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丝从旅馆里拿出了两盏灯,女巫们借着灯光,从马车上搬下一些必要的东西,为马车做伪装。
“你们来的时间正好,前阵子贵族们派了骑士挨家挨户搜查,搜走了不少家畜,若是你们在那之前来,那几匹马恐怕就要被两枚银币买走了。”苔丝看了一眼那几匹马,感慨着关上了马厩的门。
这是一个再好不过的落脚点,偏僻不起眼,有空马厩,也有仓库,照看旅馆的只有两个女人。
破败的小旅馆从来没有迎接过这么多客人,苔丝像个陀螺一样忙得团团转。
看见莉莉丝往屋子里搬东西的时候,这位曾经的女仆叫了起来:“天哪,小姐,你在干什么,快把它放下,我来搬!”
“没关系,没有几件了。”莉莉丝笑道:“它很沉,你搬不动的。”
苔丝有些无措地跟在莉莉丝身后,看她熟练地搬运着那些箱子和麻袋,好几次伸出了手想帮忙,却又无从下手,最后只能用伸出的手缕了缕自己的头发。
她有些茫然地看向周围,莉莉丝的同伴们似乎并没有觉得莉莉丝的行为有什么不对,所有人都在忙碌着。
“苔丝,”莉莉丝回头问道,“有能放这个箱子的地方吗?”
苔丝叹了口气,跟上去,为莉莉丝带路。
旅馆年代久远,有的地板踩上去会传来吱呀吱呀的声音,可旅馆里面并不如外面那版破败,干净整洁,充满生活的气息。
苔丝一直为各种事情操心着,一会儿担忧煮的汤不够所有人吃,一会儿又在担忧房间太少,床不够睡。
“这里的被子都很旧了,盖起来不舒服……”苔丝担忧道,“如果现在商店没有关门,我可以去买个新的……”
“没关系,”莉莉丝说,“我们只要有个能睡的地方就可以,床不够睡可以打地铺,在房子里睡觉已经比在野外睡觉好多了。”
“哦,小姐……”
苔丝还在说什么,莉莉丝没有听清,她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迎面走来的人身上了。
是那个冷着脸招待客人的年轻女人,她抱着一叠被褥床单,从走廊前走来。
她的眉毛一直拧得很紧,当和莉莉丝视线交接时,她的眼神是冷淡的,带着厌恶和敌意。
“所以我一直觉得……啊!伊里斯,”苔丝也看到了那个年轻女人,“还有多余的床单吗?”
“没有了。”叫伊里斯的女人简略地答道。
“对了,伊里斯,我好像还没有介绍,不过你已经知道了吧,这就是莉莉丝,莉莉丝,这是伊里斯……”
伊里斯脚步没停,径直从莉莉丝身边走了过去。
莉莉丝微微侧身,看向伊里斯的背影。
“喂,伊里斯!”伊里丝并没有因为苔丝的呼唤停下脚步,苔丝便回过头苦笑道,“今天不知道她怎么了,她明明是个善解人意的孩子。”
莉莉丝笑了笑,继续向前走:“我知道她,奶妈说起过她的名字,她是奶妈的女儿。”
“对,”苔丝笑道,“她是个能干的姑娘,手脚麻利,又很机灵,所有人都喜欢她。如果不是她之前在储存室存了许多东西,我都不知道该怎用什么招待你们呢。”
说起伊里斯的时候,她脸上露出了慈爱的表情。
放下箱子,莉莉丝走向了客房。
旅馆的房间并不多,床位也不够那么多人入住,于是女巫们在房间里打着地铺。
“小姐!”丽萨站在地铺中间,对莉莉丝挥手,“我们睡在这儿吧?”
莉莉丝并不在意自己睡在哪儿,苔丝却拦住了她:“在我的房间睡吧,小姐,我有很多话想和你说。”
她不由分说地把莉莉丝拉到了自己房间。
那是一间整洁的房间,衣柜、床和桌椅看起来都有些年代了,柜子的扶手因为经常使用,而变得光滑。
在莉莉丝的记忆里,小莉莉丝去过许多次苔丝的房间,作为尼莫西妮的贴身女仆,苔丝有一间独立的小房间,那房间虽然没多少家具,但布置得很温馨——和现在莉莉丝看见的房间一样。
苔丝换上干净的床单和被子,还拿来了平时舍不得用的取暖器。
在做这些的时候,她一直在生气地念叨:“真是气死我了,这像什么样子,你竟然想要打地铺,和那么多人睡在一起——睡在地上!”
“我已经习惯了。”莉莉丝说。
“这更令人生气!”苔丝泄愤似地打开柜子,从柜子深处找出珍藏的魔法石,放进取暖器里面,“你怎么可以习惯这种事?您是多么尊贵的人?你本应该住在又大又宽敞的房间里,睡在轻盈的羽绒被中,而不是像这样,和那么多人一起打地铺!像我这种房间,本应该是配不上你的……我不应该让你睡在这种破布一样的床单上……哦,刚才那个女孩是你的女仆吧?”
“你说丽萨?对,她原来确实是公爵府的女仆。”莉莉丝问,“你能看出来她曾是女仆?”
“当然,只有女仆才会用那样的语调,那样的称呼。”苔丝气道,“她没有照顾好你,这是她的失责!”
莉莉丝愣了一会儿,然后摇头:“不,我不需要别人照顾。”
“您当然需要,您可是公爵小姐……”苔丝还想说什么,但没说出来,只是叹了口气,抱起换下的被子,往门外走,“晚安,小姐。”
“你要去哪里,苔丝?”莉莉丝问。
“我去和伊里斯挤一挤。”苔丝说,“我总不能和你睡在一起吧?”
“为什么不行,你不是有很多话要和我说吗?”
“那只是个借口,因为我不能让您睡在地上。”
“可我是为了和你说话才来的,”莉莉丝拍了拍床,“小时候,你不是经常哄我睡觉吗?”
苔丝和莉莉丝对视了一会儿,终于叹了一声,抱着被子回到了床前:“那我来为你准备温水吧。”
这是莉莉丝第一次见到苔丝,在此之前,这位尼莫西妮的贴身女仆只存在于莉莉丝的记忆里,而现在的苔丝和回忆里不同,她不再是那个纤细而又笨拙的年轻女仆,她的脸变圆了,长出了双下巴,脸颊晒出了红斑,干活的动作也变得十分麻利,甚至说话的嗓门都比原来高了不少,莉莉丝只能从五官隐约看出她年轻时的影子。
苔丝是一个亲切的长辈,一边絮絮叨叨地抱怨着,一边又想方设法把最好的东西塞给她。
在洗漱的过程中,莉莉丝断断续续地和苔丝聊天。
当问到通恩的现状时,苔丝苦笑道:“哎呀,小姐,你不会以为这里还是原来那个‘黄金粮仓’吧?我记得夫人原来和你讲过很多通恩的事,但现在已经和过去不同了,原来这里确实有一望无际的麦田,种着数不清的小麦,但是现在……哎……”
“收成不好吗?”
苔丝长长地叹了口气:“哈……小姐,你大概不知道那些贵族做了什么蠢事,不过除了亚尔曼伯爵,其他贵族大多住在费尔顿城,他们只偶尔来这里视察一下他们的土地,大概也不知道详细情况吧……哎……我不明白那些贵族老爷的想法,但我觉得他们像是疯了。”
“前年艾伯也曾经来这里巡视,他带回去了很多东西。”
“哦,那个小畜生!”苔丝马上竖起眉毛,“我还记得当初他是怎么欺负我们的!他有次点燃了我的裙子,差点烧死我!”
“是的,我记得那件事,我还和他打了一架。”
“对,我也记得,那时小姐气坏了,你挡在我面前,和他打了一架,还用指甲抓伤了他的脸,后来你还偷偷和我抱怨,后悔自己指甲不够锋利,不然……”
苔丝的声音戛然而止。
这个停顿的时间太长,莉莉丝有些奇怪地抬起头,发现苔丝直直地盯着她的手。
那双手已经不再细腻,它的皮肤粗糙,手指上还带着长期握剑而留下的茧子,但这都不是在昏暗的灯光下能看见的。
莉莉丝回想自己刚才的举动——她回到床边,脱掉外衣之后,顺手将匕首放在了枕头下面。
“啊,不要在意,苔丝,”莉莉丝解释,“这只是我的习惯。”
比起腰间,偷袭者更容易忽视藏在枕头下面的匕首,这个偏差有时候可以救命——就像当初在骑士团那样。
“哦,哦。”苔丝发出了无意义的应和声,然后偏过头,半晌没有说话。
过了一会儿,她慢慢地伸出手,捂住了脸:“小姐,你确实变了。”
“是的,”莉莉丝笑道,“我变强了。”她伸出胳膊,给苔丝看自己手臂上的肌肉,炫耀道,“你看,很厉害吧?”
下一秒,她就被苔丝抱住了。
这个中年女人紧紧地抱住了莉莉丝,力气之大,令莉莉丝微微睁圆了眼睛。
过了几分钟,莉莉丝才听到苔丝带着鼻音的话语。
“小姐,我的小姐,我的小莉莉丝……”苔丝呼出了一口气,才在哽咽之前,说出下面的话,“看看你的脸,看看你的手,看看你的身体,你到底经历了些什么啊……”
“我……”莉莉丝笑了一下,刚想说“没什么”,却不知道为什么,鼻子忽地发酸,喉咙也有些哽咽,想要说的话没有说出来。
那一瞬间,莉莉丝的脑海中浮现出很多画面,童年快乐的回忆,和母亲、奶妈、以及面前的女人一起度过的时光,以及一轮一轮的轮回和过往的艰辛……
这个温暖的怀抱像是一个开关,几乎释放出她所有的回忆和伤痛。
莉莉丝闭上了眼睛,像小时候的莉莉丝一样,把头靠在苔丝肩膀上。
“对不起,小姐……”苔丝重复道,“对不起……”
莉莉丝问:“为什么要道歉?”
“夫人和奶妈都走了,你的身边空无一人,我本应该在你身边,可我却离开了你。我把你一个人留在了那个恶心的地方,”苔丝哭道,“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欺骗自己,我对自己说,小莉莉丝是公爵小姐,地位很高,她一定会好好的……但我明明知道你不好,你依然会被他们欺负,依然会躲在角落里哭,我走了,再也没有人去找你了……当他们说起你的故事时,我总是在想,你到底受了多少苦。我一直在担心,担心你出什么意外,那样我以后,又要怎样面对天堂的夫人……对不起,小姐……是我太懦弱了……我没有保护好你……”
苔丝伸出手,摸向莉莉丝的脸,当手指从莉莉丝脸上的疤划过时,泪水再一次盈满她的眼眶:“你变了这么多……”
“是的,我变了许多,”莉莉丝微笑道:“你也变了许多,原来你经常被女仆长责备,可现在,你已经能管理一个旅馆了。”
“哈哈,这旅馆没有多少客人,只偶尔有一些小商队入住,我也不是旅馆的老板,我依然是公爵府的女仆,只是被扔到这里干活罢了……你看我现在,胖了这么多,肩膀宽了,腰也粗了,哦,我现在看起来就像原来公爵府里的那个胖胖的厨娘吧?那时我还羡慕那厨娘的厨艺,现在我也能做出那样的食物了。”
“是啊,你变厉害了,能独当一面,撑起一家旅馆,而我也不再是那个只能哭泣的小莉莉丝。”莉莉丝微笑,“所以,我叫你苔丝,你也可以叫我莉莉丝。”
“哦……小姐。”
“叫我莉莉丝吧,这是勇者的名字,我很喜欢它。”莉莉丝说,“我为自己,也为这个名字而骄傲。”
那天晚上,她们聊天到深夜,各自诉说着分开后经历的事情,在莉莉丝迷迷糊糊睡去之前,她感到苔丝的手轻轻地拍着自己。
苔丝轻轻地拍着被子,小声地哼着歌。
莉莉丝慢慢放松下来。
这种幸福而安逸的感觉,就像很多年前,某个阳光灿烂的午后的一次小憩。
在进入梦乡之前,苔丝亲了一下莉莉丝的额头:“真高兴,我的小莉莉丝回来了,晚安,莉莉丝。”
是的,莉莉丝想,你的莉莉丝会回来的。
第二天莉莉丝起来时,苔丝正在一楼为大家准备早饭。
不少女巫在厨房帮忙,贝斯蒂也在其中,她不知道和苔丝说了什么,逗得苔丝笑个不停。
塞赫美特和欧诺弥亚、埃达、克利欧、阿特米西亚她们正在桌前讨论,见莉莉丝过来,对她招了招手。
“看看伊里斯给了我们什么,”塞赫美特的手指点了点桌上的纸张,“一份通恩的地图!上面画出了所有的道路、建筑、村庄,甚至还有势力分布,这可太详细了,我从没见过这么详尽的地图。我敢打赌,伊里斯可以成为最好的情报贩子!”
“别搞错了,这不是免费的。”伊里斯端着盘子,冷淡地说,“这里是旅馆,为你们提供所需是我们的工作,你们也得为此付费。”
“当然,当然!”塞赫美特笑道,“天下可没有白吃的午餐。”
“谢谢。”与伊里斯擦肩时,莉莉丝说道。
伊里斯仿佛没有听见一般,径直走向了厨房。
“伊里斯小姐似乎经常去亚尔曼伯爵府帮忙,她应该能打听到一些消息。”埃达望向伊里斯的背影,“刚才我们试着套了话,她几乎是有问必答,而且精准地说出了我们想听的情报。多亏了她,我们知道了很多重要情报,还有一些很实用的忠告,比如突然出现在农田会引人注意,从旁边的树林观察更隐蔽之类的……”
“得到情报固然不错,”正在手绘地图路线的阿特米西亚忧心忡忡,“但若她在外面也这样回答别人的问题……”
“这个旅馆是公爵的资产,我听说她的母亲是莉莉丝的奶妈,”欧诺弥亚分析道,“而莉莉丝又是‘公爵的女儿’,通恩最大的两股势力不就是占有最多土地的亚尔曼伯爵和爵位最高的阿伯特公爵吗?如果我是她,我会把嘴闭得很紧,既不会向阿伯特公爵报告,也不会向亚尔曼伯爵告密。对于平民来说,参与公爵的家事和引发伯爵与公爵的矛盾一样糟糕,很容易变成替罪羔羊——当然,前提是她是一个不会感情用事的聪明人。”
“嗯……这倒也是,不过她对莉莉丝的态度有些令人担忧,”塞赫美特歪头看向莉莉丝,“安全起见,贝斯蒂会一直待在她身边,这样可以吗,莉莉丝?”
“就这样做吧,”莉莉丝点了点头,坐了下来:“吃完早饭,我们就分头行动吧,两、三人一个小组,尽量不要引人注意。路线计划好了吗?”
“是的,我们已经根据地图规划出了最优路线,阿特米西亚会大致画出每组的前进地图路线分给大家,这是我们之前曾经讨论过的人员分配和需要了解的信息,我们必须尽可能快地搜集情报,”克利欧在地图上写完最后一个字,把它推向刚落座的莉莉丝,压低了声音,“还要验证一下地图的正确性。”
早饭之后,女巫们各自结队行动。
莉莉丝和瑞吉蕾芙、纳利塔需要经从北边穿过通恩市区,去东南的农田。
在之前的轮回中,莉莉丝并没有真正地来过通恩。
通恩有大片被阿博特公爵掌管的土地,即使苔丝在这里,在被公爵舍弃而逃亡的坏结局中,莉莉丝也很少往这里逃亡,仅有的几次尝试,也因为各种围追堵截的意外而失败。
在科尔里奇国,黄金粮仓通恩无疑是个极其重要的地方,而在攻略男主的路线中,这里并不是一个重要的剧情地点,甚至经常被遗忘。
没有任何男主带莉莉丝来过这里,在莉莉丝偶然想起并提到想去母亲的故乡看看时,罗纳德王子总是微笑着岔开话题。而成为造反军领袖的弗朗西斯开始还信誓旦旦地说会在打下通恩之后,带她去看看尼莫西妮的故乡,后来这个承诺就变成了轻浮的调笑。
--“通恩?只有田地的地方有什么好看的,据说卡里斯的花田很美,你要不要约些贵族小姐去那里看看?你肯定会喜欢那里。”
--“怎么,宝贝,你呆在我身边还不够吗,竟然还想去通恩?我真想用魔法把你囚禁起来,让你只看我一个人。”
……
靴子踩过泥泞的地面,失修的松动石板发出轻微的声音。
莉莉丝拧紧了眉毛,看向面前的城市。
矗立在城市中心的是规模颇大的祈祷堂和钟楼,街道两边林立着的民居和商店也依稀能看出往日的繁华,但也仅限于此。
真实的通恩与大家的想象截然不同,肮脏的杂物和垃圾随意堆在道路两旁,建筑物的墙上留着成分不明的污渍,卷着草席的人躺在阴暗的小道里。面黄肌瘦的人们低垂着头,有气无力地走向祈祷堂,即使撞到了什么,他们也只是抬起无神的双眼看一眼对面,然后带着麻木的表情继续前进。
如今,莉莉丝终于来到了通恩,但看到这里的同时,她又回想起那些对话和男人们那些装腔作势,隐藏真相的恶心嘴脸。
是的,就像现在,那股弥漫在空气中的那股烂草叶子的味道一样,令人作呕。
所有人都能看出这个城市的异常之处。
纳利塔昨天还在马车上兴高采烈地向大家普及黄金粮仓和收获节,这会儿却沉下了脸,一言不发。
瑞吉蕾芙感知到了同伴的情绪变化,便拉她走进面包店:“纳利塔,你不是一直想尝尝这里的面包吗?我们买一些吧……”
面包店里没有其他顾客,只有一位面色不善的女性店员在自顾自地干着活。
这里充斥着面粉被烘烤产生的气味,这气味并没有多么引发食欲,因为它中间夹杂着一股难言的酸味。
瑞吉蕾芙买了一块面包,将她分给莉莉丝与纳利塔。
那块面包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蓬松柔软,它又干又硬,难以下咽。
三个人沉默着吃掉了分到手的面包。
“……收获节的面包应该比这个好吃吧?”瑞吉蕾芙小声道。
“哈,收获节的面包?”面包店的女性店员看了她们一眼,继续往货架上摆放那种又小又硬的面包:“也只有像你们这样什么都不懂的外乡人会信那些东西……毕竟整个通恩就只有城门口最光鲜。只有那样,被传言所引诱的外乡人才不会发觉自己正在奔赴地狱。觉得我这里的面包难吃?比起那些加了狗屎调料的东西,我的面包简直就是圣品,看看那些田地,你们以为以后还能有多少吃的?连贵族们都开始备粮了,甚至强制收走了我家的鸡,而你们还在嫌弃面包难吃……”
从面包店出来后,纳利塔更沉默了,她阴沉着脸,一言不发。
在队伍里,纳利塔并不是唯一一个曾经种过地的女人,但她却是唯一一个会把路上看见的种子小心收起来的同伴。
莉莉丝问起过这件事,那时纳利塔红了脸,不好意思地摸着头笑道:“我一直在想,如果以后稳定了,我也许能把这些种出来……哎呀,不过这些都是粗人做的活,和贵族、勇者差得有点多呢,我也只是想想,哈哈哈,真是的,我总是把原来的习惯带到现在。”
比起那些年轻的同伴,纳利塔更为年长,她干活十分利落,总是帮助大家做很多事,但她也因为自己的出身和年纪自卑,几乎不说自己的过去。
“我就是个种地的,每天除了种庄稼、养牲口就是做家务,也没有什么值得说的……”
正因为如此,莉莉丝把她带去了维尔博,使她亲身体验了贵族生活。
那之后,纳利塔的状态舒展了许多。
只是,她依然没有发现……
“走吧,纳利塔,”莉莉丝说,“我们去看农田。”
纳利塔抿了抿嘴,抬起头,向着东南方走去,她走得很快,最后几乎已经变成了奔跑。
她们穿过了通恩市区,潜入了东南方的小树林。
纳利塔第一个爬上树林的小高坡,看向农田的方向。
只看了一眼,纳利塔就再也没有其他动作了,她扶着树,像雕塑一般,直勾勾地看向远方。
——你知道通恩吗?那里是黄金粮仓,我向所的地方。
——据说那里有一望无际的田地,到了秋天,金灿灿的麦穗会齐齐地弯下腰。
一望无际的农田,一望无际的金黄,黄金粮仓,通恩。
而现在,映入纳利塔眼中的,并不是太阳一般的金黄,而是浓艳的紫色。
紫色的花像地毯一般铺满了大地,延伸到地平线。
妖娆的、美艳的、浓烈的。
面容枯槁的人们弯着身,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采摘紫色花朵的动作。
当风吹过,紫色波浪此起彼伏,带来一股浓郁的,仿佛是混合着油漆和青草味道的香气。
“呕!”纳利塔忽然弯下腰,吐了出来。
她一边咳嗽,一边呕吐,吐得双膝发软,跪在了地上,泪水溢出了眼眶。
瑞吉蕾芙将水壶递给纳利塔,然后转头看向莉莉丝。
莉莉丝静静地看着那片紫色的大地,没有多余的表情,只是手握成拳,眸子中涌动着浓烈的火焰。
--莉莉丝,我的宝贝,你知道吗,在妈妈的故乡,一到秋天,空气中都会充满麦穗的香气。
瑞吉蕾芙问:“莉莉丝,你早料到了,是吗?”
“这不难猜。”莉莉丝答道。
一路上,她们都在搜集粮食价格与储备信息,她们也在林塞山脉观察了很久,还有卡喀亚她们截到的货物……
所有的线索结合在一起,不难推断出通恩的真实情况。
“是啊……这不难猜……我早该料到他们会这样做,就像他们对我的家乡所做的那样!”纳利塔的手指按着地面,在地上抠出一道道指痕,“最开始,他们只是说拿一小块地来种那东西,可所有人都在说那东西价钱更贵,不知不觉,所有的田地都种上了深蓝……大家都很开心,觉得自己能过更好的生活,觉得改种一些东西并没有什么大不了!多么讽刺啊,那里明明不适合种那些,绝大部分的花还没长大就枯了,可他们还是不甘心,一遍又一遍地播种,做着发财的梦……疯了!都疯了!变成了一群疯子,种着不可能种出的东西,为了解闷花掉所有的钱买那些紫色药丸,变得人不人鬼不鬼……那些魔鬼之花,腐蚀了人的□□,侵蚀了人的精神……所以……所以……”
所以她像个逃兵一样,抛下朋友、家人,从故乡跑了出来,以为自己可以逃亡到没有深蓝的地方重新开始。
可是,如果连黄金粮仓都被紫色浸染,那她还能逃到哪里去呢。
“既然已经逃无可逃,”纳利塔用手背擦着嘴巴,目光凶狠地看向远处的紫色海洋:“那我就不逃了!”
“是的,”莉莉丝说,“既然没有一个地方可以驻足,那么,我们就自己打下一个可以驻足的地方。”
纳利塔拍了拍膝盖,站起来,直直地盯着那些田地:“莉莉丝,我们拿下这里以后,我要在这里重新种满麦穗!”
“嗯。”莉莉丝点头。
从维尔博回来的时候,纳利塔没有明白,自己有多么热爱土地,热爱那些从土里生长出的农作物。
而现在,她似乎已经明白了。
回到通恩市区的时候已经到了黄昏,莉莉丝她们在药店门口遇到了塞赫美特、贝斯蒂和伊里斯。
“我们之前还想着尽量隐藏一下,不要引人注意,可并没有人看我们。”贝斯蒂摊开手,小声抱怨道,“也许是因为这里总是在接收逃亡的人,所以大家对陌生的面孔已经免疫了,我和塞赫美特走在哪里都会被盘问出身,忽然被无视,还有点不适应呢。”
莉莉丝看向塞赫美特手中的药袋子,“有人生病了吗?”
“这些是海拉需要的药,我逛药店时正好看到就买了下来,也许以后会用到。毕竟她的旧疾比我预想的还要糟,简直就像是一棵被蛀空的树,”塞赫美特叹道,“她明明守着一地下库的宝库,却不知道怎样使用,真不知道她是怎样活过来的,能坚持到现在可真是个奇迹……”
“铛……铛……”
钟楼的钟声忽然响起,莉莉丝抬起头,看向远处的钟楼。
那是整个通恩最高的建筑,现在时钟指向了六点,塔楼的顶端逆着光,夕阳仿佛都被它压了一头。
钟楼前的祈祷堂,也被钟楼后的落日晕染了一层橘色的光晕。
收工的人们,仿佛归巢的倦鸟一般,摇摇晃晃地往祈祷堂走去。
“据说祈祷堂每天会为人们准备可以抚慰人心的圣药,只要捐献一点金钱,就可以获得神的宽恕,度过愉快的夜晚。”贝斯蒂站到莉莉丝身边,低声说出她们打探到的消息,“我觉得你应该能猜到那‘圣药’是什么东西……看看这些人的脸色,他们更像被蛀空的树……喏,你看。”
不远处,一个行走的男人,忽然倒了下去。
周围的人对其视若无睹,绕开倒地的那人,继续行走。
过了一会儿,有人走到那人身边,检查了一下,喊道:“又死一个,车推过来!”
很快,便有人推来推车,将猝死男人的尸体搬上了推车,运走。
这似乎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街上没有掀起任何波澜,路过的人甚至连眼皮都没有多抬一下。
“快速收尸使得大街上很‘干净’,据说这点很让通恩的贵族们为之骄傲,因为可以防止瘟疫的发生。”贝斯蒂虽然弯着眼睛,眼中却毫无笑意,“哈,这可真是一件值得贵族们拿出来夸耀的事呢。看看这些人,就像是一群被抽干了灵魂的僵尸……哦,还是一群会祈祷的僵尸,他们的神看到他们这幅样子,却毫无作为吗。”
“曾经有过的,”一直沉默着的伊里斯忽然说道,“天谴之火。”
她伸出手,指向东边的街道:“在很多很多年前,一个下着雪的冬夜,那条街道曾经出现过天谴之火,没有人知道火是怎样产生的,又怎么会在下雪的天气里越烧越大。人们认为是毒杀丈夫的女巫引起了班布尔神的震怒……”
伊里斯收回手,继续说道:“听说在费尔顿城,人们会把出门工作的女人称之为女巫。但在通恩,出门工作的女人数不胜数,这得益于男人们死得太多太快了,但即使如此,人们也更厌恶女巫。”
她转过身,冷冷地抛下了最后一句话:“林塞女巫的名声,比亚尔曼伯爵还要差,所以贵族们才会集结所有的骑士,讨伐她们。”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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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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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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