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嘉小说网>言情小说>八零年代之娇妻难当>第54章 病倒的另一个原因
  卢菊兰割过去的麦子行,好多根麦子依然直挺挺的站麦茬之中,似乎在嘲笑两个女孩。

  秦果只好去拔下来,她用拧好的粗细不一歪歪扭扭的麦绳,将乱七八糟,长短不一,头尾不一,多少不均的麦子艰难的捆在一起,到现在才有三梱。

  还差点捆都捆不到一起了。

  卢菊兰气馁了,狠狠的扔打掉手里的镰刀,一屁股坐在了还没收割的麦子上,麦芒扎的她弹跳起来。

  她又脱下棉袄扔在麦子上坐了下去,抹着眼泪:“我爸以前总说收麦子是最苦最累,也是最难干的活,我还不相信呢。”

  秦果忙能给她倒了碗白糖水:“先喝点糖水,休息一会儿再慢慢来,俗话说得好,熟能生巧,你爸以前老是觉得家里就你一个女孩子,不想让你干重活,所以从来没有让你真正的拿过镰刀,你现在临危受命,只要能握住镰把,割下麦子都不错了。”

  “好好休息休息,琢磨琢磨经验,指不定一会儿你快刀斩乱麦,刷刷刷蹭蹭蹭,一口气就割到地的那头呢。”

  果说话间还帮卢菊兰捏了捏肩膀。

  卢菊兰从小到大被他爸培养的,家务活和锅灶上的活信手拈来,地里的活儿却不怎么会做,因为菊兰爸觉得自家的女儿,以后在婆家只要做做家务,带好孩子就行,不用干这么重的农活,也是怕女儿在外面见的人多,走上跟她妈一样的跟人私奔的路。

  卢菊兰一连喝了半罐子的糖水,咬着牙重新拿起镰刀,将老棉袄从麦子上提起来,抖了抖穿在身上。

  见秦果总是看黑棉袄,说:“我以前见我爸还有村里的人,割麦子的时候都穿着老棉袄,觉得非常奇怪。”

  “三伏的天,大家都恨不得不穿衣服,割麦子的人却要穿着棉袄。我就问我爸说,是不是割麦子的时候麦子疯熟,人也都疯了,傻了,冬天穿棉袄夏天也穿棉袄。”

  “我爸就说:这你就不知道了,穿棉袄,尤其是黑棉袄,太阳晒不透,不容易中暑,不会晒伤后背。”

  “以前还不明白这个道理,现在总算明白了一点。穿着黑棉袄割麦子,虽然捂在身上,闷热闷热的,但是真的没有直接晒在太阳下那么难受。”

  卢菊兰拿着镰刀继续割麦了,也许是刚才真的是总结了点经验,现在竟然比刚才熟练了点。

  拿着镰刀的手不别扭了,握着麦子的手也握得紧了不会漏了,割起来也不像刚才那样战战兢兢了。

  速度竟然比刚才快了点。

  秦果便跟在身后,将割下来的麦子弄整齐,顺便将夹杂在麦子中的野草挑出来。

  压低嗓门:“你昨天不是说你二哥会请人来帮忙割麦子吗?你二哥会出钱请麦客么?怎么今天你们父女俩来了?你二哥呢?”

  卢菊兰停下手里的活,转身看了一眼躺在地头的爸爸,小声说:“我二哥那个人你还不知道,在家里说话就要到县城去听,哪里有一句实话。前几天给我跟我爸拍的胸口信誓旦旦的说:今年割麦子你们两个都不用管了,我请朋友帮忙,我出钱请麦客。”

  “结果这几天都没见他的人,昨天晚上一直到后半夜才回来,我爸说回来之后就悄悄地溜上了炕,今天早上还没睡起来派出所的人就来了,带他去派出所了。”

  “我爸跟着去派出所打听,说是昨天抓到了个盗窃团伙,我二哥就是其中的犯罪成员。”

  “我爸气的差点没背过气去,我们今天地里都来迟了,我爸把5把刀刃磨好,刚刚站起来就跌倒了。”

  “你说我哥他怎么这样?跟长毛子二流子在一起混就算了,竟然还参加什么盗窃团伙。听说团伙里的那几个人,昨天竟然偷我们村谁家的驴猪牛。”

  “那不就是我们昨天碰到的吴大头三个吗?听说他们昨天来就是帮我们今天割麦子的,没想到狗改不了吃屎,到了村里,看到保和家没人,竟然起了贼心。”

  “被和和爸发现后,见粉红家没人,又去偷他家的。

  “你说他们缺不缺德呀,谁家有个牲口容易啊,那还得有条件,像我家住的这地坑庄,只能喂一头牛,几口猪,就这,掏粪的时候,运粪到时候都能把人累死。”

  “喂几只牲口,不就是为了每年耕地的时候方便吗,还有猪驴,喂驴是为了驮水,驮麦秆,驮玉米杆,喂鸡是为了卖鸡蛋,喂猪更多的是为了换钱。”

  “我二哥怎么加入了那么缺德的团伙,听说他的头目不叫吴大头,叫吴有福,你说这个人怎么起来这么奇怪的名字,吴有福无有福,你说他到底是有福还是无福”。

  卢菊兰今天实在是又气又吓,气的是二哥又说话不算数了,吓的是她爸刚才那么一晕?

  犯罪团伙?吴有福?

  没想到昨天晚上跟着周芒野去抓人,原本只想着好好教育教育这几个手脚不干净的小毛贼,却是破获了一个犯罪团伙。

  想着卢贵财平时流里流气的样子,也是意料之中的事。

  也难怪菊兰爸会受不了。

  他虽然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却自誉为知识分子,骨头里都有着知识分子那种可怜的自尊和骨气。

  只是自从老婆跟人跑了之后,他就把自己禁锢在维持正常生活的范围之内,对两个儿子完全是放养式的教育,从他们十岁以后,上不上学,回不回家,他都很少过问。

  更是很少交流,以至于老大卢贵生,四年级就辍学在家,帮生产队放了两年羊,便开始一年两次或者三次去B省找亲妈。

  二儿子小学毕业,跟在大哥后面也放了两年羊,包产到户以后,种了两年庄稼,这几年就跟着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一年差不多有大半年在外面混,至于干什么他从来没过问过。

  虽然他觉得男孩子只有去外面闯荡才有出息,也从来把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挂在嘴上,自己的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差不多都是小学程度,他却从来没有要求过。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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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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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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