的体温。

  温暖炙热,而又很有安全感……

  后来,他们是被傅宅的人给救回去了。

  在山上的那一次,哥哥丢了半条命,送去国外治疗了。

  而她,回去之后,生了一场大病,又在之后不就,在跟夏思晗的吵闹中被夏思晗推下了楼,撞伤了脑袋,更加病情加重,迷迷糊糊的,六七岁之前的很多事,她都有点记不清了。

  只是哪怕是这样,她也依稀还记得那个雷雨夜,记得她在傅宅陪伴过一个抑郁症的男孩,帮助他度过一段困难的时期。

  因为实在撞伤了脑袋,这个小男孩,她最开始的时候,或许还依稀能想起一点他的样子。

  到后来,渐渐的,她还能记得跟他的很多事,却已经想不起来他的样子,脑海中,只有一个朦胧的影子,也只记得,那时候发生的让她很印象深刻的事,让她六七岁的心就已经有不一般的跳动的事,是发生在一座宫殿一样的傅家老宅……

  再后来,她渐渐长大,生活中有了更多的事情,小时候的记忆,渐渐被长大后的记忆覆盖很多。

  但很多次夜间做梦的时候,她总还能想起那个雷雨夜,那个为了她拼命跟饿狼战斗的男孩,那个在山洞里,让她的心咚咚直跳的相拥。

  只是,到底是小时候的事了,时间改变了太多的东西,加上她后来脑袋受了伤,她还是记不起来那个男孩具体的样子。

  再后来,一个傅家的男人出现在了她的视线,这个男人,叫傅晟。

  他用最温柔的声音跟她说话,向她表达最缱绻的爱意……

  原本,这都没有怎么打动她。

  直到后来,他告诉她,他是傅家的人,他小时候有段时间在傅宅,她问他,他是否在山上跟一个女孩一同对抗过一只狼,他给她的答案,是肯定的……

  自那以后,沉眠了多年的爱意被唤醒,自此一发就不可收拾。

  她把所有记忆中的爱全都倾注到了傅晟的身上,而不管对不对、值不值得。

  她只知道爱就爱了,爱就是不顾一切的。

  哪怕后来傅晟在得到她的爱之后,明显对她的态度比先前冷淡了不少,她也不管不顾,她只知道她爱傅晟就行了。

  傅晟让她做什么,只要是傅晟说的话,她全都听,哪怕让她上刀山、下火海,哪怕让她受尽委屈,她也都听。

  甚至到后来,前世的时候,傅晟害她惨死,害死了她的一家,直到那个时候,她才幡然醒悟。

  她那样不顾一切的付出,是错的。

  她其实也不是个傻子,只是被爱蒙蔽了,才会做出那么多不顾一切的愚蠢事来……

  上一世的事已经不可追回了,不过现在,她却得知了一个很残酷的真相。

  那就是,上一世她一直以为那个在山洞里跟她相拥过的人是傅晟。

  其实根本不是,那个人是傅凛南。

  也许之前她还记不清楚,但是现在,傅凛南就在她的面前,她再联想起那晚,却是可以很容易就把傅凛南跟那个小男孩重叠了。

  而且,傅凛南画的这幅山洞里她和小时候的傅凛南相拥而眠的画面,所有的一草一木,全都描绘得那么真实、清晰,轻易一个边角,都可以激起她真实的记忆来。

  这如果不是傅凛南亲身经历过,根本不可能将它画出来……

  “凛南,凛南,我爱错人了……”

  无意识的,叶水苏的眼尾就淌出了泪水。

  她将头埋进傅凛南的怀中,环着傅凛南的手,还是那样紧紧的,好像她一松开,傅凛南就会消失了一样。

  叶水苏的眼神有些空洞幽深,不知道在看向何方,她的嘴角挂着一抹笑,却没有笑意。

  她的红唇继续轻启,声音也是轻轻的,好像怕碰坏了什么一样。

  “凛南,上一世,我把傅晟当成了小时候的你,足足爱了一世……我多傻……”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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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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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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