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雨歌对李斯的印象算是越来越坏,而今天李斯见到谢雨新时那副花痴的德行,更是让她觉得李斯这人粗鄙极了。

  而李斯背着吉他的模样,在李雨歌的眼中更是可以用哗众取宠来形容。

  “雨歌,你别把人瞧得那么扁,万一人家真有两下子呢?”大花这时候撇了撇嘴,随即说道。

  “不可能的!他别说唱的多好了,就是能把这歌完整的弹下来,那我就认输了。”李雨歌这时候斩钉截铁的说道。

  “这样,如果他今天要是表现不错,那你就主动约他吃顿饭,怎么样,这个赌约不苛刻吧?”大花这时候眼珠子一转,倒是有了坏主意。

  “行,我答应你!不过你把心放肚子里吧,我不会输的。”李雨歌虽然觉得这个赌约有点儿坑,但想了想还是点头同意了。

  可就在李雨歌和大花聊着天,李雨歌也准备着一会儿以第一的身份去和谢雨新同台演唱的时候,这会儿校园歌手大赛也算是进入了尾声,而和李雨歌想的一样,剩下的那几个选手都是来凑数的,甚至其中还有一个竟然不会拿话筒,弄得台下笑声一片。

  也正是这个时候,舞台上突然有人搬了一个凳子上来,随后李斯也在主持人的介绍下背着吉他走上了舞台。

  此时的李斯虽然已经有几个月没弹吉他了,而在寝室里他弹了一遍《第三天》的曲子,李斯多少觉得有点儿生疏,但他却还是想要试一试。

  虽然今天的学生不少,整个操场上也能有个几百个学生,但李斯毕竟是参加过市春晚的选手,而像这样的比赛,李斯以前也没少参加,所以这会儿的他倒是一点儿也不紧张,反倒是有了些期待。

  整场晚会下来,除了几个清唱的,剩下的歌手都是放录音带,其中还有几个是伴着原唱跟着唱的,而像李斯这种背着吉他自弹自唱的也算是头一份了。

  只不过当李斯走到舞台上的时候,台下却没有几个认识他的,不过随后也就有人认出来了,这人好像是大混子毛大闽的兄弟,这段时间俩人天天在食堂喝酒,据说前几天在人工湖的那场大战,这小子也全程参加了。

  再加上这会儿大猪、擂管以及他们的那些小弟在旁边添油加醋,这会儿不少人都知道台上的这个人有个外号叫“二哥”。

  “这小子怎么跑上去了啊!他还会弹吉他?”这会儿坐在大猪旁边的毛大闽,一边擦着眼睛、一边有些蒙蔽的自言自语道。

  “大哥,二哥成不成啊!他拿的那玩意是吉他不啊?”大猪这时候也有些好奇的问道。

  这年代的相当文艺青年可太简单了,只要你头发稍稍长一点儿、再会谈个吉他,那妥妥的文艺青年,而且还是最潮的那种了。

  而这会儿的李斯虽然头发不长,但是穿着打扮倒也挺潮流的,尤其是长得更是非常的帅气,再加上抱着吉他那副深沉的样子,倒是挺有文艺范的。

  “糊弄人呢吧!我和他天天喝酒,我也没听说他会玩这个啊!行啊,一会儿等他唱歌的时候,咱们就喝倒彩!”毛大闽这时候笑嘻嘻的使坏道。

  毛大闽这会儿还以为李斯没事儿闹着玩呢,所以他倒是想逗逗李斯。

  “今天我把这首我创作的《第三天》送给我的偶像——谢雨新,希望她以后会越来越红,生活越来越甜。”李斯这时候简单的用手找了找吉他的音准,随后对着话筒说道。

  “这傻比可真能吹!还自己创作的歌儿,还他么的第三天!怎么的第一天喝酒、第二天喝酒、第三天吐啊!真他么的能扯啊。”毛大闽这时候依旧一副嘲笑李斯的样子,而周围的小弟也被毛大闽的这番话逗的哈哈大笑。

  可就在毛大闽正在底下和众多小弟吹牛皮,而且嘱咐大家一会儿一定要喝倒彩的时候,结果平日里在毛大闽面前老城稳重的李斯,这会儿竟然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不但忧郁的朝着台下看了一眼,随后右手更是用极其娴熟的手法谈起了起来。

  再然后,一段优美而又婉转的伴奏随之响起,而李斯也在一段伴奏结束后,对着话筒轻轻的唱了起来:

  在你出现以后的第三天,我就改变了行车的路线

  不想遇到你面对面,交错过往在一瞬间

  李斯刚唱了两句,刚才还在吹牛皮的毛大闽顿时惊讶的嘴都合不拢了,而周围的那帮小弟也都一个个的傻了眼。

  “大哥,我们还喝倒彩不啊?”擂管这时候也有些懵,随即咽了咽口水道,想必他也是被李斯给震住了。

  “喝个屁倒彩啊,都他么给我鼓掌啊!”毛大闽这时候缓过了神,随后带头的鼓起掌声来。

  而这一下子,周围同样不少本来轻视李斯,甚至不少已经准备提前离席的学生,也跟着鼓起掌来,再然后整个会场的掌声也就热烈了起来。

  此时的李斯倒是挺专注的,虽然台下突如其来的响起了掌声,甚至差点儿把让李斯把词都忘了,但随即李斯也就调整好了状态,随即继续谈着吉他哼唱道:

  在你发现我的第三天,你已带上我送你你的项链

  难道你还是想往事重演,只是把时间换一换

  这歌本身就是男作者写的歌,只不过当时这歌是谢雨新去唱的,而且谢雨新的嗓音也过于甜美,所以这歌在很多人的耳朵里就是那种酥的发麻的歌曲。

  但是当这首歌被李斯以一种非常忧郁、深沉的嗓音吟唱出来之后,竟然有了另外一番感觉。

  尤其当李斯唱完前半段后,一边看着舞台下的谢雨新,一边专注着谈着伴奏时,台下不少女孩竟然被李斯给迷住了!

  是啊,忧郁的男人,无论什么年代都特别遭女孩的喜欢,尤其是李斯这种年轻的帅男人。

  而同样,刚才还有些受不了这些不靠谱的选手,时不时还看看时间的谢雨新,这时候竟然像是看偶像一样的看着台上的李斯,尤其当李斯朝着她这个方向投过目光的时候,谢雨新竟然一瞬间觉得自己的心砰砰的跳动了起来!

  而除了谢雨新外,刚才还是一副傲然模样的李雨歌,这会儿就像是傻了一样的看着舞台上的李斯,竟然长大了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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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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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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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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